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2024年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二篇)

2024年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与规范我公司各部室在安全生产信息方面的报送、统计及分析工作,旨在提升对不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系统总结事故经验教训,深入探究事故规律,科学制定预防措施,从而全面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信息,涵盖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定期汇报,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已造成实际后果的不安全事件信息。
第三条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应遵循分类、分级、逐级报送的原则。
所有部门及个人均需确保所报送的信息准确、真实、及时且完整,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不得阻挠安全生产信息的正常报送流程。
第四条为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顺畅与高效,各部室应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联络体系。
各部门负责人需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直接责任人,并将其24小时联系电话、邮箱等关键信息报至生产部及主管领导处备案。
一旦责任人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将更新后的信息上报至生产部及主管领导。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广泛,涵盖电厂内部所有部门。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第六条组织体系构建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组织体系由员工、班组、各部室负责人及领导共同构成,实行逐级汇报或越级汇报的双重机制。
第七条生产部职责明确(一)生产部作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核心部门,承担归口管理职责。
(二)负责重大、特大、较大及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并存档人身轻伤、机组非计划停运、机组设备异常以及未造成后果的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三)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工作,并对半年度和年度等关键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对有关部门、班组及员工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实施有效监督。
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制度

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息管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在信息报送工作中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所有员工应当认真学习、理解和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应当对本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都能够正确操作和落实。
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本管理制度,以适应信息报送工作的发展和变化。
第二章信息报送的范围和内容第六条信息报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报告、竞争对手情报、行业动态、客户反馈、内部沟通等各类信息。
第七条信息报送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对于重要信息应当着重标注并及时汇报给上级领导。
第八条员工在信息报送工作中,应当注重信息的保密性,确保公司信息不被外泄。
第三章信息报送工作流程第九条信息报送工作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员工收集信息→整理和分析信息→撰写报告→审核报告→报送领导审批→汇报总结。
第十条员工在收集信息时应当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包括网络、书籍、期刊等,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信息撰写报告应当按照公司规定格式,包括报告标题、摘要、内容、结论等部分,规范且完整。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报告的审核和审批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与义务第十三条所有员工对于信息报送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信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每个员工应当对自己所负责的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确保所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
第十五条部门负责人应当督促和监督员工的信息报送工作,对于工作中不到位或者错误的地方及时纠正。
第五章信息报送工作的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对于在信息报送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包括奖金、表彰等。
第十七条对于在信息报送工作中表现不佳的员工,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考虑辞退。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三篇)

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公司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自觉参与度,确保公司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事宜。
三、基本原则1. 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应当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进行。
2. 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安全工作,做好相应的安全信息的管理与报送工作。
3. 安全信息的保密工作应当得到严格执行,员工不得随意泄露、传播安全信息。
四、安全信息管理1. 安全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状况、安全检查结果、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2. 安全信息的采集和整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要配合提供相关的信息。
3. 安全信息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进行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4. 安全信息管理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信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安全信息报送1. 安全信息报送的对象主要包括公司高层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领导。
2. 安全信息的报送方式可以采取口头报告或书面报告的形式进行。
3. 安全信息的报送时间一般为每月、每季度或每年一次,具体时间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 安全信息的报送内容应当包括相应时期内的安全工作总结、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解决措施、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5. 安全信息报送时应当注重信息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避免过多的专业术语和复杂的数据。
6. 安全信息的报送要求及格式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统一执行,报送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报送。
六、违规处理1. 如各部门未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安全信息的管理和报送,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及时整改。
2. 如有恶意隐瞒、篡改安全信息的行为,将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七、制度的解释与修改1. 对于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5篇)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为使上级部门能尽快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全面正确地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确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搞好安全生产。
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要做到随时汇报、随时沟通、全面协调。
二、各单位要加强安全信息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种安全信息,收取、传达、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安全生产报表、自查报告等须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再上报局安全法规科。
三、各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
统计人员因事外出,必须落实替补人员,不允许出现因统计人员外出而延误报告时间的现象,以确保重特大事故情况和安全生产相关报表的及时上报。
四、凡迟报、拒报、瞒报、伪造统计数据和检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一、为了确保企业安全信息的及时准确报送,维护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本制度制定。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外包人员等。
三、安全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事故、隐患、紧急情况等企业发生的与安全相关的信息。
第二章报送程序一、安全信息的报送程序分为主动报送和被动接收两个环节。
二、主动报送是指当发生安全信息时,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主动向上级报送。
三、被动接收是指安全信息的上级组织及时接收和处理报送的安全信息。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制定完善的报送流程,确保报送的及时准确。
第三章报送责任一、安全信息的主动报送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
二、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报送流程进行培训和检查,确保报送责任的落实。
三、被动接收责任由接收部门负责人承担。
四、被动接收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接收流程进行培训和检查,确保接收责任的落实。
第四章报送内容一、安全信息的报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事故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理结果等。
二、报送内容应实事求是,准确反映事实。
三、报送内容应包括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调查报告。
第五章报送时间一、安全信息应及时报送,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4篇)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信息报送的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信息报送工作是指将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报送到指定的接收单位,包括书面报送和电子报送。
第四条信息报送工作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准确性原则:信息报送应当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及时性原则:信息报送应当及时进行,确保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到接收单位。
(三)保密性原则:信息报送应当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涉密信息。
(四)规范性原则:信息报送应当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第五条信息报送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流程,明确各级责任和权限。
第六条信息报送工作应当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提高报送的效率和便捷性。
第七条信息报送工作应当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第二章信息报送流程第八条信息报送工作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确定报送内容和接收单位:报送单位应当确定需要报送的信息内容和接收单位,并明确报送的目的和要求。
(二)信息整理和准备:报送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要求和标准,对需要报送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准备,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报送方式和途径:报送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报送方式和途径,包括书面报送和电子报送等。
(四)报送审核和签发:报送单位应当对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并由负责人进行签发。
(五)报送传递和回执:报送单位应当将报送的信息传递到指定的接收单位,并及时获取报送回执。
(六)报送跟踪和反馈:报送单位应当对报送的信息进行跟踪和反馈,确保接收单位及时收到并处理报送的信息。
(七)报送归档和备份:报送单位应当将报送的信息进行归档和备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查找性。
第九条各级机构和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信息报送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信息报送的顺畅和高效。
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信息报送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反应我公司工作情况,做到信息报送对外一、真实,对内规范、严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报送应以客观、真实、时效、适用为原则,应具有宏观性、政策性、广泛性和保密性的特征。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三条信息报送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四条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一)按照公司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信息刊物的撰写、编辑、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集团公司报送重要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告知相关领导和部门。
(六)负责统计公司的信息报送情况。
第五条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公司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确保将重要信息主动、及时、准确上报,不得拒报、迟报、漏报。
第六条信息员的工作职责:(一)根据信息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完成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向领导或集团公司报送。
(二)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公司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后续报送事态进展、起因后果、处置措施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第七条我单位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公司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公司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公司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公司负责人关于改进全公司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议。
(五)上级领导来公司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六)公司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
(七)其他需报集团公司和其他单位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第八条信息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一)信息员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部门信息(简报),经主管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在最短时间内报送。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制(3篇)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信息的收集、报送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安全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安全信息报送管理的人员和工作。
第三条安全信息的定义:安全信息指与本单位和本职工作相关的、具有安全意义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安全预警、安全管理措施等。
第四条安全信息的收集和报送要求:所有单位内的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和职员,对事故隐患、预警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等安全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具有义务,任何人不得隐瞒、篡改、删除或伪造安全信息。
第二章安全信息收集和报送流程第五条安全信息的收集:单位内的各部门、岗位和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地收集与本单位相关的安全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渠道:(一)日常工作中的巡查、检查和记录;(二)工作中与外部单位和人员的沟通交流;(三)对外部环境的调查研究;(四)安全设备的运行状态;(五)其他相关渠道。
第六条安全信息的报送:单位内的工作人员应当将收集到的安全信息及时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报送。
报送方式可以采取口头汇报、书面报告或电子邮件等形式。
第七条报送周期和要求:安全信息的报送周期根据信息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决定,可以是每日、每周、每月或不定期。
报送时,应当明确信息的内容、发生时间、地点和相关人员。
第八条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机制,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单位内报送的安全信息,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安全信息的处理和应对工作。
第三章安全信息管理和保密第九条安全信息的分类管理:安全信息应当根据其机密程度和敏感性进行分类管理。
常规的安全信息可以作为内部工作资料进行保存和查阅,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应当严格保密,限制范围内的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
第十条安全信息保密责任:所有单位内的工作人员都要对安全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外传安全信息。
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5篇)

