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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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证理流程

独生子证理流程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

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办理独生子女证说明(5篇模版)

办理独生子女证说明(5篇模版)

办理独生子女证说明(5篇模版)第一篇:办理独生子女证说明计生办电话:xxxx-xxxxxx办理独生子女证说明合法夫妻合法生育的小孩,落实了节(绝)育手术的夫妇方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办理条件如下:1、合法夫妻。

男方年满22岁、女方年满20岁。

即按时领取结婚证或者补办结婚证的夫妇。

2、合法生育,到达结婚年龄九个月后生育的小孩,即办理准生证生育的小孩(现无需准生证也可办理)。

3、生育小孩后落实节(绝)育手术的夫妇。

4、小孩未满18周岁。

5、生育一个子女不再生育和收养的,或者原无子女,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和收养的,或者其它符合法律法规办理条件的。

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当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提交申请。

如果女方户籍未在我地且需办理的,请迁移户口到我地。

在我地办理的,所需材料:1、申请表(当地计生办领取),双方村(居)社区意见(申请表处盖章),收养的需要合法收养证明。

2、双方相片4张,小孩相片2张。

3、双方户口薄(首页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子女户口薄所在页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任意一本复印件)。

夫妇双方户口在一起的共有复印件8页,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共有复印件9张(多一张首页,即印有农业、非农业所在页)。

4、生育一孩后的上环证明复印件。

或者因特殊原因的结扎证明。

第二篇: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补充说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补充说明λ认真填写办证登记表,不要缺项,因上机信息要全。

λ上传资料如下:结婚证、独生子女登记表、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女方身份证、户口首页的当事页、男方身份证、户口首页的当事页。

每张相片大小不能超过900KB、每张相片底下要注明内容。

第三篇:办理独生子女证办理独生子女证,请到县政务大厅计生窗口领取表格,夫妻双方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婚姻状况及子女情况),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妇检证、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就可进行办理。

第四篇:办理独生子女证材料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所需材料一、填写《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三份;二、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三、夫妇双方及子女的户籍证明;四、夫妇双方单位证明(证明该夫妇系初婚,婚后只生育一个孩子,孩子的出生时间及姓名);五、夫妇双方及子女的户口复印件;六、子女的出生证明或合法收养子女的证明;七、孩子的照片四张;八、节育证明或妇检证明;九、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十、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江苏省独生子女证理流程

江苏省独生子女证理流程

江苏省独生子女证理流程一、申请资格根据《全国计划生育条例》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夫妻可申请独生子女证:1.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已育有1个子女的夫妻;2. 国家承认的少数民族;3. 出生后父亲或母亲已患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

二、申请流程1. 填写《江苏省独生子女证申请表》申请者需要下载并填写《江苏省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填写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信息、配偶信息、子女信息、户口簿信息等。

同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者需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者和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者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符合条件的子女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4)患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文件。

3.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4. 审核材料相关工作人员接收到申请材料后,将进行初审和复核。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受理其申请并登记档案。

5. 发放独生子女证经过审核合格的申请者,将按照规定时间内领取独生子女证。

三、申请费用根据江苏省的有关规定,独生子女证的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独生子女证的使用1. 独生子女证是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凭证,具有合法的权益证明作用。

在子女的教育、卫生保健、户籍、人事等各方面都应提供独生子女证。

2. 独生子女证持有者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关的处罚和调查。

五、独生子女证的管理1. 独生子女证持有者需保管好自己的独生子女证,丢失或损坏的需重新办理补办手续。

2. 独生子女证可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如有迁入或迁出的需办理相关手续。

3. 独生子女证持有者如发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应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接受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六、独生子女证的有效期江苏省独生子女证的有效期为永久有效,持证者一次办理终身受益。

