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

复习题1.名词解释禹刑:夏代法律被后世典籍统称为禹刑。
汤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商朝法律的总称,包括不成文的习惯法和国王发布的“誓〞“诰〞“命〞等。
狭义是指商朝的刑罚手段。
九刑:九刑是西周时期成文刑书的总称,全书分为九篇。
法经: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拟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但不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九章律:又称?汉律九章?,是汉高祖建立汉朝之后公布的法典,由当时的相国萧何为适应新形势依照秦法编纂的,?九章律?分九篇,分别是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
前六篇大体与秦律一样,源于李悝的?法经?,后三篇新增关于户口、赋役、兴造、畜产、仓库等项的规定。
曹魏?新律?:新律指我国历史上曹魏政权的法律。
魏明帝时,鉴于汉朝律令繁杂,在太和三年〔公元229年〕下诏改定刑制,作?新律?十八篇,也叫?曹魏?、?曹魏律?。
三国时期,吴、蜀虽制定过一些科条,但没有编纂出系统的法典。
曹魏的?新律?是三国时代最有影响、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是一部系统的法典。
晋律:晋律是晋武帝司马炎在泰始三年〔267年〕完成并于次年公布实施的,但在他的父亲司马昭辅佐魏政期间就开场了。
当时司马昭命贾充、杜预等人参考汉律、魏律开场编纂,到司马炎建立西晋后不久完成。
因颁行于泰始年间,故又称?泰始律?。
?泰始律?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第一部儒家化的法典,其主要特点是“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
北齐律:北齐的主要法律。
开皇律:?开皇律?是隋文帝命大臣总结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经历后修改制订的一部封建制法律。
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永徽律疏?,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
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共三十卷。
宋刑统:?宋建隆重详定刑统?宋朝的法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
大明律:?大明律?是?大明律集解附例?的简称。
它是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典。
它草创于金戈铁马的战争时期,完成于重典治国的洪武年代。
中国法制史完整版复习资料

中国法制史第一章夏商的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关于国家与法的起源的一般理论二.中国国家和法的起源及其依据三.中国古代关于法律起源的几种观点:(一)起源于黄帝时代说(二)起源于尧舜时代说(三)起源于夏代说(四)“刑起于兵”、“兵刑合一”说四.中国古代“刑”、“法”、“律”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一)“刑”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二)“法”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三)“律”字及其含义第二节夏代的法律制度一.“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二.夏代的《禹刑》:(一)关于《禹刑》的由来(二)关于禹刑的性质、内容三.文献记载所见中国古代最早的军法四.夏代的监狱第三节商代的法律制度一.商代法律思想的发展二.《汤刑》及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一)商代的立法概况:1.《汤刑》2.《汤之官刑》3.“弃灰之法”(二)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三.主要罪名及刑名:(一)主要罪名:1.不吉不迪2.颠越不恭3.暂遇奸宄4.不孝5.巫风6.弃灰于公道(二)刑名:1.文献记载所见商代的刑罚:(1)炮烙(2)醢(3)脯(4)断手(5)罚丝(6)劓殄2.甲骨文所见商代的刑罚:(1)墨刑(2)劓刑(3)刖刑(4)宫刑(5)死刑四.商代的民事、婚姻、继承制度:(一)民事法律制度(二)婚姻制度(三)继承制度五.商代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与审判活动(二)监狱第二章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第一节西周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一.“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产生及其影响二.“礼治”的基本原则与基本特征第二节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刑关系一.