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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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大队规章制度

城管大队规章制度

城管大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三条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局是本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城管大队)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执法职权。

第六条城管大队的主要职责:(一)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二)依法查处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三)参与城市管理执法联勤联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城市管理领域的违法行为;(四)依法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可以实施强制措施;(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城管大队应当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明确执法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

第三章执法行为规范第八条城管大队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三)依法收集证据,不得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四)调查和处理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公正、客观、全面;(五)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七)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规范。

第四章执法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城管大队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发现并纠正。

城管中队职责各项规章制度

城管中队职责各项规章制度

城管中队职责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提高城市风貌和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城管中队是城市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履行城市管理职能,维护城市市容市貌,保障市民基本生活质量。

第三条城管中队负责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工作,保障市民合法权益。

第四条城管中队全体人员必须遵守《城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工作素质,履行好城市管理职责。

第五条城管中队实行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第六条城管中队负责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接受领导指挥,积极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七条城管中队设立科室,分别负责城市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各科室密切配合,协同合作,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八条城管中队队长是中队的领导,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中队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并督促执行,协调各科室间的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第九条城管中队副队长是中队的副职,负责协助队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的科室,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十条城管中队指挥员是中队的行动指挥,负责组织和指挥行动,安排工作任务,监督执行情况,确保行动安全有效。

第十一条城管中队队员是中队的基层力量,负责日常巡查、整治、执法等具体工作,务必认真执行上级任务,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城管中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能够应对突发事件,紧急情况。

第十三条城管中队实行考勤制度,队员每天准时报到,不得迟到早退,做到岗位守责,及时交接值班。

第十四条城管中队实行轮班制度,确保24小时无缝接力,保证城市管理工作持续进行。

第十五条城管中队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不得擅自调休,违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城管中队负责对队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队员的工作水平和技能,做到专业化、高效化。

城管规章制度范文(一)2024

城管规章制度范文(一)2024

城管规章制度范文(一)引言概述:城管规章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明确城市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城管规章制度的范文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正文:一、市容环境管理1. 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包括街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清洁与整齐。

2. 管理和监督各类商业广告牌匾的摆放,确保不影响市容环境的美观。

3.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督导,引导市民正确投放垃圾,保障城市环境的卫生。

二、建筑物管理1. 管理和监督建筑物的外观,确保建筑物的外立面整洁、无破损。

2. 监督市民违规搭建和改建建筑物,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

3. 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确保城市建筑物的风貌统一和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三、市场管理1. 监督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的秩序和市民的安全。

2. 执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3. 组织市场整治活动,清理非法摊贩,提升市场现代化管理水平。

四、交通管理1. 组织并执行交通指挥任务,保障交通流畅和市民出行的安全。

2. 执法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交通环境,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

五、突发事件管理1.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

2. 协调各相关部门,组织应急资源,确保灾害损失最小化。

3. 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总结:城管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确保市民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法规。

市容环境管理、建筑物管理、市场管理、交通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是城管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通过规范管理和有效执法,可以有效提升城市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市民的生活品质。

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自觉性和合作性,也是城管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通过多方合力的努力,才能实现城市管理的目标和使命。

唐山市城管规章制度

唐山市城管规章制度

唐山市城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唐山市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唐山市城市管理和维护,应该坚持依法治城、全民参与、依法管理、公正执法、服务型管理和共建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唐山市城市管理和维护指的是对城市环境的整体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城市道路、广场、建筑物、市容市貌、卫生环境等方面。

第四条唐山市城市管理和维护应该遵循节约资源、环保、文明、适度消费的理念,推动城市绿色发展。

第五条唐山市城市管理和维护工作实行综合治理,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城市管理效果。

第六条唐山市城市管理和维护,应该充分尊重市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市民的合法利益,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唐山市城市管理和维护应该加强城市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第八条唐山市城市管理和维护应该注重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章城市管理第九条唐山市城市管理部门应该依法对城市环境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第十条唐山市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城市道路、广场、建筑物等环境整洁,确保市民的生活环境干净卫生。

第十一条唐山市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城市交通的管理,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维持交通秩序。

第十二条唐山市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市容市貌的管理,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形象。

第十三条唐山市城市管理部门应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法律意识。

第十四条唐山市城市管理部门应该指导和协助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十五条唐山市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城市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唐山市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不断改进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城市建设和装修的监督,防止违法建筑和装修行为的发生。

城管工作大队规章制度

城管工作大队规章制度

城管工作大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维护城市的公共秩序和市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城管工作大队是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专业化队伍,履行依法管理城市管理事务的职责。

城管工作大队的任务是依法规范执法,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

第三条城管工作大队的任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交通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商业市场管理等城市管理领域。

第四条城管工作大队依法独立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独立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督促。

第五条城管工作大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持队伍的纪律性,严格执行岗位标准,维护城市管理工作的形象和权威。

