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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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共5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共5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暂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固定责任人员专人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按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做到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从业人员健康证(卡)由人事部保管,按部门分类保存、备查。

3、坚持“晨检”制度,每日对上岗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进行检查、问询,及时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上岗从业人员,做到及时消除可能污染食品的安全隐患,有晨检记录。

4、严格厨师、服务员招聘上岗程序:面试、体检、持体检合格证明后再试工、上岗。

杜绝试工后体检及边试工边体检等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即上岗的违法行为。

5、制定在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计划,结合本司实际及各食品加工、制售区域特点,有计划的对在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的培训,有培训记录。

6、定期对在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卫生五四制、个人卫生要求、除四害措施、生熟分开内容、食品感官检验知识、食品采购运输保管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食品营养与合理膳食、食品污染的预防、食物中毒的预防原则与措施等内容,有考核记录。

泰安长城中学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第一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第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第三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由本人办理健康证,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第四条健康证到期再进行体检的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即将停职,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保障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和食品安全,制定了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提高学校食堂服务的质量和档次。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清洁工等所有在学校食堂从事工作的人员。

三、健康检查1.入职前的健康检查:(1)所有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血液常规、肝功能、胃肠道感染疾病等方面,确保其身体健康。

(2)所有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提交健康证明,确认其身体状况符合工作要求。

2.在职期间的健康检查:(1)所有在职员工每年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血液常规、传染病检查等。

(2)员工如出现不适或健康问题,需立即进行体检并提交健康证明。

(3)对于从事特殊岗位的员工,如接触动物食品的员工,须定期进行相关传染病检查,确保健康状况。

四、健康管理1.员工健康监测:(1)学校食堂应建立员工健康监测档案,记录员工的健康状况及体检结果,及时掌握员工的健康情况。

(2)学校食堂应配备专业医务人员,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咨询和指导,及时发现和处理员工的健康问题。

2.员工健康宣教:(1)学校食堂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健康知识培训和宣教活动,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2)学校食堂应向员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员工正确的食品加工和卫生操作规范,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3.员工健康监管:(1)学校食堂应建立员工健康追踪系统,对员工健康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和追踪,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2)学校食堂不得招用有传染病史或有慢性疾病的员工,对于发现有传染病的员工,应立即隔离并及时送医治疗。

五、应急管理1.发现员工健康问题时,需要及时进行处理,做到及时隔离、送医治疗,保障食品安全和员工健康。

2.出现疫情或突发事件时,学校食堂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学校食堂的安全运营。

朱家尖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朱家尖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朱家尖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行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旳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 对从业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

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捡查,获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对于健康证明过期旳从业人员,立即停止食品从业经营活动,待重新进行健康体检获得健康证明后,才能继续上岗。

健康体检证明要存入档案备查。

2.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旳疾病旳人员,严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旳工作。

3. 教育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经营食品时,做到将手洗洁净,穿戴清洁旳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旳直接入口食品时,做到使用无毒、清洁旳售货工具。

4.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旳培训。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保障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形,维护师生身体健康,确保食品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全部从业人员,包含厨师、切配工、洗碗工等。

3.全部从业人员应清楚了解本制度的内容,而且遵守执行。

二、管理标准2.1 健康检查1.全部新进从业人员应在入职前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包含:身高、体重、视力、听力、心脏、肺部等方面的检查。

2.新进从业人员体检结果应保密,仅用于订立后续的健康管理措施。

3.入职后,每名从业人员应每年接受一次常规体检,认真检查内容以及要求视个人从业岗位、年龄、性别等情况而定。

2.2 食品接触的卫生管理1.从业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前,应进行手部清洁,包含洗手和消毒,并确保双手干燥。

2.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每2小时应洗手一次,并及时处理鼻腔分泌物、咳嗽、打喷嚏等情况。

3.从业人员不得指甲过长,应保持干净修整,而且禁止佩戴手部饰品。

4.从业人员应佩戴专业的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更换和清洗。

2.3 健康教育与培训1.学校食堂应向全部从业人员供应食品安全与健康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基本卫生常识、感染病与传染病的防备等。

2.全体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健康教育与培训,每年至少一次,内容可依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调整。

3.从业人员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连续从事相关工作。

2.4 高温作业的管理1.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包含供应充分的饮用水、供应适当的工作休息时间、配备防暑降温用具等。