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一)西周的立法概况:1.周文王之法“有亡荒阅”2.《九刑》3.《吕刑》(二)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1.礼2.刑3.誓4.诰5.命二.礼的渊源、性质与作用:(一)礼的渊源(二)礼的性质与作用三.礼与刑的关系第三节西周时期的刑法制度一.西周时期刑罚制度的发展二.西周时期的主要罪名三.西周时期的主要刑法原则与刑事政策:(一)区分过失与故意、惯犯与偶犯(二)“罪人不孥”(三)“罔厉杀人”(四)罪疑从轻(五)同罪异发(六)宽严适中第四节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一)所有权的转变(二)契约关系:1.买卖关系2.借贷关系3.租赁关系二.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一)婚姻管理的专门机关(二)婚姻关系的缔结(三)同姓不婚的原则(四)“六礼”(五)“七出”、“三不去”三.西周时期的继承制度第五节西周时期的司法制度一.西周时期的主要司法机关二.西周时期的主要诉讼制度:(一)起诉(二)审判(三)判决三.西周时期的监狱制度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始于西周,对后世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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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①【刑罚世轻世重】根据“明德慎罚”与“刑兹无赦”的辩证思想,西周政权针对不同的社会形势及其统治需要,创立了“刑罚世轻世重”的刑罚适用原则,并且明确提出了“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西汉中期儒家思想取得正统地位以后,董仲舒等人提倡以《春秋》大义作为司法裁判的指导思想,凡是法律中没有规定的,司法官就以儒家经义作为裁判依据;凡是法律条文与儒家经义相违背的,则儒家经义具有高于现行法律的效力。
产生背景:①受“祖宗之法不可变”观念所囿,汉代的法律很难推倒重订;②完备的法典不可能在短期内制定出来。
影响:首先,它推动了法律的儒家化,使得儒家的思想与法家已经创制完成的法律规则结合起来,并有所发展,从而奠定了中华法系儒法结合的基本样式。
其次,春秋决狱修正了法家偏重于客观归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确立了“并本其事儿原其志”的新原则,强调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推究行为人的主观方面。
再次,从后人收集所得的六个春秋决狱案例来看,基本上是通过推究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判定行为人无罪,或减轻处罚,试图矫正秦朝依赖酷吏以构陷人罪为能事的司法作风。
【《九章律》】《九章律》是汉朝的主要法典。
制定于西汉初期,其定罪量刑标准主要来源于法家思想,往往重罚轻罪。
【重罪十条】“重罪十条”制度正式确立与北齐律,是被统治者视为直接危害其根本利益的10种严重犯罪的统称,包括反逆(谋反、篡权、颠覆朝廷)、大逆(毁坏皇家宗庙、陵园、宫殿等)、叛(背叛国家或朝廷利益)、降(投降敌伪)。
恶逆(谋杀或殴打尊亲属)、不道(以极端残忍和恶毒的手段害人)、不敬(偷盗皇室器物或祭祀用品,过失危机皇帝安全)、不孝(对父母与祖父母不按规定敬养或不依礼服丧)、不义(卑贱者逆杀尊贵者)、内乱(亲属间犯奸乱伦)。
【翻异别勘制】“翻异别勘制”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而规定的复审制度。
起源于唐末五代,是指犯人如果在录问或者行刑时提出申诉,案件必须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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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夏朝出现了一种制度,可以用财物折抵刑罚,这种制度叫做( )。
A.禹刑B.甘誓C. 赎刑D.圈土2. 西周法律规定,民事案件要缴纳诉讼费,形式为( )。
A.钧金B.束矢C.剂D. 傅别3.《法经》共( )篇A.四篇B.五篇C.六篇D. 七篇4. 最早确立“十恶”罪名的封建法典是()。
A.《唐六典》B. 《北周律》C. 《大业律》D.《开皇律》5. 宋朝将中央主管官署就某项法令所作的解释叫做( )。
A. 指挥B.廷行事C.申明D.断例6. 通过胡惟庸案,可出总结朱先璋时期法律制度的特点之一是( )。
A.重典治吏B.重典治民C.明德慎罚D.春秋决狱7. 在我国,程序法和实体法分开,始于( )。
A. 清朝初期B.鸦片战争后清朝C. 中华民国D.太平天国8. 太平天居前期的纲领性文件是( )。
A. 《天朝田亩制度》B. 《资政新篇》C.《十款天条》D.《天平刑律》9. 《中华民国的法》采取的政体是( )。
A. 总统制B.责任内阁制C. 君主制D.立宪制10. 在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劳动人民制定的反帝反封建的伟大纲领是( )。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B.陕甘宁边这《人权条例》C.陕甘宁边远《施政纲领》D.《中国土地法大纲》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1.商周婚姻制度中的“七不去”的内容包括( )。
