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学生购买火车优惠卡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0.20•【字号】津教委办[2011]54号•【施行日期】2011.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办〔2011〕54号)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高职学院:现将《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做好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寒暑假的运输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校要重视“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工作。
要明确部门和专人负责每年寒暑假学生往返购票的协调工作,要建立健全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对优惠卡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二、各学校要按照铁路部门《预售学生团体票通知》要求,积极配合铁路部门做好学生集体购票的汇总、归纳和统计工作。
三、各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优惠卡信息的写入工作,并由学籍管理部门注册到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中,保证优惠卡写入信息与学生证填写内容、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各校还按要求及时做好优惠卡识别器的升级工作。
四、请各学校于11月1日前将联系方式按附件2要求通过邮箱上报市教委学生处。
学生票寒暑假集体购票联系电话:26192552邮箱:*****************市教委学生处联系电话:23145649;传真:23145650邮箱:*****************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略)2.高校相关工作负责同志统计表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附件2。
关于2011年寒假学生火车票网上集中办理的通知

关于2011年寒假学生火车票网上集中办理的通知各研究生班级:接青岛火车站通知,2011年寒假学生火车票改为网上预订,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为了更好地做好此项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订票为免费网上代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办理,学校不接受学生个人订票。
因各种原因没有参加学校集中订票的学生,可自行通过车站售票窗口、市内各客票代售点自行购票。
火车票订出后,如要退票必须到火车站办理,所以请仔细选择车次和时间。
二、乘车期间:网上预售学生火车票往程的乘车期限为2012年1月6日至1月12日0:00-24:00,返程车票的乘车期限为2012年2月1日-2月29日0:00-24:00。
三、订票类型:往程车票为从青岛站发车的、符合学生乘车优惠条件的各类硬座火车票(含动车组二等座),返程车票为从返程车站始发至青岛站的各类硬座火车票(含动车组二等座),不接受其他类型车票的订票(不能买过路车票)。
四、收费标准:动车组二等座收取全价款的75%、其他收取全价款的50%(小数均进一,如11.1元和11.6元均收取12元),差价多退少补。
预订返程车票须加收5元的手续费。
请登录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最新车次、途径车站、到站时间、车票价格等相关信息。
五、材料提交:请各班级根据本通知要求,将需要订票同学的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填写EXCEL形式的《火车票订票明细表》发到skdyjs2011@),并将明细表纸质版连同所收票款,于12月16日之前交到J5-118,逾期不再办理。
六、几点注意:1、订票的乘车区间必须与自己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上的信息一致,否则不能成功购票。
2、因此前已完成火车票优惠信息的采集与升级,故本次购票各班仅需提交《火车票订票明细表》与购票款,不用再交学生证。
3、订票期间如还有其他疑问,请直接咨询姜瑞学老师,联系电话:860 91787。
研究生学院团委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武生院学字〔2011〕27号各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精神,现将我校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真阅读并领会《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通知精神。
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背面有强力不干胶,学生领到优惠卡后需粘贴于学生证指定粘贴页,一经粘贴不能揭下重贴。
磁条损坏或学生证遗失的,在校期间可申请补办有且仅有一次。
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信息写入、上报工作步骤:1、严格审核学生信息,确保无误,根据要求规范填写《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识别器写入信息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以系为单位将电子版交学生工作处。
2、以班级为单位,以学号从小到大为序,将购买并粘贴有优惠卡的学生证统一交学工处进行信息写入,各系优惠卡信息写入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将所发放的优惠卡信息导出到教育部所需的DBF文件中,上报教育部。
四、优惠卡使用次数:学生可凭粘贴并完成信息写入的优惠卡的学生证于每年寒、暑假累计购买4次单程半价火车票;专科生在校期间累计使用10次,本科生累计14次。
五、优惠卡信息写入及充磁时间:每年11月份为优惠卡信息写入及修改时间,12月份为优惠卡充磁时间,以班级为单位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六、损毁或遗失的优惠卡重购要求:严格审核重购信息,并认真填写《火车票学生优惠卡重购信息汇总表》,系党总支出具火车票学生优惠卡重购说明,以系为单位将电子版、纸质版(加盖系党总支公章)、损坏的优惠卡(注明学生学号和姓名)于每年9月20日之前交学工处,由学工处统一将损坏的优惠卡寄回制卡单位换购。
学生工作处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2、火车票学生优惠卡识别器写入信息汇总表3、火车票学生优惠卡重购信息汇总表(上述附件不印发,请在学工处网站下载)。
关于登记学生票乘车区间信息的通知

关于登记学生票乘车区间信息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11级学生应在2011年12月13日前登陆教务平台填写乘车区间信息。
学籍注册中心将学生登记的乘车区间信息报教育部学信网备案,学生据此购买优惠票。
具体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如下:
1、学生凭学号密码登陆教务平台(教务数据中心),点击“学籍管理”进入“学生票”模块,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家庭地址及火车终到站地址。
2、火车终到站地址最大长度为8个汉字。
指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城市、县或县级市,最小县级或县级市即可。
(例如: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填写友谊县)
3、学生修改后的家庭地址与学生证不符的应及时到学生工作处进行变更。
(变更或补发学生证受理时间为每周三,地址在综合楼310)
4、学生票乘车区间信息每年寒暑假前各登记一次,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5、本次信息登记截至日期为12月13日,逾期未登记信息的学生视为放弃购买优惠票资格。
因家庭地址或火车终到站地址登记有误而不能购买优惠票的学生后果由个人承担。
哈尔滨师范大学
教务处学籍注册中心
2011年12月8日。
火车补磁

