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物流公司运费支付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运费支付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运费支付管理制度我们需要明确制度的目标。

一个良好的运费支付管理制度应当能够确保运费的及时、准确支付,减少支付差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且能够适应市场变化,保持公司的竞争力。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构建这一制度:一、账户管理物流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用于运费的收支管理。

所有运费收入和支出都应通过该账户进行,以便于监控和管理。

二、费率制定公司应根据市场调研和成本分析,制定合理的运费费率。

费率应定期更新,以反映运输成本的变化和市场竞争状况。

三、收款流程物流公司应建立标准化的收款流程,包括发票开具、账单确认、款项催收等环节。

所有流程应文档化,并对外公布,确保客户了解支付流程。

四、支付方式公司应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在线支付平台等,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同时,公司应确保所有支付方式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五、账期管理为了保持良好的现金流,物流公司应设定合理的账期。

通常情况下,账期可以设定为货物交付后30天内,但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和合作历史,可以适当调整。

六、逾期处理对于逾期未付款的情况,公司应有明确的追收政策和程序。

这包括发送催款通知、计算滞纳金、甚至采取法律行动等措施。

七、对账与审计公司应定期对运费收入进行对账,确保所有的收款记录准确无误。

同时,应定期进行内部或外部审计,以检查支付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信息公开为了维护公正客观的原则,物流公司应将运费支付管理制度的关键信息公开,包括费率表、支付方式、账期规定等,以便客户了解和监督。

九、培训与沟通公司应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和掌握运费支付管理制度。

同时,应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答客户的疑问和处理投诉。

十、持续改进物流公司应定期评估运费支付管理制度的效果,并根据反馈和市场变化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实现持续改进。

公司物流运费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物流运费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物流运费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物流运费管理的基本原则、流程和责任分配,确保运输成本的合理性
和效率性。

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物流运输的部门及合作方。

二、费用预算与审批
1. 各部门需根据业务需求,提前进行月度或季度的物流费用预算,并提交至财务部门审核。

2. 超出预算范围的额外费用需经过部门主管审核,并由财务部门复核后执行。

三、选择承运商与议价
1. 采购部门负责选择合格的承运商,至少需获取三家以上不同承运商的报价。

2. 通过比较服务质量、价格和信誉等因素,综合评估后选定合适的承运商。

3. 对于长期合作的承运商,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并根据市场情况重新谈判运输价格。

四、费用核算与结算
1. 运费按实际发生的运输里程、重量或体积等参数计算,具体标准由财务部门制定。

2. 每笔运输完成后,承运商需提供详细的运输单据,由接收部门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3. 财务部门根据确认后的单据进行费用核算,并与承运商进行结算。

五、异常处理
1. 如遇特殊情况导致运输成本超出预算,相关部门应及时上报并说明原因。

2. 对于因承运商原因造成的损失,应依据合同条款进行索赔。

六、监督与改进
1.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物流运费的整体执行情况,定期向管理层报告。

2. 任何员工发现物流运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七、其他事项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业务的调整,本制度将不定期进行更新。

总结:。

运输公司运费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运费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运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运输公司的运费管理,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客户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运输业务相关的运费管理活动。

三、运费的确定1. 运费根据货物的种类、体积、重量等因素确定,定价标准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制定,确保合理合法。

2. 运费的计算方式为按照具体货物种类乘以相关的运费标准并加上附加费用(如保险费、包装费等),最终形成运费总额。

3. 运费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议价,但需经过公司财务部门审核批准。

四、运费支付方式1. 客户可以选择预付运费或者到付运费。

2. 预付运费需在货物发出前支付给公司,到付运费需在货物送达后支付给公司。

3. 运费支付方式应当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共同遵守。

五、运费结算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督运费的结算工作,确保运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运输部门和财务部门要保持密切合作,及时交流运费结算情况,定期对账核对,及时解决问题。

3. 运费结算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凭借有效的票据和凭证。

六、异常情况处理1. 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丢失等异常情况,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客户处理,并按照公司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2. 如果因为运输公司的原因导致运费出现异常情况(如计算错误、漏收等),公司应当主动承担责任,并及时退还差错的运费。

3. 如果客户提出的对于运费的争议,应当及时处理并与客户协商解决,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七、运费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公司领导层应当定期对公司的运费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公司运费管理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2. 运输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运费管理档案,保留好相关的资料和记录,以备日后的查询和审计。

