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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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制造业重大项目的标准

扬州市制造业重大项目的标准

扬州市制造业重大项目的标准一、背景介绍随着扬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制造业作为支柱产业,对地方经济的推动作用愈发重要。

为了进一步提升扬州市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对重大项目的筛选和培育成为了关键。

本文将围绕技术创新性、产业带动性、环保可持续性、经济效益性和社会效益性等方面,详细阐述扬州市制造业重大项目的标准。

二、重大项目标准1.技术创新性重大项目应具备显著的技术创新性,能够引领行业技术进步,推动产业升级。

项目应注重自主研发和知识产权保护,具备较高技术含量,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有积极作用。

同时,项目应能够形成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和标准,打造技术优势。

2.产业带动性重大项目应具备强大的产业带动性,能够带动相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发展。

项目的实施应有助于提高扬州市主导产业的集聚度和产业链水平,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

同时,项目应能吸引优质资源和高端人才,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3.环保可持续性重大项目应遵循绿色发展理念,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项目应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降低能耗和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

同时,项目应积极采用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推动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4.经济效益性重大项目应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性,能够为投资者带来合理的回报。

项目应具备市场前景广阔、盈利能力强的特点,能够为扬州市制造业产值和税收增长作出贡献。

同时,项目应注重提高投入产出比,降低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

5.社会效益性重大项目应具备显著的社会效益性,能够促进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

项目应注重提高就业机会、改善民生福祉、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贡献。

同时,项目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共荣。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02•【字号】扬府发[2006]177号•【施行日期】2006.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扬府发〔2006〕1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科学、民主的项目投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市本级人民政府使用下列资金所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一)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含中央、省财政和主管部门补助的资金);(二)纳入财政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预算外资金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三)政府统借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由政府承诺还款的借款资金及国债资金;(四)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收益,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其它财政性资金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五)其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的范围主要是关系公共利益与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主要包括:(一)教科文卫体、民政及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性项目;(二)环境保护、市政、水利、农业、交通、能源、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性项目;(三)公检法司及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四)科技开发、农业产业化、重大工业结构调整、现代服务业等国家和省、市重点扶持的产业发展项目。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02•【字号】扬府发[2006]178号•【施行日期】2006.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扬府发〔2006〕1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扬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按照“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彼此分离、互相制约的原则,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指按规定程序,由政府授权的相关部门委托或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有相应资质的专业管理机构(简称代建单位),按代建合同,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投资概算、建设进度、建设质量等进行监控管理,按建设计划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单位使用的一种制度。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政府融资性建设资金安排投资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财政性建设资金,主要包括市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中央及省等部门安排的资金,以及部门、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等。

本办法所称政府融资性建设资金是指政府信用担保的债务性建设资金。

第三条推行代建制本着“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试点项目首先在市级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进行,在此基础上再逐步推开。

市级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且使用财政性建设资金或政府融资性建设资金占总投资额30%以上的项目,或者使用财政性建设资金或政府融资性建设资金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都要实行代建制。

扬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推进智能制造及高端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

扬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推进智能制造及高端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

扬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推进智能制造及高端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117【发文字号】扬府发[2017]165号【发布部门】扬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9.24【实施日期】2017.09.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扬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推进智能制造及高端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扬府发〔2017〕1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扬州市推进智能制造及高端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24日扬州市推进智能制造及高端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为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加快高端装备产业发展,更好地撬动全市产业结构提升和创新转型,推动扬州制造特色化、高端化、规模化,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战略,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抓手,坚持“企业主体、政企联动、循序渐进、分类实施、创新引领、统筹推进”,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发展高端装备。

着力实施智能制造“四大工程”,开展“工业2.0补课、3.0普及”和智能制造示范;着力推进高端装备产业发展“四大行动”,加快传统装备制造业向中高端攀升,积极发展新兴高端装备制造业;着力强化关键要素“四大支撑”,加快铸就智能制造和高端装备联动发展的先进制造业。

