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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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设计规范范文

加油站设计规范范文

加油站设计规范范文
一、建筑物设计:
1.加油站建筑应符合相关建筑规范,包括建筑面积、高度、使用功能
等要求。

2.建筑物外观应美观大方,符合当地环境特点,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3.建筑物内部应合理布局,包括收银台、货架、洗手间等功能区域,
确保员工和顾客的便利性和舒适度。

二、设备设施布局:
1.加油位和加油枪的设置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确保加油作业的安全性。

2.加油站内应设有灭火器、安全出口、紧急停车区等安全设施,确保
应急情况下的安全性。

3.加油站应设有顾客停车区和员工停车区,分别满足顾客和员工的停
车需求。

三、安全设施:
1.加油站应配备监控设备,对加油站周围的情况进行监控,确保加油
站运营的安全。

2.加油站应配置报警设备,包括火警报警、泄漏报警等,确保能及时
发现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

3.加油站应有标明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等,提醒顾客和员工注意安全。

四、环境保护:
1.加油站应有专门的油水分离设施和废弃物收集设施,确保油气回收
和废弃物处理的合规性。

2.加油站周围应有合理的绿化带,减少噪音和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加油站应符合当地环保标准,如噪音、废气排放等要求,确保对周
边环境的保护。

综上所述,加油站设计规范包括建筑物设计、设备设施布局、安全设
施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目的是确保加油站的安全性、舒适性和环
境友好性。

这些规范不仅提高了加油站的运营效率,也保护了员工和顾客
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周边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doc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doc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92(2001年版)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出版本书已经修正更名为<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节约用地和能源,减少油品损耗,防止污染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生产、管理方便。

为此,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新建工程和扩建工程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自然洞石油库、人工洞石油库和生产工艺过程所用油品的储油设施的设计。

第1.0.3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内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第1.0.4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1.0.5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小型石油库第一节库址选择第2.1.1条商业小型石油库库址的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靠近城镇和交通方便的地方,其位置宜在城镇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

第2.1.2条企业附属小型石油库库址的选择,应符合企业总体规划、环境保护与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宜位于该企业的边缘地带。

第2.1.3条小型石油库的库址,不应选在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沙及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的地区。

第2.1.4条小型石油库的库区设计地面标高,应高出25年一遇的最高洪水位0.5m。

第2.1.5条商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1.5的规定。

商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表2.1.5续表2.1.5注:①表中距离系从库内油罐或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算起。

间距的起算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

②表中规定的距离,适用于甲、乙类油品的储罐,当仅为丙类油品时,民用建筑和公路两项可按表中规定的距离减少25%,间距的起算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

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汽车加油站是为汽车提供加油服务的重要设施。

为确保加油站的安全、便捷和高效运营,需要根据相关规范进行设计。

本文将重点介绍汽车加油站设计的规范及注意事项。

一、加油站选址1.安全性:加油站应避免靠近火源、易燃物、居民区和其他重要建筑物等。

2.便捷性:加油站应位于道路交通便利的地方,方便车辆进出。

3.规模:加油站的规模应根据周边的车流量、目标客户群体和用地面积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

二、加油站布局1.入口与出口:加油站应设有明确的入口和出口通道,确保车辆进出的顺畅性。

2.加油泵岛:加油泵岛应设置清晰的标识,准确显示燃油种类、价格和容量等信息。

3.停车场:加油站应配备足够的停车位,供前来加油的车辆停放。

4.便利设施:加油站应设置洗车、修理、空气和水的供应设施,以满足车主的其他需求。

三、安全设施1.消防设备:加油站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如消防器材、烟雾报警器、灭火器等,以防止起火或泄漏时的安全事故。

2.地面排水系统:加油站的地面排水系统应设计合理,能够迅速排除雨水或泄漏的燃油。

3.通风系统:加油站内应配备有效的通风设备,确保空气质量,防止有毒气体积聚。

4.防爆设施:加油站应根据规范要求,设有可靠的防爆装置,以防止意外爆炸。

四、环境保护1.污水处理设施:加油站的污水处理设施应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确保污水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噪音控制:加油站应采取噪音控制措施,减少加油机和机动车辆引起的噪音。

