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代理人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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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委托——代理理论

第六章--委托——代理理论

第六章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在20世纪70年代获得迅速发展,并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经济学界的重视,逐渐发展成信息经济学的主要研究领域之一。

社会契约论认为,社会是一个由众多不同的个体组成的集合,个体与个体之间时刻发生着不同形式的联系,他们之间的行为靠社会契约来协调。

经济社会中的任何有组织的或需要进行组织的行动都是根据某种契约来协调组织内部人与人的行为。

当这些社会契约在经济活动中存在并发挥效用时,它们就成为经济制度的一个基本内容。

然而,这些契约如何达到,其效率如何,它们的经济效用如何得以改进和受到了怎样的限制等,这些都是委托-代理理论关心和需要探讨的问题。

6.1 委托——代理的基本概念1.委托-代理关系的概念委托-代理(principal-agent relation)的概念最先源自于法律。

在法律关系中,当A授权B代表A从事某项活动时,委托-代理关系就发生了。

A称为委托人,B即为代理人。

简单地说,就是一个人(代理人)以另一个人(委托人)的名义来承担和完成一些事情,更通俗地说,就是委托人出钱或付出相应的代价请代理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办事。

现代意义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概念最早是由罗斯(Ross,1973)提出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其中代理人一方代表委托人一方的利益行使某些决策权,则委托-代理关系就随之产生了。

”如今,委托-代理被广泛应用于经济活动中,它泛指任何一种涉及不对称信息的交易,交易前后,市场参与者之间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掌握信息多,具有相对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掌握信息少,具有相对信息劣势的一方称为委托人。

经济学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就是处于信息优势与处于信息劣势的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也可以这样说,委托-代理是起源于“专业化”的存在。

当存在专业化时,就可能出现这样一种关系:代理人(具有专业化知识的一方)因为相对信息优势而代表委托人行动(Hart and Holmstrom,1987)。

委托—代理模型及其应用

委托—代理模型及其应用

委托—代理模型及其应用摘要:本文将委托——代理理论模型归纳为采用激励和监督混合的有不确定性但可监督的委托——代理模型,采用递推归纳法及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分析这一模型。

关键词:委托-代理现代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博弈论信息经济学1、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观点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观点认为:委托——代理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

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了;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代理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代理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

但在委托代理的关系当中,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在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代理人的行为很可能最终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委托代理理论的中心任务就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

2、案例背景伯利——米恩斯(1932)在《现代企业与私人财产》中提出了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命题,突破了传统的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假说,开创从激励角度研究企业之先河。

这个命题是委托代理关系的理论背景。

委托代理理论试图模型化如下一类的问题:一个参与人(委托人)想使另一个参与人(代理人)按照前者的利益选择行动,但委托人不能直接观测到代理人选择了什么行动,能观测到的只是另一些变量,这些变量由代理人的行动和其他外生的随机因素共同决定,因而充其量只是代理人行动的不完全信息。

委托人的问题是如何根据这些观测到的信息来奖惩代理人,以激励其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

3、模型建立及有关假设条件3.1模型假设本文所分析的委托—代理理论模型主要基于以下四个基本假设:(1)在分析委托—代理模型的契约关系时,我们假设存在一个能够确保契约执行的司法体系,并且代理人的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

(2)我们假设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同时采用最优的行动以最大化各自的效用函数。

(3)委托人不知道代理人的私人信息,但可以根据产出观测到代理人的努力程度。

委托与代理经济学

委托与代理经济学

委托人:买者
代理人:卖者
信号传递模型
接受 状态 发送信号 提供合同 消息 不接受
自然
状态 代理人
委托人
代理人
代理人:知道自己类型,为了显示自己的类型,代 理人选择某种信号传递自己的类型给委托人。 委托人:不知道代理人的类型,但能观测到代理人传递的信号,在 观测到信号后与代理人签定合同。
信号传递模型
委托-代理理论
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有很多委托人——代理人关系,有 明显的,也有隐蔽的。工厂和工人、店主和店员、客户和 律师、市民和政府、基金购买者和基金管理人等都是。 委托人——代理人关系的关键特征:不能直接控制,监督 不完全,信息不完全,利益的相关性 委托人——代理人涉及问题:激励机制设计、机制设计理 论,委托合同设计问题等
委托-代理理论
签约时信息是对称的
接受 提供合同

