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提高防范突发事件能力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201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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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2013﹞12号)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学校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全省教育系统总体上保持了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但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仍然存在对安全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监管不到位、投入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一些学校盗窃、诈骗等侵财性案件仍然多发,个别学校甚至发生了造成多名学生受伤的踩踏事故,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
这些情况再次警示我们,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容不得半点麻痹和松懈,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今年11月份,中央将召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教育部将对我省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66个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措施。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出入登记、巡逻防护等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特别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门卫查验和内部巡查等制度。
学生上学期间外出必须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执行就寝点名登记制度。
校园视频监控室要安排专人值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发出警报。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上放学、周末学生返校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
加强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
配齐配强保卫力量和防卫器械,不断完善物防技防设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黑教安〔2012〕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行署)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创建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和促进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注重加强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建设1.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人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强化保障措施。
学校要强化门卫管控,加强校园保卫、校内巡逻检查。
中小学、幼儿园积极沟通协调所属地公安派出所,聘请公安干警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校园实施封闭管理。
—1—2.巩固物防建设。
校园要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治安复杂地区的学生公寓一楼窗户应当设立可开关的铁栅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门、围墙、教室和宿舍门进行加固,加强学校食堂、厨房操作间、库房、药品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护。
3.加强技防建设。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关于全省校园安全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1〕66号)通知要求,按照“整体布局成网络,局部区域呈闭合,重点路口全摄入,重要部位全覆盖”的原则,校园大门、运动场(操场)、校园围墙的隐蔽部位、教学楼出入口、食堂、学生公寓(宿舍)出入口及背街地点、车棚、演讲厅、礼堂、阶梯教室、重要考场、实验室、图书馆出入口及存包处、财务室、机房、化学药品库等重要场所,要进行技术防范建设。
逐步形成以视频监控系统为重点,集视频监控、红外报警、电子门禁、消防报警、电子巡更、报警求助等多个子系统的科技防范体系。
二、全面深入实施校园安全宣传教育4.广泛开展安全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和“全省中小学安全疏散训练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学习宣传《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为主,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队会、黑板报、宣传窗、固定展板,校园网、校园广播、安全活动节等方式在校园门口、校园内主要街路、食堂、学生公寓、图书馆、教学楼等场所,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安全提—2—示和宣传活动。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8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篇1: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近段时期以来,全国一些地方学校安全事故频发,而且重特大恶性事故增多。
教育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2005年11月20日专门召开全国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全国各地的一些重大学校安全事故,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为认真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各校要深刻吸取以前和近期区内外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的教训,在收文后立即组织一次师生全员大学习和社会大宣传,要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迅速传达到每位教师、每个学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各校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珍惜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从严管理,落实责任。
各校要在近期立即组织审查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控预案,查漏补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要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
要将学校安全稳定管理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制订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学校党政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全体师生广泛参与和支持的安全工作格局。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27•【字号】皖政办明电[2008]58号•【施行日期】2008.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8〕5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当前,北京奥运会举办在即,我省对口支援四川地震灾区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同时,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意义重大。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深入开展学校校舍抗震安全隐患排查各市、县政府要迅速行动起来,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教育、建设等部门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结合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教学点,下同)的建筑设施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测和安全隐患大排查。
排查的重点是:2001年以前建设的砖混、砖木结构的学校校舍,学校选址隐患、周边自然环境隐患及公共建筑设施的安全隐患,危房改造项目,学校防震减灾措施等。
排查工作要在7月15日前完成。
要逐校、逐栋、逐项建立完整规范的排查档案,对存在一般性安全问题的建筑物,要限期整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或安全评估,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出抗震加固方案,并利用今年暑假及时改造加固。
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各类在建工程项目,要立即封存;工程项目竣工但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二、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防汛工作进入实战阶段。
各市、县政府要切实防范洪涝等灾害对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危害。
要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尤其是农村地区、边远山区和地处低凹地段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校址自然地质环境、防雷设施和校舍安全。
要加强指导,帮助学校认真落实各项防汛避险措施,重点落实地处低凹地段、山洪泥石流影响区、长江江心洲和外滩圩、病险水库下游的学校、幼儿园的避险撤退措施。
校园安全防护措施提升通知

校园安全防护措施提升通知近年来,校园安全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环境的安全性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保障校园内师生的安全,提升校园安全防护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学校将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以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
校园安全的基础设施建设是提升安全防护的首要任务。
学校会对现有的监控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和升级,确保校园各个角落都能被有效监控。
新安装的高清摄像头将覆盖主要出入口、教学楼、宿舍区和操场等关键区域,实时监控可以有效震慑潜在的不法行为,保护学生的安全。
学校还会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确保无死角的安全防护。
在人员管理方面,学校将完善出入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的进入。
所有进出校园的人员都需要进行身份登记,外来访客必须在指定地点等候,并由相关人员接待。
这一措施不仅能够有效减少外来人员对校园安全的威胁,也能提升师生的安全感。
为此,学校还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升老师和保安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以应对突发事件。
心理健康教育同样是校园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通过开展心理健康讲座、个别辅导和小组活动,帮助学生树立积极的心理防线。
心理健康的提升可以有效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增强学生对校园环境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学校还会建立心理咨询热线,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支持。
