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doc
章程核准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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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核准申请报告
篇一:XX学校关于申请核准(XX学校章程)的报告
XX学校关于申请核准《XX学校章程》的报告
高州市教育局: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依法治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XX学校章程》,其内容包含:一、总则;二、管理体制;
三、(:章程核准申请报告)学籍管理;四、教育教学管理;五、财务后勤管理;六、卫生及安全管理;七、教师和学生管理;八、附则。
章程草案由学校领导、全体教职工、家长代表讨论后,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同意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高州市XX镇XX小学
20XX年5月4日
篇二:学校章程核准申请书
学校章程核准申请书
篇三:学校章程核准申请书(核准搞)
姑开中学学校章程核准申请书
备注:此申请书和学校章程均以文本形式,各一式两份,一并报送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52号(华东理工大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52号(华东理工大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5.03.11•【文号】•【施行日期】2015.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52号(华东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校第10届党委会第41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华东理工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年1月20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5年3月11日华东理工大学章程序言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是1952年由交通大学、震旦大学、大同大学、东吴大学、江南大学等高校化工系合并创建的新中国最早的以化工为特色的高等学校,1993年改为现名。
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6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等学校。
经过不懈努力,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特色的高等学校。
在创业、求索、发展、图强的奋斗历程中,学校遵循“勤奋求实、励志明德”的校训,以“培育英才、服务社会、奉献人类”为使命,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过程、传承创新”的办学理念,秉承“脚踏实地、大气谦和”的精神品格,形成了“开拓进取、自强不息、知行合一、追求卓越”的大学文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华东理工大学,简称华理,英文译为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ECUST。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doc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28号重庆警察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院党委会审议通过,报我委核准的《重庆警察学院章程》,经重庆市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市教委2017年第五次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请你校及时发布、广泛宣传学校章程,并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7年9月19日感谢你的观看谢谢你的观赏谢谢欣赏重庆警察学院章程序言重庆警察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学校。
1982年,重庆市人民警察学校成立。
2001年,公安学校与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建了重庆警官职业学院。
2012年3月,学院升格为重庆警察学院。
重庆警察学院(以下简称“学校”)自创建以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秉承“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依法治校、改革强校”的办学理念,彰显培育忠诚警魂、强化纪律作风的精神,坚持依托公安行业、立足公安实践、服务公安需要、培养公安人才的办学传统,致力于建设具有鲜明公安特色、学科比较优势突出的西部一流公安院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办学目标,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师生权利,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依法自主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规定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重庆警察学院。
英文译名为Chongqing Police 谢谢欣赏College,英文缩写为CQPC。
第三条学校住所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铮路666号。
学校域名为第四条学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重庆市公安局,业务主管部门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章程核准申请书

学校教代会审议讨论意见
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讨论意见
校务委员会主任(组长):(签字)
2017年1月5日
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意见
校长:(签字)
2017年1月5日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意见
(公章)
年月日
三、制定学校章程遵循的原则
(1)具有合法性,不得违背国家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重要政策;
(2)具有规范性,对校内全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普遍的约束力;
(3)具有先进性,体现现代教育观念;
(4)具有可操作性,既是制定学校其他各项制度的基本依据,也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框架;
学校章程核准申请书
学校:莱西市店埠镇狼埠小学(公章)2017年1月5日章Biblioteka 起草说明一、学校章程起草过程
根据《青岛市中小学章程管理办法》,我校非常重视学校章程的研究起草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为成员组成的学校章程起草小组,负责章程起草工作。
起草小组在起草过程中,依据学校特色,分析学校情况,针对社会对现代教育的需求,深入调查征求意见。章程起草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章程初稿,经过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向学校征求意见,再形成章程草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征求意见,之后经过修改产生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的草案。教职工大会修改、审议通过后,由校长签名,报学校主管部门核准。
二、学校章程主要内容
章程共七章,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了章程制定的原因,学校的性质,办学理念、指导思想、办学目标、培养目标、学校的校训、校徽、校歌、校风、教风、学风。第二章组织管理制度,主要内容为学校的制度、校长的职责与义务、党支部的职责与任务以及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责。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为教学工作组织机构以及工作职责。第四章总务后勤管理,主要内容为总务后勤工作职责。第五章教师职工管理,主要内容为教师职工的管理、以及教师所享有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六章学生学籍管理,主要内容为学生所享有的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七章附则,主要介绍章程的通过、地位、产生的依据及执行时间。
章程核准备案申请书模板