3.废弃物管理:加油站应建立废弃物分类和集中处理制度,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理。

五、人员安全1.培训:加油站员工应接受合格的培训,了解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2.警示标识:加油站内应设置相关的警示标识,提醒车主和员工注意安全。

3.防护设施:加油站应配备安全护栏和防护设施,以保护员工和车主的人身安全。

总结:汽车加油站的设计规范涵盖了选址、布局、安全设施、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等多个方面。

只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才能确保加油站的安全运营,为车主提供便捷和高效的加油服务。

GB50156-92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GB50156-92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GB50156-92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56-92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12月1日1992-06-09发布1992-12-01实施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2]353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2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石化总公司北京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6月9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我总公司北京设计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总公司北京设计院(北京市六铺炕,邮编:10001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1991年1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小型石油库第一节库址选择第二节总平面布置第三节油罐区第四节汽车装卸油设施第五节车间供油站第六节消防设施第七节含油污水处理第八节电气装置第三章汽车加油站第一节加油站的分级及站址选择第二节总平面布置第三节站房与加油岛第四节油罐第五节管线第六节消防设施第七节给水排水第八节电气装置第九节采暖通风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计算间距的起算点附录三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节约用地和能源,减少油品损耗,防止污染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生产、管理方便。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92第一章总则第1.0.1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节约用地和能源,减少油品损耗,防止污染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生产、管理方便。

为此,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新建工程和扩建工程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自然洞石油库、人工洞石油库和生产工艺过程所用油品的储油设施的设计。

第1.0.3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内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第1.0.4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1.0.5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小型石油库第一节库址选择第2.1.1条商业小型石油库库址的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靠近城镇和交通方便的地方,其位置宜在城镇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

第2.1.2条企业附属小型石油库库址的选择,应符合企业总体规划、环境保护与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宜位于该企业的边缘地带。

第2.1.3条小型石油库的库址,不应选在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沙及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的地区。

第2.1.4条小型石油库的库区设计地面标高,应高出25年一遇的最高洪水位0.5m。

第2.1.5条商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1.5的规定。

商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表2.1.5注:①表中距离系从库内油罐或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算起。

间距的起算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

②表中规定的距离,适用于甲、乙类油品的储罐,当仅为丙类油品时,民用建筑和公路两项可按表中规定的距离减少25%。

间距的起算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

第2.1.6条企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1.6的规定。

加油站规范

加油站规范

六、消防设施及给排水
1、加油站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2、加油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8kg手提式干 粉灭火器或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b.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 粉灭火器和1只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按 2台计算. 3、地下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 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 置.
9、油罐车卸油时用的卸油连通软管、油 气回收连通软管,应采用导静电耐油软管. 连通软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10、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应埋地敷设,且不 得穿过站房等、构筑物.当油品管道与管 沟、电线沟和排水沟相交叉时,应采取相 应的防接漏措施.
11、与油罐相连通的进油管、通气管横管,以及 油气回收管,均应坡向油罐,其坡度不应小于 2‰.
2、在城市建成城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
3、加油站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 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如下图.
• 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 防火距离
• 注: • 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
的定义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 符合本规范附.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 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本表的距离可减 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 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箱式变压器、 杆装变压器的 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 火距离减少20%.
8、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将给汽油车辆加 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埋地汽油罐的密 闭油气回收系统.

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23• 1 总则• 2 术语• 3 一般规定• 4 站址选择• 5 总平面布置• 6 加油工艺及设施o6.1 油罐o6.2 工艺系统•7 液化石油气加气工艺及设施o7.1 液化石油气质量和储罐o7.2 泵和压缩机o7.3 液化石油气加气机o7.4 液化石油气管道及其组成件o7.5 紧急切断系统o7.6 槽车卸车点•8 压缩天然气加气工艺及设施o8.1 天然气的质量、调压、计量、脱硫和脱水o8.2天然气增压o8.3 压缩天然气的储存o8.4 压缩天然气加气机o8.5 加气工艺设施的安全保护o8.6 压缩天然气管道及其组成件•9 消防设施及给排水•10 电气装置o10.1 供配电o10.2 防雷o10.3 防静电o10 .4 报警系统•11 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o11.1 采暖通风o11.2 建筑物o11.3 绿化•12 工程施工o12.1 一般规定o12.2 材料和设备检查o12.3 土建工程o12.4 工艺设备安装o12.5 管道工程o12.6 电气仪表施工o12.7 防腐蚀工程o12.8 交工文献•附录A 计算间距的起讫点•附录B 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附录C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本规范用词说明1 总则1.0.1 为了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规定.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合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1.0.3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淮的规定。

