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17•【字号】平政办发〔2020〕78号•【施行日期】2020.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驻平有关单位:《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八届政府常务会第4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17日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快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项目建设,依法有序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有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甘肃中部生态移民扶贫开发供水工程二、征收主体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政府三、征收实施单位宝积镇、水泉镇、共和镇、王家山镇、黄峤镇四、土地征收范围及补偿安置该项目涉及平川区范围内用地114.4052公顷,其中需征收集体土地63.5706公顷,位于王家山镇大营水村、井尔川村、万庙村、于大川村;水泉镇贾庄村、水泉村、下堡村、大黄湾村;宝积镇大湾村、冯园村、小川村、尖山村;共和镇毛卜拉村、西合村、小水村、兄弟村;黄峤镇牛拜村、双铺村、寺儿坪农场、马饮水村、玉湾村。

国有土地50.8346公顷,涉及水域及水利用设施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建设用地、平川区国有未利用地、国投白银风电有限公司。

征收补偿安置采用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方式支付给被征地农户。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 甘政发〔2017〕17号)的标准(如遇政策规定标准调整,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结合平川区实际进行补偿。

搬迁工作实施方案5篇

搬迁工作实施方案5篇

搬迁工作实施方案5篇搬迁工作实施方案1一、指导思想搬迁避让工作以“把握政策、善重民意,周密安排,确保搬迁”和“建一拆一,拆一补一”为原则,立足全面推进,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对危险点上的重点户严格按搬迁避让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采取自建、外迁、投亲靠友等形式搬迁安置,需统一安置到龙盘新村的要统一安排好宅基地分配、基础设施配套等事宜,保障搬迁群众生产有发展,生活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及工期安排20__年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2个非重点户的搬迁,20__年10月25日前完成剩余10个非重点户的房屋拆除,确保完成周林田地质灾害点搬迁治理任务。

三、主要措施(一)加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认真执行搬迁进度月报、周报等制度,确保在治理工作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快搬迁避让安置工作,加大周林田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抓好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管理,紧紧抓住“建、搬、拆”三个环节,周密安排,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责任、工作、指挥四到位,坚持建新房、拆旧房的原则,群众搬迁安置后,危险点上的原宅基地收回,房屋及时拆除,并坚决禁止在危险点上新建住房以及迁入新的户籍、拆分户口等行为,同时做好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四)积极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鼓励支持群众开展多种经营,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劳务输出等方式帮助群众多就业,增加收入,使灾害危险点上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过得好,实现安居乐业,使搬迁群众既脱离危险,又脱贫致富。

搬迁工作实施方案2为扎实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推进分散偏远、条件落后、灾害频发的贫困垸落、贫困户改造搬迁,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结合蕲春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为主题,以根本改善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为主线,把扶贫改造搬迁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精准扶贫改造搬迁新形式、新途径。

磐安县下山移民工作实施细则

磐安县下山移民工作实施细则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机关各部门,金磐开发区,大盘山管理局,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磐安县下山移民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磐安县委办公室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7月1日磐安县下山移民工作实施细则(2008年6月修订)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县下山移民工作,结合我县下山搬迁工作实际,特修改完善下山移民工作实施细则。

一、规划与安置(一)规划时间。

新一轮下山搬迁规划时间为五年,即2008年-2012年。

(二)列入下山搬迁村的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可以纳入下山搬迁规划范围:1.地处高山远山、未通机耕路的村;2.人口规模在50户以下,按要求需搬迁到行政村或其他安置地落户的自然村;3.因严重地质灾害隐患需搬迁的村;4.县重点工程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内需整体搬迁或实现萎缩性管理的村;5.生产生活条件较差,80%以上农户要求搬迁的"低收入农户集中村"。

(三)搬迁方式。

整体搬迁和零星搬迁相结合。

(四)下山搬迁农户实行"一户一宅"安置,单独立户条件和用地限额标准按照《磐安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进小区农户允许以户为单位直接报批。

(五)整村搬迁的新村命名、户籍变更由民政、公安部门按程序办理。

二、审批程序(六)下山移民小区分县级、乡镇级和村级三个层次,分别按下列程序审批:1.县级下山移民小区,由县人民政府审批设立。

2.乡镇下山移民小区,经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扶贫办和县国土局审批。

3、村级下山移民小区,在行政村作合理规划后,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报县扶贫办、县国土局备案。