选择行动 努力或不 努力
某些可
观测的 结果
自然

代理人 委托人 代理人 不接受
代理人:代理人的行动和自然状态一起决定 某些可观测的结果。
委托人:不能观测到代理人行动本身和自然本身,只能观测到结果。
委托人的问题是:设计一个激励合同以诱使代理人从自身利益出发 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
( IR )
u (s( x(a, ))) g ( )d c(a) u
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思路和框架
激励相容约束: 给定委托人不能观测到代理人的行动a和自然状 态θ,在任何激励合同下,代理人总选择使自己的期望
效用最大化的行为a,因此,任何委托人希望的a只能通过 代理人的效用最大化行为来实现。换言之,如果是a委托 a' A 人希望的行动, 是代理人可选择的任何行动, 那么只有当代理人从选择a中得到的期望效用大于从选择a’ 中得到的期望效用时,代理人才回选择a。

(完整版)委托代理理论综述.

(完整版)委托代理理论综述.

一、委托代理理论概述(一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1933年,美国学者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在《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对美国200家大公司进行了分析,发现其中占公司总数量44%、财产的58%的企业是由并未握有公司股权的经理人员控制的,由此他们得出,现代公司的发展,已经发生了“所有与控制”的分离,公司实际上已经为由职业经理组成的“控制者集团”所控制.后来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为“经理革命”。

委托代理关系是随着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经营权的逐步分离而产生的。

所谓委托代理关系,就是指委托人把自己的事务交给其代理人代为处理而形成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责、权、利关系。

(二委托代理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关于资本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关系,亚当斯密早就有对这一问题的论述,他说:“在钱财的处理上,股份公司的董事为他人尽力,而私人合伙公司的伙员,则纯为自己打算。

所以,要想股份公司的董事们监视钱财用途,像私人合伙公司伙员那样用意周到,那是很难做到的。

疏忽和浪费,常为股份公司业务经营上多少难免的弊窦.”委托代理理论是过去30多年里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

19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不满阿罗-德布鲁体系中的企业“黑箱理论”而深入研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发展起来的。

目前,被大家所公认的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包括:1996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英国经济学家莫里斯(Mirrless和200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三个得主美国经济学家阿克尔洛夫(Akerlof、史宾斯(Spence、斯蒂格利茨(Stiglitz。

他们的研究使经济学家们对实际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理解有了根本的改进。

委托代理理论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

(三委托代理理论的假设前提委托代理理论遵循的是以“经济人"假设为核心的新古典经济学研究范式,并以下面两个基本假设为前提。

1、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利益相互冲突。

第6章 委托-代理模型

第6章  委托-代理模型

13



代理人的行动成本 C(a) 代理人的行动成本为C(a)。 如果他偷懒,不付出任何努 力,则a=0,此时有C(0)=0。 由于y=a+ε,故有 E(y)=E(0+ε)= E(ε)=0,即委 托人的期望收益也为0。 C(a)的性质:C′(a)>0, C″(a)>0。即越努力,付出 的代价越高;而且,随着努 力的增加,付出的代价递增。
给定线性契约w=s+by,代理 y, w, C ﹡ 人的最优行动a 满足 max [s ba C(a)] E(y)=a a 即有 C’[a﹡(b)]=b E(w)=s+ba b表示激励强度。b值越大,代 C(a) 斜率=b 理人付出的努力就越多,同时, 努力的成本和收益均增加。期 · C’(aFB)=1 望报酬线也会变得越陡。当b=1 s C’(a﹡)=b 时,代理人付出的努力达最高 a﹡(b) aFB 水平,此时,a﹡=aFB,代理人 O a 相当于完全为自己工作。 实际中,b=1同时s>0的情况不可能发生,因为这会严重损害 23 委托人的利益。
所以代理人的最大得益依赖条件
y-w= y0 即有 E(y)-E(w)= y0
代理人的得益可描述为 E(w)-C(a)=E(y)-y0-C(a)=a-C(a)-y0
上述问题相当于求解下式
a
max (a C (a ) y 0 )
解之可得代理人的最优行动aFB必满足下式 C′(aFB)=1

