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生产车间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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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完整详细版)

档案管理制度(完整详细版)

公司档案管理规程一、总则1、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

结案后及时归档。

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1、公司指定行政部门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

4、会议文件由行政部门收集。

5、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文字文件和电子文件,归档后的电子文件仅由公司行政部门的专人保管,部门及个人不可保留。

三、归档范围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会议录像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等。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等。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归档要求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

5、档案文件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安全标准化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记录等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安全标准化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连续、准确,无缺失;2. 准确性:档案内容应真实反映安全生产实际情况;3. 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4. 利用性:提高档案利用率,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实施本制度。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2. 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3. 责任心强,工作细致。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安全生产责任制;3. 安全操作规程;4.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5.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6.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7.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8.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料;9. 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器材等资料;10. 安全生产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条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的收集: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收集各部门产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各部门档案收集情况,确保档案齐全。

第十条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的整理:1. 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内容,按照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对档案进行整理;2. 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的归档: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归档;2. 归档时应确保档案的顺序、编号、分类等符合要求。

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1目的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2职责2.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2.3各单位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3内容3.1文件资料收集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3.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3.1.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1.3本厂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3.1.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3.1.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3.1.6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3.1.7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3.1.8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3.2立卷归档3.2.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2.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2.3各单位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3.2.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3.2.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3档案保管3.3.1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3.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3.4档案借阅3.4.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4.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是维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文件与档案的管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模版》。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安全生产文件与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和及时性。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车间和岗位,涵盖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1.规范性原则:安全生产文件与档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2.及时性原则: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3.完整性原则: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应完整保存,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保密性原则: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应保守秘密,防止泄露,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四、文件和档案的分类与管理1.文件的分类(1)安全生产制度文件: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工艺流程等文件,以规范安全生产的行为和流程。

(2)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包括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文件,以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开展。

(3)事故处理文件: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分析报告等文件,以总结教训,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2.档案的分类(1)事故档案: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资料、事故处理记录等档案,以备案事故发生和处理的全过程。

(2)安全生产档案:包括安全生产制度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安全培训记录等档案,以备案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3)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安全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记录,以备案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五、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基本要求1.编制与审批(1)安全生产文件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编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才能生效。

(2)安全生产档案应及时整理和归档,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保存与归档(1)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进行归档,保证档案的有序存放。

(2)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管理规定执行,过期文件和档案应及时销毁。

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生产技术管理档案是公司生产技术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公司进行生产管理、技术创新、技术交流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生产技术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损坏、篡改档案。

(二)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真实反映生产技术活动。

(三)及时性原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应及时进行。

(四)保密性原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档案应严格保密。

第三章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第七条生产技术管理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技术文件类:包括产品设计文件、工艺文件、设备维修保养资料等。

(二)生产记录类:包括生产计划、生产调度记录、生产报表、生产事故记录等。

(三)试验检验类: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设备性能试验报告等。

(四)技术交流类:包括技术论文、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

第八条归档范围:(一)公司内部生产技术管理文件、资料、报表等。

(二)外部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标准等。

(三)公司内部生产技术活动形成的各类档案。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九条档案收集:(一)各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及时收集生产技术管理档案。

(二)档案收集应做到齐全、完整、准确。

第十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进行。

(二)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三)档案整理应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准确。

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1、安全标准化中程序文件和规章制度有何区别?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1 目的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升其整体安全水平,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是采用系统化的理念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本规范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附件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附件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组成。

2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全国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与储存活动的从业单位。

3 术语3.1化学品是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本规范所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证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企业或者其分公司、子公司所属的独立核算成本的单位。

3.4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5安全标准化企业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规定的标准。

3.6关键装置包括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3.7重点部位(1)制造、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油库、仓库等;(2)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个单位、部门和员工,包括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归档和保管等事项。

第二章安全生产文件管理第三条本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文件,并明确文件的种类、编目和编号规范。

第四条安全生产文件应当具备真实、完整、准确、合法的特点,不得虚假、篡改、伪造。

第五条安全生产文件的编制、修改和废止,应当按照程序和权限进行,并保留相应的修改和废止记录。

第六条安全生产文件应当保存在指定的文件柜或电子存储设备中,确保文件的安全和易查阅。

第七条安全生产文件的查阅和借阅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并登记相关记录。

第八条安全生产文件的期限和保管情况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第九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的归档和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可用性。

第十条安全生产档案应当按照归档规范进行整理、分类和编目,确保档案的有序、完整和易查阅。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档案的编排应当按照事项、部门和时间顺序进行,方便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档案的保管应当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防火。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档案的查阅和复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并登记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档案的转递和销毁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监督和评估制度,对相关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监督和评估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并定期向管理层报告。

第十八条监督和评估工作结果应当及时整理和归档,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监督和评估工作的结果应当作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参考依据,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2.1-11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2.2.1-11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XX市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1月1日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发布实施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外来文件、上报文件等文件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有效性,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外来文件、上报文件等文件的控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总经理负责文件的审批。

