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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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细则

仙桃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细则

仙桃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网上舆情,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仙桃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中办发【2008】2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舆论引导流程的暂行规定》(鄂宣发【2010】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的网络舆情是指通过新闻报道、新闻爆料、论坛、博客、播客、微博、微信、QQ 群等互联网形式,反映出来的涉及仙桃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重大事件的言论和观点信息,以及可能或已经对仙桃形象、政府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和负面言论。

第二章舆情分类第三条根据网络舆情的影响力和发展态势,将舆情分为三级:一级(重大)舆情、二级(严重)舆情、三级(一般)舆情。

一级舆情是指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有可能形成重大网络热点事件的苗头性舆情,或本属二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

如中央级媒体关注或报道、国内大型门户网站刊发后引起和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的涉仙舆情。

二级舆情是指网上影响较大、可能会引发网络热点事件的舆情,或本属三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

如省内媒体关注或报道、荆楚网及市内主要网站刊发的容易引起关注和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民生诉求等方面的涉仙舆情。

三级舆情是指市内网站的一般爆料、投诉、普通民生诉求等方面需要及时解决的网络舆情。

第四条舆情级别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网管办确定。

第三章舆情处置第一节责任主体及分工第五条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络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要亲自处置。

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置涉及本地本部门的网络舆情。

市委宣传部、市网管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涉事地方和部门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负责协调、指导本地本部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舆情管理制度处理细则

舆情管理制度处理细则

舆情管理制度处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等法律法规, 为规范舆情管理工作,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对于处理舆情事件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第三条舆情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协同管理、风险防范的原则。

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理相结合。

并加强信息公开和舆情引导。

第四条舆情管理工作需要保证信息真实合法,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和和谐。

第五条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舆情管理机制和工作规程,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加强舆情管理团队建设。

第二章舆情事件的处理程序第六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应当遵循透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决策,不得包庇、纵容、放任舆情事件的发展。

第七条发生舆情事件时,相关单位应当立即成立专门的舆情应对小组,组织处理舆情事件。

第八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工作应当及时、准确,全面搜集各方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和舆情引导。

第九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工作应当分工协作,职责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要有明确的处理程序。

第十条舆情事件处理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总结,及时做好记录,为日后的工作提供借鉴和经验。

第三章舆情事件的处理原则第十一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应当坚持民主、法治、公正、廉洁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十二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应当坚持重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应当坚持事实导向,客观公正,认真调查研究,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评判和处理。

第十四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应当坚持科学决策,多思考、多论证,不慌不乱。

第十五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应当坚持协调一致,凝聚共识,增强团队合作。

第十六条舆情事件的处理应当坚持风险防范,及时回应,化解危机,稳妥处理问题。

第四章舆情事件的处理措施第十七条对于发生的舆情事件,相关单位应当根据事件性质和情况,从源头上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包括展开调查、开展舆情引导,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等。

舆情管理制度处理细则范文

舆情管理制度处理细则范文

舆情管理制度处理细则范文舆情管理制度处理细则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舆情管理制度处理工作,提高组织内部对舆情的应对能力,保护组织声誉,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一节组织职责1.舆情管理制度处理工作由组织内设立的舆情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舆情管理部门应负责建立完善的舆情管理制度处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流程,配备专职人员。

3.舆情管理部门应协调各部门合作,收集、整理、分析舆情信息,并提供决策支持。

第二节部门协作1.各部门应配合舆情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

2.各部门涉及的舆情信息要及时上报舆情管理部门,并协助舆情管理部门对相关舆情进行处理。

3.各部门在舆情发生时,应及时向舆情管理部门汇报情况,以便舆情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制定应对措施。

第三章舆情信息处理第一节舆情信息收集1.舆情信息的收集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监测、媒体监测、社会调查等渠道。

2.舆情信息的收集应及时、准确、全面,包括相关报告、新闻报道、网络评论等。

3.收集的舆情信息应及时上报舆情管理部门。

第二节舆情信息分析1.舆情管理部门应对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析,包括舆情的来源、影响力、传播途径等。

2.舆情信息分析的目的是为了了解舆情的背后问题和原因,为制定应对措施提供决策支持。

3.舆情信息分析应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分析结论和意见。

第三节舆情信息传播1.舆情管理部门应制定舆情信息传播策略,包括选择合适的传播途径、发布时机和方式等。

2.舆情信息的传播应注重准确性、客观性和时效性,避免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

3.舆情信息传播的目的是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向公众传递组织的声音,化解危机,维护组织声誉。

第四节舆情信息回应1.舆情管理部门应对舆情信息进行回应,及时向公众解释事实真相,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回应公众关切。

