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室照明设计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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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中小学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中小学教室照明设计规范》中小学教室照明设计规范一、设计目标和原则教室照明设计是为了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教育环境,确保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师的教学质量。

因此,在进行中小学教室照明设计时,应遵循以下目标和原则:1.提供足够的光照强度:确保学生和教师在教室内可以看清黑板、书籍和其他学习材料。

2.提供均匀的照明:避免出现强光和弱光的局部情况,以免造成视觉疲劳或眼睛不适。

3.良好的颜色还原性:确保学生和教师可以准确地辨认颜色,如红色、黄色和绿色等。

4.避免眩光和闪烁:减少眩光和闪烁会降低视觉疲劳和视觉障碍的发生。

5.能源节约:设计应充分考虑节能的原则,合理利用自然光和人工光源。

二、照明布局和灯具选择1.教室照明布局应均匀,无阴影和反光,并能覆盖整个教室空间。

2.教室主光源应采用吊顶灯具,避免直接照射到学生和教师的眼睛。

3.可在合适的位置设置辅助光源,以补充主光源的不足,如壁灯、台灯等。

4.照明布局应考虑到教室布局的特点,避免灯具造成固定座位位置的光照不足。

5.选择节能灯具,如LED灯、荧光灯等,减少能源消耗,并提高使用寿命。

三、光照强度和照明亮度1.教室的平均光照强度应在300-500勒克斯之间,确保学生和教师能够清晰地看到教室内的物体。

2.确保黑板上的光照强度达到500勒克斯,以确保学生和教师可以清晰地看到黑板上的内容。

3.教室内的照明亮度应符合以下要求:a.黑板上的照明亮度应达到70-100尼特。

b.学生课桌上的照明亮度应达到300勒克斯。

c.教师讲台上的照明亮度应达到500勒克斯。

四、颜色还原1.良好的颜色还原性对学生的视觉学习非常重要。

因此,选择具有良好颜色还原性的灯具非常重要。

2.可使用具有较高显色指数(CRI)的灯具,如CRI>85的灯具。

3.避免使用过分饱和的颜色灯光,以免扭曲颜色的辨别能力。

五、眩光和闪烁1.避免使用产生眩光和闪烁的灯具,如白炽灯等。

2.确保灯具能够有效地控制光的反射和散射。

3.可使用具有眩光降低功能的灯具,如灯罩、屏蔽等。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DB51T -2015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DB51T -2015

ICS03.180A 18备案号: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 -2015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Standard for lighting design of classrooms in schools and children gardens页脚内容I2015- 发布2015-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页脚内容II目次前言 (Ⅰ)1 范围 ............................................ ..............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3 术语和定义 ..................................................... .. (2)4 教室照明质量要求 ................................................. (5)5 灯具的技术要求 ................................................ . (8)6 电子镇流器的技术要求 ............................................. . (9)7 光源的技术要求 ........................................ (9)页脚内容III前言为保障学生视力健康,抑制视力不良发病率,提高教室照明光环境质量,加强学校节能减排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考了国家标准GB7793-2010《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99-201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T 13379-2008《视觉工效学原则室内工作场所照明》和DB31/539-2011《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结合四川省教室照明实际情况和部份地方教室照明改善工程经验,并参考了国内外建筑照明标准和照明节能标准而制定。

教室灯照明标准

教室灯照明标准

教室灯照明标准
1、凡是教室均应安装人工照明设备。

2、教室课桌表面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Lx,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3、教室黑板区域应设有局部黑板灯,并且其微尺度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4、学校教室照明应该采用色温在3300K~5500K范围的光源,显色指数不宜小于80。

5、教室照明荧光灯宜采用节能电感镇流器。

6、学校教室照明不宜采用裸灯,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能低于1.7米,目的是为了减少因照明引起的直接眩光。

7、学校教室照明的统一眩光值(UGR)不宜大于19。

8、学校教室照明设计照度时,维护系数应取0.8。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DB51T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DB51T

ICS03.180A 18备案号: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 -2015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Standard for lighting design of classrooms in schools and children gardens2015- 发布 2015- 实施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Ⅰ)1 范围 ............................................ ..............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3 术语和定义 ..................................................... .. (2)4 教室照明质量要求 ................................................. (5)5 灯具的技术要求 ................................................ . (8)6 电子镇流器的技术要求 ............................................. . (9)7 光源的技术要求 ........................................ (9)前言为保障学生视力健康,抑制视力不良发病率,提高教室照明光环境质量,加强学校节能减排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考了国家标准GB7793-2010《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99-201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T 13379-2008《视觉工效学原则室内工作场所照明》和DB31/539-2011《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结合四川省教室照明实际情况和部份地方教室照明改善工程经验,并参考了国内外建筑照明标准和照明节能标准而制定。

