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中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费和土石方工说明及计算规则教程共55页文档
关于超高增加费和垂直运输的注释

第十三分部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土建)说明一、本分部适用于建筑物檐口高度20m(层数6层)以上的工程。
二、檐口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上表面的高度。
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栏杆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
三、室外地坪以上,层高2.20m以内的管道层、技术层、架空层等不计算层数也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超高增加费按围护结构外围墙面积计算,计算系数与建筑物垂直运输相同。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费,以设计室外地坪面以上建筑面积,按建筑物檐口高度划分计取。
二、同一建筑物中高度不同时,按不同的高度分别计算。
群体工程以沉降缝为界。
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筑面积部分,不得计算超高人工、机械增加费。
第七分部超高增加费(装饰装修)说明一、本分部定额项目适用于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上的工程。
二、檐口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上表面的高度。
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高之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超高增加费工程量根据装饰装修楼面(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区别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檐口高度)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按元分别计算。
第三节垂直运输(土建)说明(一)建筑物垂直运输1.檐口高度指建(构)筑物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屋面顶板结构表面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栏杆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
2.本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大型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的费用。
3.同一建筑物多种用途(或多种结构)按不同用途(或结构)分别计算,分别计算后的建筑物檐高应以该建筑物檐高为准。
4.本定额中现浇框架系指柱、梁、板全部为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如部分现浇时按现浇框架定额量乘以系数0.96。
5.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钢屋架的单层厂房按预制排架定额计算。
6.单身宿舍按住宅定额量乘以系数0.90。
7.本定额中厂房是按Ⅰ类厂房为准编制的,Ⅱ类厂房定额量乘以1.14系数。
(完整word版)垂直运输工程量有关计算规则和说明

第九章技术措施项目-垂直运输工程第一节工程范围、工作內容及项目划分一、工程范围及工作內容1、工程范围:按建筑物性质分为建筑物垂直运输和构筑物垂直运输;按运输机械分为卷掦机、塔吊及施工电梯。
2、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运输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设设备、人员交通等)所需卷扬机、塔吊及施工电梯台班量。
二、项目划分垂直运输工程量及运输机械的选用处决于三个因素:建筑面积、层数、高度.定额以建筑面积为工程量指标,按层数、高度划分不同基价套项(地下室、屋顶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只计建筑面积,不计高度和层数):1、檐高20m以内且层数为:(1)6层以内(2)7层2、20m<檐高H<23。
3m(与层数无关)3、23。
3m≤檐高H≤28m,且层数为:(1)8层以内;(2)9层及以上;4、28m<檐高H≤29。
9m(与层数无关)5、檐高H>29。
9m(与层数无关)6、构筑物垂直运输(烟囱、水塔、筒仓)第二节定额说明1、定额基价由檐高或层数决定,套项时就高不就低2、超高增加费:指檐高20m以上或者6层以上均为超高.增加费内容包括:人工降效、施工用水加压、排渣、人员交通、通讯、照明、避雷3、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面积的50%时,应垂直分割成两部分,分别按不同高度、层数套用定额计算第三节工程量计算与定额套用一、一般规则1、建筑物垂直运输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2、构筑物以座计算二、具体规定1、檐高H≤20m(1)6层以内:6层以内垂直运输基本费=1~6层基价×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及屋面楼梯间等)(2)7层:6层以内垂直运输基本费=1~6层基价×1~6层建筑面积(含地下室)7层垂直运输基本费及增加费=7~8层基价×7层建筑面积(含屋面楼梯间、机房)2、20m<H<23.3m(与层数无关)最高一层垂直运输基本费及增加费=7~8层基价×最高一层面积(含屋面楼梯间、机房)余下面积垂直运输基本费=l~6层基价×余下面积(含地下室)3、23.3m≤H≤28m(1)8层以内(即不足9层)超高增加层垂直运输基本费及增加费=7~8层基价×超高折算层层数×折算层面积余下面积垂直运输基本费=1~6层基价×余下面积(含地下室)其中:超高折算层层数=(H-20)÷3.3 余数不计,此数为虚拟折算层数。
垂直运输计量与计价文本课件

建筑物檐口高度(m 以内)
20 20以内
定额编排分组
40 20以内 20~40
60 20以内 20~40 40~60
80 20以内 20~40 40~60 60~80
100 20以内 20~40 40~60 60~80 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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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垂直运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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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运输计量与计价——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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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垂直运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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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运输计量与计价——土建
9.檐高3.60m以下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 运输机械台班。
10.本定额项目划分是以建筑物的檐高及层 数两个指标同时界定的,凡檐高达到上限 而层数未达到时,以檐高为准;如层数达 到上限而檐高未达到时以层数为准。
11.本定额按现行相应工期定额规定的地区 标准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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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垂直运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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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运输计量与计价——土建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区分不同建筑物 的结构类型(套用定额时区分)及高度按
建筑面积计算。
(二)构筑物垂直运输:以座计算。超过 规定高度时再按每增高1m定额计算,其高 度不足0.5m时舍去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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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运输计量与计价——土建
工程量即为建筑面积 住宅/现浇框架结构/16203.08㎡ 商场/现浇框架结构/30467.8㎡
(计算过程见教材P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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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垂直运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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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运输计量与计价——土建
垂直运输费计算 住宅/现浇框架结构/套用C0103054
F2=16203.08/100×2227.29=36887.80元 商场/现浇框架结构/套用C0103123
(完整word版)垂直运输工程量有关计算规则和说明