结论:在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风险中立的条件下,三个 19 准则所要求的代理人最优行动是一样的。
1 ( x) e 2 ( x m)2 2 2
-∞<x<+∞ ,σ>0
E ( X ) x ( x)dx

委托人-代理人理论在旅游业中运用的问题和模型研究

委托人-代理人理论在旅游业中运用的问题和模型研究
Ab ta t T ea e t n rn ia fay sr c : h g n dp cp l smmercifr t nte r a e nmu hu e ntu s a i o t nomai h oy h sb e c sd i o r m.Frm hsp i t fve i o i o ti on iw,te o h
p o lms a e a a y e n tr so u s s p l r ,o ea o s o r t a d o ea in c o e ao s i h sp p r t n so t i e — rb e r l z d i e ft r m u p i s p rt r ,tu ss n p rt o p r tr n t i a e .I f d u f r n m oi e i o i df e ttp so d l t h g n d p n i a o s mmer n o ai n t e r n p ai e n y e fmo e swi t e a e ta r cp l fa y h n i t c if r t o i r t . i m o h y c Ke r s g n n rn i a h o :p o l ms y wo d :a e t d p i cp lte r a y r b e :mo es y e ;a p iain d l :tp s p l t c o
非对称信息 的委托人 一 代理人理论在旅游业 经营 中的运 用大 量存在 。非 对称信 息 ( sm e i if — A y m tc n r r o m rn ao )指的是某些参与人拥有但 另一些 参与人不拥 i
有的信息 ( 张维 迎 ,20 ) 00 。在旅 游业 中,旅游 的供

信息经济学(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讲义14委托-代理理论汇总

信息经济学(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讲义14委托-代理理论汇总

卖者对产品的质量、进价等信息 比买者知道得多。
委托人:买者
代理人:卖者
信号传递模型
接受 状态 发送信号 提供合同 消息 不接受
自然
状态 代理人
委托人
代理人
代理人:知道自己类型,为了显示自己的类型,代 理人选择某种信号传递自己的类型给委托人。 委托人:不知道代理人的类型,但能观测到代理人传递的信号,在 观测到信号后与代理人签定合同。
说,信号传递模型和信息甄别模型是解决逆向选择问题的两种 不同的方法。 2、习惯上,委托代理理论只是“隐藏行动道德风险”的别称, 一般说的委托-代理理论仅指这类模型。 3、故将模型简化为两类:委托代理模型和逆向选择模型。
练习


1、在公司制企业中,股东、经理、债权人、工人、顾 客、供货商称为“利益相关者”分析不同利益相关者 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特别地,解释在什么意义下可 以说“工人是委托人,经理是代理人?” 2、同一交易可能涉及多个模型的讨论,如雇主和雇员 的关系中,如果雇主知道雇员的能力但不知道其努力 水平,是( )问题;如果雇主和雇员本人签约时都 不知道雇员的能力,而雇员在工作中发现了自己的能 力(而雇主仍不知道),是( )问题;如果雇员一 开始就知道自己的能力而雇主不知道,是( )问题; 如果雇员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能力而雇主不知道,并 且,如果雇员在签约之前就获得教育证书,是( ) 问题;相反,如果雇员在签约后根据工资合同要求去 接受教育,是( )问题。
逆向选择风险
信号传递和信息 甄别
雇主 保险公司
雇主 买方投资
雇员 投保人
工人 卖方
工作技能 感染爱滋病病毒
技能和教育 产品质量和保修


信息经济学的基本分类

委托代理模型

委托代理模型

委托代理理论模型一、 引言委托代理问题是指委托人希望代理人可以按照自身(委托人)的利益选择行动,但是委托人又不能观测到代理人的整个行动,只能通过观测一些相关变量来推断代理人的行动,从而制定出相应的奖惩措施,该理论模型就是在解决信息对称下的最优风险分担及激励成本之后,由Holmstrom 和Milgrom 于1987年提出,以下将会对此模型做一简要介绍。

