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监理细则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资格要求:1.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并在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和定期培训的基础上,建立监理人员档案,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二、监理工作准备:1.监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包括工程流程和监理工作要点,确定监理项目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2.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业主进行沟通和协调,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三、监理任务和职责:1.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并提出修改意见。
2.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包括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工程进度及质量验收等。
3.监理单位应监督工程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情况,包括防止土壤侵蚀、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等。
四、监理程序和方法:1.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监理,包括对工程的基础施工过程进行监控,记录施工数据和情况。
2.监理单位应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工程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3.监理单位应建立监理档案,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和记录,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等。
五、监理报告和问题处理:1.监理单位应定期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提交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检测结果等。
2.监理单位在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六、监理考核和奖惩:1.监理单位应对监理工作进行评价,评估监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2.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业主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监理单位在工作中履职不力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扣分或处罚。
以上是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详细的监理细则需要根据具体工程项目和监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监理环水保细则、方案

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环保水保监理依据 (2)三、环保水保监理工作目标 (3)四、环保水保监理制度及手段 (3)五、环保水保监理工作流程 (5)六、环水保领导小组 (5)七、环保水保监理工作原则 (5)八、环保水保监理技术要点 (9)一、工程概况(一)项目概况******************************************************** *********************(二)水文、气象及地质简况******************************************************** ********************(三)合同段划分情况******************************************************** ********************(四)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1、施工准备期本项目工程占地将对当地农业生产和牧业养殖产生影响。
2、全面施工阶段公路建设施工期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是施工场地清理、路基填筑与路堑边坡开挖、桥涵施工、弃土石方、施工机械运作、沥青熬制(拌和、铺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排放等。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有非污染生态影响和污染影响两方面,主要表现为前者。
a. 施工场地清理施工场地清理将清除原有地被物,扰动地表,使草地、农田、动物栖息地等减少,从而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b. 路基填筑及路堑边坡开挖受地形条件所限,本公路建设中将进行大量的土方填、挖施工。
工程填、挖作业将对沿线自然植被及野生动物的生境形成破坏,并可能导致野生保护植物被砍伐或野生保护动物因生境破坏而迁移他处。
另外,路基工程开挖与填筑将破坏地表原有植被,形成的裸露、松散的地表和边坡,在雨水的作用下极易形成水土流失,从而影响生态环境;在天气干旱时,又容易引起扬尘,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5-9)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5-9)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目录1总则-11168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防洪标准》(GB50201—94);《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1993年1月19日,国发[1993]5号);《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11月26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水建管[2003]79号文发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水保[1994]513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2002]16号令,2002年12月1日);3、2 环境管理计划审核开工前,承包人报送的环境管理计划,包括水质保护、空气与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生态保护等工作计划,重点评估环保措施的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以及施工场地、方法、行为的环境限制与约束。
不满足或未能全部满足要求,按规定程序修改和补充,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3、3日常环境保护检查与评估施工期环境保护检查与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水质、空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生态、人群健康等,根据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特点,确认施工过程中,环境要素重点控制位置与时段。
监理部将进行巡视、检查、督促、整改。
(1)水质、空气、噪声根据施工计划、施工方法、施工强度,分析污染源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及范围,作事前控制。
监理部将跟踪检查各项临时或永久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并见证承包人自行监测,审核监测结果。