2.舆情信息回应应客观、真实、全面,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回应方式和内容。

3.舆情信息回应的目的是增强公众对组织的信任,消除负面影响,维护组织声誉。

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

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

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舆情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

网络舆情的迅速传播和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给社会治理带来了许多挑战。

为了积极应对网络舆情,有效处置和应对舆情事件,制定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网络舆情应对的定义、工作的组织体系、工作流程以及工作的监测与评估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网络舆情应对的定义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通过各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音视频等)传播的信息,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影响公共秩序和涉及到社会利益的舆论集合。

网络舆情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广泛、舆论导向明显等特点。

三、网络舆情应对的组织体系为了有效应对网络舆情,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

组织体系应包括指挥部、处置小组以及协调机制。

1. 指挥部:指挥部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制定网络舆情应对的总体策略、决策及监督工作。

指挥部应设立专门的网络舆情应对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相关工作。

2. 处置小组:处置小组由包括公安、宣传部门、媒体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具体的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包括监控信息、分析研判、制定应对措施、发布权威信息等。

3. 协调机制:协调机制由各部门、媒体以及网络社区等相关方参与,负责协调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协调机制应建立信息共享、沟通联络以及危机管理等机制,做到信息互通共享以及资源整合。

四、网络舆情应对的工作流程1. 监测阶段:建立一个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对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舆情事件的传播速度、影响范围、情绪倾向等。

监测结果应进行分析研判,提供决策依据。

2. 分析研判阶段: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舆情事件的分析研判,包括判断事件的真实性、情绪趋势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并针对不同的舆情事件进行分类处理。

3. 应对措施阶段:根据分析研判的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应对措施应包括公开透明、迅速回应、发布权威信息、开展相关宣传等。

网络舆情调查工作细则

网络舆情调查工作细则

网络舆情调查工作细则1. 背景在网络时代,舆情对于组织和个人的声誉和形象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及时了解并有效地应对舆情,制定网络舆情调查工作细则是必要的。

2. 目的本细则旨在规范网络舆情调查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确保调查结果准确、可靠,并支持组织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策略。

3. 工作流程网络舆情调查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收集数据:通过网络监测工具、社交媒体分析等方式,收集与组织相关的舆情数据。

2. 数据筛选: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筛选和过滤,保留与组织相关且具有价值的舆情信息。

3. 数据分析:对筛选后的数据进行分析,包括情感分析、舆情趋势分析等,以获取对舆情态势的深入了解。

4. 结果评估:评估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并形成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报告。

5. 报告汇报:将调查结果以清晰、简明的方式编写成报告,并向相关决策者进行汇报。

6. 应对策略:根据调查报告的结论和建议,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策略并进行实施。

4. 注意事项- 数据收集应遵循法律和道德规范,确保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 数据分析过程中,应注意客观、中立的原则,避免主观偏见的影响。

- 报告编写应简明扼要,结论清晰,以便决策者能够迅速了解舆情状况。

- 调查工作需要及时、准确地响应舆情,以便组织能够迅速采取相应的行动。

5. 经费支持与人员配备网络舆情调查工作的经费支持和人员配备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规划,确保调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6. 维护保密与信息安全在进行网络舆情调查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信息安全要求,确保调查结果不被泄露或篡改。

7. 调整与改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经验总结,定期对网络舆情调查工作细则进行调整与改进,以提高调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以上为网络舆情调查工作细则,希望能够对相关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网络舆情处置预案及流程

网络舆情处置预案及流程

一、预案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舆情已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络舆情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互动性强等特点,对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舆情,维护社会稳定,本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处置机制,确保网络舆情平稳可控。

二、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积极应对。

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舆情,避免负面舆情蔓延。

2.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在处置网络舆情过程中,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4. 依法依规,稳妥处置。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稳妥处置网络舆情。

三、预案内容1. 监测预警(1)建立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对网络媒体、社交媒体、论坛等进行全面监测。

(2)设立舆情监测小组,负责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

(3)定期发布舆情监测报告,为决策提供依据。

2. 舆情应对(1)成立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舆情处置工作。

(2)根据舆情性质和影响程度,制定相应处置方案。

(3)对负面舆情,采取以下措施:a. 及时回应关切,澄清事实,消除误解。

b. 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舆论走向。

c. 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

(4)对正面舆情,采取以下措施:a. 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b. 加强与网民互动,增进了解。

c. 持续关注舆情动态,确保正面舆论氛围。

3. 信息发布(1)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权威。

(2)通过官方渠道发布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

(3)加强对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客观、公正。

四、预案流程1. 舆情监测(1)舆情监测小组发现网络舆情线索。

(2)对舆情线索进行初步判断,确定舆情性质和影响程度。

2. 舆情研判(1)舆情监测小组对舆情进行深入分析,研判舆情发展趋势。

(2)根据研判结果,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关于网络舆情分析应对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网络舆情分析应对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网络舆情分析应对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背景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舆情成为了一个广泛关注的领域。

