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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指规范新三板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投资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保护新三板公司及其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背景、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等方面对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2019年9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对外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新三板公司对外投资实行申报和审批制度,并提出了一系列管理要求,以规范新三板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二、目的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新三板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促进新三板公司的健康发展。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

对未挂牌公司的投资,由公司法人或者经理层面根据公司章程和投资决策程序进行投资决策,并提交给董事会审定。

四、基本原则1. 风险可控原则。

新三板公司应在审慎评估并充分了解投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市场前景、风险和政策环境的基础上,依据风险管理原则确定投资计划。

2. 合规原则。

新三板公司应在严格“三重合规”(公司法律事务合规、针对资本市场的合规、强化投资管理的合规)的基础上,进行投资活动。

3. 效益原则。

新三板公司应在提高资产收益的同时,注重投资价值的长远性和可持续性,防范不必要的风险。

五、投资决策1. 投资决策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2)与公司战略目标相一致;(3)具有实现收益的潜力;(4)风险可控、回报可期。

2. 投资决策程序(1)提出投资提议:新三板公司各部门或分支机构提出投资提议。

(2)投资审查:新三板公司负责开展投资审查,包括风险评估、经济效益分析、可行性研究等。

(3)投资决策:投资决策由新三板公司董事会作出,决策前必须经过信息披露并征求中介人员、专家及投资者的意见。

(4)合同签订:投资双方按照协商的投资方案、合同条款及价格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通用3篇)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通用3篇)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通用3篇)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切对外投资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的申报、审批、监管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1.明确管理权限。

2.落实出资者和经营者的责任。

3.加强出资者的监督力度。

第四条主管部门公司______部是对外投资的管理部门。

第五条对外投资决策______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权限为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____%以下,其它重大投资项目应由______申报______审查批准。

第六条对外投资项目1.公司鼓励以下对外投资项目:(1)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项目;(2)拥有技术优势或资源优势的开发项目;(3)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原材料、能源和产品销售等紧密相关的项目。

2.公司不鼓励以下对外投资项目:(1)不具竞争优势的项目;(2)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3)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3.对外投资项目要采用_______形式进行,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_____%。

第七条对外投资申报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应由_____向_____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申报:1.对外投资项目概况;2.对外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3.本单位近_____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4.合作投资的,提交有关合作协议及合作方基本情况。

第八条对外投资审批1.______申报对外投资项目后,由______负责审核并对项目提出初步意见后提交______作进一步审批。

2.审批的基本原则:(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3)经济效益良好或符合其它投资目的;(4)有规避风险的预案;(5)与公司投资能力相适应;(6)申报资料齐全、真实、可靠。

3.审批额度(1)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_____%的项目由_____审批;(2)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_____%至_____%的项目由_____审批;(3)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_____%以上项目由_____审批。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板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板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风险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以规范和管理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确保对外投资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相关部门及被授权的对外投资机构。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参股合资企业、合作经营、合作开发等形式。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内部审批程序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二章决策与审批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应符合以下审批原则:1. 投资规模在一定范围内,由董事会审定;2. 投资规模超过一定金额或属于特定行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决策。

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需经以下程序审批:1. 提交投资意向书,并附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2. 由财务部门进行财务评估,风险管理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出具评估报告;3. 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按照权限层级进行审批;4. 高风险投资及金额较大的投资,经董事会审定;5. 股东大会审议决策投资规模较大或特定行业的投资。

第三章投资风险管理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需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可控。

第八条所有投资项目在前期评估阶段应进行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分析、财务状况、法律合规性等方面的调研。

第九条投资项目应根据其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监测和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经营数据分析等。

第四章投资项目管理第十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应建立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或小组,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风险控制和决策执行。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应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确保项目与公司整体发展目标一致。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应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监督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确保投资项目按时高效地执行。

第五章报告和监督第十三条投资项目应按规定形式向相关部门报告项目的实施情况、经营状况及风险控制等情况。

第十四条监督部门应对投资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跟踪检查,确保投资项目的风险可控和合规性。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和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

第三条公司对外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投资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效益性原则:投资应注重经济效益,确保投资回报。

(三)风险可控原则:合理评估投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四)科学决策原则:投资决策应科学、合理,充分论证,集体决策。

第二章投资范围和分类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范围包括:(一)股权投资:包括设立或增资子公司、参股其他企业等。

(二)实体或无形资产投资:包括购买、租赁、经营等。

(三)证券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以下类别:(一)短期投资:指持有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投资。

(二)长期投资:指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投资。

第三章投资决策与审批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实行逐级审批制度。

(一)一般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

(二)重大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特别重大投资事项,由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条投资决策程序:(一)投资部门提出投资建议,包括投资目的、投资方式、投资规模、预期收益、风险评估等。

(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决策。

(三)总经理或授权人签署投资协议。

(四)财务部门进行投资资金划拨。

第四章投资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部,负责对外投资的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投资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审批和实施。