(七)农户下山移民实现年初申报、年终验收制度。

年初由各乡镇按照群众意愿和工作需要申报当年下山移民计划,经县扶贫办批准后实施,年终按批准方案进行验收,确定当年下山移民补助对象。

具体按下列程序审批:1.本乡镇范围内实施整村搬迁的,须经该村80%以上农户户主联名向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报县扶贫办备案。

全年度全县“四方五共”跨区易地扶贫搬迁第九次安置房源分配方案

全年度全县“四方五共”跨区易地扶贫搬迁第九次安置房源分配方案

全年度全县“四方五共”跨区易地扶贫搬迁第九次安置房源分配方案根据X县与X试验区两地共商同意,为稳步推进X年度跨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公开、公正进行第九次搬迁户安置房源分配,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签选房时间X年6月9日(星期五)上午11时。

二、抽签选房地点县移民局二楼会议室。

三、抽签选房房源及户型1、根据与X试验区对接房源情况,采取分期分批进行抽签选房。

本次选房房源是X试验区X、X安置点,有39.27㎡、85.97㎡、86.63㎡、125㎡、168.93㎡(88.83+40.05+40.05)、166.14(87.36+39.27+39.27)㎡6种户型,安排家庭人口为2人户3户、4人户6户、5户3户、6户1户、7人户6户的登记报名户。

其中,2人户安排房源户型为39.27㎡167套,4人户安排户型为85.97㎡或86.63㎡,5人和6人户安排户型为125㎡,7人户安排户型为168.93㎡或166.14㎡。

2、其他户型及搬迁户的抽签选房,县委、县政府将及时与X试验区对接房源进行统筹安排。

四、住房分配方式现场集中抽签。

五、房屋安置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从房屋分配方案的制定,到房屋户型与搬迁家庭人口类型的匹配,到乡镇(街道)选房顺序的确定,到群众抽签选房的开展,全过程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结合实际又兼顾政策的原则。

由于X试验区安置点房屋规划建设在前,搬迁对象确定在后。

搬迁入住的房源不能完全满足“建购房面积人均不能超过20平方米”的政策规定。

因此,此批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安置只能结合现有房源实际设计布局,尽量兼顾政策规定,不能完成满足政策的,要尽量接近政策规定。

(三)坚持减轻搬迁户负担的原则。

各种搬迁家庭人口类型与安置房屋户型的匹配,尽量做到既满足搬迁群众需要,又尽可能地减少搬迁户购房筹资负担。

(四)坚持优化房屋组合便于搬迁户好住的原则。

针对1户搬迁户需要多套房屋安置的情况,根据房屋建筑设计,充分考虑搬迁户好住的原则优化房屋组合,凡能在同一单元同一层楼安置的不跨层安置,能相近安置的不跨户安置。

移民工作计划5篇

移民工作计划5篇

移民工作计划5篇移民工作计划篇1一、进展情况至目前,湖区各乡镇与县移民局签订移民协议并缴纳押金的移民对象。

合计88户、294人,只占项目任务的19.6%占年度任务的49%其中:西渠镇38户、130人,东湖镇19户、59人,收成乡18户、60人,红沙梁乡13户、45人。

二、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发动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移民安置的政策要求不了解,宣传发动的覆盖面不够。

二是工作责任不够明确,一些乡镇未对工业移民工作分解责任,总体进展不理想。

三是就业安置进展缓慢,未能形成良好的带动效应,导致群众思想顾虑较大,观望情绪较浓。

三、工作要求1深入宣传发动。

湖区各乡镇政府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社农户进行宣传发动,确保使移民政策家喻户晓。

2靠实工作责任。

按照省发改委批复,本次以非农业方式安置生态移民任务为453户、1500人,具体为:收成乡80户300人,红沙梁乡48户200人,东湖镇140户400人,西渠镇275户600人。