根据环境监测数据比照相关法规、标准评估工程对环境的实际影响,发现环境问题和环境隐患,分析原因,提出补救和改进措施,承包人或有关责任单位予以落实,直到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2)固体废弃物主要检查的内容是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数量、强度、堆放场地及其容量,施工弃渣料和生活垃圾堆放场地的合理性。
环水保监理细则

第一节、环保水保监理依据1、国家和铁道部关于铁路工程建设环保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2、经批准的开工项目环境评估意见书;3、施工区域地方的环保规定,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相关环保规定和要求;4、《新建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5、委托监理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6、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含变更设计)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7、委托监理合同及委托人与本工程施工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8、委托人、设计、承包和监理各方联席会议纪要;9、委托人向施工承包人下达的年度、季度施工生产中有关环水保的管理办法、规定、规则;10、该项目的监理规划及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
第二节、环保水保监理目标沪昆客专贵州段铁路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目标是水体功能、耕地、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噪声、振动对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减少水土流失。
沪昆客专贵州段铁路设施、建筑与沿线城市环境、自然景观和谐相容,文物得到有效保护,认真贯彻行国家有关环保、水土保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项目建设“三同时”,努力建设一条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铁路客运专线。
,生态环境和景观设计于一体,体现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绿色风景线。
环境保护工程设施的环保效果达到设计的要求;经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治理后,基本保证水土不流失;开挖面不裸露,取、弃土场全部防护处理;消除工程建设所引起的崩塌、滑坡等;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保障项目周边地区的安全。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物保护管理的范围为沪昆客专贵州段本监理标段工程建设的影响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轨排基地和制梁场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
第三节、环保水保监理方法1、对施工单位已开工项目的噪声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测,并及时填报监测结果报告,大气TSP、水质项目的监测结合环保监测部门完成。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审定:审核:编写:某工程施工监理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水土保持工程运行技术管理规范》、《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本监理合同及监理规划等相关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实施办法1.监理控制基本要求1.1督促承包人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施工区及生活营地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1.2督促承包人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和生活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1.3指示承包人及时按照图纸规定做好永久性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2.监理控制内容承包人在编报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必须编制本合同在施工期间与本合同有关的生产、生活区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计划并上报监理部,内容为:2.1施工弃渣的利用和堆放;2.2废旧器材的利用和堆放;2.3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2.4施工生产废水(基坑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机修含油废水等)处理措施;2.5防止饮用水污染措施;2.6施工活动中的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等的治理措施;2.7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2.8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卫生设施以及粪便、垃圾的处理措施;2.9施工区声环境保护措施与控制;2.10人群健康保护;2.11对施工场地周围林区的保护措施;2.12完工后的场地清理。
水保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一)总则 (1)1.编写依据 (1)2.适用围 (1)3.建设单位为该项工程开工和正常进展应提供的必要备件 (1)(二)开工审批容和程序 (1)1.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控制 (1)2.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的复核和工程放线 (2)3.施工机具、设备的检查 (2)4.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 (2)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措施计划的审查 (2)6.审查签发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 (3)7.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3)8.下达开工令 (4)(三)质量控制的容标准、措施和方法 (4)1.质量控制的原则 (4)2.质量控制标准与方法 (4)3.工程质量测定 (9)4.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程序 (10)5.工程质量评定 (11)(四)进度控制的容、措施和方法 (12)1.进度控制的原则 (12)2.进度控制目标 (12)3.进度控制的容 (12)4.进度控制措施和方法 (14)(五)计量和支付 (20)(六)合同管理主要容 (16)1.工程变更管理 (16)2.索赔管理 (16)3.违约管理 (16)4.争议的解决 (17)5.清场撤离 (17)(七)信息管理 (17)1.信息管理体系 (17)2.编制监理文件 (18)3.工程文件的传递和受理 (19)4.监理日志 (19)5.监理报告 (20)6.会议纪要 (23)(八)水土保持工程的验收 (30)1.施工期水土保持临时设施的检查和验收 (23)2.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23)3.水土保持工程的竣工验收要求 (17)4.水土保持工程的完工验收 (23)(一)总则1.编写依据为有利于本工程的过程控制,规监理活动,依据相关文件编制本细则。
