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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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院调取证据通知书-word范文 (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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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法院调取证据通知书篇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法发[201X]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更好地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审判实践中加以试行。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望及时报告我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X年12月8日目录2、参加诉讼通知书3、应诉通知书4、行政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告知书5、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告知书6、举证通知书(供被告举证使用)7、举证通知书(供原告、第三人举证使用)8、准许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9、不予准许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10、因公告送达变更举证期限通知书11、准许/不予准许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证据通知书12、二审指定原审被告补充证据期限通知书13、法院依职权组织交换证据通知书14、准许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通知书15、不予准许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决定书17、复议决定书(撤销原决定)18、调取证据通知书19、证据保全担保通知书20、证据保全裁定书21、驳回证据保全申请通知书22、准许/不予准许对被告提供的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申请通书23、准许/不予准许对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的鉴定重新鉴定申请通知书24、准许/不予准许对法院的勘验结论重新勘验申请通知书25、准许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28、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29、准许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通知书30、不予准许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协助质证通知书31、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通知书32、对新的证据提出意见或者举证通知书33、证据收据《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一×××人民法院(××××)×××字第××号你诉×××(被告)×××(案由)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五)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9.02.12•【文号】法发[2009]11号•【施行日期】2009.02.12•【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续(四)105.变更(追加)分立、合并、撤销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裁定书样式××××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执×字第××-××号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单位名称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单位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院在执行……(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案号)一案中,因……(写明第三人×××因分立、合并、撤销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而继受财产的情况,以及应当变更其为被执行人的事实和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9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变更(或追加)第三人×××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应按照其从被执行人×××分得的资产占后者总资产比例折合价款总额为××元向申请执行人×××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本句仅适用于不符合法定程序分立的企业)。

×××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申请执行人×××清偿××元。

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法释〔2019〕1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法释〔2019〕1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已于2019年5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法释〔2019〕11号为适应形势发展变化,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际需要,现决定废止103件司法解释(目录附后)。

废止的司法解释自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但此前依据这些司法解释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本决定自2019年7月20日起施行。

2019年7月8日附件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废止的部分司法解释的目录(第十三批)序号标题发文日期和文号理由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书的原本正本抄本如何区别问题的批复1957年9月13日社会形势发生变化,不再适用。

2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处接待来访工作细则1980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处已取消,实际已失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试行法院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1992年6月20日法发〔1992〕18号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通知》《行政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代替。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4月21日法办发〔1993〕3号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通知》《行政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代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若干问题的解答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1993.04.21•【文号】法办发〔1993〕3号•【施行日期】1993.04.21•【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4月21日)一、问:样式要求在县人民法院名称前冠以省、自治区名,那么市辖区的人民法院是否也需冠以省、自治区名?答:对县、县级市的人民法院要冠以省、自治区名;对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发的印章冠名。

二、问:样式46诉讼财产保全用“民初字”,样式47解除时用“民×字”,“×”是否可填“解”字?答:诉讼财产保全解除时仍用“初”字。

如是二审的解除,用二审的案号。

三、问:样式194、195的案号用“×刑减字”,与样式37的减刑假释裁定书用“×刑执字”不同,是否应统一起来?答:应统一用“×刑执字”。

四、问:林业法院编案号时可否加“林”字?地区代字相同的,编号时如何处理?答:林业法院可以加“林”字。

地区代字相同的,编号时可参照当地党政部门和行政公文的做法。

五、问:各庭在编号时能否加“刑一、刑二、申”等字?裁定书编号时是否可加“裁”字?中级法院可否加“中”字?答:应根据案件的性质、审级编号,不能按法院内部分工增加“刑一、刑二、申”等字。

裁定书编号时不加“裁”字。

直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或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地名相同的,为了区别地名,中级人民法院可加“中”字。

六、问:请示案件如何编号?答:具体案件的请示,应编诉讼文号,即“刑他”、“民他”等字。

七、问:上一年未结的案件,下一年制作法律文书时是否要重新编案号?答:仍用原编的立案顺序号,不应按新年度重新编案号。

八、问:各类通知书,是否用案卷号?一、二审是否均用?答:按照一案一号的原则,均用本案案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
式(试行)》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年(卷),期】2003(000)001
【总页数】8页(P19-2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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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四)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9.02.12•【文号】法发[2009]11号•【施行日期】2009.02.12•【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续(三)75.拍卖通知书样式××××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执×字第××号××××(写明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姓名或名称):关于……(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6条第l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等)进行评估、拍卖。

经……(如摇珠抽签),已选定拍卖机构。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拍卖标的物:……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拍卖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年××月××日(院印)本院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6条第1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委托拍卖机构拍卖被执行人财产时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9.02.12•【文号】法发[2009]11号•【施行日期】2009.02.12•【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法发〔200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执行程序作出了重大修改。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8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2次会议通过,已公布施行。