3. 客户满意度是衡量运输公司运费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公司应当定期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收集客户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八、附则1. 运输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运费管理活动,不得违法行为。

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加强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货物运输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道路、铁路、航空和水路等运输方式下的货物运输活动。

第三条货物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道德风尚,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快捷和高效。

第二章运输合同第四条在进行货物运输前,运输人与托运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运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运输开始、结束的时间和地点;2.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基本信息;3.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和包装情况;4.运输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5.运输方式和路线;6.运费和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7.责任险的承保情况;8.货物运输期间的货物保护和安全措施;9.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六条运输合同一经签订即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

第三章货物装卸与包装第七条进行货物装卸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

第八条货物装卸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装卸技能,并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设备。

第九条进行货物包装时,应当选择适合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四章车辆与船舶管理第十条货物运输车辆和船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车辆和船舶的拥有人或经营者应当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和船舶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货物运输车辆和船舶必须具备必要的运输许可证明文件,不得擅自进行货物运输活动。

第五章运输安全措施第十三条进行货物运输时,应当加强对货物的保护措施,防止货物受到盗窃、破损或丢失。

第十四条进行危险品运输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律和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运输人应当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和事故事件,保障货物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进行跨境货物运输时,应当遵循国际贸易和运输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申报和手续。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口岸国际集装箱运输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口岸国际集装箱运输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口岸国际集装箱运输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7.08.22•【字号】大政发[1997]69号•【施行日期】1997.08.22•【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口岸国际集装箱运输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发[1997]6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现将《大连口岸国际集装箱运输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大连口岸国际集装箱运输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大连口岸国际集装箱运输收费管理,促进国际集装箱运输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大连口岸国际集装箱运输过程中依法收取各种费用(以下简称集装箱运输收费)的单位(含外商投资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大连口岸国际集装箱运输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大连口岸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配合物价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口岸各有关部门做好集装箱运输收费工作。

第四条集装箱运输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必须严格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需新设立收费项目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应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市财政、物价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条收费单位必须公开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明码实价,并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

委托或代其他单位收费的,应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第六条港口、场站的集装箱收费计费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以下简称《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拼箱集装箱的有关费用按不同货主占该箱货物的比例分摊。

第七条港口船舶使费、装卸船作业包干费等港口费用,由船公司(代理)按照《港口收费规则》和交通部有关规定向港口有关部门支付。

港口建设费、货物港务费由货主(代理)或集装箱场站(承运人)按有关规定向港口有关部门支(垫)付。

运输公司运费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运费管理制度

运输公司运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运输公司的运费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运费计算1. 运费计算按照货物重量、体积和运输距离来确定,详细计算公式如下:运费=(货物重量 x 单价)+(货物体积 x 单价)+(运输距离 x 单价)2. 运费单价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须在规定范围内,需经运输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运费报价1. 运输公司在收到客户运输需求后,应及时做出详细的运费报价,包括运输方式、运费金额等内容,以便客户做出决定。

2. 运费报价明细应该包括货物重量、体积、运输距离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运费计算。

四、运费支付1. 客户应在货物送达前支付全部或部分运费,经运输公司确认收到款项后方可安排货物运输。

2. 运费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转账、支付宝等方式,客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支付方式。

五、运费优惠1. 运输公司可根据客户的货物数量、频次等情况给予一定的运费优惠,但应在合理范围内,并须经管理部门批准。

2. 为了提高客户忠诚度,运输公司可制定一定的优惠政策,例如累计一定数量的运输量可享受一定折扣等。

六、违约处理1. 若客户未按时支付运费或逾期未支付,运输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对其提供运输服务,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 若运输公司未按时将货物送达或有质量问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运费结算1. 运输公司应对每一笔运费收入进行及时结算,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2. 运输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运费结算制度,确保运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八、追溯机制1. 运输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运费信息追溯机制,保障运费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运输公司应将每一笔运费收入的详细信息保存在系统中,以便随时查看和追溯。

九、监督管理1. 运输公司应建立专门的运费管理部门,负责运费的计算、报价、支付等工作,并定期进行审核和监督。

2. 运输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对运费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运费的科学合理管理。

员工收运费管理制度

员工收运费管理制度

员工收运费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员工收运费的管理工作,确保运费的准确、及时、完整收取,避免出现漏收、错收等问题,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1、规范员工收运费行为,保证运费的准确收取。

2、有效预防运费的错、漏收现象发生。

3、保障公司及客户的利益,提高服务质量。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运费收取工作的员工。