中小学教室照明标准

中小学教室照明标准

中小学教室照明标准中小学教室照明标准是指在中小学教室内,为了保障学生视力健康和提高学习效果,对教室内的照明要求进行规范和标准化。

良好的照明环境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至关重要,因此,制定中小学教室照明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将就中小学教室照明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中小学教室的照明强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一般来说,教室内的照明强度应达到300~500勒克斯。

这个范围内的照明强度可以有效地减少学生的视觉疲劳,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注意力集中。

而且,照明强度的均匀性也非常重要,要求教室内各个角落的照明强度基本一致,避免出现强弱明显不均匀的情况。

其次,中小学教室的照明色温应选择适宜的白光。

一般来说,色温在4000K~5000K之间的白光最适合学生的学习和阅读,这种色温的光线既不会造成刺眼的感觉,又能够保持学生的清醒状态,有利于学生的学习效果。

此外,中小学教室的照明还应避免出现闪烁和眩光。

长时间暴露在闪烁或眩光的照明环境下会对学生的视力和大脑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教室内的照明设备应选择质量可靠、无闪烁、无眩光的灯具,以保障学生的健康。

另外,中小学教室的照明还应考虑节能和环保。

选择节能灯具和照明设备,合理利用自然光线,可以有效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能源开支,同时也有利于环境保护,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最后,中小学教室的照明设计还应考虑到灯具的安装位置和数量。

合理的灯具布局和数量可以保证整个教室的照明均匀,避免出现强弱不均匀的情况,同时也可以减少因灯具数量不足而导致的局部光线不足的问题。

总的来说,中小学教室照明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学生的视力健康和提高学习效果,因此,教室内的照明强度、色温、闪烁眩光、节能环保以及灯具的布局和数量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只有在符合标准的照明环境下,学生才能在舒适、安全的环境中学习,为未来的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编制说明二〇一八年七月省地方标准《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和起草单位《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是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监局关于批准下达2016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6〕847号)进行起草制定的。

本规由省照明电器协会提出,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由省照明电器协会、市照明灯具协会、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市标准化研究院、市施亮照明科技、市教育装备中心等单位共同起草。

二、制定标准的背景和必要性由于技术和经济的原因,我国中小学校的教室照明一直停留在比较落后的水平。

近年来,在全国兴建了大量的新校舍,虽然教室的照明有一定的改善和提高,但总体上我国中小学校的教室照明依然停留在十分落后的状态:教室照明设计、布置不合理,使用的灯具简陋、老化,使用光效低的光源,造成灯光频闪、照度低、均匀度低、存在眩光等问题。

落后的教室照明质量影响着学生的视觉健康和学习效率。

2007年同济大学发布了《中小学生视力健康与光照环境课题研究成果》,该研究成果显示,孩子们的视力之所以下降,教室照明环境不良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中小学教室照明环境存在诸多健康隐患:一是黑板照度不够,无黑板灯具,反射眩光严重;二是教室课桌面水平照度均匀度较差。

2008年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发表的《市中小学教室采光照明现状分析》显示,教室朝向合格率为79.4%,有78.6%教室自然采光的平均照度>150lx,仅有32.5%的教室采光系>1.5%;有97.6%的教室人工照明的平均照度>150lx,但仅有4%的教室照度均匀度>0.7,仅有 3.2%的教室桌面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两项指标均符合现行卫生标准,仅有19.8%的教室黑板平均照度和均匀度均符合现行卫生标准。

教室普遍存在照度均匀度低、亮度差、光源质量低下的状况。

2010年,市教委与市卫生局对学校教学照明环境进行了卫生监测,结果显示,全市中小学教室课桌面平均照度合格率为60.3%,黑板平均照度合格率仅为22.9%,教室及背板照明条件不合格的学校共有1496所。

中小学教室照明标准

中小学教室照明标准

中小学教室照明标准在中小学教室的照明设计中,合理的照明标准对于学生的学习和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良好的照明环境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还能够保护他们的视力健康。

因此,制定中小学教室照明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对于中小学教室的一般照明,应该保证充足的光照强度。

根据教室的大小和布局,应该合理设置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教室内的光线均匀分布,避免出现强光和弱光交替的情况,以免对学生的视力造成损害。