(二)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风险控制。

(三)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收益评估和考核。

(四)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信息披露。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在对外投资中的职责:(一)董事会:负责对外投资决策,监督投资管理部工作。

(二)总经理: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和监督。

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2. 符合本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3. 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4. 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投资回报最大化;5. 严格控制风险,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章对外投资范围第四条本公司对外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 股权投资: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参与及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2. 委托管理: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3. 证券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4. 实物资产投资:包括土地、房产、设备等;5. 无形资产投资: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第三章投资决策与审批第五条本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具体如下:1. 股东会:审议批准重大对外投资决策,包括投资总额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项目;2. 董事会:审议批准一般对外投资决策,包括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项目;3. 董事长:审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对外投资决策。

第六条重大对外投资项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投资总额超过公司净资产10%的项目;2. 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3. 投资风险较大的项目;4. 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投资风险评估与控制第七条本公司对外投资前,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投资项目本身的盈利能力、市场前景、技术先进性等;2. 投资方资质、信誉、财务状况等;3. 投资环境、政策法规等;4. 投资风险程度及应对措施。

第八条本公司对外投资应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1. 建立健全投资风险评估体系,明确风险控制指标;2. 加强投资过程管理,定期跟踪项目进展;3. 设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投资风险;4. 建立风险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主体。

新三板上市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版

新三板上市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版

新三板上市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版尊敬的领导:本公司计划在新三板进行股票挂牌上市,并为此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版,针对对外投资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以确保公司的投资决策合理,风险可控,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和商业运作能力,并求请领导审批。

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我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保证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风险的可控性,优化资产配置和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对外投资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产投资、合作投资等。

三、投资决策流程1.提案阶段提出投资建议的部门应先提交公司内部投资提案,必须附带投资项目的基本信息、背景情况、市场分析、风险评估、投资方案及投资回报预测。

2.论证阶段公司内部应当组成论证小组,进行专业评估和论证,包括对投资项目的背景、市场状况、收益前景、风险评估进行评估,对提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展开讨论和审议。

在论证过程中,必须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核心供应商、合作关系和商业流程,评估交易流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可能影响投资项目的影响因素。

3.决策阶段经过论证小组的评估和论证,公司领导层将权衡投资项目的潜在收益与投资风险,做出最终投资决策。

四、投资风险评估公司对外投资应注重风险评估,以确保投资回报的合理性与安全性。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环境分析:对投资项目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法律等环境进行分析。

2.市场分析:对投资项目所处市场容量、竞争力、潜在风险等方面进行分析。

3.管理能力分析:对投资企业的管理水平、管理素质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进行分析。

4.财务风险分析:对资本结构、财务运作、资本需求量等方面进行分析。

五、项目立项、审批和签订合同公司对外投资的立项、审批和签订合同须按照公司内部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编写立项报告、上报投资立项、审核通过后进行投资合同的签署等。

六、投资监管1.内部审计:投资后必须建立投资管理专项审计负责制。

新三板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版

新三板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版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对外投资应符合国家关于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规定,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二)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为目的;(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四)对外投资的产权明晰,风险可控。

第二节对外投资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

即本公司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评估后的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一)股权投资,是指公司投资子公司、购买他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二)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及其他衍生金融品种所进行的投资;(三)风险投资,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新三板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风险投资包括部分证券投资的内容);(四)委托理财;(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的计价方式、账务处理等应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对外投资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或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命的项目负责人)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的实施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第七条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牵头编制对外投资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投资效益评估,定期跟进项目进展。

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板

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板

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板新三板对外投资是指新三板挂牌企业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投资的行为。

这一行为涉及到资金、利益、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因此需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

下面是一个新三板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模板,供参考。

一、总则为规范新三板挂牌企业对外投资行为,维护企业和投资人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新三板挂牌企业进行的对外投资行为,包括直接投资及间接投资等。

三、投资目的及原则(一)投资目的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对外投资,应以实现企业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为目标,为企业提供并购、扩张、技术合作等支持。

(二)投资原则1. 公正、合法。

投资行为应在法律框架内、遵守公平合理、诚信的原则。

2. 风险可控。

投资应对风险评估有充分了解,防范风险,增强风险控制能力。

3. 安全保障。

投资应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保护投资人的资产安全。

四、投资流程(一)投资考察1. 了解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管理模式、市场前景等,并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和预算。

2. 联系投资对象,进行初步谈判,明确投资意向和条件。

(二)决策和批准1. 确定投资条件和风险。

2. 提出投资建议书或决策方案。

3. 经过审议,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决定是否进行投资,并进行书面批准。

(三)签约1. 对投资方进行资信评估,确认投资方的实力和资质。

2.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投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3. 签订完毕投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宣布正式开始投资。

(四)运营管理1. 投资行为应建立相应的投资管理机制,增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2. 投资人应及时了解投资项目运营状况,对关键指标进行跟踪和分析,并定期制作投资报告。

