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电力调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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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电力调度管理办法

铁路电力调度管理办法

铁路电力调度管理办法铁路电力调度管理办法一、概述铁路电力调度管理是为了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经济、高效运营而必须实施的一个管理环节。

铁路电力调度要把握电力调度规律,指导电力运行与维护,保证电能供应的稳定和正常,以确保铁路运输、断电抢修等安全生产需要能得到保障。

本文立足于电力调度管理办法,探讨铁路电力调度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规范铁路电力调度工作的条例,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基本原则铁路电力调度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

铁路电力调度管理员必须时刻关注安全风险,坚持安全第一,保障电力设备能够正常运转,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2. 优先保障铁路运输。

铁路电力调度要确保电力设备运行一切以保障铁路运输为目标,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与稳定性。

3. 节约能源原则。

铁路电力调度工作应该遵循节能减排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各种电力设备,把握电力供应的条件,加强节能意识,进行节约能源的工作。

三、任务分配铁路电力调度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 电能调配。

对整个电力系统进行规划和布局,科学合理地进行电力调配和分配。

即使在突发情况下,也能及时调整电力分配,保证铁路运输的正常进行。

2. 运行监控。

及时监测电力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电能供应情况,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处理,确保电力设备正常运行,保证铁路安全运输。

3. 故障维修。

针对电力设备出现故障的情况,及时进行诊断检修,保证故障能得到有效地解决,不会对铁路运输造成影响。

4. 工作台账。

对电力调度过程中产生的记录进行汇总,建立电力调度工作台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行有效管理与运用。

四、工作要求1. 保证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确保电力设备运行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安全隐患,保证供电设备正常运行。

2. 保证电能质量和稳定性。

维护电力设备,确保电能质量和稳定性,同时注意节能减排,合理利用电能资源。

3. 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在铁路电力调度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配置各种电力资源,提高电力利用率。

电力调度管理办法

电力调度管理办法

电力调度管理办法随着电力行业的发展和电力消费的不断增长,电力调度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电力调度管理办法被制定出来并得到广泛应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力调度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概述电力调度管理办法是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合理的调度控制措施,实现电力资源的高效配置,满足各类用电需求,并确保电力系统的平稳运行。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保证电力系统的运行安全,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

2. 经济合理:通过合理调度和优化能源配置,提高电力利用效率,降低供电成本。

3. 平等公正: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开透明,确保各类用户平等共享电力资源。

4. 灵活高效:根据用电需求的变化,调整供需平衡,确保电力系统的灵活运行。

5. 环境友好:推动清洁能源的使用,在调度过程中注重节能减排,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三、调度管理流程1. 需求预测:根据历史数据和市场需求,预测未来一段时间的电力需求,并制定调度计划。

2. 能源调配:根据需求预测结果,调度中心进行能源的调配,确保电力供应的平衡和稳定。

3. 运行监控:通过实时监测电力系统运行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4. 接入控制:针对不同用户的用电需求,进行接入控制,平衡供需关系,防止过载和电网故障的发生。

5. 应急响应:在突发情况下,调度中心要能迅速做出响应,采取紧急措施,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

四、调度权责分工1. 调度中心:负责电力系统的调度计划制定、实施和监控,负责调配能源,保证电力供应的平稳运行。

2. 发电单位:按照调度计划,安排发电机组的启停和负荷调节,保证可靠供电。

3. 输电单位:负责电力输送,保证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及时处理电力故障。

4. 供电单位:根据用户需求,进行用电计量和供电控制,保证用户的用电质量。

5. 相关方单位:包括燃料供应单位、设备维护单位等,协助完成电力调度管理工作。

电力调度管理办法

电力调度管理办法

电力调度管理办法电力调度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实现科学、规范、高效的电力调度管理,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质量,特制定以下电力调度管理办法。

一、电力调度的职责与权限1、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对电力系统的运行进行监控、指挥和协调,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2、有权根据电力系统的运行情况,制定和调整电力调度计划,包括发电计划、输电计划和配电计划。

3、对电力系统中的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等设备进行调度管理,指挥设备的运行、停运和检修。