章程核准备案申请书模板:一、标题XXX(单位名称)关于章程核准备案的申请二、开头部分尊敬的XXX(相关部门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法》、《XXX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校(单位)已完成章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为确保我校(单位)各项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进行,现将章程提交贵部门进行核准备案。
请予以审查,并给予回复。
三、主体部分1. 章程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我校(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XXX领域的发展,为我国XXX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我校(单位)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明确我校(单位)的定位、任务和发展目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校(单位)启动了章程的制定工作。
2. 章程的主要内容我校(单位)章程共分为XXX章,包括总则、组织结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财务资产、人才培养、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附则等部分。
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我校(单位)的性质、宗旨、发展目标和任务;(2)设立校(单位)理事会(或董事会、委员会等决策机构),实行民主决策、科学管理;(3)设立校长(单位负责人)负责制的行政机构,保障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的顺利进行;(4)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机构,维护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5)明确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产的安全、合规使用;(6)加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推动我校(单位)的全面发展。
3. 章程制定和修订的过程在章程制定和修订过程中,我校(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
现将修订后的章程提交贵部门进行核准备案。
四、结尾部分请贵部门对我校(单位)的章程核准备案工作进行审查,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之处,我们将认真听取意见,及时进行调整。
学校章程核准申请书(核准搞)

校长签名:董祥利
2015年11月16日
学校决策机构审议意见
本章程符合学校实际,具有可行性,同意实施。
(公章)
年月日
备注:此申请书和学校章程均以文本形式,各一式5份,一并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群仙观学校章程核准申请书
学校名称
唐山市丰润区白官屯镇群仙观小学
章程制定起草说明
章程起草组织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退休教职工代表参加。章程起草过程中,在校内公开听取意见;涉及到关系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培养目标、管理体制,以及与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充分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学校章程,其内容包含:(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学校机构性质、隶属关系、办学宗旨、发展目标、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学校标识(校歌、校徽)等;(2)学校内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3)教育教学活动基本准则;(4)教育过程参加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5)学校与家长、社会的关系;(6)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7)章程的起草、审议、修改、核准、解释、公布程序以及其他必要事项。
章程核准备案申请书模板

[学校名称][学校地址][申请日期][相关主管部门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主管部门名称]关于规范学校章程制定与核准工作的通知》([文件编号])的要求,我校已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章程的制定工作。
现将我校《[学校名称]章程》提交贵办核准备案,具体内容如下:一、章程制定背景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我校高度重视章程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积极推进章程制定工作。
二、章程制定过程1. 成立章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章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
2. 制定章程起草工作方案。
学校制定《[学校名称]章程起草工作方案》,明确章程起草的目标、任务、步骤和时间安排。
3. 广泛征求意见。
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稿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4. 章程起草。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起草《[学校名称]章程》。
5. 章程审议。
学校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教代会等会议,对《[学校名称]章程》进行审议。
6. 章程核准。
学校将《[学校名称]章程》报送贵办核准。
三、章程主要内容《[学校名称]章程》共分为[章节数量]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学校概况:包括学校名称、性质、办学层次、办学类型、校址等。
2. 学校使命、愿景和价值观:阐述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价值追求。
3. 学校组织机构:明确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职责和运行机制。
4. 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规定学校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原则、目标和措施。
5. 学生权益保障: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权益。
6. 教职工权益保障:明确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保障教职工权益。
7. 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原则。
8. 学校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明确学校章程的修改程序和解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28号