四、员工基本要求1、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流程,认真完成运费的收取工作。

2、员工应保持客户信息的机密性,不得泄露客户隐私信息。

3、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客户进行礼貌沟通,解答疑问。

4、员工应及时将所收取的运费及相应信息录入系统,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员工应每日核对收到的运费和系统信息,及时纠正错误。

6、员工应对所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主管。

五、运费收取流程1、客户预约发货后,由客服人员将发货信息录入系统,并生成运费账单。

2、员工根据客户信息及运输距离确定运费金额,并向客户进行确认。

3、员工根据客户的运费支付方式(现金、刷卡、转账等)进行收费,并提供正规的收据。

4、员工收取运费后,将收费信息及运单号录入系统,并实时更新。

5、员工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操作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运费异常处理1、若客户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运费错误收取,员工应及时与客户核实并纠正错误。

2、若员工录入系统信息错误导致运费异常,应立即向主管汇报,并按照主管指示进行处理。

3、若客户拒绝支付运费或出现疑似恶意逃费行为,员工应及时沟通并向主管报告。

4、若出现其他异常情况,员工应及时向主管反映并寻求解决方案。

七、运费管控1、公司建立运费管控系统,定期对员工进行运费管控培训,提高员工的运费管理水平。

2、公司建立运费核对机制,对员工所收运费进行抽查,确保运费的准确性。

3、公司建立运费异常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运费收取中出现的问题,降低漏收、错收风险。

4、公司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考核,对表现良好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运费管理办法

运费管理办法

运费管理办法目的为规范公司运费询价、定价及报销、审批流程,防范和控制与运费相关的风险,根据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规章制度、与运费相关的三方决议,结合实际业务特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区域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规定中所指运费范畴为:因购销等业务产生的运输费用及相关杂费,包括海运费、港杂费、内陆运费及进仓费。

部门/岗位职责销售管理中心:负责国内市场中心、各国贸中心销售合同运费及运费超支的审批。

各国贸中心、事业部:负责销售合同运费及运费超支的审批。

国内市场中心:负责国内销售业务合同运费及运费超支的审批;跟单员负责与客户、销售员沟通,确认国内整机订单发货运费价格,协调客户与运输公司签订《物流服务合同》以及国内整机订单运费报销;国内市场中心行政经理负责国内整机订单运费报销审批。

生产中心:海运组负责国贸业务发货运费、国贸业务售后问题处理产生的运费询价、货代及拖车公司选择、运费管控以及运费报销;负责物流中心管理的运费(除国内整机订单运费外)报销审批。

物流中心:负责国内销售业务发货运费的询价、配件发货运费定价、运费管控及配件运费报销,具体职责范围如下:(1)所有国内销售业务发生的运费,包括发配件短途运费、售后质量问题处理产生的运费及分批发货产生的运费;(2)国贸销售业务货物进仓发生的短途陆路费用,含伴随发生的路桥费及进仓费用;(3)集团公司内部发生的运费如仓库间调拨、上海与关联公司交易发生的运费。

审计中心:负责国内整机销售业务发货运费及国内售后问题处理产生的整机退换货运费、国贸所有销售业务运费的询价、物流公司的选择、运费价格确定。

财务中心:负责本规定范围内所有运费原始凭证的审核及报销。

管理规定4.1合同运费询价销售人员应掌握常规运费报价能力,原则上销售人员或跟单员自行与公司常规合作或其他物流公司及货代公司询问运费,特殊情况下国内运费可以向审计中心运费审核员咨询,国贸运费可以向生产中心海运组咨询。

销售员向审计中心或生产中心咨询运费应提供书面《运费咨询表》,明确具体货物明细、装运方式、起运地点、运输目的地及其他特殊要求,以保证运费报价的准确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南泛洋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运费管理办法(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运费回收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运费管理,提高运费核算的质量,确保运费结算资金的回收安全,提高运费回收率,使运费的回收能够正常而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运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南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及其所属各揽货机构或网点。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应收运费包括集装箱(以后会有散杂货)进出口所发生的海运费及相关人民币费用两部分。

海运费含海段运费、中转费、各种临时附加费以及船公司收取的其它杂费;人民币费用含拖车费、港口费用、“一关三检”费以及货运代理应收取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运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贯彻“见款放单,付款放货”的原则,严格控制协议付费,建立客户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各相关部门协作制定有关的制度,达到既能多揽货,又能安全收回运费的目的。