4、负责处理电力系统中的突发事件和故障,采取紧急措施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

二、电力调度计划的制定1、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电力需求预测、电源装机容量、电网结构等因素,制定年度、月度和日度的电力调度计划。

2、电力调度计划应充分考虑电力系统的安全约束、经济运行和环保要求,合理安排发电资源,优化电力潮流分布。

3、在制定电力调度计划时,应与发电厂、供电企业等相关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三、电力调度的运行管理1、电力调度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力调度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调度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调度人员应严格按照电力调度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调度指挥,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3、加强对电力系统运行参数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电力系统中的异常情况和安全隐患。

4、建立电力调度应急指挥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发电厂的调度管理1、发电厂应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严格按照调度指令安排发电出力。

2、发电厂应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发电可靠性。

3、按照规定向电力调度机构报送机组运行参数、检修计划等信息,配合电力调度机构做好电力调度工作。

五、变电站的调度管理1、变电站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指令,正确操作设备,保障电力的可靠输送和分配。

2、加强变电站设备的巡视检查和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和故障。

铁路企业调度管理细则

铁路企业调度管理细则

铁路调度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调度中心工作,建立快速反应的信息管理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公司生产经营进展情况,为公司领导决策及时提供依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做到动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传递和反馈信息快速及时。

第三条建立健全调度信息网络系统,并保证调度信息网络全天24小时正常运作、信息渠道畅通无阻。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负责发布调度通知、其它相关电文,并督促、回复落实情况。

第五条掌握生产建设中的主要情况,包括工程建设期间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协调等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汇总编报各类工程报表,分送领导和相关部门,并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

第六条汇总上报施工天窗(封锁)日计划。

对影响营业线运输,需封锁线路或停用接触网、信号和电力设备等施工,必须按照路局有关规定提前提报慢行、封锁施工计划。

第七条配合做好应急事件处理。

对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以最快速度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上传下达领导批示和处置意见,并跟踪、反馈处理情况。

第八条协助做好项目重点、控制工程进度分析工作。

第九条负责对公司各部经营生产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十条参加交班会和有关会议,协助做好生产管理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如调度会议、各类专业技术会议、协调会议、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等的准备和通知)。

第十一条做好日常值班工作。

及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值班制度。

调度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调度电话随响随应,确保通讯联系畅通。

第十二条内业资料制度。

调度工作台帐,及时登录各项原始记录,收集、保存项目建设期间的有关文件、技术资料。

调度记录应完整、真实、及时、准确,严禁补记,对上级部门、单位领导的重要指示和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等均应及时、准确的详细记载,并做好各种原始资料的积累和保存,随时备查。

第十三条请示报告制度。

及时反映有关重要信息和重大问题,应在核实准确无误后,逐级向领导报告。

高速铁路供电调度规则

高速铁路供电调度规则

高速铁路供电调度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速铁路(以下简称高铁)供电调度管理,不断提高供电调度工作质量,充分发挥高铁供电调度作用,确保高铁供电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明确了高铁供电调度组织管理和职责范围,明确了供电调度交接班、停送电及监护、停送电签认、调度工作分析、信息报告、业务培训等基本工作制度,对高铁供电调度的人员素质、设备配置、调度命令、作业计划、应急处置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高铁的供电调度管理,未尽事宜按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运输调度规则》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职责范围第四条高铁供电调度是高铁运输调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铁供电设备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的指挥主体。

高铁供电调度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总公司供电调度受供电部的领导,局供电调度受铁路局调度所的领导和总公司供电调度、铁路局供电处的专业指导。

第五条铁路局调度所应设高铁电调台和电调综合台,综合台兼顾高铁、普速,电调台位置宜与列车调度台相邻,每个电调台管辖范围原则上以400-600运营公里为宜。

电调台和综合台执行四班制,电调台调度员负责审核并办理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电力设备检修或施工作业计划;发生故障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运输秩序的影响;与高铁各工种调度密切配合,应急处理突发事件。

综合台设电调长,负责应急指挥、信息上报和日常业务管理。

供电调度室应设专人负责施工管理和工作分析,执行日勤制;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审核施工作业计划及停送电安全措施,工作分析人员负责调度管理和安全运行信息的统计分析。