此外,应该根据不同的教室功能区域,采用不同的照明方式,比如黑板区、阅读区、讲台区等,都需要有相应的照明设备来满足不同的需求。

其次,对于中小学教室的自然采光,也是非常重要的。

充足的自然采光可以减少对电力资源的消耗,同时也能够为学生营造一个更加舒适的学习环境。

因此,在教室设计中,应该合理设置窗户和天窗,保证充足的自然光线能够照射进教室内,同时也要避免直射太阳光线造成的眩光问题。

另外,对于中小学教室的照明色温和色彩,也需要进行合理的设计。

一般来说,较为舒适的学习环境需要选择较为柔和的色温和色彩,比如自然光色或者暖色调的灯光,这样可以减少刺激,营造出更加舒适的学习氛围。

而过于刺眼的冷色调灯光则会对学生的视力和情绪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避免使用。

最后,中小学教室的照明还需要考虑节能环保的因素。

在选择照明设备时,应该优先选择节能型灯具,比如LED灯等,这样不仅可以降低能源消耗,还能够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同时,合理设置照明开关,避免长时间不必要的照明,也是节能的重要措施之一。

综上所述,中小学教室照明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光照强度、自然采光、照明色温和色彩以及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得到合理的考虑和设计,才能够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他们的学习和健康成长。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中小学教室照明标准的制定,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学习环境。

DB51 T 2118-2016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DB51 T 2118-2016 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现有教室光环境改善的教室。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功 能室、美术室、阅览室以及活动室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应用文件,仅注日期 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700 照明测量方法 GB 7793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GB50099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7000.1 灯具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201 灯具 第 2-1 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 GB 7000.202 灯具 第 2-2 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 GB/T 18595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GB/T 10682 双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 GB18774 双端荧光灯安全要求 GB/T 15144 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性能要求 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 19043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7896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510.1 灯的控制装置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 19510.4 灯的控制装置 第 4 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1951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 9 部分: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T14044 管型荧光灯用镇流器 性能要求 JGJ/T 119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EN 50294 镇流管电路总输入功率的测量方法 ERP/EC 245 灯具生态设计要求指令 3 术语和定义
3.17 显色性 colour rendering 与参考标准光源相比较,光源显现物体颜色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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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5.1.4
5.1.5
5.2
5.2.1
5.2.2
6
6.1
选用的照明灯具应符合GB7000.1、GB7000.201、GB7000.202的有关规定,并取得CCC认证证书。
在满足眩光限制和配光要求条件下,应选用效率高的灯具,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3的规定。
表3 一般照明直管形荧光灯具的效率
出光口形式
黑板灯具C90-270平面的光束角宜在40°~60°范围内,灯具的投射角应可调节,灯具的高度宜可调节。
6.2
荧光灯镇流器应符合GB 19510.1、GB 19510.4、GB 19510.9、GB 17625.1、GB/T15144、
荧光灯应采用供给灯电流频率为40kHz~50 kHz,且其电流包迹波峰值和低谷值之比不大于1.15的电子镇流器。
亮度 luminance
单位投影面积上的发光强度,其公式为:
式中:L——表示亮度,单位为cd/m2;
dΦ——由指定点的光束元在包含指定方向的立体角dΩ内传播的光通量,单位lm;
dA——包括给定点的光束截面积,单位m2;
θ——光束截面法线与光束方向间的夹角。
3.5
维护系数 maintenance factor
8
8.1
教室照明灯具宜按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
教室照明应在每个门口处设开关控制,每个教室的开关不宜少于2个。
教室设有两列及两列以上灯具时,灯开关所控的灯列应与侧窗平行。
合班教室、具有投影幕的教室灯具宜按靠近或远离讲台及投影幕分组控制。
黑板照明灯具应单独设置开关。
有条件的学校宜结合天然采光选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实现恒照度控制和调光控制。
3.20
色温 colour temperature
当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黑体的色品相同时,该黑体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色温。亦称“色度”。单位为开(K)。
3.21
相关色温
当光源的色品点不在黑体轨迹上,且光源的色品与某一温度下的黑体的色品最接近时,该黑体的绝对温度为此光源的相关色温,简称相关色温。符号为Tcp,单位为开(K)。
3.14
直接眩光 direct glare
由处于视野中,特别是在靠近视线方向存在的发光体所产生的眩光。
3.15
反射眩光 glare by reflection
由在视野中的反射所引起的眩光,特别是在靠近视线方向看见反射像所产生的眩光。
3.16
不舒适眩光 discomfort glare
产生不舒适感觉,但不一定降低视觉对象的可见度的眩光。
3.17
统一眩光值(UGR) unified glare rating
它是度量室内视觉环境中的照明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观反映的心理参量,其值可按CIE统一眩光值公式计算。
3.18
闪烁 flicker
因亮度或光谱分布随时间波动的光刺激引起的不稳定的视觉现象。
3.19
频闪效应
在以一定频率变化的光照射下,使人们观察到的物体运动呈现出不同于其实际运动的现象。
3.8
维持平均照度 maintained average illuminace
照明装置必须进行维护时,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值。
3.9
照度均匀度 illuminance uniformity
规定表面上的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符号是U0。
3.10
一般照明 general lighting
不考虑特殊部位的需要,为照亮整个场地而设置的照明。
3.25
照明功率密度
单位面积上一般照明的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等附属用电器件),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m²)。
3.26
光通维持率 lumen maintenance
3.27
灯具效率 luminaire efficiency
在相同的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总光通量与灯具内所有光源发出的总光通量之比。