第六条城管工作大队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坚决打击乱执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七条城管工作大队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执法装备的安全,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城管工作大队提倡团结协作,树立责任意识,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共同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第九条城管工作大队制定本规章制度,对队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队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为城市管理事务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第十条城管工作大队管理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城管工作大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经领导审批后施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城管工作大队设有队长、副队长等职务,由领导小组提名,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任免。

队长为城管工作大队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城管工作大队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十二条城管工作大队设有不同的执法局,负责不同的城市管理事务,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交通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局等。

第十三条城管工作大队设立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城市管理执法方案,指导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城管工作大队设有综合保障部门,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管理、装备维护等。

城管十大规章制度(精选)(一)

城管十大规章制度(精选)(一)

城管十大规章制度(精选)(一)引言:城管(城市管理)规章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城市管理秩序,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市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本文将介绍城管的十大规章制度,以便大家更加了解和遵守城市管理规定。

正文:一、行政执法规范1. 执法权限明确:规定城管部门的执法权限,明确了不同情况下的行为处理方式。

2. 执法人员证件: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出勤时必须佩戴有效的执法证件,以便市民识别。

3. 执法程序规定:明确了城管执法人员在执行执法任务时的程序和步骤,确保公正公平的执法过程。

4. 行为规范: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行为中严守职业道德,不得滥用职权或侵犯市民权益。

5. 处罚程序规定:规定了城管执法人员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程序,确保执法结果的公开透明。

二、环境卫生管理1. 垃圾分类处理:要求市民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并指定相应的收集点和处理方式。

2. 排污许可管理:规定了涉及排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申请排污许可证,同时对排污超标行为进行处罚。

3. 绿化管理规定:明确了对公共区域的绿化工作责任和要求,提倡绿色环保的城市发展理念。

4. 噪音管理规定:制定了对噪音污染的防控措施和标准,保持市民的良好生活环境。

5. 环境巡查制度:建立了城管执法人员的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环境问题。

三、市容市貌管理1.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了道路交通秩序的各项规定,包括车辆停放、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等。

2. 违章建筑治理:设立了治理违章建筑的措施和标准,维护城市的良好市容形象。

3. 商业广告管理:制定了商业广告发布和规范的管理规定,控制乱贴乱放的现象。

4. 城市道路清扫:建立了城市道路清扫的计划和措施,保持城市的清洁整洁。

5. 市容破损修复:规定了市容设施的维修和修复,保障市容市貌的完整性。

四、市民服务1. 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了市民投诉举报的渠道和机构,便于市民有效地表达不满和意见。

2. 公共设施建设:规定了公共设施建设的标准和计划,提高市民的基础生活条件。

城管行政执法局规章制度

城管行政执法局规章制度

城管行政执法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社会管理秩序,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城管行政执法局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履行城市管理职能,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条城管行政执法局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执法权力,维护市容市貌,保障市民生活环境,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城管行政执法局的机构设置由市政府进行规定,职责范围由局长负责管理。

第五条城管行政执法局实行领导负责制,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第六条县一级城管行政执法局设局长一人,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执行。

设副局长若干人,分工协作,协助局长处理局务。

第七条市一级城管行政执法局设局长一人,主要负责市级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设副局长若干人,分工协作,协助局长处理市级城市管理事务。

第八条城管行政执法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合执法、城管监察、市容环卫等部门,具体职责由局长根据需要进行分工。

第九条城管行政执法局制定本规章制度,明确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标准等相关规定,保证执法公正、严格,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城管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保护市民合法权益,加强对市容市貌的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第二章执法范围第十一条城管行政执法局的执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市容市貌管理:包括建筑立面、广告设置、道路交通、城市道路、建筑设计等方面的管理。

(二)市政环卫管理:包括市容环卫设施的维护、垃圾处理、环保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

(三)占道经营管理:包括市民集市、游商摊点、露天餐饮等公共场所的管理。

(四)市政设施管理:包括城市公共设施、路灯管理、交通信号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其他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执法范围内的工作,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护市民权益。

城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城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城管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管理范围城市管理执法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方面。

第三条管理原则城市管理执法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第四条管理机构设立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第五条管理职责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公民法治意识;(二)制定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依法查处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四)指导、协调、监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五)处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投诉、举报;(六)定期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第六条执法行为规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遵守以下规范:(一)持证上岗,着装整齐,文明执法;(二)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三)依法使用执法文书、执法证件和执法设备;(四)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索贿受贿;(五)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六)不得从事与执法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执法监督(一)建立执法监督制度,对城市管理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城市管理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四)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执法协作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城市管理工作。

第九条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第十条解释权本规章制度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施行日期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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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规章制度城镇管理所主要职责一、负责城镇市容市貌的管理。

