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装修款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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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关于装修的条款

租赁合同关于装修的条款

租赁合同关于装修的条款如下:第十五条装修及添置物品1. 承租人如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造、增添附属设施设备或其他变动,应事先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出租人的要求承担相关费用。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进行任何装修、改造或增添物品。

2. 承租人进行装修、改造、增添附属设施设备或其他变动的,应当确保行为合法、合规,不影响租赁物的正常使用,且不对租赁物造成损坏。

如因承租人的装修、改造、增添物品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3. 租赁期间,承租人添置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装饰品等,均归承租人所有。

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人应按照双方约定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并将其所有物品搬离租赁物。

如未恢复原状或未搬离物品,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并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4. 承租人不得在租赁物内外随意涂鸦、张贴广告、悬挂物品等,不得损害租赁物及周围环境。

如违反本条规定,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出租人应确保租赁物符合承租人正常经营或居住的使用需求。

如租赁物存在不符合使用需求的状况,承租人可向出租人提出整改要求。

出租人应在合理期限内按照承租人的要求进行整改。

如出租人未按约定整改,承租人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6. 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合理使用。

如出租人无正当理由干涉承租人的使用,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停止干涉,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第十七条合同解除或终止1. 租赁期满,承租人应按照约定将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物品等归还给出租人。

如承租人未按照约定归还,出租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费用。

2. 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

如未按照约定办理,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租人应按照约定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并将其所有物品搬离租赁物。

如未恢复原状或未搬离物品,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并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关于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及赔偿问题5篇

关于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及赔偿问题5篇

关于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及赔偿问题5篇关于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及赔偿问题1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甲方(出租方):石林乙方(承租方):宁夏万维实业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原于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与丽景街相交处南面7号楼和5号楼第四层,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

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将房屋移交给甲方。

移交前,乙方会同甲方验收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验收合格后,乙方从承租的房屋内搬走。

三、关于该租赁房屋的外装修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以该单位审定的结算价格为准,多退少补。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该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包括:房屋产权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室内的装修、装饰费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张;甲方支付的室内装修、装饰费用贰佰万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张。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就该部分费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应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时,将该房屋装修施工图纸以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就该房屋的隐蔽工程,在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需要时,负有说明和配合的义务。

1七、如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本协议的全部义务,包括第五条及第六条的附随义务,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赁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关于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及赔偿问题2甲方(原出租方):乙方(原承租方):甲乙双方于20xx年1月28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市***区***路***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11月29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20xx年11月29日提前终止双方于20xx年1月2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装修款抵扣房租

租赁合同装修款抵扣房租

租赁合同装修款抵扣房租在现代社会,租赁房屋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居住方式。

而在房屋租赁过程中,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为了规范租赁市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从租赁合同装修款抵扣房租的角度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装修款抵扣房租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在此基础上,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上是对租赁物进行了改善。

在此情况下,出租人应当尊重承租人的权益,允许将装修款抵扣房租。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但在此过程中,如果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进行装修而未提出异议,视为出租人同意装修。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装修款也可以抵扣房租。

二、装修款抵扣房租的适用条件1. 双方协商一致: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装修款抵扣房租的具体数额或比例。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了装修款抵扣房租的条款,那么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将装修款抵扣房租。

2. 装修符合合同约定: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的装修必须符合合同约定。

如果装修项目、标准等与合同约定不符,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 出租人同意利用装修: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进行的装修,出租人应当利用装修成果。

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装修,那么装修款可以抵扣房租。

4. 租赁合同期限内:装修款抵扣房租的期限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内。

如果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需要继续租赁的,应当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重新约定装修款抵扣房租的条款。

三、装修款抵扣房租的注意事项1. 双方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装修款抵扣房租的条款,包括抵扣金额、比例、期限等。

2. 承租人进行装修时,应当确保装修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3. 出租人应当及时验收装修成果,并按照合同约定利用装修。

出租房装修补偿协议6篇

出租房装修补偿协议6篇

出租房装修补偿协议6篇篇1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就出租房屋达成租赁协议,在租赁期间,乙方对出租房进行了装修改善,现就装修补偿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1. 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改善。