湖区各乡镇政府要按照批复要求,分解责任,确保完成移民任务。

3加快工作进度。

根据批复要求,县政府要求各乡镇要加快进度,必须在今年5月底前组织移民对象到移民局办理手续,完成分解任务。

4积极安置就业镇政府要与相关部门、企业积极协调,尽快安置符合条件的移民对象上岗就业,形成良好的带动效应。

同时,要抓好移民新村建设,按期优质完成建设任务。

5严格工作考核。

镇工业移民是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项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重点治理工作全局,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县政府将对照相关责任书,对生态移民工作严格进行考核。

移民工作计划篇21、做好困难移民慰问。

20年1月12日陪同县移民局胡局长走访慰问了铜锣、金宝、九如等村部分困难移民,县移民局此次发放困难移民慰问资金50000元,共计117户,目前已全部下发。

2、按要求做好20年后扶项目申报工作。

我站严格按程序管理和实施,今年镇上项目安排在泥湾、长潭、百和、石坝、天马山、__、龙口、红中、新加、铜锣、盐埠等13个村,项目定位15个,移民资金总投入100万元。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政发〔2014〕56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政发〔2014〕56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政发〔2014〕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商洛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2014年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2014年11月19日商洛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提升陕南移民搬迁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章规划修编与方案编报第一条移民搬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按照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四化同步”及“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要求,围绕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移民搬迁“三位一体”目标,坚持以集中安置为主、城镇安置为主、楼房化安置为主的“三为主”思路,融合移民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商品房“三房”资源,进一步对《规划》进行完善。

第二条《规划》修编应坚持五个原则:即坚持避让灾害优先,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坚持改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方式,不复制农村的原则;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传承特色的原则;坚持与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移民搬迁旧宅基腾退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移民搬迁旧宅基腾退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大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力度,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X省X地区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有关政策措施的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X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追赶超越”目标和“五新战略”新任务,以国土资源政策支持脱贫攻坚为出发点,以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保护耕地为根本,依托《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X县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专项规划》,盘活存量建设土地,缓解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用地供求矛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符合规划原则。

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过程中,要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布局更合理,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占补平衡原则。

建新地块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地块面积;新地块的集约利用水平应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占用耕地规模、标准,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相结合。

(三)示范推动原则。

优先选择群众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建设用地整理(拆旧)潜力大的地方开展试点,通过抓点示范、以点带面,促进拆旧复垦工作全面开展。

(四)依法实施原则。

严格按照中省相关规定,将节余指标收益和土地增值收益优先用于拆旧区群众权益保障上,在拆旧复垦工作中,确保相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

三、对象范围X年以来享受移民搬迁政策的搬迁户以及全县所有农村居民自觉自愿拆除的旧房、“空心房”和闲置宅基地。

四、总体目标按照避灾搬迁户即搬即退、其他搬迁户允许3年过渡期的要求,逐年推进腾退工作,并对有复垦条件的地块进行复垦,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保障移民搬迁建设用地及占补平衡,流转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支持脱贫攻坚。

移民搬迁“五新”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移民搬迁“五新”社区建设实施方案为扎实做好我县移民搬迁“五新”社区建设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根据市政府《关于建设新移民搬迁社区的意见》(X政发〔X〕X号)及全市移民搬迁“五新”示范社区建设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期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以振兴乡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人才为统揽,以切实增强搬迁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宗旨,紧紧围绕建设新环境、提供新服务、发展新产业、培育新民风、创造新生活社区建设内容及相关要求,切实加快移民搬迁社区建设步伐。

确保X年将X 集X置社区建成规范化的市级移民搬迁“五新”示范社区,其它已建成安置社区均启动县级移民搬迁“五新”示范社区创建活动;X年将X镇幸福、X,X镇胶州,X镇新庄4个安置社区建成规范化的市级移民搬迁“五新”示范社区;X年所有符合100户以上规模标准的搬迁安置社区都达到市级移民搬迁“五新”示范社区规范化要求。

二、工作原则——党建引领,强本固基。

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坚强堡垒作用,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新型移民搬迁社区党组织建设。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围绕“大型全覆盖、中型保功能、小型保基本”目标,按社区规模、类型等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

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带动整体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采取适合区域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群众主体,激发动力。