供电调度主任(副主任)负责对各班高铁调度人员标准化作业、应急处置、工作分析、计划审核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各级高铁供电调度的职责范围。

(一)总公司供电调度。

1.与各工种调度协调配合,组织铁路局高铁供电调度完成运输生产任务。

2.指导铁路局高铁供电调度工作,协调铁路局之间供电调度的有关事宜。

3.及时掌握高铁牵引供电、电力设备事故、故障、跳闸以及安全信息等情况,指导各铁路局做好应急处置,对应急处置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电力调度管理办法

电力调度管理办法

电力调度管理办法一、引言电力调度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关键环节。

为了实现科学、合理、高效的电力调度,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质量,特制定本电力调度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_____地区的电力调度工作,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相关主体。

三、调度原则1、安全第一电力调度工作必须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防止发生电力事故,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公平公正在电力调度过程中,对各参与主体应一视同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分配电力资源。

3、经济运行优化电力调度方案,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降低电力损耗,实现电力资源的最优利用。

4、节能环保优先调度清洁能源和高效机组,促进节能减排,推动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调度机构及职责1、设立电力调度中心电力调度中心负责_____地区电力系统的运行监控、调度指挥和协调管理。

2、调度人员职责(1)实时掌握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包括发电出力、负荷需求、设备运行情况等。

(2)根据电力系统的运行情况,制定并执行合理的调度方案。

(3)协调各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处理电力调度中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

(4)对电力系统的运行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为电力规划和运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五、电力调度计划的制定1、电力负荷预测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_____地区的电力负荷进行预测,为调度计划的制定提供基础数据。

2、发电计划安排根据电力负荷预测和电力系统的运行要求,合理安排各发电企业的发电计划,确保电力供应的平衡。

3、检修计划管理统筹安排电力系统设备的检修计划,尽量减少设备检修对电力供应的影响。

4、备用容量管理预留一定的备用容量,以应对电力系统的突发情况和负荷波动。

六、电力调度的执行1、调度指令的下达调度人员根据调度计划,通过专用的通信系统向各相关主体下达调度指令,明确操作要求和时间。

2、执行情况的监控实时监控调度指令的执行情况,对未按时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

铁路供电、水电调度规则

铁路供电、水电调度规则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运输局运装设水[2002] 113 号关于发布《铁路供电、水电调度规则》的通知各铁路局:为了适应铁路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加强牵引供电、水电系统的运行调度管理,特制定《铁路、水电调度规则》,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要求各铁路局认真学习,制定细则,贯彻落实,执行当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报部。

铁道部运输局二OO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供电、水电调度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供电、水电调度室铁路运输调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牵引供电、水电设备运行、事故抢修的指挥中心,是铁路安全供电、供水的信息中心。

供电、水电调度员的主要任务是:正确组织牵引供电、水电系统的运行,与行车各有关工种调度密切配合、控制安全动态、应急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缩小事故范围,减少事故损失,迅速恢复供电、供水和行车。

第二条供电、水电调度工作应采取计算机网络技术、远程监控和先进的管理手段,逐步实现调度管理的信息化和自动化。

第三条为统一全路供电、水电调度管理,充分发挥调度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职责范围第四条供电、水电调度系统由铁道部、铁路局(含集团公司,下同)、铁路分局(含总公司,下同)和供电、水电段调度组成,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各级供电调度、水电调度在工作上接受上级调度和同级供电、水电管理机构的领导或指导。

第五条部、局、分局、段应设供电、水电调度,其调度台的设置、人员配备、班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六条各级供电、水电调度的职责范围一、铁道部1.了解全路牵引供电设备、自闭、电力贯通线及其变、配电所和主要客车上水站上水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