二、 模型介绍假设一、a 是一维努力变量,产出函数θπ+=a ,其中0)(=θE ,2)(σθ=D ,θ作为正态随机变量,代表外生的影响因素。

由此可以推出期望a a E E =+=)()(θπ,方差2)()(σθπ=+=a VAR VAR ;假设二、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代理人是风险规避的,根据微观经济学中的知识,风险中性的效用函数曲线是条向右上方倾斜的直线,风险规避者的效用曲线是向上凸的曲线,并且一阶导数大于0,二阶导数小于0。

假设三、线性代理合同βπαπ+=)(S ,其中α是代理人的固定收入,与π无关;β是代理人可以分享的产出份额的比例;若0=β,说明代理人不用承担风险,1=β说明代理人承担全部风险。

在以上的假设条件下,委托人作为风险中性者,其期望效用等于期望收入,即)1())1(())((βααπβππ-+-=--=-a E s Ev ...……………………………………………………….假设四、代理人具有绝对风险规避者,效用函数w e u ρ--=,其中ρ是绝对风险规避度量,w 是实际货币收入。

代理人努力的成本2)(2ba a c =,0>b 代表成本系数:所以b 越大,努力的成本越高。

代理人的实际货币收入221)()()(ba a a c s w -++=-=θβαπ,实际货币收入的期望效用是:221ba a Ew -+=βα;风险成本2221))(var(21σρβπρ==∆s RC ,所以确定性等价收入为:22222212121σρββασρβ--+=-ba a Ew ,关于确定性等价的定义:如果)()(y Eu x u =,其中y 为随机性收入,x 称为y 的确定性等价,原因是二者的效用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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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接受
拒绝
接受
拒绝
R(E)-w(E),w(E)-E] 图1.2
[[R(0),0]
[R(S)-w(S),w(S)-S] 图1.3
[[R(0),0]
从两图中不难看出,在这两种情况下代理人选择接受而 不是拒绝的条件分别是 w(E)-E>0和w(S)-S>0。这两个不等 式分别称为两种情况下的”参与约束”,这就是代理人愿意接 受委托人委托的基本条件。值得说明的问题时,如果考虑代 理人有接受其他委托的可能性,那么上述参与约束不等式就 不会只要求大于0,而是会要求大于代理人放弃的其他机会 的利益,也就是他的机会成本。


这里讨论的是一种虽然代理人的努力成果有确 定性,但委托人对代理人有完全监督的委托人-代 理人模型。 首先,由于现在代理人的努力和成果之间不再 完全一致,因此就要一个根据工作情况还是成果支 付的报酬的问题。一般来说,委托人对代理人的工 作有完全监督的情况下,通常是根据代理人的工作 情况而不是工作成果支付报酬。这意味着产出不确 定性的风险完全由委托人承担,根据是风险主要来 源于环境或随机因素,与代理人的行为无关。
力工作的代理人得到的报酬,达到在偷懒的代理人也能得到 的基本报酬以上,还有一个至少不低于能补偿努力工作比偷 懒更大负效用的增加额时,代理人才可能自觉选择努力工作。 反之,如果 w(S)-S>w(E)-E 那么代理人肯定会选择偷懒。该不等式是代理人偷懒的“激 励相容约束”。可以得到一个直接的推论,因为S<E,所以 如果偷懒和努力的报酬相同,即w(S) =w(E),那么就会满足偷 懒的激励相容约束,代理人必然选择偷懒。 现在讨论第二阶段代理人对是否接受委托的选择。因为 第三阶段代理人有努力和偷懒两种可能,所以我们分两种情 况讨论第二阶段的选择。图1.2反映的是代理人第三阶段选择 努力的情况,图1.3反映的则是代理人第三阶段选择偷懒的情 况。