二、负责城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

三、负责城镇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负责城镇各类建设活动的相关审查。

五、负责城镇各类占道的管理。

六、负责城镇各类垃圾等废弃物的管理。

七、负责城镇绿地的管理。

八、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

城镇管理所学习制度一、城管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法律、法规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二、每月召开2次部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就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知识进行学习。

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准时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为缺勤。

二、厉行节约,城管所实行统一计划开支,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应事先造计划,由主管领导审签后,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开支。

三、城管所资金不准借予私人,收费人员每月15日前和月底应及时将所收款项向镇财政所交清,不及时交清或坐支所收款项的将从本人工资中进行处罚并追缴未交清的款项。

四、城管所所有收费票据必须统一在镇财政所领销,不得自制收费票据,否则按贪污论处。

贪污公款500元(含500元),一经查实,立刻停发工资,并进行解聘用工关系。

五、收费人员不得在票本、财本上作手脚,如发现问题将对收费人员进行辞退,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收费人员要认真保管好票本,无论什么原因票本丢失将辞退收费人员,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城管所一切开支坚持“五不支”原则,即无计划不支、无领导审批不支、超计划预算不支、用途不清无经办人签名不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支。

城管所公物管理制度一、城管所内部公用财物,由城管所统一登记,内部建立管理制度,个人办理领取手续并妥善保管,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丢失公物者,视其情节,按价赔偿。

二、因工作辞退等,应将公物向城管所交清后方可结付本月工资,否则扣除本月工资并追回公物。

三、用于清扫的人力车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使用,如发现违规一次,从违规人员工资中扣除20元。

四、凡属城管所公用财物,不经所长批准或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挪用,更不得自行处理。

篇二:城管规章制度汇编 (2)城管规章制度汇编龙游县城管大队一、龙游工业园区监察中队出勤巡逻制度为规范队员工作,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出勤巡逻制度:l、出勤制度①城管中队规定早上上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提前30分钟进入岗位,下午下班时间延迟15分钟,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每日做好正常班与空档班的情况对接,不擅自离岗。

②巡逻组长应按时到岗,加强巡查,认真负责,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向大队汇报并妥善处理。

③大队有统一工作或统一行动的,必须服从大队统一工作安排,有领导布臵特殊工作的,必须服从领导布臵的工作。

2、巡逻制度巡逻前,巡逻小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①清点人数,对没及时到岗人员进行记录;②检查整理服装,没对按规定着装着进行记录;③巡逻组长④加班补贴原则上一个工作日按50元计,协管员减半。

⑤加班必须到办公室填写加班登记,并遵守出勤纪律。

二、请销假制度为规范队员的工作时间,保证大队工作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大队队员无故不得延迟上班或提前下班,确有特殊原因的,必须事先请假,事后销假。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半天以下请假的报中队长审核,分管副大队长审批;半天以上的请假由大队长审批,经审批后,报办公室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无请假条的,必须经领导口头同意,并在事后补上请假条。

3、假期结束后,必须执行销假制度,请假队员必须报中队长或大队领导销假。

4、3天以上请假的,必须报局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

5、遇身体健康因素请病假的,应由医院出具病假证明,方可休假。

其它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产假等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无故不出勤的,扣除相应旷工天数的工资和奖金,并按旷工有关规定执行纪律处分。

7、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病假超过30天的,扣除相应的奖金。

8、综合办公室做好请销假登记考勤登记。

三、队风队纪及形象宣传奖罚制度为加强队伍建设,内强队伍素质,外树良好形象,积极发挥大队的凝聚力,战斗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自觉性、主动性,特作如下规定:1、各路段工作做得较好,有创新、有特色,受到上级领导表扬的,按规定予以奖励;指出非长期遗留疑难问题的,受到上级领导批评的扣2分。

2、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队员,受上级领导公开表扬的一次奖励200元;受上级领导公开批评的一次扣200元;对于在日常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或整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每一次奖100元。

3、建立路段疑难档案,凡有队员或中队将其处理的,解决一处奖200元。

4、在思想工作上有看法的应向中队长或大队长汇报解决,中队长有问题和想法的可向大队长及局分管领导汇报。

不得在大队内部搬弄是非,破坏内部团结。

5、不得对外散布谣言,玷污大队形象;将大队内部工作透露给工作对象或局外人。

6、为弘扬正气,鼓励队员对外宣传大队正面形象,凡有队员在对外宣传中有良好行为的,给予一定的加分。

四、车辆管理制度为严肃大队车辆管理制度,保证日常执勤工作的正常需要,确保人生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1、车辆使用由大队统一安排,责任到人,车辆使用须报大队领导同意并由专职驾驶员驾驶,摩托车使用须报中队长同意,实行专人驾驶、专人保管,无证人员一律严禁驾驶车辆,如有违反,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驾驶员责任。