第九章技术措施项目-垂直运输工程第一节工程范围、工作內容及项目划分一、工程范围及工作內容1、工程范围:按建筑物性质分为建筑物垂直运输和构筑物垂直运输;按运输机械分为卷掦机、塔吊及施工电梯。
2、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运输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设设备、人员交通等)所需卷扬机、塔吊及施工电梯台班量。
二、项目划分垂直运输工程量及运输机械的选用处决于三个因素:建筑面积、层数、高度。
定额以建筑面积为工程量指标,按层数、高度划分不同基价套项(地下室、屋顶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只计建筑面积,不计高度和层数):1、檐高20m以内且层数为:(1)6层以内(2)7层2、20m<檐高H<23.3m(与层数无关)3、23.3m≤檐高H≤28m,且层数为:(1)8层以内;(2)9层及以上;4、28m<檐高H≤29.9m(与层数无关)5、檐高H>29.9m(与层数无关)6、构筑物垂直运输(烟囱、水塔、筒仓)第二节定额说明1、定额基价由檐高或层数决定,套项时就高不就低2、超高增加费:指檐高20m以上或者6层以上均为超高。
增加费内容包括:人工降效、施工用水加压、排渣、人员交通、通讯、照明、避雷3、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面积的50%时,应垂直分割成两部分,分别按不同高度、层数套用定额计算第三节工程量计算与定额套用一、一般规则1、建筑物垂直运输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2、构筑物以座计算二、具体规定1、檐高H≤20m(1)6层以内:6层以内垂直运输基本费=1~6层基价×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及屋面楼梯间等)(2)7层:6层以内垂直运输基本费=1~6层基价×1~6层建筑面积(含地下室)7层垂直运输基本费及增加费=7~8层基价×7层建筑面积(含屋面楼梯间、机房)2、20m<H<23.3m(与层数无关)最高一层垂直运输基本费及增加费=7~8层基价×最高一层面积(含屋面楼梯间、机房)余下面积垂直运输基本费=l~6层基价×余下面积(含地下室)3、23.3m≤H≤28m(1)8层以内(即不足9层)超高增加层垂直运输基本费及增加费=7~8层基价×超高折算层层数×折算层面积余下面积垂直运输基本费=1~6层基价×余下面积(含地下室)其中:超高折算层层数=(H-20)÷3.3 余数不计,此数为虚拟折算层数。
土石方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石方定额区分人工、机械施工,按开挖、运输、回填编制。
二、套用土石方定额应根据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合理的开挖或回填方式、运输距离、机械种类。
三、土壤及岩石分类:1、本章土壤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见下表:1.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土壤含水率≥25%、不超过液限的为湿土;若无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超过液限的为淤泥。
2.在同一沟槽、基坑内有干、湿土时,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并按槽、坑的全深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如已采用井点降水的,则均按干土计算。
3.无论淤泥还是淤泥质土,均套用淤泥定额。
五、人工挖土方需要人工垂直提升土方超过1.5m的,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的,超出部分工程量应计算垂直运输费用,按垂直深度全深每米折合水平距离7m套用人工运土或淤泥流砂定额的每增运项目。
六、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以上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基坑;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土及平整为平整场地;超出上述范围的土石方为一般土石方。
七、挖填土方厚度>±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平整场地定额未包括挖树根、草皮和排除障碍物,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机械挖土方、淤泥流砂应当合理考虑人工辅助开挖(包括清底、切边、修整底边和修整沟槽底坡度),人工辅助开挖比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机械挖土方或淤泥流砂可按实挖方量的95%计算,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按实挖土方量的5%计算;人工辅助机械开挖不超过总挖方量5%的,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定额相对应子目乘以系数1.5,人工挖土方或淤泥流砂超过总挖方量5%的,定额不调整。
九、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6m3的挖掘机,基础(含垫层)底宽≤1.20m 的沟槽土方工程或底面积≤8m2的基坑土方工程机械开挖时按小型挖掘机套用定额。
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工程定额工程量计算