主要的编制依据包括:1.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水利工程部分2010年版);1.2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1.3承包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1.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0号令);1.5《中华人民国水法》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7《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1.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1.9《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1.1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程》(GB/T15773-2008)2.适用围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浑支子河(新宾县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细则细则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库区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编号:HND18/P269-2-2011-B009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峡江水利枢纽库区工程建设监理部2011年10月7日批准:周奇才校核:戴道能编写:彭卫国罗鹏鹤目录1、总则 01.1编写依据 01.2适用范围 (1)2、项目概况 (1)2.1工程概况 (1)2.2环境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1)2.3环境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3.工作范围及防治措施体系 (2)3.1 工作范围 (2)4、工作特点及工作重点 (4)4.1工作特点 (4)4.2工作重点 (4)5、监理工作流程 (5)6、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理控制要点 (7)6.1临时设施的环境保护 (7)6.2主体土建工程的环保 (8)6.3 水土保持 (12)7、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 (13)7.1 工作方法 (13)7.2主要措施 (13)8、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的验收 (14)8.1 施工期环境保护临时设施的检查和验收 (14)8.2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14)8.3 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的完工验收 (15)9. 计量和支付 (15)10.附件 (15)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库区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细则1、总则1.1编写依据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库区工程施工期较长,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区人员相对集中,加上工程施工以机械为主,施工机械较多,由此会产生废水、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在工程建设工程中可能造成新的环境破坏和水土流失,为确保该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1.1.1政策法规政策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修订,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29日修订,2005年4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5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4月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1.2规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95-200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 16453——199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范》(GB/T22490-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环水保工程监理细则(通用)

第一章环水保监理工作原则一、监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环水保的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章制度;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意见;本项目的有关环水保设计文件;《保泸高速项目管理办法》等业主有关环水保的管理办法、文件.二、监理工作方针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三同时"制度,采用先进的高速环水保技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水保管理措施,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环水保要求.三、监理工作目标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工程绿化完善美观,水保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高速公路.四、监理工作范围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材料储存场、施工机械营地、制梁厂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区域.第二章环水保监理组织机构、环境保护体系及岗位职责一、环水保监理组织机构进场后,驻地办立即成立环水保监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组织机构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驻地办环水保专业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开展好环水保监理的控制,使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始终处于可控状态.驻地办、专业监理工程理师及配备环水保监理人员,共同做好环水保监理工作.环水保专业监理人员上场后,均要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专项培训.以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为活动纲领和行为准则,全面履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严格监理,提供顾客超值服务;预防污染,贯彻法律法规要求.以人为本,保证职工健康安全;持续改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监理项目部环水保组织机构见图1-1.图1-1 环水保监理保证体系质量环水保双优"的工作方针,把环境保护与工程质量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考核、评优实行"环水保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环水保监理保证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图2-2 环水保监理保证体系三、环水保监理岗位职责1.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审查环水保、水保运行体系、保护目标、保护措施,发生环保、水保事故的应急机制,环保、水保责任制度及事故报告制度等.如不达标不得批准开工.定期检查驻地办环水保工作的执行情况.2.