2.及时掌握牵引供电、影响行车的电力和给水故障情况。

尽快查明原因,督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抢修,恢复。

3.指导各局调度工作,协调各局之间的有关调度事宜。

4.审查牵引变电所、自闭、电力贯通线跨局供电方案;下达跨局供电、跨局使用发电车、移动变压器等命令,并监督实施。

5.及时掌握牵引供电、电力、给水人员重伤及以上的工伤情况。

高速铁路供电调度规则

高速铁路供电调度规则

高速铁路供电调度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速铁路(以下简称高铁)供电调度管理,不断提高供电调度工作质量,充分发挥高铁供电调度作用,确保高铁供电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明确了高铁供电调度组织管理和职责范围,明确了供电调度交接班、停送电及监护、停送电签认、调度工作分析、信息报告、业务培训等基本工作制度,对高铁供电调度的人员素质、设备配置、调度命令、作业计划、应急处置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高铁的供电调度管理,未尽事宜按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运输调度规则》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职责范围第四条高铁供电调度是高铁运输调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铁供电设备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的指挥主体。

高铁供电调度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总公司供电调度受供电部的领导,局供电调度受铁路局调度所的领导和总公司供电调度、铁路局供电处的专业指导。

第五条铁路局调度所应设高铁电调台和电调综合台,综合台兼顾高铁、普速,电调台位置宜与列车调度台相邻,每个电调台管辖范围原则上以400-600运营公里为宜。

电调台和综合台执行四班制,电调台调度员负责审核并办理高速铁路牵引供电、电力设备检修或施工作业计划;发生故障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运输秩序的影响;与高铁各工种调度密切配合,应急处理突发事件。

综合台设电调长,负责应急指挥、信息上报和日常业务管理。

供电调度室应设专人负责施工管理和工作分析,执行日勤制;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审核施工作业计划及停送电安全措施,工作分析人员负责调度管理和安全运行信息的统计分析。

供电调度主任(副主任)负责对各班高铁调度人员标准化作业、应急处置、工作分析、计划审核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各级高铁供电调度的职责范围。

(一)总公司供电调度。

1.与各工种调度协调配合,组织铁路局高铁供电调度完成运输生产任务。

2.指导铁路局高铁供电调度工作,协调铁路局之间供电调度的有关事宜。

3.及时掌握高铁牵引供电、电力设备事故、故障、跳闸以及安全信息等情况,指导各铁路局做好应急处置,对应急处置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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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电力调度管理办法1、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铁路管内电力调度管理工作,是电力调度管理的基本规则,各供电段及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铁路电力管理规则》《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普速铁路供电调度规则》《高速铁路供电调度暂行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铁路局供电系统施工维修管理办法》《铁路局客货共线电力远动管理办法》3、总则3.1为统一电力调度管理,规范电力调度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电力调度作用,确保安全优质供电和经济运行,根据《普速铁路供电调度规则》和《高速铁路供电调度暂行规则》,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3.2本办法明确了铁路局、供电段电力调度组织管理、职责范围和基本工作制度,电力调度设备配置、人员任职条件和基本要求。

各供电段应结合本段实际,制定供电段电力调度实施细则。

4、组织管理和职责范围4.1铁路电力调度管理由总公司供电调度、铁路局供电调度和供电段电力调度三级组成,是铁路供电调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铁路运输调度系统的组织部分。

电力调度实行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其机构设置在供电段,由供电段负责管理,业务上接受铁路局供电调度的指导和管理。

4.2电力调度是供电段电力、给水设备运行监控中心,是电力、给水设备应急抢修和按计划组织生产的指挥中心,是供电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中心。

4.3电力调度员的主要任务是:在路局供电调度和供电段的指导下,按照铁路供电调度规则、电力和给水设备管理规程、标准等规定,正确组织铁路电力、给水设备运行、检修和故障抢修,及时掌握铁路电力、给水设备的运行、检修和作业等信息;协调段内外各专业、部门和单位关系,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缩小停电、停水范围,迅速恢复供水供电,减少故障损失。

4.4供电段应成立抢修调度车间负责电力调度工作。

电力调度台应按铁路线别和枢纽分别设置调度台(原则上每个调度台管辖铁路营业里程不超过500公里、不足200公里线路不单独设台),配齐配强调度人员,实行四班制值班制度、每台一人,每班设专(兼)职值班长。

供电段抢修调度车间还应设置计划、分析和电力远动系统维护工程师等人员。

4.5各级电力调度的职责范围4.5.1铁路局供电调度(电力专业)4.5.1.1严格执行国家、总公司和路局各项规章、文件、电报、命令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5.1.2按照管理权限发布Ⅰ级电力、给水设备应急响应(含应急发电)的启动和结束命令,参加应急抢修指挥,做好抢修信息收集和传递。