A.有所娶无所归,不去B. 与更三年丧,不去C.前贫贱后富费,不去D.生儿育女,不去12. 孔子反对晋国公布成文法的理由是( )。
A. 国将亡,必多制B.民在鼎矣,何以尊贵C.贵贱无序,何以为国D.民如有辟,则不忌于上13. 以下属于秦朝作刑《徙刑》的是()。
A.城旦、舂B.鬼薪、白粲C.司寇、作如司寇D.罚作、复作14. 汉《九章律》在秦律大篇的基础上增加了( )。
A. 户律B. 厩律C. 兴律D. 傍章律15. 晋律较魏律的重大发展是( )。
A. 严格区别律令的界限B. 法律概念进一步规范化C.“礼律并重”如第一次将“服制”列入律典D. 规定了保护地主阶级特权部法律,如专门规定了"杂抵罪"16. 隋唐时期最高行政在关是三省六部,其中三省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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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第一章夏商的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关于国家与法的起源的一般理论二.中国国家和法的起源及其依据三.中国古代关于法律起源的几种观点:(一)起源于黄帝时代说(二)起源于尧舜时代说(三)起源于夏代说(四)“刑起于兵”、“兵刑合一”说四.中国古代“刑”、“法”、“律”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一)“刑”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二)“法”字的演变及其含义(三)“律”字及其含义第二节夏代的法律制度一.“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二.夏代的《禹刑》:(一)关于《禹刑》的由来(二)关于禹刑的性质、内容三.文献记载所见中国古代最早的军法四.夏代的监狱第三节商代的法律制度一.商代法律思想的发展二.《汤刑》及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一)商代的立法概况:1.《汤刑》2.《汤之官刑》3.“弃灰之法”(二)商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三.主要罪名及刑名:(一)主要罪名:1.不吉不迪2.颠越不恭3.暂遇奸宄4.不孝5.巫风6.弃灰于公道(二)刑名:1.文献记载所见商代的刑罚:(1)炮烙(2)醢(3)脯(4)断手(5)罚丝(6)劓殄2.甲骨文所见商代的刑罚:(1)墨刑(2)劓刑(3)刖刑(4)宫刑(5)死刑四.商代的民事、婚姻、继承制度:(一)民事法律制度(二)婚姻制度(三)继承制度五.商代的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与审判活动(二)监狱第二章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第一节西周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一.“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的产生及其影响二.“礼治”的基本原则与基本特征第二节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及礼刑关系一.西周时期的主要法律形式:(一)西周的立法概况:1.周文王之法“有亡荒阅”2.《九刑》3.《吕刑》(二)西周的主要法律形式:1.礼2.刑3.誓4.诰5.命二.礼的渊源、性质与作用:(一)礼的渊源(二)礼的性质与作用三.礼与刑的关系第三节西周时期的刑法制度一.西周时期刑罚制度的发展二.西周时期的主要罪名三.西周时期的主要刑法原则与刑事政策:(一)区分过失与故意、惯犯与偶犯(二)“罪人不孥”(三)“罔厉杀人”(四)罪疑从轻(五)同罪异发(六)宽严适中第四节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西周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一)所有权的转变(二)契约关系:1.买卖关系2.借贷关系3.租赁关系二.西周时期的婚姻制度:(一)婚姻管理的专门机关(二)婚姻关系的缔结(三)同姓不婚的原则(四)“六礼”(五)“七出”、“三不去”三.西周时期的继承制度第五节西周时期的司法制度一.西周时期的主要司法机关二.西周时期的主要诉讼制度:(一)起诉(二)审判(三)判决三.