2 术语2.0.1 加油加气站automobile gasoline/gas filling station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2.0.2 加油站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合。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50156-92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50156-92
第1.0.3条 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内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第1.0.4条 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 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1.0.5条 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 要求。
第二章 小型石油库
甲类 生产 厂房
甲料 物品 库房
乙、丙、、丁、戊类生
产厂房及物品库房耐 明火
火等级
或散
发火
一、
花的
三 二

地点
厂内 铁路
厂内道路 主要 次要
50 级以
一个油罐 甲、乙类油 下
25 25 12 15
20
25 25 15 10
区总容量 品
51~200 25 25 15 20
25
30 25 15 10
201~
三、沸溢性油品储罐应单独布置。
第2.3.4条 油罐均应装设进出油接合管、排污管、放水管、入孔、采光孔和量油孔等基本附件。 储存甲、乙类油品和轻柴油的固定顶储罐和地上卧式储罐,必须装设阻火器和呼吸阀。地下直埋卧式油罐, 可装设带阻火器的通气管。储存除轻柴油以外的丙类油品的固定顶油罐和卧式油罐,应装设通气管。
第2.5.7条 设置在厂房外的车间供油站,油泵房可与厂房毗邻建造,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 h的非燃烧体墙和不低于1.5h非燃烧体屋顶;对于甲、乙类油品的泵房,尚应设有直接向外的出入口。 当油泵房设在厂房内时,应符合本规范第2.5.2条的规定。
第六节 消防设施
第2.6.1条 小型石油库的消防给水管道,宜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合并设置。
第五节 车间供油站
第2.5.1条 设置在厂房内的车间供油站的存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甲、乙类油品的存油量,不应大于车间两昼夜的需用量,且不宜大于2m3; 二、当两昼夜的需用量很小时,用罐储存的存油量,不宜大于0.5m3:用桶储存的存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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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1总贝V•2术语• 3 一般规定.4站址选择•5总平面布置•6加油工艺及设施0 6. 1油罐0 6 . 2工艺系统-7液化石油气加气工艺及设施o 7 . 1液化石油气质量和储罐o 7 . 2泵和压缩机o 7 . 3液化石油气加气机o 7 . 4液化石油气管道及其组成件o 7 . 5紧急切断系统o 7 . 6槽车卸车点-8压缩天然气加气工艺及设施o 8.1天然气的质量、调压、计量、脱硫和脱水o 8 . 2天然气增压o 8 . 3压缩天然气的储存0 8 . 4压缩天然气加气机o 8 . 5加气工艺设施的安全保护o 8 . 6压缩天然气管道及其组成件•9消防设施及给排水•10电气装置0 10 . 1供配电0 10. 2防雷0 10. 3防静电0 10 . 4报警系统•11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0 11 . 1采暖通风0 11 . 2建筑物0 11 . 3绿化•12工程施工0 12 . 1 —般规定0 12 . 2材料和设备检验0 12 . 3 土建工程0 12 . 4工艺设备安装0 12 . 5管道工程0 12 . 6电气仪表施工0 12 . 7防腐蚀工程0 12 . 8交工文件•附录A计算间距的起讫点*附录B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附录C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本规范用词说明1总贝V1. 0 . 1为了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 . 0 .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1 . 0 . 3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淮的规定。

2术语2. 0. 1 加油加气站automobile gasoline/gas filling station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2. 0 . 2 加油站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2 . 0 .3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automobile LPG filling station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专门场所。

2 . 0 . 4 压缩大然气加气站automobile CNG filling station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压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2.0 .5 加油加气合建站automobile gasoline and gas filling 既可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又可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液化石油气或车用压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2.06 加气站automobile LPG or CNG filling station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或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简称。

2.0 .7 站房station house 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

2.0 .8 加油岛gasoline filling island 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

