医院检验系微生物实验室规则
微生物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规范微生物室的管理,确保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和科学研究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实验室安全1.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微生物实验室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进行实验。
2.实验室从业人员需经过相应的培训,并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3.建立严格的实验室耗材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健康许可证、无商品标签或过期的实验材料。
4.设立专门的物品储存区域,不同类型的实验材料要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变质。
5.实验操作前要对实验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不得进行实验操作。
6.实验操作过程中应确保实验器皿、培养基、试剂、标本等的有效隔离,避免交叉污染。
7.实验操作后应及时清理工作台面、废弃物和实验器具,保持实验室清洁整洁。
8.实验室必须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质量良好。
(二)生物安全管理1.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实验室内的生物材料和实验动物的管理。
2.实验室从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生物材料。
3.实验室内应设置相应的生物安全柜和防护设备,确保实验操作的安全性。
4.实验室内不得进行未经批准的生物实验,禁止将实验室内的生物材料带出实验室。
5.生物实验结束后,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实验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三、安全检查(一)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
(二)对实验室耗材、设备和防护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和有效性。
(三)对实验室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健康状况。
四、附则本制度由实验室主管负责解释和执行,确保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医院微生物室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医院微生物室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健康,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及措施。
二、安全保卫制度1. 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对实验室内的所有设备、试剂、药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试剂药品储存安全。
2. 实验室每天开放工作前,必须由专人进行消毒处理,确保实验室环境清洁卫生。
3. 实验室工作人员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包括实验服、手套、口罩等,避免接触有害物质。
4. 实验室内一切实验操作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能擅自操作,以免发生意外。
5. 实验室内不得饮食,不得携带随身物品,以免造成交叉污染。
6. 实验室内严禁打闹嬉戏,必须保持安静,确保实验操作顺利进行。
7.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易燃物品,确保实验室内无火灾隐患。
8. 实验室内不得擅自接触尖锐物品,如针头、刀片等,避免刺伤事故。
9. 实验室内如发生应急事件,必须按照应急处理流程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10. 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安全保卫措施1. 设立安全检查岗位,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和物品检查,确保不存在安全隐患。
2. 实验室内安装监控摄像头,对实验室工作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 实验室内设立安全监督岗位,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操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操作规范。
4. 实验室内设置紧急报警按钮,一旦发生紧急事件,即可快速报警求助,保障实验室安全。
5. 实验室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模拟紧急事件处理情况,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6. 实验室内安装安全门禁系统,对实验室的进出口进行限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进入实验室。
7. 实验室内设立安全巡查岗位,对实验室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8. 实验室内设立急救应急物资储备点,确保出现伤害或意外时,能够及时进行急救处理。
微生物检测规章制度

微生物检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规范微生物检测工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对食品、环境及其他物品进行微生物检测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微生物检测是指通过对食品、环境及其他物品中的微生物进行检测,发现并确认其中是否存在危害人体健康或质量安全的微生物。
第四条微生物检测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原则,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第五条进行微生物检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有合法资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对微生物检测工作中的不符合情况,应当及时纠正并作出处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微生物检测要求第八条进行微生物检测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检测原则,严格按照检测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测。
