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防治基本要求
粉尘防治基本要求

粉尘防治基本要求粉尘防治是指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减少、控制生产和工作环境中的粉尘排放和粉尘对人体健康及生产设备的危害。
粉尘防治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和严格执行粉尘防治管理制度。
包括建立健全的粉尘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粉尘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粉尘防治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二、加强粉尘危害评价和监测。
对生产和工作环境中的粉尘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了解粉尘危害的程度和范围,并针对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粉尘防治监测体系,监测粉尘浓度和粒径分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三、优化生产工艺和设备。
通过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排放。
采用封闭式生产工艺,对粉尘源进行密封和局部排风,降低粉尘的扩散和排放。
此外,还应选择低粉尘发生的工艺和设备,减少粉尘的产生和散布。
四、采取有效的粉尘控制措施。
包括通风除尘、湿法除尘、除尘装置的使用等。
通风除尘是通过通风系统将粉尘排出或稀释到安全浓度以下,保证室内空气清新;湿法除尘是利用水雾、水膜等方法吸附粉尘,起到除尘作用;除尘装置是通过除尘器、除尘器等设备对粉尘进行过滤和捕集,防止它进入到室内空气中。
同时,还可以采取局部排风、粉尘抑制剂等措施,减少粉尘的扩散和排放。
五、加强个人防护。
除了以上措施,还需要加强个人防护。
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尘眼镜、防尘服等,减少粉尘对操作人员的直接接触。
此外,还需要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增强他们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六、加强粉尘清理和维护。
定期对生产和工作环境进行粉尘清理,保持环境的清洁。
清洗生产设备和物料运输装置,及时清除粉尘和积尘,防止粉尘积聚并影响生产和工作环境。
同样,还需要对粉尘控制设施和防护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粉尘的危害及预防

影响尘肺病的发病因素
(4)个体方面的因素
矿尘引起尘肺病是通过人体而进行的,所以人的机体条 件,如年龄、营养、健康状况、生活习性、卫生条件等, 对尘肺的发生、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尘肺病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尽管很难完全治愈,但 它是可以预防的。只要积极推广综合防尘技术,就可以 达到降低尘肺病的发病率及死亡率的目的。
4、矿尘的湿润性
粉尘粒子能否与液体相互附着或附着难易的性质称为粉 尘的润湿性或吸湿性、浸润性等。粉尘粒子与液体接触 时,如果接触面能扩大而相互附着,就是能被润湿;如 果接触面趋于缩小而不能相互附着,则为不能被润湿。 粉尘的粒径、形状、含水率、表面粗糙度及荷电性等对 润湿性有影响。同类粉尘,球形尘粒比不规则尘粒润湿 性岛尘粒越细润湿能力越差。
3、矿尘的分散度
在全部矿尘中各种粒径的尘粒所占的百分比叫做矿尘的 分散度。矿尘分散度有两种表示方法:
数量分散度,指各粒径区间尘粒的颗粒数占总额粒数 的百分比;
质量分散度,指各粒径区间尘粒的质量占总质量的百 分比。
粒级的划分是根据粒度大小和测试目的确定的,我国工 矿企业将矿尘粒级划分为4级,小于2µm、2~5µm、5~ 10µm和大于10µm。 矿尘分散度是衡量矿尘颗粒大小构成的一个重要指标, 是研究矿尘性质与危害的一个重要参数。矿尘总量中微 细颗粒多,所占比例大时,称为高分散度矿尘;反之, 如果矿尘中粗大颗粒多,所占比例大,就称作低分散度 矿尘。矿尘的分散度越高,危害性越大。
粉尘
在矿井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岩矿微粒统称矿尘,也叫 粉尘。 飞扬在空气中的矿尘称为浮尘,浮尘在空气中飞扬的时间 不仅与尘粒的大小、重量、形状有关,还与空气的湿度、 风速有关。对矿井安全生产与井下工作人员的健康有直接 影响的是浮尘,因此,浮尘是矿井防尘的主要对象。 从空气中沉降下来的矿尘称为积尘。随外界条件的改变, 浮尘和积尘可以相互转化,积尘是产生矿井连续爆炸的最 大隐患。
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安全生产

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基本要求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1)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基本要求扩展资料安全生产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
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状态,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主管者也必须是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
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
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即使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5、“三同时”原则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6、“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粉尘防护管理规定

行业资料:________ 粉尘防护管理规定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5 页粉尘防护管理规定1、粉尘防护系指各类粉尘、肺组织的检查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防尘口罩的要求及使用、除尘设备设施的要求、使用及维护,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2、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制定粉尘防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单位应在粉尘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的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
在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4、检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
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合适有效的防尘口罩。
5、凡接触粉尘的职工应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xx 年卫生部第23号令)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粉尘作业。
6、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粉尘作业的工程控制,粉尘控制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xx)的规定。
超过限值的作业场所,应当积极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粉尘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粉尘控制效果。
7、应对职工进行粉尘防护培训,主要内容包括:(1)粉尘对健康的危害;(2)健康体检的目的和程序;(3)粉尘实际检测结果及粉尘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第 2 页共 5 页(4)各类型防尘口罩的优缺点和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过滤芯等。
8、应建立健全粉尘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1)粉尘岗位基本情况;(2)作业场所粉尘监测结果及评价;(3)接触粉尘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4)控制粉尘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粉尘防治基本要求新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