关于办理2011-2012学年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充磁的通知2011.11.30 阅读:20 次各系部、各班级:根据《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苏教安﹝2011)16号),为保证我校学生在寒暑假离校返家和返校能顺利使用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老生火车票优惠卡充磁1、充磁对象:已购买火车票优惠卡并粘贴在学生证上需要充磁的学生。
2、办理流程:由班长收齐粘贴有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以班级为单位交至系(部)学工办后,统一至后勤服务中心惠和楼131室免费充磁。
3、办理时间:12月5日-12月16日间工作日。
二、老生火车票优惠卡补办1、补办对象:因火车票优惠卡遗失、损坏、失磁,确认无法使用而需要补办的学生。
2、办理流程:补办对象以班级为单位在《学生火车票优惠卡购买登记确认表》(附件1)填写相关信息,由班长统一收齐本班需补办优惠卡工本费每人7元后,到后勤服务中心惠和楼131室办理购卡充磁手续。
3、办理时间:12月5日-12月16日间工作日。
三、新生火车票优惠卡办理1、办理对象:2011级家庭所在地(或父母实际居住地)与苏州之间有火车开通的学生。
2、办理流程:各系(部)负责从学生工作群中下载打印新生名单,下发到各班级核对并填写相关信息,各系(部)根据学生填写的《2011新生火车票优惠卡购买登记确认表》(学生工作群共享下载)内容,补充填写《学生火车票优惠卡购买登记表》电子表式内容,删除不须办理优惠卡的学生信息,更正错误信息,汇总本系(部)所有需要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信息,于12月13日前将电子数据发至后勤服务中心赵老师邮箱:zhua@。
各系(部)通知需要购买优惠卡的学生交纳优惠卡工本费7元/张,由班长收齐工本费后持经学生填写过《2011新生火车票优惠卡购买登记确认表》到后勤服务中心惠和楼131室办理。
3、办理时间:12月19日-12月28日间工作日四、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1、已充值火车票优惠卡每学年寒暑假可使用4次,学校每学年将统一组织给优惠卡充值一次;购买火车票时,车站售票处将通过识别仪器售票并划减购票次数。
关于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的通知

关于外地生源的本科生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的通知根据教育部、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的文件精神,普通高校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可享受优惠。
现将2011年购买火车优惠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购卡对象:外地生源的在校学生。
购卡费用:7元/人。
二、2011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新生)购卡流程1、网上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1年11月11日至16日登录教务处网站考试报名系统(临港校区):8090/baoming/index.do进行报名,登陆账号为学号,登陆密码为一卡通密码。
登陆系统后,先点击左上方的“考试报名”,然后再点击“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确认。
2、多媒体查询机缴费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1年11月11日8:00至11月16日20:00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在校园多媒体查询机上进行缴费。
缴费时点击多媒体查询机上的“缴费”按钮,然后按提示进行操作,必须在显示缴费明细后再将卡拿开。
缴费成功后,学生购卡方算完成,之后将不能再取消。
一卡通遗失的学生及时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图A301)补办过渡临时卡进行缴费。
逾期不再受理。
校园一卡通充值:一卡通内费用不足者请带卡及时进行充值。
充值时间地点为每周一到周五中午11:00-13:00在食堂,周末及节假日中午11:00-13:00在图A301。
3、学院指派专人统一领卡11月17日,由教务处核对统计名单并发至学院,11月21日(周一),由学院指派专人领取优惠卡后发给相关学生。
三、在校本科其他年级学生补购卡流程补购对象:磁卡已损坏或遗失的外地生源的学生才能补购卡。
教务处专门安排人员于2011年11月25日(周五)10:00-15:30在图书馆B305现场审核并受理优惠卡购买事宜,需要补购卡地学生凭学生证和一卡通刷卡缴费购买优惠卡。
四、其他注意事宜1、校园一卡通只能为本人缴费,不得代缴。
关于火车票的文