2. 双方同意,在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租赁关系时,甲方对乙方在房屋装修方面的投入进行合理的补偿。

二、装修补偿原则1. 装修补偿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合理体现乙方在房屋装修方面的投入。

2. 补偿金额应参考装修的实际投入、折旧情况、剩余使用寿命等因素确定。

三、装修补偿范围及标准1. 乙方装修投入的具体项目包括:墙面涂料、地面材料、吊顶、灯具、卫浴设施、厨房设施等。

2. 补偿标准:(1)墙面涂料:按照实际投入进行补偿,考虑折旧因素;(2)地面材料:根据实际投入进行补偿,考虑折旧因素;(3)吊顶、灯具、卫浴设施、厨房设施等按照实际购买价格进行补偿,考虑折旧因素及实际使用情况。

3. 乙方需提供相关装修费用凭证,以便甲方审核确定补偿金额。

四、补偿方式及时间1. 补偿方式:现金补偿。

2. 补偿时间:租赁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租赁关系时,甲方应在_________(具体日期)前将补偿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五、权利义务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装修补偿款项。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履行装修补偿义务。

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装修费用凭证真实有效。

4. 如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租赁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承担恢复费用。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装修补偿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支付义务,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所提供的装修费用凭证不真实,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补偿款项。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损失怎么赔偿

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损失怎么赔偿

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损失怎么赔偿在租房⼦的时候我们要想⽣活得好⼀点肯定是想将租的房⼦装修⼀下,但是当合约解除的时候肯定是有损失的,那么装修损失怎样赔偿呢,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解决事情的凡⽅式是怎样的,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损失怎么赔偿辨明装饰装修归属妥处房屋租赁纠纷。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所涉装饰装修物处理规定的解析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涉及到物权和债权两⼤领域,关涉添附制度、不当得利等民法理论,在理论界及审判实务界均引起⾼度关注。

2009年9⽉1⽇施⾏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针对合同⽆效、合同解除、合同履⾏期间届满三种情形,吸收装饰装修物形成附合、未形成附合情形下所有权归属理论及补偿理论,⽤五个条款对装饰装修物的处理进⾏了详细规定。

为便于审判实践理解和适⽤,现对《解释》有关装饰装修处理的规定阐述如下。

装饰装修物的范围及归属《民法典》第七百⼀⼗五条【承租⼈对租赁物进⾏改善或增设他物】承租⼈经出租⼈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未经出租⼈同意,对租赁物进⾏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可以请求承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规定,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修饰处理的⼯程建筑活动。

《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解释称,“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改善建筑物使⽤功能、改变使⽤⽬的,对原有⼯程进⾏改造的建设项⽬。

装修⼯程也是改建”。

从上述部颁规定对专业术语的解释看,改建包括装饰装修,均是对建筑物进⾏改善的重要⽅式。

房屋租赁市场普遍将改建称为装饰装修,房屋增设他物因多在装饰装修中进⾏,且常与房屋结合密切不可分离,同装饰装修区分不明显,⼀般也纳⼊装饰装修的范畴。

房屋出租装修补偿协议5篇

房屋出租装修补偿协议5篇

房屋出租装修补偿协议5篇第1篇示例:房屋出租装修补偿协议甲方:(出租人姓名/单位名称)乙方:(承租人姓名/单位名称)鉴于,甲方将位于(房屋地址)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且乙方有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等工程,故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装修方案1. 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装修方案,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装修工程;2. 装修工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损害公共利益;3. 装修工程过程中如需打洞、改变原有结构等,应得到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4. 装修完成后,乙方应保持房屋整洁,不得留下垃圾、杂物等。

二、装修费用1. 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等;2. 装修费用的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3. 乙方需在装修开始之前与甲方签订一份装修费用预算表,双方共同确认,并遵守预算表上的金额支付。

三、装修期限1. 装修工程应在(具体时间)内完成;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 装修期间,乙方应尽量减少对房屋的损坏,如有损坏,应及时赔偿。