0.9*[w(20)-E]+0.1*[w(10)-E]> 0.1*[w(20)-S]+0.9*[w(10)-S], 那么他就会选择努力工作。该不等式就是该模型的激 励相容约束。 在第三阶段代理人选择努力的情况下,再倒队第二 阶段,则只要他选择接受期望得益大于不接受的得益0, 即0.9*[w(20)-E]+0.1*[w(10)-E]>0 那么代理人就会接受委托。该不等式就是目前模型的参 与约束。 现在讨论委托人在第一阶段的选择。事实上,虽然 委托人无法看到代理人在第三阶段的选择,但对代理人 的决策思路还是清楚的。 假设委托人判断代理人会努力,那么根据模型中的 设定,委托人的期望得益为
根据上述分析及结论不难看出,在这个数值例子中, 因为w(E)-E=2>w(S)-S=1满足促使代理人努力的激励相 容约束,w(E)-E=2>0满足代理人接受委托的参与约束, R(E)-w(E)=12>R(0)=0也满足委托人提出委托的条件, 因此这个数值例子的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是委托人选择委 托,代理人接受委托并努力工作。由于这是逆推归纳法得 到的结果,也是本博弈唯一的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因此 是该博弈可以预测的结果。
1
委托
2
不委托
接受
偷懒
[[R(0),0]
[R(E)-w(E),w(E)-E]
[R(S)-w(S),w(S)-S]
其中1代表委托方,2代表代理人。 R(0)表示没有代理人的服务时委托人的利益。 R(0)可以是正值,负值或0。 R(E)表示较高的 产出,w(E)表示委托人支付给代理人较高的报酬 R(S)表示较低的 产出,w(S)表示委托人支付给代理人较低的报酬 E表示较高负效用,S则表示较低的负效用 图1.1 无不确定性的委托人-代理人模型

只要一方利益与另一方的行为有关,但不能 控制另一方的行为或有监督困难,只能通过间接 手段影响另一方行为。这些关系在经济学中都称 为“委托人-代理人关系”。除了书面合同、协议, 或口头委托等明显委托关系外,一些如市民与市 政府官员、基金购买者与基金管理者、人民与军 队的关系等也是。

由于委托人只能通过间接手段影响代理人行为, 所以根据松散程度、委托内容、监督难易的不同, 委托人-代理人的关系有多种不同的情况,其中最 关键的差异是监督的难易。例如流水线装配工的工 作比较容易监督,但外派采购员、保险推销员的工 作就很难监督。
[R(0),0]
[R(S)-w(S),w(S)-S]
[R(0),0] 图1.5
从图中不难看出,第一种情况下,如果R(E)-w(E)>R(0)委 托人会选择委托,如果R(E)-w(E)<R(0)委托人会选择不委 托。第二种情况下, R(S)-w(S)>R(0)委托人选择委托, R(S)-w(S)<R(0)时委托人选择不委托。 归纳三个阶段两博弈方的选择,就是本博弈的子博 弈完美纳什均衡。
也就是当w(E)-E>w(S)-S是选择努力,当w(S)-S >w(E)-E时选择偷懒。并在两种情况下分别满足w(E)E>0和w(S)-S>0会接受委托,否则不接受委托。 现在主要分析第一阶段委托人的选择。仍然是根据 两种不同的情况分别进行选择。 如果代理人会选择接受委托并努力工作,那么当委 托人的期望得益大于不委托时,即: 0.9*[20-w(E)]+0.1*[10-w(E)]>0 他应该会选择委托。反之,如果委托人的期望得益小于不 委托时,即: 0.9*[20-w(E)]+0.1*[10-w(E)]<0 他应该会选择不委托。
[10-w(E),w(E)-E] [20-w(E),w(E)-E] 图2 [20-w(S),w(S)-S]
努力成果不确定但可监督的委托人-代理人模型
由以上模型分析可得,虽然引入一个根据概率分布选择的 自然博弈方,但这个博弈仍然是一个完全且完美信息的动态博 弈,仍然可以用逆推归纳法进行分析。 由于博弈方0,也就是“自然”是按照概率分布的随机选 择,因此不需要对它进行分析,我们的分析从代理人第三阶段 的选择开始。 对代理人的选择来说,这个博弈模型与前一个模型其实 并没有差别。因为代理人的报酬和努力的负效用都与工作成果 没有关系,“自然”对高产低产的选择并不直接影响他的利益。 因此,代理人在本模型中努力或偷懒的激励相容约束和参与约 束条件与前一个模型完全相同。
同理,在代理人会选择接受委托并偷懒的情况下。如果 选择委托的期望得益大于不委托,即 0.1*[20-w(S)]+0.9*[10-w(S)]>0 那么他应该选择委托。如果选择委托的期望得益小于不委托, 即 0.1*[20-w(S)]+0.9*[10-w(S)]<0 那么他应该选择不委托。 上述双方的选择就是对应两种不同情况的子博弈完美 纳什均衡。