西周时期的监狱制度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始于西周,对后世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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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西周至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制一、西周时期(前1066-前771)——以德(礼)治国古代法律的起源:夏、商法律(一)西周契约制度(三)西周的刑法与诉讼制度二、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一)春秋时期(前770-前476)立法活动(二)战国时期李悝制《法经》三、秦代的法制(指导思想:重刑主义和统一法律)(一)秦代的罪名(繁多而无系统分类,未形成科学罪名体系)(四)司法诉讼制度(五)法律形式四、汉代的法制(思想:汉初是“黄老思想”;后以儒家思想为基本原则)(一)西汉(中期)文帝、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二)汉律的儒家化(四)汉代司法制度五、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礼法结合进一步发展(一)魏(220-265)律(三国时期)(二)《晋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唯一颁行全国的法典(四)南北朝之北魏(386-534)(五)南北朝(南朝420-589,北朝386-581)之刑制改革第二节唐宋至明清时期的法制一、唐代的法制(一)唐立法——思想:“礼法合一”、“一准乎礼”(三)唐代中央司法机关:唐袭隋制,宋沿唐制,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四)唐代的六杀、六赃与保辜二、宋代的法制(一)宋代立法(三)宋代民事法规(四)宋代司法机关(沿唐制,皇帝以下在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五)宋代诉讼制度三、元代的法制四、明朝的法制(一)明代立法(二)明代的刑法(三)明代的司法机关五、清朝的法制(一)清代的立法第三节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律一、清末的法制变化(一)清末的预备立宪二、民国时期(1912-1949)的宪法民国时期(1912-1949)的宪法第四节世界主要法系概述及主要问题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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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复习资料1:[论述题]试述“准五服以制罪”的刑法原则。
参考答案:答:(1)《晋律》首创的亲属之间相犯的处罚原则。
(2)解释“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3)以卑犯尊,亲属关系越近,处罚越重,反之越轻;以尊犯卑,亲属关系越近,处罚越轻,反之越重。
2:[论述题]试述《法经》的内容。
参考答案:答: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的刑法典。
分为六篇:盗法:有关侵犯财产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贼法:有关侵犯他人人身及国家政权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囚法:有关违反监狱管理以及诉讼程序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捕法:有关违法追捕法律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杂法:以上各篇没有规定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具法:有关刑法适用原则的规定。
3:[论述题]试述西周刑法原则。
参考答案:答:(1)老幼犯罪减免处罚的原则(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3)罪疑从轻,罪疑从赦的原则(4)宽严适中(5)同罪异罚夏朝的监狱称之为囹圄。
参考答案:错误9:[多选题]周礼中婚姻制度的“三不去”是指A:有所娶无所归,不去B:与更三年丧,不去C:前贫贱后富贵,不去D:生子传宗接代,不去参考答案:ABC10:[多选题]奴隶制五刑除死刑外还包括:()A:墨刑B:劓刑C:剕刑D:宫刑参考答案:ABCD11:[多选题]西周时期,三赦之法的对象是A:幼弱B:老旄C:惷愚D:贵族参考答案:ABC12:[多选题]西周时期,婚姻制度上的六礼包括有A:纳采B:请期C:纳吉D:亲迎参考答案:ABCD13:[多选题]下列属于夏朝时期罪名的是A:醢B:昏C:墨参考答案:BCD14:[单选题]西周时期的婚姻实行A:“同姓不婚”原则B:“异姓不婚”原则C:“异族不婚”原则D:“同姓可婚”原则参考答案:A15:[单选题]西周时期,起诉要缴纳诉讼费,民事案件要交A:质剂B:傅别C:束矢D:钧金参考答案:C16:[单选题]西周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是()A:事断于法B:无为而治C:明德慎罚D:重典治国参考答案:C17:[单选题]西周初期制定的一部法律是A:禹刑B:汤刑D:吕刑参考答案:C18:[单选题]西周时期的五听制度是A:刑事制度B:民事制度C:行政制度D:诉讼制度参考答案:D19:[单选题]商朝在实行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后,又逐渐实行了A:嫡长继承制B:兄终弟及C: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行D:诸子均分参考答案:A20:[单选题]把犯罪者晒成肉干的刑罚称作A:脯B:醢C:墨D:劓参考答案:A21:[单选题]在我国,首次制定赎刑是在A:夏朝B:商朝C:周朝D:春秋参考答案:A22:[单选题]夏朝有乱政,而作A:禹刑B:汤刑C:九刑D:吕刑参考答案:A1:[论述题]简述汉朝的法律形式.