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各部室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统计、分析工作,提高不安全事件应对能力,总结事故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制定预防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信息是指安全生产各种工作的定期汇报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后果的不安全事件。
第三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实行分类、分级、逐级报送的原则,任何部门和个人应准确、真实、及时、完整的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不得迟报、谎报和瞒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不得阻挠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
第四条各部室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联络体系。
各部门负责人为报告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责任人,____小时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报生产部及主管领导备案。
各部室安全生产信息责任人信息变更后,应及时将新的责任人信息报生产部及主管领导。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各部门。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第六条组织体系员工、班组、各部室负责人、领导构成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组织体系,施行逐级汇报或越级汇报。
第七条生产部职责(一)生产部是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二)负责重大、特大、较大、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人身轻伤、机组非计划停运、机组设备异常以及未造成后果的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存档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半年和年度等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汇总,及时上报。
(四)监督有关部门、班组、员工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
第八条其他部室职责(一)负责本部室突发安全事件信息的上报工作。
(二)负责本部室安全生产信息的上报工作。
第九条班组的职责(一)负责本班组突发安全事件信息的上报工作。
(二)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信息的上报工作。
第十条员工职责发生或发现不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本班组、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可越级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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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反应我公司工作情况,做到信息报送对外统一、真实,对内规范、严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报送应以客观、真实、时效、适用为原则,应具有宏观性、政策性、广泛性和保密性的特征。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信息报送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四条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公司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信息刊物的撰写、编辑、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集团公司报送重要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告知相关领导和部门。
(六)负责统计公司的信息报送情况。
第五条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公司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确保将重要信息主动、及时、准确上报,不得拒报、迟报、漏报。
第六条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信息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完成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向领导或集团公司报送。
(二)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公司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后续报送事态进展、起因后果、处置措施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第七条我单位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公司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公司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公司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公司负责人关于改进全公司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议。
(五)上级领导来公司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
(六)公司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
(七)其他需报集团公司和其他单位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八条信息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信息员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部门信息(简报),经主管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在最短时间内报送。
(二)对于公司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信息员首先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在口头通报后及时补送相关文字材料。
(三)向集团公司和其他部门报送的信息,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外报送。
第九条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电子文档统一使用word文档,一般信息报送采用可移动存储介质拷贝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文字、图片、视频等电子文档。
(二)上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动态类信息要言简意赅、讲求时效;参考类、调研性信息应力求创新、分析透彻、具有借鉴意义。
(三)月报、周报信息、工作总结等综合性信息,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上级部门。
(四)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
息报送。
(五)各部门报送的信息材料作为公司资料存档保管。
(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互联网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报送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资料。
第五章信息审核
第十条各部门月度工作简报须由总经理把关并签发;重要信息由董事长签发后报集团;相关经济报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发综合管理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改、完善。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各有关部门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