四、装修后的权益1. 装修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装修验收报告;2. 若装修工程符合约定要求,甲方应承认乙方的装修权益,并无条件接受;3. 若装修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甲方不满意,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装修工程延期或质量不过关,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3. 若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的装修进度或质量,甲方应向乙方进行适当的补偿。

六、协议的解释权和执行1. 本协议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装修工程完成后终止;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以上是对房屋出租装修补偿协议的一份详细解释,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内容,确保装修过程顺利进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出租方违约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纠纷案解析

出租方违约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纠纷案解析

出租方违约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纠纷案解析一、案例详情在繁华的都市某某市,某某公司(出租方)与某某商户(承租方)于2022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商铺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承租方租赁出租方位于市中心某商业广场的一间商铺,用于经营服装生意,租金每月为2万元,按季度支付。

在合同履行的前两年,双方合作顺利。

然而,自2024年年初开始,由于该商业广场周边新建了多个大型购物中心,导致该商业广场的客流量大幅减少,出租方的整体经营状况不佳。

为了降低成本,出租方决定对商场进行重新规划和改造,并于2024年5月1日向承租方发出通知,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限承租方在一个月内搬离商铺。

承租方收到通知后,认为出租方的行为构成违约,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承租方表示,自己为了经营该商铺,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装修和铺货,并且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客户群体。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将导致自己无法继续经营,前期的投入也将付诸东流。

因此,承租方拒绝搬离商铺,并要求出租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给予合理的赔偿。

出租方则认为,合同中约定了“如因不可抗力或出租方经营策略调整等原因,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的条款,自己的行为符合合同约定,不构成违约。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承租方遂于2024年6月1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租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违约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50万元,包括装修损失、预期利润损失等。

二、详细判例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在庭审中,出租方辩称自己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且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了承租方,不存在违约行为。

承租方则指出,出租方所谓的经营策略调整并非不可抗力,不能作为提前解除合同的合法理由。

而且,出租方提前解除合同给承租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合同中约定了出租方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方的经营策略调整并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

出租房装修补偿协议5篇

出租房装修补偿协议5篇

出租房装修补偿协议5篇篇1出租房装修补偿协议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出租房基本情况1. 甲方拥有(地址)的房产,现拟出租给乙方使用。

2. 出租房屋面积为(面积),结构为(结构),使用用途为住宅。

3. 出租房屋目前存在的装修状况为(现状描述)。

二、装修补偿责任1. 甲方应在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把出租房的装修状况做好清晰记录,以确保双方对现状有准确的了解。

2. 乙方在使用出租房期间,应依据出租房装修现状做出合理的使用和维护,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装修。

3. 如果乙方对出租房进行装修或改建,须提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装修,并需在归还房屋时将房屋恢复原状。

4. 在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出租房装修遭受损坏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相应的装修补偿费用。

三、装修补偿金额1. 若出租房在使用期间遭受损坏或装修不当,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并达成共识,将损坏的金额或装修费用确定并支付给甲方。

2. 装修补偿金额应当按照市场价值和修复程度来共同确定,并以签署的装修补偿协议为准。

3. 若遭受的损坏或装修费用难以确定金额时,双方可以协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修复费用,并按照评估结果支付。

四、违约责任1. 如果乙方违反协议规定,造成甲方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乙方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装修、无故拒绝支付装修补偿费用等。

3. 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有权解除租赁协议。

五、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之日终止。

2. 本协议不可变更,除非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3. 对于在租赁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协议。

甲方:乙方:签署日期:签署日期:以上是关于出租房装修补偿协议的文档,希望双方在签订协议之前详细阅读并确保理解协议内容,以确保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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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装修款赔偿篇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如何区分租赁合同的有效性【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

如果合同到期,那么该合同自然终止。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问:今年,我租了一间店面房,租期约定两年。

在经营使用了3个月后,我因故无法继续承租该房屋,并向房东提出解除合同。

房东称,不租也行,但我要将剩余租期的租金赔给他。

请问,如果我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要赔房东那么多钱吗答: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

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因此,就你的情况而言,你需赔偿3个月的租金给房东。

三、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注意的问题1、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