随着社交媒体和网络论坛的普及,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范围增加,网民对各类事件和话题的关注度也在不断上升。

网络舆情对个人、组织和社会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针对网络舆情的分析和应对处置工作变得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应对网络舆情,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应对处置工作方案是必要的。

本文将提出网络舆情分析应对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1. 建立舆情分析团队为了有效应对网络舆情,首先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舆情分析团队。

该团队应包括舆情分析师、数据分析师、法律顾问等成员。

他们应具备较强的文字分析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和法律背景,能够对网络舆情的内容、来源和合法性进行准确评估。

2. 搭建舆情监测系统为了及时获取网络舆情信息,应搭建舆情监测系统。

该系统应能监测各类社交媒体和网络论坛上的信息,收集和整理与组织相关的舆情数据。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对网络舆情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有所了解,为应对处置提供依据。

3. 制定处置流程和策略在面对网络舆情时,需要依据事先制定的处置流程和策略进行有序处置。

这包括确定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评估舆情对组织的影响、制定回应和应对的方案等。

同时,也需要考虑舆情的热度和敏感性,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引发更大的社会影响。

4. 提高舆情应对能力为了进一步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舆情分析师和数据分析师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 加强舆情监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效率;- 建立舆情应对案例库,总结和分享成功的应对经验和策略;- 加强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与协调,及时回应和解释可能引发的争议和疑虑。

结论针对网络舆情的分析和应对处置工作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需要建立相应的实施方案来提高应对能力。

通过建立舆情分析团队、搭建舆情监测系统、制定处置流程和策略以及提高应对能力等措施,能够更好地应对网络舆情,并保障个人、组织和社会的利益。

网络舆情处置实施方案

网络舆情处置实施方案

网络舆情处置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发展,网络舆情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现象。

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将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严重的损失。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网络舆情处置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网络舆情处置的原则。

1. 及时响应,发现舆情事件后,要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及时平息负面情绪,避免舆情扩散。

2. 专业处置,对于不同类型的舆情事件,要有专业的处置团队进行分析和处理,避免因为不当的处理而导致舆情进一步恶化。

3. 信息透明,在处理舆情事件过程中,要保持信息的透明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增加公众的信任度。

4. 善于沟通,与舆情事件中的相关方进行有效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避免因为沟通不畅而导致矛盾升级。

三、网络舆情处置的具体步骤。

1. 监测舆情,建立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对网络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并掌握舆情事件的发展动态。

2. 评估舆情,对监测到的舆情事件进行评估,分析舆情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可能的发展趋势,为下一步的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3. 制定应对策略,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网络舆情处置方案,明确处置目标和具体措施。

4. 实施处置措施,按照制定的应对策略,组织专业团队对舆情事件进行处置,包括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危机公关等工作。

5. 监控效果,在处置措施实施后,要对效果进行监控,及时调整策略,确保舆情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6. 事后总结,对网络舆情处置的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处置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今后的工作提供经验和教训。

四、网络舆情处置的注意事项。

1. 保持冷静,在面对网络舆情事件时,要保持冷静,不要被情绪左右,做出错误的决策。

2. 善于倾听,要善于倾听公众的声音,了解公众的诉求和关注点,制定更加符合公众期待的处置策略。

3. 严格信息核实,在信息发布过程中,要严格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避免发布虚假信息,导致舆情事件进一步恶化。

4. 公开透明,在处置舆情事件的过程中,要保持公开透明,及时向公众公布相关信息,增加公众的信任度和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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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分局网络舆情的处置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网上舆情,有效引导网络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华宁公路分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中办发【2008】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的网络舆情是指通过新闻报道、新闻爆料、论坛、博客、播客、微博、微信、QQ群等互联网形式,反映出来的涉及华宁公路分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重大事件的言论和观点信息,以及可能或已经对华宁公路分局形象、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和负面言论。

第二章舆情分类
第三条根据网络舆情的影响力和发展态势,将舆情分为三级:一级(重大)舆情、二级(严重)舆情、三级(一般)舆情。

一级舆情是指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有可能形成重大网络热点事件的苗头性舆情,或本属二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
网络舆情。

如中央级媒体关注或报道、国内大型门户网站刊发后引起和可能引起广泛关注的舆情。

二级舆情是指网上影响较大、可能会引发网络热点事件的舆情,或本属三级舆情,因处置不当,导致发展态势进一步扩大的网络舆情。

如省内媒体关注或报道、云南网及市内主要网站刊发的容易引起关注和需要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民生诉求等方面的舆情。