显著提升扬州制造的产业层次和发展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智能制造投资更加优化。

每年新开工工业重大项目中智能制造项目比重达40%以上,工业技改中智能化项目比重达50%以上。

智能制造能力显著增强。

到2020年,创成智能车间(工厂)50家以上,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50家以上,重点行业工业机器人密度达150台/万人以上,规上工业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5%以上。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9•【字号】扬府发〔2020〕123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扬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扬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9日扬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扬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所称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一)制定或者调整城市建设、土地管理、交通运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治理、文化旅游、卫生医疗、科技教育、生态环保、住房保障、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涉及宏观调控的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市政府内部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不纳入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第三条重大行政决策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第四条市政府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是本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公布市政府每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扬州市XXXX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

扬州市XXXX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
农路192公里,农桥65座
新改建
2021
完成前期工作
建成通车

市交通局
23
通扬线高邮运东船闸扩容及高邮段航道整治
按照三级航道标准建设船闸一座,整治航道35公里,改建桥梁9座
改建
2021-2021
4
船闸扩容工程完成主体工程,放水通航。航道整治开展初步涉及工作
船闸扩容工程完成扫尾工程,航道整治开工建设

完成全部河塘清淤回填、软基处理;主线桥梁上部结构安装完成50%;路面完成临时工程;路面底基层完成50%,下基层完成50%

市交通局
15
宿州至扬州高速公路扬州段
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23公里
新建
2021-2021
18
根本完成小型构造物、桥梁桩基
完成剩余桥涵与路基

市交通局
16
金湾路及启扬高速公路双沟互通连接线
新建
2021-2021
150
30
30
30
扬州段全线完成征地组卷;根本完成扬州段房屋拆迁;开始桩基、承台、墩身施工
完成扬州段全线房屋拆迁工作;全面展开安置房建设及铁路建设

市交通局
14
江广高速公路扬州段改扩建
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19公里
扩建
2021-2021
完成全线征地拆迁工作;便道、便桥全部贯穿,路基清表和原地面处理全部完成;路基填筑施工完成10%;小型构造物完成50%,桥梁桩基完成25%
铺设8万片太阳能光板组件和建设3000㎡光伏发电主控室、升压站、办公及附属用房等设施
新建
2021
完成工程注册征地
建成完工

高邮市政府
59

扬州市2024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

扬州市2024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

为了推动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扬州市制定了2024年的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以下是该计划的概述。

1.基础设施建设(1)拓宽城市道路:计划投资10亿元用于改善和拓宽扬州市内的主要道路和交通枢纽,以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2)改善公共交通:投资5亿元用于新购置公共交通工具,改善市民的出行条件,并减少对私家车的依赖。

(3)城市给排水系统升级:计划投资8亿元用于提升城市的给排水系统,确保市民的日常生活用水和排水的顺畅。

(4)市政公用建筑升级:投资3亿元用于改善城市中的市政公用建筑,提升市民的服务体验。

2.经济发展项目(1)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计划投资20亿元用于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吸引高新技术企业的落户,并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2)南京扬州经济带建设:投资30亿元用于推动南京扬州经济带的建设,加强两地的合作和交流,实现互利共赢。

(3)旅游开发项目:计划投资10亿元用于开发和改善扬州市的旅游资源,提升旅游业的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4)农业现代化建设:投资5亿元用于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

3.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1)水源保护区建设:计划投资5亿元用于建设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管理扬州市的水源,确保市民的饮水安全。

(2)生态修复和保护:投资3亿元用于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提升市民的生活环境品质。

(3)河道治理和水质改善:计划投资8亿元用于河道治理和水质改善,确保城市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以上是扬州市2024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概述。

通过这些重大项目的投资,扬州市将进一步推动经济的发展,改善市民的生活品质,并保护和修复环境。

这些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扬州市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扬州市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

扬州市年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
建设20MW光伏发电场

高邮市??政府
57
香港惠远太阳能10MW光伏发电
铺设4万片太阳能光板组件和建设3000㎡光伏发电主控室、升压站、办公及附属用房等设施
新建
2016
1
1
1
完成项目注册征地
建成完工

高邮市??政府
58
协鑫新能源20MW光伏发电
铺设8万片太阳能光板组件和建设3000㎡光伏发电主控室、升压站、办公及附属用房等设施
新建
2015-2018
56.8
0.4
24
24
完成预、工可研究及初步设计,完成先导段施工图设计并开工建设先导段
全线路基、桥梁、隧道、交叉工程、市政管网工程