为了更好地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执行程序裁判文书,提高办理执行案件质量,特制定《执行文书样式(试行)》(以下简称本文书样式),现印发给你们,请在执行工作中予以试行。

试行中,应注意如下问题:一、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

本文书样式制作的主要依据包括: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程序的修改有ll个条文,涉及到执行措施、执行管辖、执行救济、执行机构、申请执行期间、执行通知、被执行人财产报告、执行威慑机制等多项内容,对上述司法解释有重大修订,特别是在执行管辖和执行救济制度上的变化,如对执行异议程序、执行复议程序与案外人异议程序的区分等已经突破了以往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三)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9.02.12•【文号】法发[2009]11号•【施行日期】2009.02.12•【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续(二)46﹣1.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存根)样式××××人民法院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存根)(××××)××执×字第××号发往银行:事由:根据请将单位在行(处)账户的存款元,扣划至行账户或国库。

批准人:承办人:填发人:××××年××月××日(院印)46﹣2.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样式××××人民法院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执×字第××号银行:根据因单位在期限内未予执行,请将该单位在你行(处)账户的存款元,扣划至单位银行账户或国库。

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年××月××日(院印)46﹣3.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回执)样式××××人民法院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回执)(××××)××执×字第××号法院:你院字第号协助扣划通知书收悉。

关于单位在我行(处)的账户存款已扣划至单位银行账户或国库。

未扣划元,原因银行××××年××月××日(公章)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制订,供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向银行、信用合作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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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判决裁定与法律文书【发文字号】法发[2004]26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04.12.08【实施日期】2004.12.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两高工作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法发[2004]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更好地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审判实践中加以试行。

试行中遇到的问题,望及时报告我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12月8日1、受理通知书2、参加诉讼通知书3、应诉通知书4、行政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告知书5、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告知书6、举证通知书(供被告举证使用)7、举证通知书(供原告、第三人举证使用)8、准许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9、不予准许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10、因公告送达变更举证期限通知书11、准许/不予准许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证据通知书12、二审指定原审被告补充证据期限通知书13、法院依职权组织交换证据通知书14、准许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通知书15、不予准许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决定书16、复议决定书(驳回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复议申请)17、复议决定书(撤销原决定)18、调取证据通知书19、证据保全担保通知书20、证据保全裁定书21、驳回证据保全申请通知书22、准许/不予准许对被告提供的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申请通书23、准许/不予准许对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的鉴定重新鉴定申请通知书24、准许/不予准许对法院的勘验结论重新勘验申请通知书25、准许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26、不予准许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27、法院依当事人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28、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29、准许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通知书30、不予准许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协助质证通知书31、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通知书32、对新的证据提出意见或者举证通知书33、证据收据《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一(××××)×××字第××号×××:你诉×××(被告)×××(案由)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年××月××日(院印)说明:本通知书送达起诉人。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二(××××)×××字第××号×××:本院受理×××(起诉人)诉×××(被告)×××(案由)一案后,发现你与本案的处理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现将有关参加诉讼事项通知如下: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身份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年××月××日(院印)说明:本通知书送达第三人。

如有其他事项需要通知的,可另起一行增项续写。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三(××××)×××字第××号×××:本院已受理×××(原告或者上诉人的姓名或名称)诉你方×××(案由)纠纷一案,现发送×诉状副本一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必须依法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你方应当在收到×诉状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一式×份。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四、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年××月××日(院印)说明:本通知书送达被告人或者被上诉人。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四(××××)×××字第××号×××:本院受理原告(或上诉人)×××与被告(或被上诉人)(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行政诉讼(或上诉)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由×××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代理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担任书记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回避,但应当说明理由;当事人申请回避,可以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申请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以上事项,特此通知。

××××年××月××日(院印)说明:本通知书样式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案件、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之后,告知当事人时使用。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五(××××)×××字第××号×××:本院受理的原告(或上诉人)×××与被告(或被上诉人)×××(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行政诉讼(或上诉)一案,因……(写明变更理由),需变更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决定由×××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代理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担任书记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回避,但应当说明理由;可以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申请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以上事项,特此通知。

××××年××月××日(院印)说明:本通知书样式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变更审判人员和重新组成合议庭之后告知当事人时使用。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六(××××)×××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一、你方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

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

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

逾期提供的,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

二、你方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你方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

三、在诉讼过程中,你方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四、你方可按照《证据规定》的要求,提供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以及外文书证或者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

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由法庭予以审查确认。

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名称、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证据清单。

五、你方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

调取证据申请书应写明证据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写明拟调取证据的内容以及申请调取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案件事实。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申请保全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证据的名称和地点、保全的内容和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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