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指南

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指南
(3)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5)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6)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7)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的;
(8)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应当提交如下材料:《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对符合上述条件①但是在办证街道辖区内居住不满一年的,应当持其他居住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居住证明;对符合条件②的,应当持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手术证明。必要时,还应当提供现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信。
(9)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且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与女方父母共同生活并履行赡养义务的(女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办理时间
生育前
《生育证》办理指南
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条件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⑵镇(街)受理、审核。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自接到生育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审核,将审核意见和生育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区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费用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费用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费用发放标准一、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费用发放标准独生子女即没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

但兄弟姐妹关系会在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作用。

独生子女除了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外,没有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

怎样算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即没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

但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作用。

独生子女除了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外,没有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

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独身子女证。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3、夫妻生育的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生双胞胎属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证吗生育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得办理《独身子女证,但在其填写《初育双(多)胞胎夫妇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书后可以领取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赵县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3篇)

赵县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只生育一个孩子。

为了保障独生子女家庭的合法权益,我国政府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

赵县作为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较早的地区之一,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特制定本办理流程。

二、办理条件1. 家庭成员为赵县户籍居民。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生育条件。

3. 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 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三、办理材料1. 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居民健康档案》。

4.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出生医学证明》。

5.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 申请人及配偶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7. 申请人及配偶的《居民健康卡》。

8. 申请人及配偶的《居民养老保险手册》。

9. 申请人及配偶的《居民医疗保险手册》。

10. 其他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办理流程1.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提交办理申请。

2.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予以受理。

3.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将受理材料报送至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4.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制作《独生子女证》。

5.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将《独生子女证》送达申请人。

6. 申请人领取《独生子女证》。

五、办理时限1.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受理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复审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制作《独生子女证》。

3. 申请人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注意事项1.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 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延期办理。

3. 申请人如对办理结果有异议,可向上一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条件及流程
一、办理条件
1、夫妻婚姻无变化的初婚家庭、再婚夫妻符合生二孩没有再生育的家庭;单亲家庭(离异单身、丧偶)不能新办独生子女证。

2、办理家庭以女方年龄须49岁以下(含49岁),2015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前出生的小孩家庭,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申办。

二、办理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社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填写,社区核查资料并盖章。

2、持一家三口本人户口复印件(复印户口首页+本人页在一面纸上)。

3、夫妻结婚证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生育服务证(没有办此证有就写承诺书)复印件。

6、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7、一家三口合影照片1-2寸两张。

三、办理流程
1、夫妻双方任一一方向户籍地提交申请。

2、街道审核申请人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后符合条件后即可发证。

成都市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成都市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成都市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第一篇:成都市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成都市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办理:1、持有《一孩生育通知单》或《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子女,已采取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2、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

二、申请资料1、夫妻双方写申请书;2、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4、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5、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6、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7、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

此外还需要准备夫妻合影照片4张。

三、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办证申请;2、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审核资料后,对符合条件的即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

3、费用:工本费5元/本四、独生子女证的补办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二○○七年五月八日)1、补办条件(1)夫妻曾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者;(2)原家庭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夫妻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者,可以单方申请补办。

2、补办材料(1)夫妻曾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

城镇人口:个人档案资料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复印件或个人工资表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复印件;农村人口:夫妻曾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

例如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优待相关政策的证明材料,知情群众的证明材料;(2)夫妻双方或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后单方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单位或社区居民委会证明;(3)夫妻结婚证明或个人身份证。

3、补办机关户口在本市人员需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原《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进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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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审批不收取费用
办事流程示意图
社区(村委会)初审---办事处复审----区卫计局办理
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一、受理范围
大街街道范围内有需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
二、审批条件
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双方自愿放弃再生育子女的家庭。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XX区大街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




份数
新办
1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原件
3

2
全户户籍资料(户口册、身份证)
复印件
纸质
1

3
独生子女(抱捡养子女)的出生证或抱捡养证
复印件


1

4
夫妻结婚照三张、夫妻单人5分照2张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
五、审批时限法定时Fra bibliotek:无承诺时限:无
六、审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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