直接指挥高铁电力设备的故障处理,参加有关调查分析。

4.5.1.3负责高铁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远动倒闸作业,掌握高铁电力设备运行方式、运行状态、供电质量、变配电所电源及负荷情况。

4.5.1.4了解管内普速电力、给水设备分布和运行方式。

4.5.1.5审查批准高铁电力设备的施工、检修和抢修等作业,核对停电范围、作业范围和安全措施,下达倒闸命令和作业命令。

4.5.1.6实施高铁电力变配电所的跨局越区供电事宜,协调普速电力设备的跨局送电和指挥跨段送电等事宜。

4.5.1.7掌握列车运行天窗及月、周和日停电计划,分析天窗和计划停电实施情况,与列车调度密切配合,提高天窗时间兑现率和利用率。

4.5.1.8汇总全局月、季、年度电力、给水设备故障、各种原因跳闸、天窗、任务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5.1.9掌握高铁沿线生产班组、车间值班情况及生产车辆运行、使用和技术状态;了解普铁沿线值班情况及生产车辆运行、使用和技术状态;办理发电机等大型设备的跨段使用和回送事宜。

4.5.1.10组织管内设备、车辆、机具和人员的跨段抢修调用。

4.5.1.11当高铁外部电源非正常停电时,及时与地方电业部门联系,查明原因,迅速恢复供电,上报有关部门。

4.5.1.12参与和地方电业部门及相邻铁路局签订、修订调度协议,明确设备分界、调度管辖范围及联系方式等,按协议规定完成相关工作。

4.5.1.13参与高铁电力工程竣工验收,参与高铁电力远动系统联调联试和试验,参与涉及改变高铁既有设备运行方式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审核。

利用天窗时间,定期或不定期对高铁电力远动设备及其功能进行试验,验证其完好性,发生故障及时通知修复。

4.5.1.14收集、分析关系行车的高铁电力设备安全运行数据和天气等有关信息,提出改进措施。

每天不少于2次定时调阅高铁电力远动监控对象运行参数,主要查询电力远动监控对象(车站和区间信号、通信、信息等一级负荷,站房变配电所和无人值守变配电所等)运行电流、电压、温度和当日电流、电压曲线,并对所有报警信息进行逐项确认,及时发现设备隐患。

4.5.1.15掌握高铁电力设备维修、大修进度及改造工程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及时报告。

4.5.1.16掌握每日电力、给水设备运行信息,按时填报日报,按规定参加供电处交班会议。

4.5.1.17负责供电段电力调度的业务指导,做好普速电力、给水设备施工、检修等作业计划的实施协调工作。

4.5.1.1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4.5.2供电段电力调度4.5.2.1严格执行国家、总公司和路局各项规章、文件、电报、命令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5.2.2按照管理权限发布Ⅱ、Ⅲ级电力、给水设备应急响应(含应急发电)的启动和结束命令,指挥事故抢修和故障处理,做好抢修信息收集和传递。

抢修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抢修信息、填报《牵引供电、电力故障速报》,参加有关调查分析。

4.5.2.3掌握管内电力、给水设备的分布情况、运行方式和安全运行情况。

熟悉管内主要设备性能和运行要求,了解外部电源、水源、电力远动通道情况。

4.5.2.4审核批准普速电力设备的施工、检修和抢修等作业、核对停电范围、作业范围和安全措施,下达倒闸命令和作业命令。

在停电作业实施前,按规定通知重要用户或督促设备管理部门通知用户(具体负责通知范围由供电段自定)。

4.5.2.5掌握电力远动系统运行情况,按标准实施电力远动设备倒闸操作作业。

4.5.2.6收集、分析电力设备安全运行数据和天气等有关信息,提出改进措施。

每天不少于2次定时调阅电力远动监控对象运行参数,主要查询电力远动监控对象(车站和区间信号、通信、信息等一级负荷,站房变配电所和无人值守变配电所等)运行电流、电压、温度和当日电流、电压曲线,并对所有报警信息进行逐项确认,及时发现设备隐患。