环水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1>组织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环水保、水保保证体系.<2>组织编制环水保、水保监理实施细则,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实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制度保证 技术保证 组织保证物资保证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2.驻地负责、全员参与3.与地方环水保部门建立密切联系4.宣传教育、专项培训 1. 环水保措施审查制度 2. 环水保监理检查制度 3.临时工程核对优化制度 4.环水保工作记录制度 5.环水保奖惩制度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2.驻地负责、全员参与 3.与地方环水保部门建立密切联系 4.宣传教育、 1.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 2.备齐污染物处理用品、用具、设施、设备 3.保证环水保监理监测、检查、巡视用车<3>组织督促施工单位依照环水保、水保的法规、规定、标准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分析可能发生的环保水保隐患,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4>组织督促并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环水保、水保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5>组织对环水保、水保情况进行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发现违规行为予以纠正.<6>组织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水土保持或改进工程、污水治理工程、化粪池、隔油池、中和池、降温池系统完整、质量合格.<7>组织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垃圾、收包装废弃物、弃土、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废气的施工措施.<8>组织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施工噪声,进行动态测试,并将测试数据列入月报中.<9>组织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搞好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10>组织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汛、防涝、防火、防污染等措施.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督促施工单位执行.<11>定期组织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环保水保监理工作.3.环水保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1>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环保、水保保证体系.<2>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现场监理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3>督促施工单位依照环保、水保的法规、规定、标准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分析不同的施工阶段和不同的施工工序可能发生的环保、水保隐患,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4>督促并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完整的环保、水保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5>工程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参与人员进行环水保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国家、交通部、保泸高速公路颁发的关于环保水保的相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人员的变化、施工工法和施工工况的变化等实际情况,对环水保水保情况进行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发现违规行为予以纠正.<6>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水土保持或改进工程、污水治理工程、化粪池、隔油池、中和池、降温池系统完整、质量合格.<7>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定点设置垃圾桶,对垃圾要进行必要的处理,严禁随意堆放、焚烧;及时回收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污染周边环境,定期清理运往垃圾填埋场;监控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合理安排取弃土作业,制止乱取乱弃,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的施工措施,工程结束及时平整取弃土场地.<8>检查并审核施工单位对公用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9>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保持施工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整洁,凡在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要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防止事故发生.<10>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各类材料及土方的堆放,做到整齐有序,不侵占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11>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的施工措施,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12>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施工噪声,进行动态测试,并将测试数据列入监理月报中.<13>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搞好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14>工程竣工后,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的清场工作.<15>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汛、防涝、防火、防污染等措施.<16>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总监办、指挥部汇报.<17>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督促施工单位执行.4.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兼管施工环水保、水保、文明施工的监理工作,并接受环水保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及时处理并报告环水保监理工作中的问题.第三章适用法律、法规、规范及管理办法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定法》;<2003年>3.《中华人民**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1997年>4.《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5.《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7.