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

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2、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如何确定身为律师,我经常碰到出租人或承租人在某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时询问:“法律有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这里我要再次告诉大家:“没有!”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

”这一点在本书第一篇介绍违约责任时我们早已介绍过了,房屋租赁也没有特殊规定。

但是,房屋租赁合同解约时,如果没有约定的违约金,如何确定单方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这很难准确认定。

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损失如何认定承租人要另寻房子租住,花费的时间很难计算,除必要的搬家费等,不管找到还是没找到,都很难准确地认定实际损失数额。

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呢理由上似乎好找一些,可以说“造成房屋空置产生损失”,但是空置几个月的损失是合理的呢你总不能永远空着不找新的承租人吧比如前面的案子中原告主张一年半的空置损失,最终法院只支持了四个月的。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违约金标准的不确定性和争议,律师建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一定要把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明确在书面合同中。

比如明确约定几个月的房租为违约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标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这样,一旦发生单方解除的情况,守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简单方便;而违约方呢对自己的违约行为的后果也有所预期,可以事先准确判断后果,在是否违约时就会有一个得与失的客观衡量。

对双方都有好处。

3、如何做到提前解约,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经常碰到因为客观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我们前面说过,如果在解除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不承担。

可是谁能保证协商一致呢能不能提前就做好这个工作能!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变通措施,是可以做到的。

比如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当然,如果有这些情况发生,也应该给另一方保留必要的准备时间才算合理。

再比如,从租赁双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为了出租获利。

所以,也可以从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双方的违约责任。

比如可以做类似如下的约定: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其实,上述变通办法,即使提前没有约定,在某一方要单方解除时也不妨提出来与对方协商,但是如果提前没有约定,就算您的方案是合理的,对方也未必就要绝对接受,所以,可能的话,还是事先约定为好。

4、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书面手续。

前面我们讲过,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

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上述文件,另外,还要再多出一份,就是《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解除时双方应该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明确。

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这个案例,尹某在搬离时到底与黄某是否忆达成了解除合同的一致,是否明确不追究违约责任由于没有书面文件,根本无法确认。

所以,不管解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

协商一致解除,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双方签订文件怎么办守约方可以单方向对方发同相应催示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示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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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原因,要求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决定提前解除该租赁合同,自年月日之后,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并达成以下条款:一、乙方应于年月日前按照原状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等。

返还前,乙方会同甲方对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

二、依附于租赁房屋的装修等归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损坏租赁房屋内原有的基础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乙方撤出租赁房屋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三、因乙方原因合同提前终止,租赁保证金作为赔偿金,甲方不予退还。

四、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篇三:出租方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出租方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郑书宏卢宇一、本案基本事实XX年5月18日,A保险公司与B矿业签订了写字间租赁合同,约定B矿业将位于宁远街8号的北苑公寓租给A保险公司用于办公,并约定租赁期限为三年,即从XX年7月1日至XX年6月30日。

合同签订后,双方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无违约行为。

XX年2月16日B矿业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对此,A保险公司向本律师团咨询:因B矿业提前解约A保险公司应得到的赔偿以及法律依据。

二、本案焦点本案中,B矿业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对方应向A保险公司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共计元);同时,B矿业的违约行为给A保险公司造成了损失。

因此,本案的焦点在于能否同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三、相关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

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前述规定,A保险公司不得同时要求单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仅可以要求其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对方违约给A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高于约定的违约金的,A保险公司可以要求增加到损失额度。

四、可以要求赔偿的损失范围A保险公司拟向B矿业主张的损失有:装修损失、重新寻找租赁场地而造成的营业损失、房租价差损失等。

对于A 保险公司提到的损失,律师团向A保险公司做如下法律分析:1、装修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

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一条第一款:“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此,A保险公司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予以拆除;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双方之间并无约定,因此A保险公司可根据所提出的装修折旧计算公式要求B矿业予以赔偿。

2、重新寻找租赁场地而造成的营业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至于本条所称“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本律师团认为,其应当是指直接从交易的标的物上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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