尊重搬迁群众意愿,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标准。

建立政府、社区集体、居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机制,切实维护搬迁群众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合法权益,有效促进社区融合,助力脱贫攻坚。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推进县抓统筹、镇为主体、村抓落实的服务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83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的通知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83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按照国务院部分省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稽察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整改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政策性贷款还贷主体和还贷方式按照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政策性贷款实行“省负总责”、省级投融资主体“统贷统还”的要求,将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和长期政策性贷款由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按5∶1∶4比例还贷,调整为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内蒙古扶贫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贷统还,盟市、旗县(市、区)不再承担还贷责任。

还贷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每年预算安排的6.1亿元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专项资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扶贫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调整修订现行易地扶贫搬迁相应政策。

二、调整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资金投向结构严格执行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住房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自筹资金户均不超过1万元的政策以及中央和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各项资金投向要求。

在此基础上,按照人均6万元标准,对建档立卡搬迁户设定人均2万元的最低住房建设补助标准,除中央预算内资金必须用于住房建设外,专项建设基金、长期政策性贷款要优先用于搬迁贫困户住房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各盟市项目旗县(市、区)可综合考虑建房成本等因素,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差异化住房建设补贴政策,自行确定本地区住房建设补助标准并向社会公告。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21•【字号】甘政办发[2004]112号•【施行日期】2004.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04]11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甘肃矿区,省政府有关部门:《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意见(试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省委发〔2004〕8号)确定,对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积极稳妥地进行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实施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意义甘肃省是全国最贫困的省份之一,2003年末全省绝对贫困人口169万人。

贫困人口中,有58万人生活在自然条件极为恶劣、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地区,7万人生活在地质灾害易发、生命财产受威胁严重的地区,35万人生活在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

这部分群众只有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的办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脱贫和发展问题。

同时,贫困地区生态环境问题与贫困问题通常表现为相互制约、互为因果的关系。

因此,积极稳妥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对解决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恢复和保护生态环境、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方针、目标和总体思路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指导方针,按照一年建设,两年搬迁,三年稳定,四至五年发展,六年后致富的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并通过有效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实施产业开发和项目带动等措施,促进项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乡村振兴和扶贫工作,探索新型城乡融合发展模式,
我部门制定了以下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移民搬迁,将贫困人口安置到适宜居住和发展的区域,实
现社会公平、经济繁荣、生态环境良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1. 以帮扶贫困人口为中心,注重充分听取贫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因人施策”的工作思路。

2. 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划、精准脱贫、可持续发展的工作原则。

3. 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结合资源和环境特点,采取多
种形式的扶贫安置方式。

4.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稳
步推进。

三、工作内容
1. 调查评估
对目标搬迁区域的自然、经济、文化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查
明贫困人口的数量、分布、生产生活条件、希望搬迁的意愿等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搬迁方案。

2. 规划设计
基于调查评估结果,综合考虑自然、经济、社会等因素,进行
搬迁区域规划设计,明确安置区域、建设内容和风险控制措施,保
障搬迁计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安置搬迁
采取自愿申请、政府引导、公益招标等方式,将贫困人口安置
到新的居住地或就业岗位,确保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搬迁后,对新居住地或就业岗位进行服务保障,确保贫困人口适应
新环境。

4. 设施建设
在新的安置区域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
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建设,同时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改善,保
障新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5. 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协调机制和联合工作机制,加强
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协作,达成工作目标。

四、保障措施
1. 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加强资金保障,建立专项资金制度,确保工作资金来源及安
排妥善。

3. 做好安置关系转移和户籍簿记转移工作,切实保障搬迁群众享有权益。

4. 加强法律法规和风险补偿制度建设,保障搬迁实施中的合法权益和责任承担。

5. 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社会支持度和认可度。

五、工作成果
1. 实现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解决。

2. 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

3. 实现贫困人口可持续发展,促进产业发展和就业增加。

4. 增加新区的经济和社会投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繁荣。

5. 实现了贫困人口向富裕地区迁移,达到了脱贫的目标。

六、工作总结
1. 加强对移民搬迁扶贫工作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素质和认识,增强其自我发展的能力。

2. 做好社会稳定工作,保障贫困搬迁人口的权益和生产生活的全面发展。

3. 给予新搬迁区域的投资和企业扶持,增强其活力,加速其发展。

4. 实现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可行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提升其工作效率和水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