根据代理人的工作情况而不是工作成果支付报 酬,也意味着代理人工作或成果的不确定性直接影 响的只有委托人的选择,不会影响代理人的选择, 但会通过委托人的选择对代理人的利益产生间接影 响。 根据上面的分析,可以做出以下模型。假设模 型中的不确定性表现为:有20和10单位两种可能 的产出。有以下数据:
因为在这个博弈中,两博弈方都清楚自己和对方的得益 情况,也都能观察到对方的选择(即使委托人无法观察到代理 人第三阶段的选择,因为委托人能观察代理人的工作成果,而 工作成果与努力程度有确定性对应,因此委托人仍然可以完全 清楚代理人的选择),因此本博弈是一个完全且完美信息的动 态博弈,适合用逆推归纳法进行分析。 首先对代理人第三阶段对是否努力的选择,也就是在给 定委托人第一阶段选择委托,代理人自己第二阶段选择接受 委托的情况下,第三阶段选择努力或偷懒。根据理性博弈方 的决策原则不难知道,如果 w(E)-E>w(S)-S 即w(E)>w(S)+E-S 时,代理人会选择努力。也称此不等式为代理人努力的“激 励相容约束”。其中第二个不等式的经济意义是,只有当努

我们假设代理人的工作成果没有不确定性,也 就是代理人的产出是努力程度的确定性函数,因此 委托人可以根据成果掌握代理人的工作情况,不存 在监督问题。此外,假设委托关系基于一种标准合 同,委托人的选择是提供或不提供这份合同,不选 择支付给代理人的报酬或报酬函数。代理人的选择 首先是是否接受合同,其次是是否努力工作,也就 是只有努力或偷懒两种努力水平。这是一个两个博 弈方之间的,每阶段都有两种选择的三阶段动态博 弈模型,如图1.1中扩展形所示
[0,0]
2
努力 偷懒 0 低产(0.1) 高产(0.9) 高产(0.1) 10-w(10),w(10)-E 20-w(20),w(20)-E
[0,0]
低产(0.9)
10-w(10),w(10)-S
20-w(20),w(20)-S



这个图与上一个模型的图的主要差异有两方面。第 一是“自然”最后一个阶段不是分别针对代理人的 两种选择进行选择。第二是双方得益函数中的报酬 项现在是工作成果的函数而不再是努力程度的函数。 由于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代理人模型主要的 问题是如何激励代理人努力工作,因此这里主要分 析初试代理人选择努力的激励相容约束、参与约束, 以及委托人相应选择委托的条件。 再假设代理人是风险中性的情况下,只要他选 择努力的期望得益大于选择偷懒的期望得益,即


正是因为监督困难的存在,因此委托人如何促 使代理人的行为符合委托人的利益,就是委托人— 代理人理论最重要的一个课题。由于委托人可以利 用的手段主要是委托合同的设计,因此这种问题也 称为“激励机制”或“机制设计”。委托人—代理 人关系常见的就是工资制度选择的博弈。 下面将对四种委托人-代理人模型进行介绍。


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的工作成果有不确定性,而 且委托人无法监督代理人工作的委托人—代理人模 型。所以可以肯定,委托人不可能根据代理人工作 情况支付报酬,只能根据代理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 酬。 那么除了以上影响因素外,其他方面与前一个模 型都相同。我们可用下图表示该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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