市交通局
33
开发路东延工程(运河南路至沙湾路)
道路全长3325米,路幅宽45米。新建机动车道96050㎡,非机动车道23599㎡。新建京杭运河桥梁一座,下穿通道2条等
463省道
一级公路9.051公里
新建
2016-2019
7.6
1.76
1.76
完成工可批复等前期工作
开展拆迁工作

市交通局
20
333省道高邮东段
一级公路36公里
新建
2015-2019
18
0.1
3
3
一期工程(5公里)征地、拆迁、勘察设计全部完成
路基、桥涵开工建设

市交通局
21
331省道宝应段
一级公路43公里
一级公路3公里,城市快速路10.5公里
新建
2015-2018
43.5
7.6
11.6
11.6
金湾路完成主线拆迁,完成工可批复等前期工作。启扬高速公路双沟互通连接线加快高水河桥、金湾河桥、古运河桥及下穿文昌路节点工程施工,加快道路主线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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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2015-2016
10
0.5
9.5
9.5
取得项目核准批文,完成注册资本增资等前期手续,开展基础施工
完成主体工程,竣工投产

仪征市??政府
61
仪征市华能风电场
占地1000亩,其中建设用地32亩,先期建设低风速60MW发电场,后期建设太阳能发电项目
改建
2015-2016
5.13
1.65
3.48
2.12
1.36
完成自来水管道迁改及部分工作井施工
建成通车

市建设局城控公司
37
荷花池地下停车场
在荷花池水面下建设两层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约30942平方米,总停车数约700辆
新建
2015-2016
3.02
0.1
2.92
2.92
开工建设
建成投用

交投公司
38
新建
2016-2019
20
1
1
完成工可批复等前期工作
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进行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启动征地、拆迁工作

市交通局
22
扬州市农村公路及危桥新建改建
农路192公里,农桥65座
新改建
2016
3.5
3.5
3.5
完成前期工作
建成通车

市交通局
23
通扬线高邮运东船闸扩容及高邮段航道整治
按照三级航道标准建设船闸一座,整治航道35公里,改建桥梁9座
仪征市大新公路拓宽改造
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长约39公里
扩建
2015-2017
9.4
0.8
2
2
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开展大新公路刘集至353省道段建设
建成大新公路刘集至353省道段,启动大新公路353省道至356省道段及大仪至刘集段的前期工作,开工建设353省道至联众路段

仪征市??政府
27
邗江区公瓜线北段(公道-杨庙)道路
道路全长14.186千米,路幅宽12-15米,为二级公路
扩建
2015-2016
2.2
0.8
1.4
1.4
完成公道、杨寿段路基土层施工
建成通车

邗江区??政府
(二)
水利
17.6
0.0
4.3
0.0
4.3
0.0
0.0

城建
465.7
39.6
377.6
#####
####
0.0
9.4
32
扬州市城市南部快速通道
全长17.2公里

市交通局
18
352省道江都段
二级公路23.54公里
新建
2015-2017
6.6
1.5
2.76
2.76
完成便道9.5公里、清表26万㎡、原地面处理2.2万㎡、路基土方1.5万m3、涵洞12道、桥梁桩基35根
建成野田河至三阳河段12.5公里,剩余11.04公里完成80%路基及桥梁上部结构

市交通局
19

仪征市??政府
43
江都区城区、重点乡镇市政道路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建都路改造、龙川北路、黄河北路、空港新城道路、空港新城标准化厂房及其他桥梁、景观、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新改建
2015-2017
15
3.2
9
3
6
建都路完成部分工作量,其余完成前期工作
部分道路建成通车

江都区??政府
44
邗江区城区、重点乡镇市政道路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启动长江西路至垃圾场南扒扒闸约1.6公里的岸线先导段工程建设,滨江新城提前启动先导段以南的2个船厂拆迁

江都区??政府
47
房地产开发
新开工面积630万㎡,竣工面积550万㎡
新建
2016
300
300
300
开展前期工作
竣工550万㎡

市房管局

能源
210.6
17.2
82.4
36.8
####
4.3
0.0
49
463省道
一级公路9.051公里
新建
2016-2019
7.6
1.76
1.76
完成工可批复等前期工作
开展拆迁工作