《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1998年> 10.国家环保局等五部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12.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第四章环水保监理对策环境保护监理的对策是: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以防保治,以治促防.一、防治结合监理工作同时兼顾列入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防护措施和未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污染物、污染源治理以及临时过渡工程环水保措施.二、预防为主将预防人为活动对自然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放在环水保监理工作的首位.三、以防保治质好量足地完成环水保防护工程,保证工程竣工后实现环保水保预期治理效果;四、以治促防采取监理措施治理污染源、污染物,降低或避免施工给环境带来的次生污染,促进施工全过程的环水保工作.第五章环保水保监控措施一、组织措施1.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环水保工作,选派专职监理工程师负责环水保监理工作.2.制定环水保监理细则,明确监理范围及工作标准,验收时向业主、总监办提交环境监理总结.3.要求承包人确定环水保工作责任人,会同政府、业主、监理人建立环水保工作联动监控体系,落实各方联系人员、联系方式.4.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在施工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工作.二、技术措施1.认真审查施工设计文件,检查有无遗落差错,协助建设单位提交满足环水保法规要求的设计文件.2.审查承包人的环境管理体系情况,审定承包人识别的《环境因素清单》,以此为依据进行检查.3.防护工程监理:监理坡面防护工程、挡土墙工程、冲刷防护工程等数量、质量、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4.植被工程监理:水土保持或改进工程、污水治理工程系统完整、质量合格.5.大气环境监理:通过文明工地建设及硬化、遮挡、苫盖、洒水等措施尽大限度控制扬尘污染,同时监控好锅炉除尘设施的施工.6.噪声治理:监控承包人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调整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扰民.重点监控承包人对噪声的密闭、隔声措施及沿线敏感点采取的拆迁和隔声墙措施,以求降低或避免噪声污染.7.固体废物:监理各施工营地定点设置垃圾桶,对垃圾要进行必要的处理,严禁随意堆放、焚烧;及时回收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污染周边环境,定期清理运往垃圾填埋场;监控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合理安排取弃土作业,制止乱取乱弃,检查并督促承包商采取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的施工措施,工程结束及时平整取弃土场地.9.会同委托人、设计人、承包人针对水保、环水保重大问题制订处置预案.三、经济措施要求承包人制定提交环水保考核经济责任状、作为环水保不达标的处置依据.四、合同措施依据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业主的有关规定,在分包、劳务等合同中必须约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内容,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必须严格执行.第六章环水保监理工作内容、要点和程序一、制定环境保护措施、环水保监理工作制度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减少施工期间的噪声和空气污染、防止污水冲刷农田、淤塞灌溉渠道及河流,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详细而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检查落实.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的方针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实行由一分部负责领导、部室分工管理、安全质量环保部监督指导、作业工队实施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确保各项控制指标不超过国家及地方政府、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数值.分工程区段、工点、生活区制定控制污染的具体的执行标准、要求和实施环境保护计划.一分部将环保工作业绩与安全、质量、进度等同等对待,同步检查,同步考核.1、例会制度:在每月的工地例会期间,施工单位对近一段时间的环境工作进行回顾性总结,监理工程师对该月单位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议,肯定工作中的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并在工地例会会议纪要中予以记载.2、报告制度:监理单位在定期编报月报和年报,内容包括环、水保监理工作情况,当前阶段环保工作的重点和取得的成果,现存的主要环境保护问题,建设解决的方案,后续的工作计划等.3、档案管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问题,应通过监理指令,通知单等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采取纠偏或处理措施.情况紧急时口头通知,随后以书面确认.同样,施工单位对环境问题处理结果的答复以及其它方面的问题,应书面回复.4、人员培训制度:对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培训,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施工人员对环境保护培训.5、工作记录制度: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记录是信息汇总的重要渠道,是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的重要基础资料.应当在监理日记中予以反应做到痕迹化管理.6、环保管理制度根据本标段工程特点,详细调查施工驻地、施工场地、取弃土场、施工便道、砂石料开采区域的环境概况,编制由于施工活动可能造成的施工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施工环保措施计划,报监理审批.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把施工对环境、邻近单位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7、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投产的制度.施工时根据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方案,做好设计环保设施及临时工程的环保设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及驻地周围环境.8、环保目标责任制建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分级管理,层层落实.一分部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制定、下达、实施和考核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与每个施工人员的责任、权力、利益和义务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奖优罚劣.9、环保监控检查制度重点检查施工驻地、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取弃土<碴>场、砂石料开采场等区域,重点检查环保设施、生产、生活垃圾排放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环保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非定期检查.