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范文(4篇)

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制订。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粉尘作业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工业生产、装修等工作场所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粉尘作业指在建筑施工、工业生产、装修等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包括有毒有害粉尘、石尘、金属粉尘等。
第四条公司领导对粉尘作业防护工作高度重视,将加强粉尘作业防护工作纳入公司安全生产体系,确保员工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健康。
第二章粉尘作业防护的基本要求第五条粉尘作业防护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护措施齐全”的原则,减少和控制粉尘对员工身体健康的危害。
第六条公司应对粉尘作业进行严格管理,明确粉尘作业的具体工作内容、作业工艺、防护要求等,并向作业人员进行科学、全面、系统、实用的防护培训。
第七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正确佩戴防护装备,参加防护培训,合理使用防护设备,确保自身的安全与健康。
第八条公司将配备专业的检测设备,定期对粉尘作业区域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确保空气中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标准。
第九条作业人员在发现粉尘作业区域的环境异常时,应立即上报,并停止作业,等待上级处理。
第三章粉尘作业防护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条公司将根据粉尘作业的具体特点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工程控制、工艺改造、个体防护等。
第十一条工程控制措施包括:粉尘作业区域的封闭、隔离,粉尘作业设备的密封,工作场所的通风等。
第十二条工艺改造措施包括:优化作业工艺,降低粉尘产生的速度和浓度,替换有害材料等。
第十三条个体防护措施包括:佩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服等,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和粉尘类型选择合适的个体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公司将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粉尘防护培训,包括粉尘作业的危害性、防护装备的选择和使用、急救知识等。
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粉尘作业监测机制,对作业区域和作业人员的粉尘暴露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涉爆粉尘作业场所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粉尘爆炸条件和预防措施

涉爆粉尘作业场所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粉尘爆炸条件和预防措施粉尘爆炸条件粉尘爆炸的条件一般有三个:(1)可燃性粉尘以适当的浓度在空气中悬浮,形成人们常说的粉尘云;凡是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均称为粉尘。
能燃烧和爆炸的粉尘叫做可燃粉尘;浮在空气中的粉尘叫悬浮粉尘;沉降在固体壁面上的粉尘叫沉积粉尘。
具有爆炸性粉尘有: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某些厂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特别是一些有机物加工中产生的粉尘,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2)有充足的空气和氧化剂;(3)有火源或者强烈振动与摩擦。
粉尘爆炸的预防措施1、消除粉尘源。
可用的除尘措施有封闭设备、通风排尘、抽风排尘或润湿降尘等。
除尘设备的风机应装在清洁空气一侧。
其中易燃粉尘不能用电除尘设备,金属粉尘不能用湿式除尘设备。
设备启动时应先开除尘设备,后开主机;停机时则正好相反,防止粉尘飞扬。
粉尘车间各部位应平滑,尽量避免设置一些无关设施(如窗幕、门帘等)。
管线等尽量不要穿越粉尘车间,宜在墙内敷设,防止粉尘积聚,另外,在条件允许下,在粉尘车间喷雾状水,在被粉碎的物质中增加水分也能促使粉尘沉降,防止形成粉尘云。
此外,在车间内做好清洁工作,及时人工清扫,也是消除粉尘源的好方法。
2、严格控制点火源。
消除点火源是预防粉尘爆炸的最实用、最有效的措施。
在常见点火源中,电火花、静电、摩擦火花、明火、高温物体表面、焊接切割火花等是引起粉尘爆炸的主要原因。
因此,应对此高度重视。
场所的电气设备应严格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安装,达到整体防爆要求,尽量不安装或少安装易产生静电,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并采取静电接地保护措施。
被粉碎的物质必须经过严格筛选、去石和吸铁处理,以免杂质进入粉碎机内产生火花。
3、是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护措施。
对于较小的粉碎装置,可以增加其强度,并要考虑防止爆炸火焰通过连接处向外传播。
粉尘防爆标准及重要标准解读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烟花爆竹、火炸药和强氧 化剂的粉尘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2158 防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2476.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2476.2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GB/T 15605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 17919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 24626 耐爆炸设备 GB/T 25445 抑制爆炸系统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企业安全标准化和双体系中应补充建立)
(应:强制;宜:可选择)
2 GB 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4.3 企业应根据本标准并结合自身工艺、 设备、粉尘爆炸特性、爆炸防护措施及安全 管理制度等制定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定 期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检查。企业应每季度至 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应每月至少检查 一次。
2 GB 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4.4 企业应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教育及培训, 普及粉尘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法规、标准, 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 程度和防爆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 理人员和粉尘爆炸危险岗位的作业人员及设 备设施检维修人员应进行专项粉尘防爆安全 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3.4 惰化: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空气混合物失去 爆炸性的技术。