第九条微生物检测应具备以下要求:(一)检测设备和仪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维护保养;(二)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检测操作符合标准;(三)样品采集、保存、运输等过程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避免污染或损坏;(四)检测过程中应注意消毒防护,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条进行微生物检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检测记录,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检测结果等内容,并保存相关资料备查。
第十一条微生物检测结果应当及时向委托单位或相关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对于发现微生物污染的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和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处理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进行微生物检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设施、检测操作、记录保存等方面。
第十四条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撤销资质等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停业整顿、暂停资质等更严厉的惩罚措施。
第十六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应当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检验科微生物室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指导
微生物室的药敏试验结果可以为临床医生提供抗菌药物选择的参考 ,有助于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产生。
微生物室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回顾
微生物室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随着医学微生物学的不断发展,微生物 室的功能和职责也不断完善。
检验科微生物室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11
目录
Contents
• 微生物室概述 • 微生物室设备与器材 • 微生物室工作流程 • 微生物室常见检测项目 • 微生物室质量控制与管理 • 微生物室案例分享
01 微生物室概述
微生物室的定义与功能
定义
微生物室是医院检验科下属的一个专业实验室,主要负责临 床微生物的分离、培养、鉴定和药敏试验等工作,以指导临 床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统进行耐药性检测。
监测结果显示,医院内常见 病原菌对多种抗生素的耐药 率较高,如大肠埃希菌对青 霉素和头孢菌素的耐药率超
过50%。
该监测项目及时发现并控制 了医院内细菌耐药性的传播 ,为临床医生提供了有效的 抗生素选择指导,提高了治
疗效果。
案例二:某食品企业食品安全检测项目介绍
检测目的
确保食品企业生产的 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 全标准,保障消费者 健康。
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 、维修和校准,保证 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 用效果。
检测方法与标准操作规程
1
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 可靠性。
2
制定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实验操作,提高检测质 量。
3
对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检 测需求和技术发展。
微生物实验室设计

一、微生物实验室设计微生物实验室由准备室、洗涤室、灭菌室、无菌室、恒温培养室和普通实验室六部分组成。
这些房间的共同特点是地板和墙壁的质地光滑坚硬,仪器和设备的陈设简洁,便于打扫卫生。
二、微生物实验室基本要求(一)准备室准备室用于配制培养基和样品处理等。
室内设有试剂柜、存放器具或材料的专柜、实验台、电炉、冰箱和上下水道、电源等。
(二)洗涤室洗涤室用于洗刷器皿等。
由于使用过的器皿已被微生物污染,有时还会存在病原微生物。
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设置洗涤室。
室内应备有加热器、蒸锅,洗刷器皿用的盆、桶等,还应有各种瓶刷、去污粉、肥皂、洗衣粉等。
(三)灭菌室灭菌室主要用于培养基的灭菌和各种器具的灭菌,室内应备有高压蒸汽灭菌器、烘箱等灭菌设备及设施。
(四)无菌室无菌室也称接种室,是系统接种、纯化菌种等无菌操作的专用实验室。
在微生物工作中,菌种的接种移植是一项主要操作,这项操作的特点就是要保证菌种纯种,防止杂菌的污染。
在一般环境的空气中,由于存在许多尘埃和杂菌,很易造成污染,对接种工作干扰很大。
1. 无菌室的设置无菌室应根据既经济又科学的原则来设置。
其基本要求有以下几点:(1)无菌室应有内、外两间,内间是无菌室,外间是缓冲室。
房间容积不宜过大,以便于空气灭菌。
最小内间面积2×2.5=5m2,外间面积1×2=2m2,高以2.5m以下为宜,都应有天花板。
(2)内间应当设拉门,以减少空气的波动,门应设在离工作台最远的位置上;外间的门最好也用拉门,要设在距内间最远的位置上。
(3)在分隔内间与外间的墙壁或“隔扇”上,应开一个小窗,作接种过程中必要的内外传递物品的通道,以减少人员进出内间的次数,降低污染程度。
小窗宽60cm、高40cm、厚30cm,内外都挂对拉的窗扇。
(4)无菌室容积小而严密,使用一段时间后,室内温度很高,故应设置通气窗。
通气窗应设在内室进门处的顶棚上(即离工作台最远的位置),最好为双层结构,外层为百叶窗,内层可用抽板式窗扇。
WS 233-2002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卫生部发布《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的通告《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02,以下简称《准则》)卫生行业标准已于2003年8月1日实施。
该《准则》规定了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实验室的分级及其基本要求。