定期检查:一分部每月组织检查一次,作业工队每旬检查一次;非定期检查:即从施工准备开始至竣工由专职环保员进行的日常检查.施工中对环境敏感地区进行重点监控,对施工中出现的环境污染及时进行调查、总结,并按照"限定治理时间、限定治理内容、限定治理对象、限定治理效果"四大要求进行限期治理,对造成污染的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污染再次发生.二、防止和减少对大气的污染1.减轻施工车辆行驶中的灰尘,要求施工单位定时在车辆行驶的道路上洒水;2.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避免泥土污染道路;3.运渣土的车辆在运输行驶途中,不得发生洒漏,否则应采取措施,如在车箱缝隙处铺设塑料布,渣土面上加盖蓬布等.4.沥青砼拌和场地应离居民区至少1km,现场搅拌砼时,搅拌位置也应离民房或生活房屋一定距离.三、减轻噪声及振动1.凡靠近居民区施工,噪声较大的施工工序,晚上十点钟以后应停止施工,若因施工工艺要求确实不能中断施工的,应事前向有关部门申报以获得批准.2.软基加固中的强夯施工,应充分考虑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靠近居民区时,晚间应停止强夯作业,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好作业时间,做到既不影响施工进度,又不影响工程施工质量.四、取土、弃土<碴>、废水及垃圾的处理1.取土处取土时,应考虑挖山造田的可能,避免施工结束后出现地面坑坑洼洼,破坏周围环境.2.弃土应弃于指定地点,做到先防护后弃土.弃土应压实,避免雨水冲刷、流失而造成污染.3.取土时应避免到处乱挖乱掘,使周围的植被遭受破坏.4.生活废水应排入沉淀池、化粪池进行处理,不得污染水源及影响居民生活环境,沉淀池及化粪池应加盖,防止蝇蚊滋生.5.生活区及工地周围应保持整洁,生活垃圾不得到处乱扔,应集中收集处理.6.临时租用或借用范围内的临时建筑,施工结束后应予拆除,恢复原貌.五、环水保监理工作要点及监控的主要内容<一>环水保监理工作要点环水保监理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控制施工阶段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监理工程师的重要职责.监理工程师将督促承包商在施工阶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工作.1.监理工程师要将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纳入工程监理细则.竣工验收时向业主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2.现场核对设计单位对工程的环水保设计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和敦促设计单位补充、完善和修改环水保设计方案和措施.3.审查承包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认真审查环水保体系是否建立健全,环水保措施是否到位,存在问题要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并监督形成实施.4.督促承包人建立水环境监测制度,监督其对附近居民的水井、泉水出露点进行长期观测,防止隧道施工造成地表水干涸.5.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以堵为主,限量排放"的防排水原则,避免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6.防止乱挖乱弃,弃渣场、施工便道、生产生活场地等均要求先挡后弃.7.督促承包人弃渣后渣顶予以复耕,造地还田,避免水土流失.8.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承包人做好环水保工作.生产、生活垃圾要进行必要的处理,严禁随意堆放、随意焚烧.9.及时回收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污染周边环境.10.工程取土应尽可能选在非耕地,确实需要在农田取土时,应优先考虑复耕.11.砂、石等散装材料、生产垃圾运输时,要有遮盖,防止污染环境.12.经常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环水保体系运转情况,认真履行环水保工程措施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13.监理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测试、督促和奖罚.14.监督承包人的废水、弃渣、水泥以及各种工程垃圾等的排放和植被的恢复工作.15.特别要重视临时工程的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本标段环境和水土得到保护或保持.<二>各专业工程环水保监控的主要内容1.路基工程<1>施工前应对周围的地形作出勘察,了解工程周围的汇水面积、走向,对由于施工可能造成改变汇水面积、水流作出预测,采取提前疏导、改向、加固等措施保护自然条件不被破坏.减少降水漫流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2>在施工之前,首先完善施工段两侧的截排水系统,并与附近既有排水系统顺接.<3>施工组织时,宜将路基工程安排在旱季.<4>路基施工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依次连续进行,尽量不留松土.<5>路基工程挖方应弃至设计指定的弃土场或利用路段.<6>路基工程的水土保持重点在边坡防护,施工应按照工程设计的要求完成路基边坡防护措施,施工一段防护一段,开挖一片防护一片,避免长时间裸露土质边坡.<7>路料拌合场应该设置在取土场附近,取土直接改良,然后运至工地,减少倒运,减少污染.<8>改良土为移挖做填的,其拌合场站应该设置在挖土段附近.<9>拌合场及水泥、石灰、土料场要有挡风措施,作业人员要规范操作,文明施工,不得乱抛乱撒,避免水泥、石灰、尘土飞扬.水泥等包装袋子要集中存放.<10>在居民区集中居住和靠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应该严格控制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必要时可采取隔声罩、声屏障等临时降噪措施,将建筑施工场地的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32-1990>要求的标准之内.<11>应对人口稠密地区的施工场地、施工道路进行硬化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12>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运输或堆放必须遮盖或适当洒水湿润,运输时可采用帆布、盖套或类似遮盖物覆盖.<13>路基地基处理施工强夯施工前应对周围构筑物进行调查,合理确定夯能和作业时间,避免振动过大硬性周围构筑物的安全.2.场站工程<1>站场所在地的地形地貌、站场土石方的挖填数量决定着站场工程环境影响和水土流失的轻重,土石方工程应及时平整、硬化、绿化,不得大面积、长时间预留裸露松散土面.<2>及时按照设计要求,实施站场路基边坡的工程和植物防护,消除站场边坡可能的水土流失.<3>按照设计要求,全面、及时实施站场范围内的排水系统,尽早构建站场范围内的完善的排水系统,有利于降水的合理疏导,减轻降水冲刷的不良影响.<4>对打桩机类的强振动施工机械的施工要加强控制和管理,同时施工中各种振动性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施工扰民.在建筑结构较差、等级较低的陈旧房屋附近施工,应尽量使用低振动设备,或避免振动性作业,减少工程施工对地表结构的影响.<5>应确保使用的运输、装卸、挖掘等施工机械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使用清洁燃料,保证其尾气达标排放.<6>站场施工应按照平整一块,压实一块,当天平整,当天压实的原则,避免长时间暴露松散土层.3.桥涵工程<1>采用钻孔灌注桩的桥梁基础,钻孔施工过程将产生大量的泥浆和钻渣,钻孔施工前应修建泥浆池及沉淀池,泥浆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剩余泥浆和钻渣需采用泥浆车集中外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遗弃或倾倒入河流、水体.<2>河床、河道中所有的临时防护工程,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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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总则11.