参考答案:答:1、律;2、令;3、科;4、比2:[论述题]简述汉朝刑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参考答案:答:汉文帝时期:废除肉刑制度;改革劳役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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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复习资料题型:判断10、单选10、名词解释5、论述1【导论】一、中国传统法制主要特征1、法自君出,君权至上(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君主拥有最高立法权和司法权,自身却不受法的约束,不承担法律义务。
)2、诸法合体,以刑为主(将现代意义上的部门法合并制定在一部法律中,以“律、令、格、式”作为法律的基本形式。
法律以刑法为主体)3、礼法结合(源自于商周时期的“礼”论体系被注入法律体系中,成为立法的指导原则合理论基础。
如唐代时的“一准乎礼”、“引经决狱”)4、法政合一(司法与行政职能由同一行政机构的长官所掌控,司法从属于行政。
)【中国法律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一、中国法律起源的方式}1、刑始于兵(1)原始社会部落与部落间的战争产生了法律(氏族战争--氏族融合,古人认为,战争也是一种刑罚。
据《国语·鲁语上》:“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薄刑用鞭扑,以威民也。
故大者陈之原野,小者陈之市朝。
”)(2)军事长官同时亦为司法长官(据《尚书·舜典》,舜命皋陶说:“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
”){二、夏朝法律制度}立法思想:确立了以“天命观”为核心的“天讨有罚”、“恭行天之罚”等奉天罚罪的立法思想主要法令:1、《甘誓》:最早的军令2、《禹刑》:《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尚书大传》:“夏刑三千条。
、《周礼·秋官·司法》:“大辟二百,膑辟三百,宫辟五百,劓、墨各千。
”{三、商朝立法制度}立法思想:1、“君权神授”的法律思想(《尚书·召诏》:“有殷授天命。
”、《史记·夏本纪》:“汤修德,汤乃践天子位,代夏朝天下。
”)2、“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尚书·汤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
”、《礼记·曲礼》:“敬鬼神,畏法令。
”)主要法令:1、《汤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两次修刑;条文数2、《官刑》:惩治官吏犯罪的法律《墨子·飞乐上》:“其恒舞于宫,是谓‘巫风’,其刑:君子出丝二卫,小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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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题1.名词解释禹刑:夏代法律被后世典籍统称为禹刑。
汤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商朝法律的总称,包括不成文的习惯法和国王发布的“誓”“诰”“命”等。
狭义是指商朝的刑罚手段。
九刑:九刑是西周时期成文刑书的总称,全书分为九篇。
法经: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但不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九章律:又称《汉律九章》,是汉高祖建立汉朝之后颁布的法典,由当时的相国萧何为适应新形势依照法编纂的,《九章律》分九篇,分别是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
前六篇大体与律相同,源于悝的《法经》,后三篇新增关于户口、赋役、兴造、畜产、仓库等项的规定。
《新律》:新律指我国历史上政权的法律。
明帝时,鉴于汉朝律令繁杂,在太和三年(公元229年)下诏改定刑制,作《新律》十八篇,也叫《》、《律》。
三国时期,吴、蜀虽制定过一些科条,但没有编纂出系统的法典。
的《新律》是三国时代最有影响、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是一部系统的法典。
晋律:晋律是晋武帝司马炎在泰始三年(267年)完成并于次年颁布实施的,但在他的父亲司马昭辅佐政期间就开始了。
当时司马昭命贾充、杜预等人参考汉律、律开始编纂,到司马炎建立西晋后不久完成。
因颁行于泰始年间,故又称《泰始律》。
《泰始律》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第一部儒家化的法典,其主要特点是“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
北齐律:北齐的主要法律。
开皇律:《开皇律》是隋文帝命大臣总结晋南北朝时期的立法经验后修改制订的一部封建制法律。
唐律疏议:《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永徽律疏》,是东亚最早的成文法之一。