三级舆情是指市内网站的一般爆料、投诉、普通民生诉求等方面需要及时解决的网络舆情。

第四条舆情级别由省公路局党委和玉溪公路局党委和市网管办确定。

第三章舆情处置
第一节责任主体及分工
第五条分局主要领导和分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络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要亲自处置。

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处置涉及本部门的网络舆情。

市网管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涉事部门分管领导(网络发言人)负责协调、指导本地本部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明确一名成员分管网络舆情工作并担任网络发言人,至少配备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网络舆情管理员,武装多名高素质网络评论员。

全分局上下形成涉
事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网络舆情处置与管理工作格局。

形成网络发言人统一指挥、网络舆情管理员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和网评员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第二节舆情监测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日对主要新闻网站、大型门户网站、市内主要网站通过新闻报道、社区论坛、博客、播客以及微博、微信和QQ群等发布的涉分局舆情进行搜索、监测、研判、预警。

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网民涉分局留言进行搜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涉分局重大舆情。

第八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网络管理QQ群,对各部门网络发言人、网管员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节舆情研判
第九条一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玉溪公路党委召集涉事部门举行舆情研判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条二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涉事部门及时进行研判。

对舆情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一条三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涉事部门,涉事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局党委。

第十二条已经在全省、全国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涉事部门要在第一时间报分局党总支,党总支向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四节舆情报送
第十三条一级舆情采用快报制。

快报分为手机快报和纸质快报。

由分局党总支在舆情发生半小时内采用手机快报报给市局主要要领导,需要报送到省的网络舆情,由玉溪公路局和相关部门负责分头按要求报送。

纸质快报在一小时内送达市局主要领导。

第十四条二级舆情采用《网上舆情》形式上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上报到市局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三级舆情采用直办制。

由分局党总支指导涉事部门直接进行处理。

第五节处置原则、流程及要求
第十六条舆情处置按照“三同步”原则进行,即事件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布置;处置工作与对外发布口径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第十七条一级舆情处置:1、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成立舆情处置专班,启动突发事件和网络热点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制定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方案。

2、按一级舆情处置流程图进行处置(流程图附后)。

二级舆情处置:涉事地部门可参照一级舆情处置办法进行处置。

舆情发现后,涉事部门在向分局主要领导汇报的同时,向玉溪公路局只管部门征求处置意见。

舆情形成《网上舆情》内参报送局领导,并被局领导签批的,根据市局批示意见迅速进行事件处置。

对领导未签批的《网上舆情》,由分局党总支督促涉事部门持续监测舆情,若舆情进一步升级,要及时上报分局领导和市局有关部门,确保舆情不造成大范围的影响。

分局党总支办要对二级舆情处置进行全程跟踪督办。

三级舆情处置:涉事地方或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处置工作,并向市局回告,同时将办理情况在网上反馈。

有关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舆情:省委书记、市委书记留言版内容对口市委督办室,省长、市长留言版内容对口市政府督办室。

发现舆情后,报送给对应的市领导。

第十八条各部门需要市局有关部门办协调处理的网上信息,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协调落实。

第十九条各部门需要协调市外、省外媒体采访报道的,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六节舆论引导
第二十条网络舆论引导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原则进行。

第二十一条一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处置专班或局党委宣传部审核后发布,二级舆情新闻通稿须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发布,三级舆情网上回复稿须经分管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或商请市局有关部门后回复。

第二十二条需要组织网上舆论引导的,由涉事部门提出引导口径报市局,并动员本地本部门网评员在市局网管办指导下进行。

发生一级舆情时,由市局网管办协调组织全局网管员、网评员,统一部署进行舆论引导。

第二十三条需要统筹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进行舆论引导的,涉事部门先提交书面报告,报市局网管办同意后进行。

第二十四条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有涉外、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参加的,须在市局党工部、省局宣传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各地各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对外披露信息时,必须统一事实、统一数据、统一口径、统一出口。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在成功处置一、二级网络舆情后,要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反思,对下阶段舆情走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将总结报告存入案例库,为应对未来的网络舆情提供指导和借鉴。

第二十七条主动建立与上级主流媒体和重要网站合作机制,充分利用上级媒体资源,进行舆情发现、研判处置和引导等多个环节的合作,做到有效应对舆情。

第四章考评
第二十八条将因网络舆情处置不力,或不按要求开展舆情引导,迟报、瞒报、漏报、谎报信息,未经批准擅自对外发布和泄露信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处理,部门和当事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考评工作由市局网管办会同市局有关部门进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细则由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细则属内部管理细则,对相关内容务必保密。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自2017年1月1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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