编写依据12.适用范围13.建设单位为该项工程开工和正常进展应提供的必要备件1(二)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11.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控制12.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的复核和工程放线23.施工机具、设备的检查24.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2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措施计划的审查26.审查签发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37.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38.下达开工令4(三)质量控制的内容标准、措施和方法41.质量控制的原则42.质量控制标准及方法53.工程质量测定94.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程序105.工程质量评定11(四)进度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121.进度控制的原则122.进度控制目标123.进度控制的内容124.进度控制措施和方法14(五)计量和支付20(六)合同管理主要内容161.工程变更管理162.索赔管理163.违约管理174.争议的解决175.清场撤离18(七)信息管理181.信息管理体系182.编制监理文件183.工程文件的传递和受理194.监理日志205.监理报告216.会议纪要23(八)水土保持工程的验收301.施工期水土保持临时设施的检查和验收242.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243.水土保持工程的竣工验收要求174.水土保持工程的完工验收24(一)总则1.编写依据为有利于本工程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依据相关文件编制本细则。
主要的编制依据包括:1.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水利工程部分2010年版);1.2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1.3承包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1.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0号令);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1.9《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1.1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程》(GB/T15773-2008)2.适用范围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浑河南支苏子河(新宾县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
3.建设单位为该项工程开工和正常进展应提供的必要备件督促并检查开工前和工程正常进展应由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必要施工条件完成情况:(1)首批开工项目施工图纸和文件的供应;(2)测量基准点的移交;(3)施工用地的征用;(4)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应由发包人提供的道路、供电、供水和通信等条件。
(二)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1.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控制⑴承包人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及时向监理部提交单位工程开工申请表。
经监理部检查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监理部应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24h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出相应的开工批复意见。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表其后主要应附如下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种子、苗木进场报验单;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检查表;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后附组织机构框图、人员清单及其资质或岗位证书(必须及投标文件一致)、部门职责及主要人员数量和分工等;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后附水准点等引测测量记录等材料。
⑵监理部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⑶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监理部应通知承包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赶工措施报告并说明延误开工原因,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⑷由于发包人的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监理部在收到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申请的要求后,应立即及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的复核和工程放线为了使承包人进场后能尽快开始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单位或设计部门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进行复核,并将上述复核结果填写《施工测量成果报审单》,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使用的测量设备要具备年检合格证。
3.施工机具、设备的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呈报的《施工进场设备报验单》,检查进场施工机具、设备类型、型号性能、数量、状况等,评定其能否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否则要求承包人替换或增加数量。
4.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及职责、权限、会议制度、质量规章制度、原材料和半成品、质量检验检测制度、质量检查试验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职工培训及上岗制度、职工业绩考核制度、施工公告以及质量检验手段及技术等应明确上墙公式内容。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措施计划的审查审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和管理机构,安全防护教育培训情况,向监理机构报送《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
要求承包人按国家或部门法令、法规和合同文件规定,编制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规程手册,报送监理部审批和备存。
审查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发生对植物、生物和建筑物保护环境的破坏,将工程施工弃渣、废渣、废料以及生产和生活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对噪音严重的施工设备和设施进行消音、隔音处理,对施工弃水、粉尘、废气、废油必须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准予排放。
审查进场材料、设备必须放置有序,工程完工后清理场地,恢复植被和绿化。