1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的照度、均匀度、眩光、显色性、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等照明质量与节能指标,教室照明所使用灯具、光源与附属电器的技术要求,以及照明灯具设置与安装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和实施照明改造的中小学校教室,包括普通教室、音乐教室、史地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合班教室、实验室、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技术教室以及阅览室等。
表面上一点的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除以该面元面积所得之商,即:
式中:E——表示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
dΦ——由指定点的光束元在包含指定方向的立体角dΩ内传播的光通量,单位为lm;
dA——包括给定点的光束截面积,单位为m2。
3.3
发光强度 luminous intensity
3.4
3.11
局部照明 local lighting
为满足某些部位(通常限定在很小范围,如工作台面)的特殊需要而设置的照明。
3.12
混合照明 mixed lighting
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组成的照明。
3.13
眩光 glare
由于视野中的亮度分布或亮度范围的不适宜,或存在极端的对比,以致引起不舒适的感觉或降低观察细部或目标的能力的视觉现象。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教室照明均匀度计算区域图例
教室照明均匀度计算区域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黑板灯安装区域图例
黑板灯安装区域
照明装置在使用一定周期后,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与该装置在相同条件下新装时所得到的平均照度之比。
3.6
平均照度
规定表面上各点的照度平均值。
3.7
初始平均照度 initial average illuminance
照明装置新装时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初始平均照度由规定的维持平均照度值除以维护系数值求出。
3
3.1
光通量 luminous flux
对于明视觉:
式中:dΦe(λ)/dλ——辐射通量的光谱分布;
V(λ)——光谱光(视)效率;
Km ——辐射的光谱(视)效能的最大值,单位为lm/W。在单色辐射
时,明视觉条件下的Km值为 683 lm/W(λm=555 nm时)。
3.2
照度 illuminance
3.22
显色性
与参考标准光源相比较,光源显现物体颜色的特性。
3.23
显色指数
光源显色性的度量。以被测光源下物体颜色和参考标准光源下物体颜色的相符合程度来表示。该量的符号为R。
3.24
一般显色指数 general colour rendering index
光源对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的第1~8种标准颜色样品显色指数的平均值。通称显色指数,符号是Ra。
照明功率密度限值(W/m2)
普通教室、音乐教室、史地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合班教室、阅览室
500
≤13.5
实验室、科学教室、技术教室
300
≤8.0
计算机教室
500
≤13.5
舞蹈教室
300
≤8.0
美术教室
500
≤13.5
注:黑板照明为局部照明,黑板灯功率不计入照明功率密度值的计算。
当教室的照度标准值提高或降低一级时,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GB 19510.1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 19510.4 灯的控制装置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99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7793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JGJ/T 119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T 310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 7000.202 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
GB/T 10682 双端荧光灯性能要求
GB/T 13379 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
GB/T 15144 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性能要求
GB 17625.1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大于16A)
GB 19043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8.2
应在满足照明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照明节能评价
照明节能应采用一般照明的照明功率密度值(LPD)作为评价指标。
选用的照明光源、高频电子镇流器的能效应符合现行国家能效标准规定的节能评价值,并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教室照明功率密度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教室照明功率密度限值
房间或场所
照度标准值(lx)
设有风扇的教室,悬吊式照明灯具应采用刚性吊装。
设有吊扇的教室,吊扇叶片旋转时不应遮挡灯具对座位的照明,灯具下方出光面宜低于吊扇叶片。
阶梯合班教室的前排照明灯具不应遮挡后排学生的视线,且不应产生直接眩光。
7.2
黑板灯具的长轴应平行于黑板方向布置
黑板灯具不宜布置在教师站在讲台上时水平视线45
黑板灯具宜布置在第一排学生看黑板顶端视线的反射线与墙面的夹角范围内,参见附录B。
电子镇流器的功率因数应不小于0.95。
电子镇流器的总谐波畸变率(THD)应不大于10%。
电子镇流器的灯电流峰值与有效值之比应不大于1.5。
电子镇流器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3年
7
7.1
照明灯具应采用顶棚均匀布置的方式,灯具长轴应垂直于黑板方向布置。
照明灯具下方出光面距桌面的距离不应低于1.70m。
照明灯具的距高比不应大于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700 照明测量方法
GB 7000.1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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