二、确立“谁揽货、谁经营,谁承担运费收取的最终责任”的原则。

三、确立“经营责任人为运费第一回收责任人”的原则,通过运费管理制度的实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责任人的经营业绩。

四、确立并倡导不以牺牲运费回收作为代价而去揽取箱量的原则。

第二章运费管理和结算制度
第五条:运费管理责任分工:
一、业务部门负责:
(一)收集、整理运价资料,保证运价的正确性。

(二)与客户签定协议,建立客户档案。

(三)每月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正确的运费挂帐资料。

(四)发送业务变更要及时通知财务部门更改运费发票并做好客户解释工作。

(五)对逾期未收回运费承担最终催收的责任
二、财务部门负责:
(一)及时开具应收运费的发票。

(二)应收及应付运费的挂帐结算工作.
(三)应收运费催收、核销以及应付运费支付和核销。

(四)监督及控制正本提单的发放。

(四)每月提供帐龄达六十天的应收未收回运费清单给各业务部门。

第六条:应收应付运费的核算及支付规定
一、财务人员收到业务部门填制的运费结算联系单经审核无误后,根据其记录的相关内容作对应的应收及应付运费的挂帐处理,编制凭证录入电脑。

二、每月应按权责发生制确认当期的收入,严禁使用“收付实现制”。

三、财务人员结算业务订舱所发生的各项应付运费时,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支付给公司本部其所欠的运费。

四、对外支付各订舱单位的运费时,必须同时经由分公司总经理和委派财
务经理或财务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生效。

第七条:各分公司应在财务部中设置专职或兼职运费催收人员和发票、提单发放员岗位,配合业务部门共同把好运费回收关。

一、运费催收人员负责与客户进行对帐,催收运费,做到每一客户均有专人负责。

二、运费催收人员按照应收运费的各客户明细帐与客户每月以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运费催收工作,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运费催收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运费催收人员收到客户所交付款单据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整理好的发票附件与单据一并交制单员及时制单,同时核销客户所欠运费。

四、严格按协议规定催收运费,并根据客户的付款情况,通知提单发放员控制提单的发放。

五、对拖欠运费,多次催收无效的客户,除可扣发提单外,还须通知业务部门扣发该客户的退税单,核销单,同时将情况向有关部室负责人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追讨运费。

第八条:各分公司业务部门负责对客户发生发票更正的解释工作,确保客户对运费帐单的认可。

如遇对运价等有异议则应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九条:运费平均结算周期为45天,即运费结算期初、期末分别与结算日之间的时间间隔(天)的平均数。

第十条:运费回收情况的反馈:
一、分公司财务部定期向各业务部门和网点公司总经理提供运费回收情况表和运费帐龄分析表。

二、各分公司需对欠费金额达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且欠付时间在两个
月以上的客户以清单形式随同月度会计报表一同上交泛洋船务公司财务部,并附运费回收分析情况书(列明运费催收情况、运费回收率、运费支付率、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等)。

第十一条:每年初客户信用的评价及签订协议的准备工作由网点公司财务部协同业务、市场部门共同进行。

网点财务根据上年度各签约客户的付费情况对其信用等级重新评价,原则上应加大付款放单客户的比例,提高运费回收率。

第十二条:规范客户退佣手续,各分公司必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客户退佣制度,其中包括退佣的审批手续和具体的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对运费坏帐进行处理,运费坏帐的处理须先向泛洋船务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意见后,各网点公司再行处理;合资合营企业需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处理,同时报泛洋船务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十四条:已做坏帐处理的运费应建立备忘录,详细记录船名、航次及应收运费额并继续追讨。

第十五条:长期挂帐未决的运费,应全面清理并列出明细资料,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公司本部汇报。

第三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运费回收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建立、健全、完善运费管理结算制度。

公司将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考核办法将坏帐风险降至最低程度。

第十七条:对于各分公司间或分与公司本部相互交叉的订舱运费,结算期内可在当事双方或多方的业务、财务书面确认后,由泛洋船务公司财务部凭有
关书面确认书作相互抵帐处理,以提高运费回收率。

第十八条:对货量特别大、赢利高且为重点揽货对象的直接货主,各单位须上报公司财务部、市场部或管理部会签,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延长结算期限。

第十九条:超过结算期支付所欠的运费必须得到公司财务部的书面认可,否则不予核销所欠运费余额。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泛洋船务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及修改。

2010年5月6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