为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将开展系列安全教育活动。
包括消防安全演练、交通安全知识普及以及防范校园欺凌的专题讲座等。
通过模拟演练和情景剧等生动的方式,让学生在轻松的氛围中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
特别是针对新入学的学生,学校将组织专门的安全教育入学指导,帮助他们快速适应校园生活。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也是提升校园安全的重要环节。
学校将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涵盖火灾、地震、暴力事件等多种突发情况。
通过演练,提高师生在危机情况下的应对能力和自救能力,确保在真实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自救。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用14篇)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用14篇)现如今,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
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篇1全校教职工: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根据上级部门精神,学校召开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申了学校安全工作,明确了学校安全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重申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广大教职员工要在思想上高度警觉,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与忧患意识,绝不能存在侥幸、麻痹思想。
二、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
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谢绝家长进入校园。
三、切实加强学校门卫、保安工作。
门卫、保安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认真值班、巡逻、监控,检查所有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与车辆,验证、登记后才能放行,若闻到酒味人员车辆一律禁止入内。
保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器械上岗,及时制止有持械伤人意图的不法分子。
四、加强校内人员的管理。
对小店工作人员、住在校内的教职工家属进行登记,以上人员的来客须由相关人员到校门口迎接方可准其入内。
五、加强学校监控工作。
总务处抓紧加密校园围墙上的监控探头;政教处、办公室要书面明确每天、每周的重要监控时段与重要监控地点,形成工作流程表,由校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对重要时段、重要地点进行严密的监控审视。
六、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教师要怀着对学生的一片爱心感化学生,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学生要怀着一片感恩之心听从教师的教育管理。
切实加强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七、建立学校安全护校队。
张中华同志兼任校安全护校队总队长,各值周组长为当周的安全护校队队长,值周教师为护校队队员,佩戴明显的标志,承担学校安全护校队的工作责任。
八、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研究对策,及时整改。
为了正确处理好复习迎考与安全工作的关系,近日学校不安排全校性的安全工作会议,务请每位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五月四日下发的《磐安中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与本通知,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与师生安全。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5.05•【字号】教技装〔2017〕358号•【施行日期】2017.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7〕358号各省辖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校园风险防范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学校安全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前提和基础,事关亿万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校园突发性伤害事故频出,影响因素日益复杂,校园安全防范任务十分艰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校方责任保险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保险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把校方责任保险抓紧抓好。
全省校方责任保险、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开展,坚持“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健全制度,规范运行,搞好服务,共同推进校园风险防范工作健康发展。
二、稳中求进,完善体系通过对2016-2017学年度全省校方责任保险、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承保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服务质量评价,经研究决定保留: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提供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经纪服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提供校方责任保险或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承保服务。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学校:5月15日,教育部组织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8日,广东省政府召开省、市、县三级政府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5月20日,我市教育局召开全市学校夏季安全工作会议,通报近期学生安全事故,并部署下一阶段学校安全工作。
全国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严峻,我市学校安全工作亦不容乐观,且随着夏季的到来,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控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增强紧迫感与责任感,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学生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对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各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抓落实;要严格贯彻学校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逐项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齐抓共管安全,对每项工作从源头设计上首先考虑安全。
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责任。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一)全面排查整治溺水、校车、电梯等安全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建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检查组,积极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行动,特别是对学生溺水、校车、电梯、消防、校舍、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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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切实提高防范突发事件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防范校园突发事件能力的认识。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突发事件,尤其是恶性事件对师生的生命安全,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乃至整个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负面影响。
要从全国发生的校园恶性突发事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实际,认真反思,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案例警示安全教育,尤其针对防暴恐、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等校园突发事件的安全防范教育,切实增强防范各类突发事件意识。
同时,从实际出发,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认真查找校园内外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整改。
要进一步完善学校防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强化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师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与保安公司对接,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安培训计划,通过案例和实操对保安人员强化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切实担负起校园安全保卫任务并做好培训的图像、文字记录。
三、加强三防建设,进一步提高预防突发事件的能力。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人防方面,要加强安保队伍建设,根据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鲁综治办[2010]30号)要求,配足配齐保安人员;物防方面,要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
范(实行)的通知》(鲁公通【2015】134号)规定,配齐安保器材,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技防方面,要根据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的时代要求,加强信息化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将学校目前的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建设校园安全防控系统,并实现学校与区市教育(体)局、区市教育(体)局与市教育局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防范水平。
四、严格值班值守,进一步落实校长(园长)巡查制度和安全隐患月报告制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学校安全巡查和月报告制度的通知》(青教处函〔2015〕59号)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巡查和月报告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24 小时值班制度,校园监控24小时必须有人值班。
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必须保证24 小时通讯畅通。
遇有重要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科学决策,靠前指挥,妥善处置。
同时,严格按规定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接通知后,各区市教育(体)局要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所辖中小学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