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共三十卷。
宋刑统:《宋建隆重详定刑统》宋朝的法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刻板印行的法典。
大明律:《大明律》是《大明律集解附例》的简称。
它是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典。
它草创于金戈铁马的战争时期,完成于重典治国的洪武年代。
这部大法不仅继承了明代以前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的历史优点,是中国古代法律编纂的历史总结,而且下启清代乃至近代中国立法活动的发展,为中国近现代的法制建设提供了一些宝贵的借鉴。
大清律例:是清朝的法典,《大清律例》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
大清新刑律:于1908年编纂完成,1911年颁布施行。
《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刑法典。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辛亥革命胜利后,以为首,建都于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宋教仁起草制定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注: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二者不矛盾)民国“六法全书”: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六个门类的法律法规汇编。
目前学界有不同说法,主要观点有两种,民国初立法采用“民商分立”原则,六法有宪法、民法、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之说;1929年之后,立法采用“民商合一”原则,六法有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之说,后者为学界主流观点。
爰书:中国古代的一种司法文书。
汉时通行。
分广义与狭义两种:广义的爰书,包括检举笔录、试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查封财产报告、追捕犯人报告等。
“爰书”是在封建诉讼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出现的,它的出现表明封建诉讼制度的日益发展。
鞫狱:审理案件。
读鞫:宣读判决书。
启鞫:请求复审。
会审:会同审理一件事。
热审:热审是明朝的一种审判制度,是刑部奉旨在每年小满后十日,会同督察院,锦衣卫和寺审理京城在押的没有审判定罪的囚犯的制度。
三司会审:三司会审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审判制度。
“三司”是中国古代三个主要的中央司法机关,源于战国时期的太尉、司空、司徒三法官,后世也称三法司。
汉代的三法司是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唐代以刑部尚书、御史大夫、寺卿为三司使;明清两代以刑部、寺、都察院为三法司。
翻异别勘:宋代重视口供,翻异别勘是宋朝的一种诉讼审判制度,指在诉讼中,犯人推翻原来的口供(翻异),事关情节重大,一般由另一法官或其他司法机关重审(别勘)的制度。
重法地:宋朝的一种法律制度,对某些特殊地区的特定犯罪施加重刑,这个地区就叫做重法地。
盗贼重犯:强盗罪在五代即为重点打击的对象。
宋在仁宗前对强盗罪的量刑,一般较五代为轻。
神宗后,量刑渐重,神宗熙宁四年,又颁行《盗贼重法》,进一步强化对谋反、杀人、劫掠、盗窃罪的镇压。
八议:所谓“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以下八种特殊人物犯罪,不能适用普通诉讼审判程序,司法官员也无权直接审理管辖,必须奏请皇帝裁决,由皇帝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减免刑罚的制度。
这八种人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十恶:十恶,是指直接危及君主专制统治秩序以及严重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重大犯罪行为。
在《北齐律》“重罪十条”基础上,隋朝《开皇律》正式确立十恶制度,唐朝沿袭之。
犯十恶者,“为常赦所不原”。
官当制度:在封建官僚贵族中,能够享受到八议待遇的毕竟是少数人。
为了使更多的官僚享有法律特权,《晋律》在沿用“八议”制度的同时规定,有官职的人犯罪,可以“除名”或“免官”的处分折抵三年有期徒刑。
准五服以治罪:所谓“准五服以制罪”是指九族以的亲属之间的相互侵害行为。
五服制罪原文是“准五服以制罪”,就是按照五服所表示的亲属关系远近及尊卑,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本质是维护家族的等级制。
存留养亲:存留养亲,就是在符合“孀妇独子”等留养条件的情形下,经刑部提出留养申请,获得皇帝首肯后,免予死刑,在施以一定处罚后准其留养。
保辜制度:保辜制度:汉唐以来形成的,以伤害结果论罪的制度。
故意伤害案件,在一定期限被害人死亡,则按杀人罪论断;一定期限被害人未死亡,而超过期限死亡的,以伤害罪论断。