3.5 抑爆:爆炸初始阶段,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 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基本要求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基本要求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概述在如今的社会中,随着工业和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是指对于工作场所中可能会对员工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不受到职业病的威胁。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基本要求不仅仅是对于企业和雇主的责任,更是对员工健康的保护和社会稳定的维护。
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深度要求1. 潜在危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深度要求之一是对作业场所中潜在危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估。
这需要对作业场所的环境、工艺和作业流程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包括化学品、粉尘、噪音、辐射等各种可能对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因素进行科学的评估和识别。
2. 危害控制和防护措施的实施在深度要求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需要对潜在危害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和防护措施的实施。
这需要企业和雇主采取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方法,如改进工艺流程、使用替代品、加强通风设施建设等措施,以减少危害物质的接触和传播,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3. 职业健康监护和检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深度要求还包括职业健康监护和检测。
这需要企业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对可能接触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专项监测,及时发现职业病病变现象,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病情的进一步发展。
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广度要求1. 法律法规的依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广度要求之一是对法律法规的依据。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的依据,对于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护要求有着明确的规定,企业和雇主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2. 职业健康教育和宣传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广度要求还包括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和宣传。
企业和雇主应当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使员工自觉遵守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减少职业病发生的可能性。
煤矿粉尘的控制技术
煤矿粉尘的控制技术1 粉尘控制技术粉尘控制技术为该粉尘监控系统粉尘浓度超出限制范围所实施的处理措施提供了依据, 同时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依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煤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不同, 煤矿粉尘浓度的职业接触限制值也不相同。
对矽尘含量小于10%的煤尘, 总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4mg/m3 ,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6mg/m3;呼吸性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5mg/m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3.5 mg/m3, 这是煤矿作业面粉尘浓度的最低要求。
上述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是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班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长期反复接触该粉尘浓度几乎所有工人不发生有害健康效应。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指一个工作日内, 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以15min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表示〕的容许接触水平,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不是一个独立的接触限值, 而是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限值的一种补充。
1.1 防尘措施在矿井采、掘、运系统的各生产工序中都产生粉尘, 这些粉尘随风流飞扬于作业空间和巷道中。
对这些尘源必须采用有效的综合防尘措施, 即针对每一道生产工序和环节的尘源采用一项和多项防治措施, 以减少粉尘的产生量, 降低作业环境的粉尘浓度和防止工人吸入粉尘。
防尘措施主要是减少采掘作业时的粉尘发生量, 是矿井尘害防治工作中最为积极有效的技术措施。
防尘措施主要包括: 改善采掘机械结构及其运行参数减尘、湿式凿岩、水封爆破、添加水泡泥爆破、封闭尘源、捕尘罩以及预湿煤体减尘措施〔如采空区或巷道灌水、煤层注水〕等。
防尘措施是以预防为主的治本性措施, 应在作业之前合计优先采纳。
按照矿井的防尘技术, 可将防尘措施分为以下几类:1.湿式作业方式包括湿式打眼、湿式凿岩、水泡泥爆破、预湿煤体等。
1〕湿式打眼就是在打眼工作中, 将压力水通过凿岩机或煤电钻送入钻孔并充满孔底, 以湿润、冲洗炮眼中的粉尘, 使其变成尘浆流出炮眼。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范本(2篇)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范本1、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凡治理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要列科研计划,进行攻关。
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限期整改。
5、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6、.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
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机械铸造和清砂作业,应积极采用“七○”砂、水爆清砂、湿式开箱清砂和密闭落砂等。
喷砂作业应积极采用密闭机械喷砂、喷丸、掷丸及密闭除尘等措施。
8、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9、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厂长(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10、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11、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12、企业应建立健全急性中毒事故的抢救网络系统和抢救方案,强化联络和报告制度。
13、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14、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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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_______ 粉尘防治基本要求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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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防治基本要求