2.高温作业的从业人员应进行体温监测,体温超出37.5℃者应立刻停工休息,并及时就医。

三、考核标准3.1 健康检查合格率1.每年对从业人员体检后,应进行统计分析,计算健康检查合格率。

2.健康检查合格率应维持在90%以上,低于90%的,应订立相应的改进措施。

3.2 卫生管理合格率1.对从业人员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其在工作过程中的卫生管理情况。

2024年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学校的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

2024年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确保学生饮食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学食堂的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等所有与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条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卫生和营养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通过相关资格认证。

第五条学校应对中学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健康档案。

第六条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并及时报告自身的健康状况。

第七条涉及到与食品接触的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应保持身体清洁,不得患传染病,甲类传染病或患呼吸道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工作。

第八条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经常洗手,并使用洗手液或者洗手消毒剂。

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的日益重视,小学食堂在为学生提供营养餐的同时,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

基于此,制定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旨在保障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促进食堂食品安全和学生健康成长。

二、管理目标1. 保障食堂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2. 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3. 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宣教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三、管理内容1. 体检管理(1)食堂从业人员入职前,必须进行全面身体健康检查,并持有健康证明;(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需参加一次健康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职业标准;(3)对有慢性病、传染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食品加工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应安排合适的岗位或要求其离岗休养。

2. 餐前卫生管理(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清洁工作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2)食堂从业人员在餐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手部清洁,如洗手或使用洗手液;(3)食堂从业人员在餐前应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洁和卫生处理,特别是食品加工、储存、展示等区域。

3. 食品安全管理(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3)食堂从业人员需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更新食品安全知识。

4. 健康宣教和培训(1)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参加健康宣教和培训活动,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水平;(2)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活动,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3)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心理素质。

五、管理措施1. 建立健康档案为每位食堂从业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包括健康证明、体检记录、培训证书等,定期更新和核查档案。

2. 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每年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传染病检查、慢性病筛查等。

学校食堂2023年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2023年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2023年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学校食堂2023年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制度,以确保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食品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学校食堂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厨师、后厨人员、服务员等。

通过规范的健康管理措施,有利于保障食堂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提高食堂工作环境的整体健康水平。

2. 健康管理要求2.1 健康检查和证明所有从业人员在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并提供相应的健康证明。

定期健康体检的频率将有待于进一步的确定。

健康证明应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检测结果和病原携带情况。

2.2 健康教育和培训学校食堂应定期组织健康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食品安全知识。

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个人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等方面的知识。

培训记录应进行归档备查。

2.3 个人卫生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惯。

要求从业人员勤洗手,佩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帽子,并及时清洗和更换。

禁止从业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参与食堂工作。

2.4 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要求从业人员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材料,妥善保存和处理食品,确保食堂环境的卫生和清洁。

禁止从业人员在食堂内吸烟或吃零食。

2.5 疾病防控措施若从业人员出现传染性疾病或疑似疾病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将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进行疾病防控工作。

3. 管理措施3.1 日常监督和巡查学校食堂应设立专门的监督巡查机构,并定期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巡查记录应进行归档备查。

3.2 处罚和奖励制度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从业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同时,对积极遵守和表现出色的从业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4. 宣传和通知学校食堂应制定宣传计划,定期向从业人员宣传和通报健康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和政策,并确保相关信息得到全面传达。

5. 复查和改进学校食堂应定期对健康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复查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健康管理职责1.学校食堂负责人是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学校食堂负责人组织的健康检查,并自觉遵守本制度。

3.学校卫生部门负责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健康检查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健康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必须重新进行健康检查。

2.健康检查的内容包括:(1)一般项目:身高、体重、血压、视力等。

(2)内科项目:心率、肺部、腹部等。

(3)外科项目:四肢、关节等。

(4)耳鼻喉科项目:听力、鼻腔、口腔等。

(5)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等。

3.食堂工作人员在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传染性疾病、慢性病或其他不宜从事食堂工作的疾病,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健康管理措施1.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戴口罩、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等。

2.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教育,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和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确保自身健康。

五、健康管理记录1.食堂负责人应建立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档案,记录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结果、疾病治疗情况等。

2.食堂负责人应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以备查验。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食堂负责人所有。

学校食堂负责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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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本制度自年月日实施。

二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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