(五)退出机制1. 投资到期或达到退出条件时,应及时启动退出机制。

2. 根据退出机制,制定退出计划,选择最适宜的退出方式。

五、监督管理(一)投资行为的内部监督1. 充分发挥企业内部机构的作用,建立投资决策安排、审批流程及投资风险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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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3)第三章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3)第四章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 (4)第一节短期投资 (4)第二节长期投资 (4)第五章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6)第六章对外投资的人事管理 (6)第七章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及审计 (7)第八章重大事项报告 (8)第九章附则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收益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出的在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2、公司出资与其他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3、参股其他独立法人实体;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统称控股子公司,下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三章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第八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九条董事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十条总经理是公司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负责对新的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公司投资发展部参与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审议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对外的基本建设投资、生产经营性投资和合营、租赁项目负责进行预选、策划、论证、筹备;对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进行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对股权投资、产权交易、公司资产重组等投资项目负责进行预选、策划、论证、筹备,负责协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估、财务管理,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和重要相关信函、章程等的法律审核。

第一节短期投资第十五条公司短期投资决策程序:1、对外投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项目投资建议进行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赢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2、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表;3、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第十六条公司财务部负责按照短期投资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购进日期等及时登记入账,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十七条涉及证券投资的,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十八条公司购入的短期有价证券必须在购入的当日记入公司名下。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定期核对证券投资资金的使用及结存情况,应将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时入账。

第二节长期投资第二十条对外投资管理职能部门对适时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报公司董事会初审。

第二十一条初审通过后,对外投资管理职能部门接到项目投资建议书后,负责对其进行调研、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合作意向书,报送总经理。

由总经理召集公司各相关部门组成投资评审小组,对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上报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合作协议评审,根据相关权限履行审批程序,超出董事会权限的,提交股东大会。

第二十三条已批准实施的对外投资项目,应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十四条公司经营管理班子负责监督项目的运作及其经营管理。

第二十五条长期投资项目应与被投资方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核,并经授权的决策机构批准后方可对外正式签署。

第二十六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协同被授权部门和人员,按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规定投入现金、实物或无形资产。

投入实物必须办理实物交接手续,并经实物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七条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

第二十八条对外投资管理职能部门根据公司所确定的投资项目,相应编制实施投资建设开发计划,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监督与控制,参与投资项目审计、终(中)止清算与交接工作,并进行投资评价与总结。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或其他部门)负责对所有投资项目实施运作情况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

财务部(或其他部门)对投资项目的进度、投资预算的执行和使用、合作各方情况、经营状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每季度汇制报表,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项目在投资建设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施情况的变化合理调整投资预算,投资预算的调整需经原投资审批机构批准。

第三十条公司监事会、财务部门应依据其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处理。

第三十一条建立建全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自项目预选到项目竣工移交(含项目中止)的档案资料,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整理归档。

第五章对外投资的转让与收回第三十二条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1、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该投资项目(企业)经营期满;2、由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3、由于发生不可抗拒力而使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4、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第三十三条发生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转让对外投资:1、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的;2、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3、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4、本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投资转让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转让投资规定办理。

处置对外投资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与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的权限相同。

第三十六条财务部(或其他部门)负责做好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工作,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

第六章对外投资的人事管理第三十七条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对新设公司派出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参与和监督影响新设公司的运营决策。

第三十八条对于对外投资组建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应派出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的董事长及总经理,并派出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财务总监),对控股公司的运营、决策起重要作用。

第三十九条上述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的对外投资派出人员的人选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后决定。

第四十条派出人员应按照《公司法》和被投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在新设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维护公司利益,实现公司投资的保值、增值。

公司委派出任投资单位董事的有关人员,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等形式,获取更多的投资单位的信息,应及时向公司汇报投资情况。

派出人员每年应与公司签订责任书,接受公司下达的考核指标,并向公司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接受公司的检查。

第七章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及审计第四十一条公司财务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

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应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长期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部根据分析和管理的需要,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告,以便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维护公司的权益,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四十三条公司在每年度末对长、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

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

第四十四条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并按照公司编制合并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

第四十六条公司可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对其任职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

第四十七条对公司所有的投资资产,应由内部审计人员或不参与投资业务的其他人员进行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进行核对,检查其是否为本公司所拥有,并将盘点记录与账面记录相互核对以确认账实的一致性。

第八章重大事项报告第四十八条公司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向董事会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十九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所有信息享有知情权。

第五十条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在第一时间报送公司。

第五十一条控股子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并抄送董事会秘书:1、收购和出售资产行为;2、对外投资行为;3、重大诉讼、仲裁事项;4、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5、大额银行退票;6、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7、遭受重大损失;8、重大行政处罚;9、公司总经理认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二条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必须设信息事务负责人一名,负责控股子公司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信息上的沟通。

第九章附则第五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办法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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