新矿井的地质精查报告中,必须有所有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资料。
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进行一次煤尘爆炸性试验工作。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
防尘用水均应过滤。
水采矿井和水采区不受此限。
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顶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的煤仓和溜煤眼,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引水管。
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
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取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么趁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
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撒布岩粉;应定期对主要大巷刷浆。
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矿井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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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科学预防和正确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工厂)粉尘车间(岗位)。
3.主要引用标准:《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xx)《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xx)
4.职责和权限:
4.1公司(工厂)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4.2.公司(工厂)安全主任负责编写、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工厂)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4.3车间主任(班组长)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处置粉尘火灾爆炸事故。
4.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依本制度规定和引用的相关规范,正确安装粉尘车间设备,敷设电气线路等,对相关安全设施及时检修,对规定的相关检测项目实施检测。
4.5粉尘作业岗位人员应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粉尘设施设备,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5.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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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建筑保持安全距离。
铝镁合金粉尘车间(岗位)应与其他车间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且不得设置在多层厂房中。
粉尘车间门窗框架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安全门应向外开启。
应急疏散、救援通道应保护畅通。
5.2粉尘车间应当配备灭火器材。
铝镁合金粉尘车间的灭火器材不可选用干粉灭火器,水剂型和泡沫型灭火器。
车间消防器材、安全标志应由岗位作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实施定置管理;
5.3粉尘车间(岗位)应选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电气开关,导线敷设应选用镀锌管或水煤气管,达到整体防爆要求。
除尘器应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
除尘设施应有阻爆、隔爆、泄爆装置。
除尘管道不应有降尘现象。
有异常现象,作业人员应当停止作业,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处理。
5.4粉尘作业人员应由安全主任组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5粉尘作业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材料制作的工作服。
作业时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5.6粉尘车间(岗位)严禁烟火,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并应使用防爆功能或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确需明火作业的,动火作业人员应依规定向公司(工厂)安全责任人提出申请,经许可,落实相关安全作业措施后方可作业。
5.7粉尘作业车间处于建筑物顶层或除尘装置高于厂房建筑的,应有防雷装置。
5.8粉尘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并保证其状况良好。
5.9粉尘车间(岗位)设施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每周进行检修。
岗位工人对生产用设备设施进行日常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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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作业完毕后,岗位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收集除尘袋,除尘管道中的粉尘,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设施设备,以及身体、衣物上的粉尘。
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除尘设备金属材质的部位。
5.11收集的粉尘应当进行降温后贮存,并不得与其他可燃物品同贮。
铝镁粉尘应当贮存在专用仓库。
6.粉尘检测和监控
6.1干式除尘器内应安装超温报警器。
6.2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使用法兰连接的收尘器,法兰两端的电阻应小于0.03Ω。
6.3设备管理部门每个月应当对除尘器接地电阻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6.4粉尘车间安全负责人应当对车间进行日常检查。
有异常,应当采取措施处置;无力处置的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主任报告。
6.4
7.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置
7.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粉尘火灾爆炸事故的征兆,以及发生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当依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停机,切断现场所有电源开关,通知现场及附近人员紧急撤离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工厂)安全主任或上级报告。
7.2安全主任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开展自救工作,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2铝镁合金粉尘发生事故不得使用干粉灭火器,水,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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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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