第四条办公室是文件归口管理,负责文件的发布、收发管理。

第五条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文件的编制、发放、管理、评审、修订、作废等。

第三章文件的分类第六条公司文件应包括:(一)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二)来自上级公司、相关方(包括分包单位、供应商等)的外来文件、上报文件。

(三)其他文件。

第四章文件的编制第七条文件起草前,应结合项目、本公司实际情况,收集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作为文件编制的依据。

第八条文件起草要做到目的明确、文字表达条理清楚、结构严谨、文字简洁。

第九条文件初稿形成后,征求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意见不统一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主持评审会,取得一致意见。

第十条文件形成终稿后,填写《文件制(修)订申请单》,送交有关领导签发。

第五章文件的审批、收发第十一条文件由责任相关部门组织编写,经公司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发布。

第十二条管理制度应通过红头文件形式或本公司内部办公网络正式发布。

第十三条公司应根据文件功能,明确下达范围,进行文件的收发,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六章文件的标识、保管第十四条文件根据文件的编制使用部门和编发顺序进行编号,注明生效时间。

第十五条公司设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相关文件的建档保管、发放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将公司现行有效受控文件填写在《文件登记表》上。

第十六条查阅、借阅文件时,必须在《文件借阅登记表》上签字,借阅的文件要按期归还。

第十七条作废和超过保管期限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收回,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并组织鉴定,对需要销毁的,由办公室填写《文件销毁登记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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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生产车间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编制、审批、更改、发放、识别、处置和归档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的充分性和适宜性,使与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场所得到和使用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有关的各类文件。

3 职责
3.1 安全科负责本制度的编制、更改和组织实施,并负责控制安全标准化相关管理制度的编制、审批、更改,确保文件的充分性和适宜性。

3.2 人事科负责各类文件的发放,确保有关场所得到和使用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同时负责体系文件的处置和归档,外
来文件的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及发放
我公司文件的编写和更改、审核、批准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4.2 文件的编号
4.3 文件的标识
4.3.1 文件的标识包括受控状态、版本、发放号等标识。

4.3.2 文件根据受控状态可分为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公司内使用的文件均为受控文件,非受控文件一般是为某种需要提供给我公司以外的人员使用。

受控文件在文件的首页需加盖红色“受控”章。

4.3.3 为确保文件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用版本号、发放号、
修订状态进行标识。

版本号采用大写英文字母A、B……表示第一版、第二版;发放号用阿拉伯数字01、02、……表示;修订状态通过文件修更改记录表进行记录。

4.4 文件发放
4.4.1 人事科进行文件发放,发放范围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能获得适用的有效版本,并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由文件领用人签字确认。

4.4.2 若文件使用人因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交回破损文件,换发新文件,新文件的发放号仍沿用原文件的发放号。

行政办负责将破损文件销毁。

4.4.3 若文件使用人将文件丢失,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行政办办理申请领用手续。

补发文件应给予新的发放号,原发放号作废,由文件管理人员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上注明。

4.4.4 外来文件由人事科或安全科根据需要发放至各相关部门,并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5 文件的评审与修订
4.5.1 文件的评审
4.5.1.1 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 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 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 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 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5.1.2 评审组织:文件的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5.1.3 评审内容
A 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 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 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 文件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5.1.4 评审输出
4.5.1.4.1 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5.1.4.2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5.2 文件的修订
4.5.2.1 正常情况下,文件的修订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

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 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文件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 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 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文件不能覆盖其管理要求;
D 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职责;
E 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文件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5.2.2 修订组织:文件的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

必要时,需了解该文件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5.2.3 当文件需要更改时,由相关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并按4.1条规定进行审批。

人事科将《文件更改申请
单》下发至各相关部门,当文件换版或更改时,原版文件及改前内容自动作废。

4.5.2.4 领用文件的部门在收到《文件更改申请单》后,各相关部门采用换页或局部(双线划改)等方式更改,并在《文件更改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4.5.2.5 《文件更改申请单》由行政办保存,其他部门在文件更改后可销毁。

4.6 文件的管理
4.6.1 文件使用者应妥善保管所使用的文件,不得随意涂改。

4.6.2 人事科利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对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控制。

4.6.3 各部门应对各使用者持有的文件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6.4 对于电子版的文件、E-mail等由行政办专人负责,拷盘或打印出一份书面稿。

4.7 外来文件的控制
外来文件或传真由人事科负责进行登记并发放至有关部门,并将文件登记在《外来文件清单》上,每年跟踪一次有效版本,并在《外来文件清单》中作好登记。

4.8 文件的作废
4.8.1作废文件应及时由人事科从使用部门收回,并做出“作废”标识;如有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须由文件管理人员做出“参考”标识以示区别,并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上注明。

4.8.2 无需保留的作废文件,由人事科填写《文件(记录)销毁记录》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集中统一销毁。

5 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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