4.5.2.7了解列车运行天窗,按规定汇总或配合汇总上报接触网、变配电所、电力、给水等设备施工月计划、维修周计划和日计划,分析计划实施情况,提高计划兑现率和利用率。

4.5.2.8汇总全段日、月、季、年度电力、给水设备故障信息、各种原因跳闸、天窗、生产任务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5.2.9熟悉本段应急抢修制度、水电应急抢修预案以及抢修材料、工具、车辆、应急发电机组等的分布情况。

组织管内设备、车辆、机具和人员的抢修调用。

4.5.2.10建立健全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台帐。

4.5.2.11参加重点电力、给水新设备及改扩建工程的验收,对水电系统的规划和建设提出建议。

4.5.2.12掌握沿线生产班组、车间值班情况和生产车辆运行、使用及技术状态。

4.5.2.13做好电力远动主站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

4.5.2.14当外部电源非正常停电时,及时与地方电业部门联系,查明原因,迅速恢复供电,并上报有关部门。

4.5.2.15负责路内相关单位的调度协议签订、参与和地方供电部门调度协议签订,明确设备分界、调度管辖范围和联系方式,按协议规定完成相关工作。

4.5.2.16掌握每日接触网、变配电所、电力、给水等设备运行信息,按时填报日报,按规定参加供电段交班会议。

4.5.2.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5、电力调度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5.1电力调度员应树立为运输服务的观念和全局意识,具备指挥决策的素质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熟悉现场设备和电力、给水设备的运行、检修及故障处置等业务。

电力调度员应具有相应的技术理论、专业知识和中专及以上专业文化程度,从事不少于2年电力专业的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初任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具有高级技术等级、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5.2电力调度员在上岗之前必须经过培训、实习,通过考试并取得电力调度员资格证后,方能担当电力调度工作。

电力调度员应定期深入管内现场调研、学习,了解设备运用状态和现场人员,掌握第一手运行资料,电力调度下现场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5天。

新任职电力调度员的岗前培训分为规章制度学习、跟班学习、现场学习、考试和跟班实习五个阶段,培训期不得少于半年。

跟班实习期间必须指定监护调度,监护调度应对其整个实习期间的工作负责。

5.3电力调度连续中断调度工作一个月以上者,至少见习3个班次后,经调度主任批准方可重新担当值班工作。

连续中断调度工作三个月以上者,至少见习7个班次,并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经调度主任批准方可重新担当值班工作。

5.4电力调度员每两年脱产培训不得少于10天,每年进行一次技术业务及《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者方可继续上岗。

5.5新建铁路在投入运行前,应提前6个月配齐电力调度人员,电力调度至少提前2个月参与工程单位联调联试工作和值班工作,熟悉设备和操作,为正式投入运营做好准备。

5.6电力调度应加强技术业务学习,确保本职工作的正常开展,电力调度员应掌握与了解知识见附录B。

5.7电力调度台必须配备带有录音装置的电话,配置与有关地方电业部门的自动电话,条件许可时还可配置直接呼叫管内各牵引变电所、接触网、电力工区、关系行车的变配电所、动车所、机务段、车站、供电段(维管段)的直通电话;配置实施信息管理现代化所必需的设备(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网络通讯设施等)。

5.8供电段电力调度的电力综合远动监控系统(以下简称SCADA 系统)设置应符合《铁路局客货共线电力远动系统管理办法》。

5.9电力调度应建立的资料台帐见附录C。

5.10电力调度应建立原始记录见附录D。

5.11所有原始记录均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对长期保存的记录应使用计算机打印或钢笔填写,填写要认真,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电力调度的原始记录,包括远动装置的微机自动打印记录应保持完整,尤其故障过程中的各种记录更要注意保持原有状态,严禁随意撕毁或涂改,以备查用。

5.12电力调度要强化变配电所的跳闸统计分析,建立变配电所一闸一档台帐(见附录I),值班调度及时准确收集跳闸信息,保证台帐填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供电段变配电所、工区、供电车间和技术科也必须按本办法规定的格式建立变配电所一闸一档台帐,每月定期组织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限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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