6.审查签发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施工图审查要点:施工图只有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的检查、验收、计量和支付都以此为依据。
1)施工图是否达到了工程设计的目标和要求,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的规定;2)图纸及文字说明是否一致和齐全,总平面布置图及施工图的位置、几何尺寸、标高等是否一致;3)施工图提出的技术要求是否切实可行,有无不便施工或难以施工的技术问题;4)整治工程的平面、立面、剖面图之间是否有矛盾,各种标注是否齐全、一致;5)基础处理、隐蔽工程是否得当,标示是否清晰;6)对工程安全、环境保护、消防方面是否满足有关要求。
7)其他涉及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的问题7.审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护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部审批,具体是先由本段责任监理审核,审核合格后,报总监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
2)施工布置、运输方式及场内外道路规划。
3)材料堆存及供料平衡计划。
4)施工程序。
5)施工进度。
6)施工方法。
7)施工质量检测计划。
8)施工机械的配置及劳动力组合。
9)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措施。
上述文件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监理部审阅后限时(7天内)返回审签意见。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要点:(1)施工单位提出的劳动力组织方案,能否满足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特别是参及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员的数量。
对使用机械施工的,要对其设备的型号、性能、数量进行审核;(2)计划采用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案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对施工质量的影响,施工的准备工作(测量放线、基础处理等),对重点工序的施工放线、按设计进行审查等;(3)各施工点、施工工序之间的协调调度和配合;(4)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是否正确、合理;(5)技术保证措施是否符合实际和可行,如各类措施的施工定位、林草措施的成活及保存等技术保证等。
8.下达开工令(1)合同项目开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1)项目开工申请或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特殊工程项目);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4)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2)分部工程开工监理机构应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每一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核承包人递交的施工措施计划,检查该分部工程的开工条件,确认后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3)单元工程开工第一个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获批准后自行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理机构签发的上一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方可开工。
(三)质量控制的内容标准、措施和方法1.质量控制的原则坚持人、机、料、法、环预控和重要隐蔽或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旁站相结合为主的质量控制原则。
做好事前审批,严格把好事前技术报告审批关;事中监督,现场跟踪检查,严把工序质量关;事后把关,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保证施工质量和效果。
2.质量控制标准及方法(1)建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如原材料质量抽样检验制度,开工申报制度,工序、单元检验评定制度,隐蔽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质量缺陷检查处理制度,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等。
(2)制定质量检验工作程序承包人按“三检制”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并做好施工记录,及时填写《施工质量评定表》,自评合格后,由现场工程师进行复检,并核定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等级,重要隐蔽工程几工程关键部位,在承包人自评合格后,由发包人、监理、质量监督、设计及承包人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
(3)严把事前技术报告审批关如承包人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原材料检验报告、质量动态统计资料,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文件等。
(4)现场跟踪检查1)现场跟踪检查内容①开工前检查。
检查承包人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是否具备开工条件,能否保证工程连续施工和顺利完成。
②工序操作质量的巡视检查。
施工者操作不符合规程往往使工程质量存在潜在危险,需要加强巡视检查,发现违规操作及时纠正。
③工序交接检查。
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基础上,进行工序质量的交接检查。
合格合格合格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④隐蔽工程在封闭掩盖前的检查。
⑤工程施工预验。
在施工未进行前进行预先检查,以防出现差错,确保工程的质量。
如预验施工地位置等。
⑥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
⑦分部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在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派出检查员(现场工程师)在现场进行巡视、值班,临场监督,根据合同和技术规程,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对违反合同和技术规程的规定、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活动,应及时劝阻或制止。
如若劝阻无效,则可发出现场通知、违规通知,直至停工指令。
2)现场跟踪检查方法①旁站、巡视检查。
在关键工序和关键工程点,如道路轴线确定、清理基础、粘土料场回填,造林后的及时浇水等重要工序,应进行现场质量控制。
看是否按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进行施工;注意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指出问题,制止错误的施工手段和方法,以尽早避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对于其他部位和工序监理工程师要不定期、随时采取巡视抽查的办法,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
②试验及检验。
对植物措施的材料要进行抽检,达不到设计规格的也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③指令式控制。
对发现质量问题的,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施工方,要求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