第三 条
学 校 是 由国家 举 办 ,
第 九 条 学 校 以 人 才 培 养 为 中 会 服 务 ,推 进 文 化 传 承 与 创 新 。
第十 条 学 校 根 据 国 家 和 社 会
秋 回迁杭 州 。1 9 5 2 年 全 国 高 等 学 校 由 国务 院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主 管 , 浙 江 省 心 ,开 展 教 育 教 学 、 科 学 研 究 、社 院 系 调 整 时 , 浙 江 大 学 部 分 系 科 转 人 民政 府 共 建 。 入 中 国 科 学 院 和 其 他 高 校 ,主 体 部 别发 展 为原浙 江 大学 、杭州 大学 、 浙江 农业大 学和浙 江医科 大学 。 1 9 9 8 年 , 同 根 同 源 的 四 校 实 现 合 并 ,组建 了新 的浙 江 大 学 。 第一章 总 则 第 四 条 学 校 为 非 营 利 性 事 业
核 准 书 所 附 章 程 为 最 终 文 全 内 部 管 理 体 制 ,依 法 治 校 、 科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教 育 部 2 0 1 4 年9 月 3日
教 育法 ) ) 高 等 学 校 章 程 制 定 暂
行 办 法 ,2 0 1 4 年5 月8 日你 校 党 本 , 自 即 日起 生 效 ,未 经 法 定 程 学 发 展 。▲
制 , 维 护 师 生 员 工 权 益 ,根 据 中 家 繁 荣 、 社 会 发 展 和 人 类 文 明 进
第 十 二 条 学 校 依 法 颁 发 学 历
( ( 中 华 人 民 共 步 。 证 书 和 其 他 学 业 证 书 ,依 法 授 予 学 第 七 条 学 校 校 训 是 “ 求 是 创 和 国教 育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高 士 、硕 士 及博 士 学 位 。 新 ” 。 等 教 育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 学 校 依 法 向 为 社 会 发 展 和 人 类 第 八 条 学 校 实 行 中 国 共 产 党 文 明 进 步 做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国 内 外 杰 制 定 本 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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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5号潍坊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校上报我厅的《潍坊学院章程》,业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山东省教育厅2015年11月9日潍坊学院章程序言潍坊学院办学历史始于1951年的青岛教师进修学院,1960年青岛教师进修学院并入昌潍师范专科学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潍坊高等专科学校与昌潍师范专科学校合并,建立潍坊学院。
学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实施教学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和特色名校,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学校法律地位,规范办学行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潍坊学院,英文名称为Weifang University,英文简称“WFU”。
学校法定住所为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官方网址为。
第三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学校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与潍坊市人民政府共建、以省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
感谢你的观看第五条学校办学定位为综合类应用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六条学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施依法治校,推行教授治学,实行民主管理,依靠全校教职工和学生推动学校科学发展,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七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潍坊学院委员会(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党委是领导核心,校长是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
第八条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办学信息,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第九条学校功能主要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人才培养,学校办学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教学。
第十条学校以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兼有专科教育,开展研究生教育,发展继续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学分制和住宿书院制,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第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学位制度,依法颁发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开放办学,依法自主与国(境)内外高感谢你的观看等学校、教育机构和企业等开展合作与交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与留学生教育。
第十四条学校发展地方经济社会急需的学科专业,构建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第十五条学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开展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推动学术进步、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第十六条学校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第十七条学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大学文化的育人功能和对社会的引领作用。
第三章学校治理结构第一节管理体制第十八条学校党委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完成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
学校党委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感谢你的观看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七)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感谢你的观看(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学校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党委。
第二十条学校党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原则。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会的工作,党委成员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职责。
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应有2/3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第二十一条中国共产党潍坊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学校纪委)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预防与惩治腐败工作,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学校纪委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第二十二条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
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感谢你的观看下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全面负责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校长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感谢你的观看(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
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校长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依法设置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机构、科研教辅机构和群团组织等,各组织机构依据学校授权和相关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二十五条学校实行学校和二级学院(系)两级办学。
二级学院(系)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具体实施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授权开展办学,享有相应的人员聘用与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经费预算管理与支出等自主权。
第二十六条二级学院(系)设院长(主任)一名、副院长(副主任)若干名,实行聘任制。
院长(主任)是二级学院(系)感谢你的观看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经学校党委批准,二级学院(系)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直属支部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十八条二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是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本单位决策事项和重点工作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
第二十九条学校团委在学校党委领导和上级团委指导下,按其章程开展活动,发挥其在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以及学生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引领、服务作用。
第三十条学校附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实行相对独立的运营与管理。
第二节学术管理第三十一条学校保障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促进学术发展。
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
第三十二条学校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学校尊重并保障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学术权力。
学术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委员构成、选举办法、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依照其章程执行。
学校学术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议:感谢你的观看1.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2.学科专业设置方案;3.学术机构设置方案;4.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5.学位授予的学术标准,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招生的标准与办法;6.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7.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8.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院(系)学术委员会章程;9.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项。
(二)对下列事项进行评定:1.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2.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3.评定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4.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