贯彻实施该《准则》,对于各级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鉴于医疗机构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的实际状况以及生物安全要求的特殊性,我部决定,医疗机构推迟两年执行《准则》。
在此期间,我部将组织有关专家,针对医疗机构微生物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特点对《准则》进行适当的补充完善,另行下发。
特此通告。
二00三年八月十九日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实验室的分级、各级实验室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为最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科研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925—2001 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GB/T 16803—1997 采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术语GB 50073—2001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JGJ 71—199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biosafety protection for laboratories实验室工作人员所处理的实验对象含有致病的微生物及其毒素时,通过在实验室设计建造、使用个体防护设置、严格遵从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规程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有受其污染。
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细菌鉴定操作规程

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细菌鉴定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细菌鉴定标准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革兰阴性菌、革兰阳性菌等。
3.职责
检验人员严格执行本程序。
4.程序
4.1 观察菌落大小、颜色、气味、溶血、形态特征等,观
察内容应记录在《细菌鉴定流程表》。
4.2 涂片,革兰染色,观察染色性及细菌形态、大小和排列,球菌、杆菌或螺形菌等,观察内容记录在《细菌鉴定流程表》。
4.3 初步生化反应根据菌落特征和涂片结果选择初步生化反应,如氧化酶、触酶、凝固酶(玻片法)等。
4.4 制定细菌鉴定方案
4.4.1 仪器鉴定方案(以VITEK2为例)
革兰阴性杆菌:选择GN卡(阴性菌鉴定卡)。
革兰阳性球菌:选择GP卡(阳性菌鉴定卡)。
酵母菌:选择YST卡(酵母菌鉴定卡)。
需氧芽孢杆菌:选择BBL卡(需氧芽孢杆菌卡)。
4.4.2 手工细菌鉴定法
氧化酶阳性革兰阴性杆菌,选择非发酵鉴定生化反应组合:葡萄糖O/F、木糖、麦芽糖、硝酸盐、动力、七叶苷等生化反应。
氧化酶阴性革兰阴性杆菌,选择肠杆菌科细菌鉴定生化反应组合:触酶、硝酸盐、葡萄糖O/F、动力、乳糖、VP、吲哚、甲基红、枸橼酸盐、精氨酸、鸟氨酸、赖氨酸等生化反应。
疑不动杆菌氧化酶阴性革兰阴性杆菌,选择非发酵鉴定生化反应组合。
革兰阳性球菌,选择革兰阳性球菌鉴定生化反应组合:触酶、葡萄糖O/F、胆汁七叶苷、蔗糖、木糖、甘露醇、硝酸盐、脲酶等。
医院检验微生物作业指导书

1.目的规范微生物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确保临床报告的质量。
2.适用范围微生物实验室的所有检验项目。
3.职责实验室检验人员均需熟知并遵守本程序。
4.程序4.1分析前质量控制4.1.1检验申请单:临床医生应按照《微生物检验项目申请程序》申请临床微生物检测口头申请追加样本检验项目,必须在样本有效期内申请.并补正式的检验申请单。
4.1.2生成微生物检验标本标签:护士应在核对医嘱患者信息和检验申请信息后,按照《微生物检验标本条形码程序》生成申请单和微生物检验项目标签,并将微生物检验项目标签正确张贴于标本容器上。
4.1.3样本采集手册:实验室应制订样本采集手册,指导正确采集和处理样本。
4.1.4样本采集和运输:样本采集人员应按照《采样前患者识别程序》确认患者,按照《标本采集、运送、保存程序》采集样本,并在规定的时间和温度范围内,使用指定的运输培养基,安全运送到微生物室。
4.1.5样本的接收:样本接收人员应严格按照《标本接收、标识及信息录人程序》《标本拒收程序》对样本接收或拒收,并记录。
4.1.6微生物检验标本信息输人:微生物实验室接种岗位检验人员严格按照相关的微生物标本检验信息输,人程序录人,核对患者信息和标本信息等资料。
4.1.7样本储存:微生物实验室接种岗位检验人员按照相关的微生物标本检验前储存程序正确铺存未能及时处理的标本,已经检验的样本应在保证其性质稳定的条件下,将样本以适当的方式保留到规定时间内,以便能在出具结果报告后可以复查,成做补无检食。
4.2分析中质量控制4.2.1试剂的质量控制4.2.1.1所有试剂用于检测标本前,必须做质控以验证试剂性能并记录质控结果,只有质控合格才可使用(表2-1-1)。
质控应遵循以下原则。
4.2.1.1.1使用中的染色剂(革兰染色、特殊染色和荧光染色),至少每周(若检测频率小于每周1次,则实验当日)用已知阳性和阴性(适用时)的质控菌株检测。
4.2.1.2平行试验:新批号试剂使用前须用老试利或参考材料平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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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系微生物实验室规则
在进行微生物学实验时,需时刻牢记实验的对象是病原微生物,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不仅自身有可能招致感染,且有可能将病原微生物传给他人。
因此进人实验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进入实验室时必须穿白大衣,离室时脱下反折,白大衣要经常清洗消毒。
(2)每次实验时必须要用肥皂洗手,必要时用消毒药水泡手。
(3)书包、衣物等勿带人实验室,必要的文具、实验指导、笔记等带入后,应放在指定的地点。
(4)每次实验后均用消毒药水擦洗工作台面,并用紫外线灯照射过夜。
(5)实验室内不准吃东西、喝饮料和吸烟,不可把任何东西放入口中,也不要用手抚摸头、面等部位。
(6)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禁止高声谈话,不准打闹嬉笑。
(7)必须按照老师指定的方法,小心地处理传染性材料、培养物和污染的物质,要正确地使用存放污染器材的各种消毒容器。
(8)接种环使用前后必须进行烧灼灭菌。
(9)必须小心地避免任何有菌材料的溅出,若不慎污染了工作台、手、眼、衣服和地面等处,应立即报告老师,以便及时作适当处理。
(10)培养物和传染性材料须放在工作台的安全部位,尽可能保持台面的清洁整洁。
(11)爱护公物,合理使用实验材料,如不慎损坏了某些器具,应及时报告老师,听候处理。
(12)实验完毕后清理台面,将需培养的标本及时放入培养箱。
关闭水、电、煤气和门窗后离开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