2、若同一工程,现浇钢筋混凝土地下室层数不同,应分 别计算建筑面积并套用相应定额项目;不同层数相邻 处混凝土地下室墙应按层数多的地下室外墙外垂直面 为分界线进行计算。
(4)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工程量以座为单 位计算。当构筑物高度超过定额设置高 度时,按每增高1m项目计算;当高度不 足1m时,亦按1m计算。
2、第十章中的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费、构件运输; 3、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包括钢筋、混凝土搅拌、模板; 4、金属构件制作; 5、混凝土及预制构件安装中的定额内垂直运输机械费; 6、浇制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拌制及运输; 7、钢筋及模板工程中的制作部分; 8、金属及预制构件分体制作、吊装前的拼装。
3、建筑物分部工程垂直运输机械
定额基价=607.74元/10㎡ 定额直接费=13000/10×607.74=790062.00元 2.计算裙楼部分工程量 S裙=(1000-650)×8=2800㎡ 套用定额10-2-16,檐高40m以内混凝土其它框 架结构
定额基价=333.82元/10㎡ 定额直接费=2800/10×333.82=93469.60元
• 7)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钢屋架的厂房按 预制排架类型计算;
• 8)轻钢结构中有高度大于3.6m的砌体、 钢筋混凝土、抹灰及门窗安装等内容时, 其垂直运输机械按各自工程量,分别套 用本节中轻钢结构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 的相应项目;
• 9)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子目中,构筑 物的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结 构顶面的高度;它包括砖混结构和钢筋 混凝土结构的烟囱、水塔、筒仓以及高 度每增1m的项目。
第十四章建筑物垂直运输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第十四章建筑物垂直运输说明一、本章包括建筑物垂直运输及构筑物垂直运输等措施项目;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垂直运输费的计算。
二、建筑物垂直运输说明。
1.建筑物垂直运输是指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单位工程的全部工程项目(包括与建筑工程一同发包的装饰工程项目,如门窗、楼地面、内外墙、天棚装饰等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消耗量。
其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的费用,不包括建筑物超高降效而需增加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建筑物基础及其以下施工工程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2.建筑物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结构顶面的高度。
(1)当设计室外地坪有不同标高时,檐高的计算起点是以离垂直运输主机安装点最近的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点为准。
仅安装有卷扬机的,以卷扬机井架为主机安装点。
同时安装有卷扬机和塔吊的,以塔吊为主机安装点。
安装有多台主机的,其檐高按其平均值计算。
(2)当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楼梯间、电梯间、设备房的平面面积大于屋顶平面面积的三分之二时,檐高计至屋顶楼梯间、电梯间、设备房结构顶面,否则不计。
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女儿墙、栏杆不计入檐高之内。
3.檐高在3.6m以内的单层建筑以及无上部建筑的单层地下室,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4.本章子目按建筑物檐高或层数(包括地面以上层高2.2m以内的技术层)为指标进行划分。
檐高达到上限而层数未达到上限时,以檐高为准;层数达到上限而檐高未达到上限时,以层数为准。
5.当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垂直机械费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8。
6.单独承发包地下室工程时,按檐高24米以内标准以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垂直运输费。
单独承发包上部工程时,可按整个建筑物檐高标准以上部和地下室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垂直运输费,并扣减单独承发包地下室工程时己计算的地下室工程垂直运输费的70% 。
三.构筑物垂直运输说明。
构筑物的檐高是指从设计室外地坪到构筑物的顶面的高度。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建筑物垂直运输,区分不同的建筑物檐高,按建筑面积以m2计算。
山东土建定额说明第十章第二节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

第A.10.2节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说明一、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本节包括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内容。
本节所称檐口高度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屋面板板底(坡屋面算至外墙与屋面板板底)的高度。
突出建筑物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
(一)檐口高度在3.6m以内的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
(二)同一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时应分别计算。
(三)20m以上垂直运输机械除混合结构及影剧院、体育馆外其余均以现浇框架外砌围护结构编制。
若建筑物结构不同时按下表乘以相应系数。
垂直运输机械系数表(四)同一檐高建筑物有多种结构时,应按不同结构分别计算垂直运输机械。
(五)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钢屋架的厂房按预制排架类型计算。
(六)轻钢结构中有高度大于3.6m的砌体、钢筋混凝土、抹灰及门窗安装等内容时,其垂直运输机械按各自工程量,分别套用本节中轻钢结构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的相应项目。
(七)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构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结构顶面高度为准。
二、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一)建筑物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即为“超高工程”。
本节定额项目适用于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上的工程。
(二)本节各项降效系数包括完成建筑物20m 以上(除垂直运输、脚手架外)全部工程内容的降效。
(三)本节其他机械降效系数是指除垂直运输机械及其所含机械以外的,其他施工机械的降效。
(四)建筑物内装修工程超高人工增加,是指无垂直运输机械,无施工电梯上下的情况。
三、建筑物分部工程垂直运输机械(一)建筑物主体垂直运输机械项目、建筑物外墙装修垂直运输机械项目、建筑物内装修垂直运输机械项目,适用于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情况。
(二)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0.00以上的主体结构工程。
定额按现浇框架外砌围护结构编制,若主体结构为其他形式,按垂直运输系数表乘相应系数。
(三)建筑物外墙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由外墙装修施工单位自设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