2、摩托车不得私自驶出城区以外,严禁以执行公务名义私用或转借他人用车。

3、私事用车外出须报请大队领导同意后,填写车辆外出单由办公室安排。

4、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驶,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

5、车辆维修点由大队指定,如车辆需要维修应先向大队填写修理单,写明修理内容、更换零件,经核准后,方可进行修理。

凭修理单报请大队审批后方可报销。

6、汽车驾驶员必须每季度将本季度行驶公里数报办公室备案。

7、驾驶员要爱护车辆,负责车辆的日常擦拭和一般性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大队,妥善管理,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为加强大队各项收费、票据的统一管理,促进收费工作及时、安全、有序的开展,特制定如下规定:1、每年上半年,各中队对各片区或行业收费对象(经营户企业)进行一次交叉摸底统计登记造册,建立收费对象档案,掌握底数;并制定本片区或行业的年度统计收费预算,由大队审核,确定年度收费基数。

对于完成收费基数的片区或中队全年考核加1分,未完成的扣1分。

2、建立中队、科室创收任务目标考核制,大队将全年创收任务按中队情况进行分解,明确各中队及科室创收任务。

3、严格按照大队的收费标准收费。

对临时占道面积弹性大的经营户,经大队领导审核后方可收取。

4、对于收费或罚没款项目数额大的行业或对象,报大队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核定后收取。

5、加强票据管理,实行专人专管,不得转借、代开和拆本等行为,严防遗失、被盗情况。

6、各类收费款项,应及时送交财务,不得私自转存,不利用任何理由挪用。

7、不得有收款不开发票或开白条的行为,不得乱收费。

六、队风队纪管理制度队伍的工作纪律及风貌是大队战斗力强弱的一种表现,全体队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形成良好的工作风貌,切实维护大队的形象。

1、队员必须坚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衷城管监察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舞弊,办案不拖拉,不“吃、拿、卡、要”,不贪污、受贿,如遇到关系人应主动回避,不为之说情开脱,透露秘密,如发现违反一起扣全年考核发分1分。

3、尊重领导,团结同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大队、中队布臵的各项工作,不得在公开场合与领导顶嘴,与同事争吵,工作中有不同意可单独向同事或中队领导解释,或向大队领导及局分管领导汇报。

4、遵纪守法,风纪风貌严谨,路段上班时着装整齐清洁,按规定佩载标志、证件,严禁在岗衣装不整、无站相、吃零售、抽香烟、逛商店、打牌等。

5、在办公期间认真处理工作,按时参加会议或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严禁办公时间办私事或聚众喧哗。

严禁办公室内挂脚、光膀等有损大队形象行为。

6、注重本单位卫生,创造一个环境舒适、整洁优美的工作场所,办公室内摆放整齐,要坚持每天清洗打扫,并保持清洁,会议室、走廊、厕所及门卫建立值班制度,并要经常打扫、清洗,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风尚,如发现有脏、乱、差的现象。

7、统一行动或统一执法时,必须着装带帽。

七、综合办公室工作制度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安排、执行、落实,协助大队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其主要职责:1、负责大队各项工作的布臵及上级精神的传达,做好各项考核制度的落实、督检、反馈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如实登记。

2、及时收集各中队、科室的工作情况和好人好事,主动向领导提供有关材料;做好大队的小结、总结工作。

3、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文件、材料文书和案件及时装订归档;保证档案存放安全,不得擅自对外借阅。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登记,及时分解相关中队(科室)调查处理,按时将调查处理报结和反馈;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的材料整理、归档。

5、负责统一购臵办公设备、办公用具等物品,并做好登记、发放工作。

6、负责大队会务安排和外来人员接待工作,检查监督搞好办公场地和办公室周围的卫生。

7、负责检查指导各类审批手续的办理和执法文书的整理归档工作。

8、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日清月结。

9、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当日备用金限于1000元以内。

10、各类收费款项,应及时结算、及时缴存银行,不得私自转存,不得挪用。

11、负责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12、完成大队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八、学习培训制度为了提高城管监察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培养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廉洁奉公的城管监察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1、政治、业务学习以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星期二、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

2、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学习,集中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事先须向领导请假,否则按缺勤处理。

3、全体干部职工要及时提出自己的学习计划,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学习任务。

4、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每位干部职工要有学习笔记,要有季度学习体会和年度学习总结。

5、倡导适时培训,有计划组织进行业务培训。

6、有计划地安排干部参加局举办的各种政治、业务知识培训。

7、不定期召开案例分析会,举办业务讲座,印发业务学习提纲,安排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和各项业务竞赛,并组织业务考试。

8、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做到学懂学通,通过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9、鼓励干部参加电大、函大和自学等形式的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

10、适时开展封闭式军训及相关文体活动,提高个人素养,增强集体荣誉感。

九、督查制度为改变大队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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