粤工程职院教务…2011‟133号关于2011级普高学生申办火车票优惠卡的通知各系(学院)::根据教育部、铁道部公布的高校学生申办火车票优惠办法(“教学厅[2003]1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1级学生申办火车票优惠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卡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入学的在籍学生,且没有工资收入,其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需乘火车回家或返校。
二、办卡流程:1.2011级学生10月21日前向各系(学院)提出申请,以班为单位填写《各班学生申办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见附件2)。
所填信息作为填写学生证“假期火车票减价优待凭证”页的“家庭所在地”和“乘车区间”的唯一凭证,不申请者原则上不予发放。
2.各系(学院)负责对学生填写的家庭住址和乘车区间进行核对,例如:某学生的家庭住址是韶关市XXX路XX号,则乘车区间为广州——韶关。
3.10月25日前以系(学院)为单位,将教师签名汇总的2011级《各系(学院)学生申办火车票优惠卡汇总表》交教务处张芬老师,我处汇总后统一购买。
三、特别说明:1.火车票优惠卡须贴在学生证的相应位置并在乘车区间填写页加盖学校公章方为有效。
各系(学院)可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安排,以系(学院)为单位统一向办公室申请加盖学校公章。
未办卡者不能在此加盖公章。
2.火车票优惠卡由教育部、铁道部监制,为非接触式可读写集成电路芯片标签,采用纸封装特制。
卡片一经粘贴将不能撕下,且要规范保管,否则,会导致优惠卡的芯片不能读写而作废。
3.优惠卡将于本学期内发放,从2011年寒假开始使用。
如有遗失、损坏等,不再重发。
附件:1. 各系(学院)学生申办火车票优惠卡汇总表2. 各班学生申办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此页无正文)教务处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主题词:学生购票优惠卡通知抄送:汤少明院长,陈杰伦副院长,财务处。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1年10月14日印发附件1各系(学院)学生申办火车票优惠卡汇总表(该页交教务处)系别(盖章):全系申请办卡总人数:核对教师签名:20 年月日附件2各班学生申办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该页原件由各系(学院)存查、复印件交教务处)班级名称:该页申请办卡人数:班委签名(班长):核对教师签名:20 年月日 20 年月日。
火车票学生优惠卡须知

火车票学生优惠卡须知一、火车票电子优惠卡由国家铁道部和教育部联合监制并根据各学校人数下发。
学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后依据学校统一发放的粘贴有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可购买4次家庭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到学校所在地的往返火车硬座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简称学生票或学生往返票);动车组列车只售二等座车学生票,学生票为全价票的75%。
二、发售学生优惠火车票的时间限定为每年的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2月1日至3月31日。
三、学生证中“乘车区间”一栏的车站名称应该写距现家庭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最近的站名,不得随意填写。
如因地址变更,需要变动乘车区间的,需持家庭居住地所在社区或父母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学生处办理乘车区间变更手续。
四、火车票优惠卡内限定乘车次数为每年4次,4年不超过16次(专升本学生为8次)。
除新生外,其他年级学生由学院组织于每年11月份到学生处统一充值,充值后乘车优惠卡内含次数为4次,同时总次数就相应减少4次。
火车票实行实名制购票之后,学生的已购票次数通过身份证号码在铁路售票系统中也进行了记载,为此,无论优惠卡中是否还有可购票次数(甚至是更换新卡),每人每年可购优惠票次数都不能超过4次。
五、学生同时购买往、返程票时由学校所在地车站对优惠卡次数进行两次核减;购买联程票或乘车区间涉及动车组列车的,可分段购票。
学生请在出发地一次性购买联程车票,或在出发地购买通票后在中转站办理中转签证手续,否则,中途购票将会再次扣减优惠卡中的可购票次数。
六、学生在网上购票时,所填写的乘车区间必须和学生证上的乘车区间一致,否则售票窗口不予办理取票,也无法进站乘车。
七、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保管1、粘贴有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要避免长时间与其他非接触式IC卡(如银行卡、手机等)接触,尽可能远离电磁炉、微波炉等有高磁场的电器。
2、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粘贴在学生证后不得被揭下或弯折,不得被水浸泡。
3、自2011级学生开始,火车票优惠卡将含有学生姓名、家庭所在地、学校等信息,避免和他人的混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2011级学生购买火车优惠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文件精神,凡家庭和就读学校不在同一地点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回家往返乘坐火车实行硬座半票优惠,并统一实行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票的办法。
为做好我校火车票优惠卡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发放优惠卡的条件是: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武汉市区及不乘座火车回家地区的学生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
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由教育部、铁道部监制。
优惠卡为“非接触式可读写集成电路芯片”标签,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贴于学生证内空白部位,一经粘贴将不能揭下重贴。
学生持贴有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火车票。
三、学生应在学生证中乘车栏目内如实填写学生乘车区间,乘车区间原则上必须从武汉市到学生生源所在地,证内乘车区间不填写或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
学生的父母不在同一地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地填写在乘车区间栏内;父母在家庭住址以外工作的,由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入校后变换家庭住址的,应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才能修改乘车区间,由学校在乘车区间修改处盖章方为有效。
四、第一次启用的优惠卡出厂时已输入可乘坐次数4次,学生优惠卡中4次使用完毕可到学生工作处办理续冲手续,优惠卡每学年最多冲值4次,使用至学生毕业。
五、新生办理优惠卡每张7元,老生补办优惠卡每张14元,由学生自付。
各学生班级根据购卡条件将需要购买优惠卡的学生进行核实、统计,按统一格式制作本班需办理优惠卡的学生信息表(辅导员审核签字)并收齐费用交所在二级学院,再由学院汇总本院总人数和费用于10月10日前统一交学生工作处A110学生事务管理科,过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
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学生购买火车优惠卡登记表
院:
姓 名专 业学号家庭住址乘车区间备注
合计人数 合计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