这也就要求犯罪的行为人,在法定的期限积极救助被害人,在保证被害人不出现更为严重的社会后果的同时,犯罪行为人也可以承担比较轻的犯罪责任。
睡虎地墓竹简:睡虎地墓竹简,又称睡虎地简、云梦简,是指1975年12月在省云梦县睡虎地墓中出土的大量竹简,文为墨书篆,写于战国晚期及始皇时期,反映了篆书向隶书转变阶段的情况,其容主要是朝时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为研究中国书法、帝国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医学、等方面的发展历史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家山汉墓竹简:1983年12月至1984年1月,江陵清理了家山二四七号汉墓。
出土竹简容为汉代典籍,有《历谱》、《二年律令》、《奏谳书》、《脉书》、《算数书》、《盖庐》、《引书》和遣策共八种,涉及汉代法律、军事、历法、医药、科技诸多方面,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春秋决狱: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西期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提出来的,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主要用孔子的思想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分析、定罪。
即除了用法律外,可以用六经中的思想来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
2.问答题1.春秋末年公布成文法的过程及其影响(1)成文法的公布子产铸刑书“铸刑书与鼎以为国之常法”把有关刑事方面的法规铸在一个铜鼎上,向全社会公开,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关于正式公布成文法典的记载。
在鼎上面公布法律,还表示法律具有权威性和长久的稳定性。
晋国铸刑鼎:晋平公的时,宣子任晋国执政制定刑书并未公布。
这部法被鞅、旬寅铸于铁鼎公之于众标志着晋国开始正式公布成文法。
(2)成文法公布的意义:成文法的公布,打破了法律的秘密状态和神秘色彩,摧毁了旧贵族垄断法律的特权,使法律容由隐秘走向公开化,开创了我国古代法律制度发展的新纪元。
2.商鞅变法及其影响商鞅变法:(1)改法为律,制定律(2)明法重刑,奖励告奸(3)重农抑商,奖励耕战(4)剥夺旧贵族特权影响:商鞅在国实行变法,使得国经济发达,军事强大,奠定了始皇统一全中国的基础,也成功地把法家思想带进上层建筑,影响了中国人两千多年。
3.汉文帝废除肉刑评析4.解释“亲亲得相首匿所谓亲亲得相首匿,是指汉代法律所规定的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可以互相包庇隐瞒,不负有向官府告发的责任;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法律也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5.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刑法制度变化的基本容与影响基本容:第一方面是法定刑的规化。
第二方面是刑罚更加宽缓,具体体现在首先,免除宫刑,进一步废除肉刑。
其次,连坐的围有所缩小。
再次,定流刑为减死之刑。
影响:为隋《开皇律》确立新五刑二十等奠定了基础: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是上承两汉下迄隋唐的过渡时期。
这一时期,是封建法制从立法技术,体例结构到具体容不断完善时期。
6.唐律的篇章结构与历史影响(1)唐律的篇章结构:1.名例律的渊源及其容2.卫禁律 3.职制律4.户婚律 5.厩库律6.憻兴律7.贼盗律8.斗讼律9.诈伪10.杂律11.捕亡律12.断狱律(2)影响:对世界制的发展,尤其是亚洲地区各国的法制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指导作用,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7.宋代商业法律的基本特点(1)农业劳动者获得主体地位,有承佃和转佃的自由(2)家服役者获得主体地位(3)手工业劳动者与商人的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肯定8.朱元璋重典惩贪基本措施与影响(1)立重典,动酷刑,对贪官污吏进行严厉打击(2)加强教育,弘扬清正,倡导廉政(3)从严律己,罚不避亲,正己以正百官9.朝法律的类型(1)律:商鞅改法为律。
律为当时最主要的法律形式。
(2)令(制、诏):当时命、制、令、诏,从法律意义上说并无区别。
律与令经常并列使用。
(3)式:“式”作为一种法律形式(4)法律答问:《法律答问》对律的某些条文、术语和律义以问答的方式作了明确的解释(5)廷行事:是司法审判的成例此外还有“程”、“课”等法律形式。
10.汉代法律的类型(1)律:关于厘定犯罪和规定相应刑罚的法典(2)令:关于国家行政的各类事宜的一般规制(3)科:关于特别犯罪的刑事处罚规定(4)比:可以引据断罪的判例(5)法律章句:汉代儒生对注释经典的方式对律文的注释(6)故事:前人留下的关于特定政事的先例或惯例(7)章程:独立的法律形式,高祖令苍制定《章程》(8)汉仪:叔通编订礼义,应当视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