市交通局
20
333省道高邮东段
一级公路36公里
新建
2015-2019
18
0.1
3
3
一期工程(5公里)征地、拆迁、勘察设计全部完成
路基、桥涵开工建设

市交通局
21
331省道宝应段
一级公路43公里
新建
2016
1.6
1.6
1.6
完成项目注册征地
建成完工

高邮市??政府
59
高邮市开发区园区供热系统
开发区范围主干道以及工业集中区的供热管网的建设
新建
2016-2018
2.6
1
1
开展前期工作
全面开工

高邮市??政府
60
江苏国信仪征燃机热电联产
占地44.7亩,建设2套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及相应辅助设施
江苏华电扬州2×400MW级燃机
2×400MW机组
扩建
2015-2017
22
2.2
14.36
14.36
开工建设
主体工程建设,设备采购

邗江区??政府
52
宝应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
新建
2016-2018
2.5
1
1
完成项目审批
开工建设

宝应县??政府
53
江苏国信高邮热电联产燃机
一期建设2×100MW6FA燃机机组
一级公路3公里,城市快速路10.5公里
新建
2015-2018
43.5
7.6
11.6
11.6
金湾路完成主线拆迁,完成工可批复等前期工作。启扬高速公路双沟互通连接线加快高水河桥、金湾河桥、古运河桥及下穿文昌路节点工程施工,加快道路主线征地拆迁
全面开工建设,高水河桥、金湾河桥完成全部基础及下部结构,古运河桥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开工道路建设并完成20%的路基土方施工
新建
2014-2019
150
30
30
30
扬州段全线完成征地组卷;基本完成扬州段房屋拆迁;开始桩基、承台、墩身施工
完成扬州段全线房屋拆迁工作;全面展开安置房建设及铁路建设

市交通局
14
江广高速公路扬州段改扩建
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19公里
扩建
2015-2018
14.9
2.2
3.5
3.5
完成全线征地拆迁工作;便道、便桥全部贯通,路基清表和原地面处理全部完成;路基填筑施工完成10%;小型构造物完成50%,桥梁桩基完成25%
改建
2014-2020
21.64
4
1.5
1.5
船闸扩容工程完成主体工程,放水通航。航道整治开展初步涉及工作
船闸扩容工程完成扫尾工程,航道整治开工建设

市交通局
24
扬州泰州机场口岸开放配套工程及机场等级提升
新建联检、边检业务用房2万平方米,原跑道延长800米至3200米,飞行区等级提升为4D级
扩建
2016-2017
新建
2014-2016
8.503
3
5.503
5.503
完成部分工作量
建成通车

市建设局
34
邗江南路建设工程
南起沿江高等级公路,北至江阳中路,道路全长12.1公里,路幅宽40至50米。新建机动车道32万㎡,非机动车道9万㎡。新建仪扬河大桥一座,小桥12座等
新建
2014-2016
16.6
15.6
1
1
新建道路建成通车,仪扬河大桥合龙
宝应县城区、宝应县经济开发区、重点乡镇道路、桥梁、景观、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2014-2016
3.48
1.58
1.9
1.9
三线工程全部结束
建成完工

宝应县??政府
41
高邮市城区、重点乡镇市政道路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扬菱路送桥段、屏淮北路北延、秦邮路升级改造,武安路东延及周边环境整治及其他桥梁、景观、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新改建
2015-2017
13.36
1.6
9.1
9.1
武安路东延及周边环境整治完成拆迁,实施道路建设
部分道路建成通车

高邮市??政府
42
仪征市城区市政道路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仪征市城区、重点乡镇道路、桥梁、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
2015-2017
3
0.5
1.9
1.9
部分工程施工建设
重点实施解放东路、东园湿地公园景观提升改造、前进路拓宽改造、新真州路、江城路等工程
仪扬河大桥竣工,全线通车

市建设局
35
扬子津路建设工程
长约14.4公里,其中,改扩建段5.5公里,新建段8.9公里
新建
2016-2017
13.6
10
10
10
开展前期工作
开工建设道路和桥梁

市建设局
36
扬子江南路工程
改造DN1000~1800污水干管约7.4公里、提升沿线3座污水泵站、桥梁进行拓宽,道路横断面进行优化,改造328国道连接线与扬子江南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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