2.0 .9 加气岛gas filling island用于安装加气机的平台。

2.0 .10 埋地油罐underground storage gasoline tank 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 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 的卧式油品储罐。

2.0 .11 埋地液化石油气罐undergroud storage LPG tank 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 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 的卧式液化石油气储罐。

2.0 .12 密闭卸油点closed unloading gasoline point 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2.0 .13 卸油油气回收系统vapor recovery system for unloading gasoline 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里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0 .14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vapor recovery system for filling 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0 、15 加气机LPG(CNG) dispenser 给汽车储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或压缩天然气,并带有计量、计价装置的专用设备。

2.0 .16 拉断阀break away coupling 在一定外力作用下可被拉断成两节,拉断后具有自密封功能的阀门。

2.0 .17 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gas primary filling station 可为车载储气瓶充装压缩天然气的压缩大然气加气站。

2.0 、18 压缩天然气加气子站gas secondary filling station 用车载储气瓶运进压缩天然气。

为汽车进行加气作业的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2.0 、19 储气井gas storage well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内用于储存压缩天然气的立井。

3 一般规定3.0.1 向加油加气站供油供气,可采取罐车运输或管道输送的方式。

当压缩天然气加气站采用管道供气方式时,不应影响管网其它用户正常使用。

3. 0 . 2加油站与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或加油站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可联合建站。

3. 0 . 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 0 . 3的规定。

表3. 0 . 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3 . 0 . 4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 . 0 . 4的规定。

表3 . .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的等级划分注:V为液化石油气罐总容积。

3. 0 . 5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应根据加气汽车数量、每辆汽车加气时间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超过16m3。

3 . 0 .6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 . 0. 6的规定。

表3. 0 . 6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3 . 0 .7加油和压缩天然气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 . 0. 7的规定。

表3. 0. 7加油和压缩天然气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4站址选择4. 0 . 1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

4. 0 . 2在城市建成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4. 0 . 3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4. 0 . 4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 . 0 . 4的规定。

表4 . 0 . 4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I 级和H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山级和W级公路按照城市干路、支路确定。

4. 0 . 5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液化石油气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 0. 5的规定。

注:1液化石油气罐与站外一、二级类保护物地下室的出入口、4. 0 . 6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液化石油气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6 的规定。

1. 5倍杆高1. 5倍杆高注:1液化石油气卸车点、加气机、放散管管口与站外一、二、三类保护物地下室的出入口、门4. 0 . 7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压缩天然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 4 . 0 . 7的规定。

注:1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撬装设备与站外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按本表相应设备的防火距离确^定。

2压缩天然气工艺设施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I级和H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山级和W级公路按照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5总平面布置5. 0 . 1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 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0.4 至表4.0.7 中的防火距离的1.5 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 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2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0 .4 至表4.0.7 中的防火距离的1.5 倍,且大于25m 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

3 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例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5.0 .2 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5.0 .3 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 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

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 ;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地设计。

3 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个应采用沥青路面。

5. 0. 4 加油岛、加气岛及汽车加油、加气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构料制作,其有效高度不应小于15m 。

罩棚边缘与加油机或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

5. 0. 5 加油岛、加气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加油岛、加气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 15 一0. 2m。

2 加油岛、加气岛的宽度不应小干1. 2m。

3 加油岛、加气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 6m。

5. 0. 6 液化石油气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上罐应集中单排布置,罐与罐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2 地上罐组四周应设置高度为1m 的防火堤,防火堤内堤脚线至罐壁净距离不应小于2m 。

3 埋地罐之间距离不应小于2m ,罐与罐之间应采用防渗混凝土墙隔开。

如需设罐池,其池内壁与罐壁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m 。

5.0 .7 在加油加气合建站内,宜将柴油罐布置在液化石油气罐或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与汽油罐之间。

5.0.8 加油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5.0.8 的规定。

6 加油工艺及设施6.1 油罐6.1.1 加油站的储油罐应采用卧式钢制油罐钢板标准规格的厚度不应小于5mm 。

钢制油罐的设计和建造,应满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压作用下的强度要求。

6.1 .2 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6.1.3 油罐的外表面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 0007 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

6.1.4 当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有上浮的可能时,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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