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校产维护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提高校产使用效益,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产,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实验设备、办公设备、文体设施、校舍建筑、校园环境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产管理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校产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校产登记、验收、调配、维修、报废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校产负直接管理责任,确保校产安全、完整。
四、校产管理内容1. 校产登记(1)新购校产入库时,由后勤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包括校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购置价格、使用部门等信息。
(2)各部门使用的校产,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后勤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 校产验收(1)新购校产入库前,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验收,确保校产质量符合要求。
(2)验收合格后,由后勤管理部门将校产分配到使用部门。
3. 校产调配(1)校产调配需经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由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2)调配过程中,需确保校产使用效益最大化。
4. 校产维修(1)校产出现故障或损坏时,使用部门应及时向后勤管理部门报告。
(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校产维修,确保校产恢复正常使用。
5. 校产报废(1)校产达到报废条件时,由后勤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报废。
(2)报废过程中,需确保报废程序合法、合规。
五、校产使用与维护1. 使用部门应按照校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校产安全、高效运行。
2.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校产进行检查、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后勤管理部门。
3. 使用部门应合理使用校产,避免浪费和损坏。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定期对校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4篇)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是一项关系到学校校园建设、教育教学和学校资产管理的重要制度。
它的主要目的是统一规范学校校产的使用和管理,保证校园环境的良好和学校资源的合理利用。
一、校产管理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校产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偏袒个别人员或部门。
2. 开放透明原则:校产的使用和管理应开放透明,接受各方监督,确保管理的公开、透明。
3. 高效管理原则:校产的使用和管理应高效、便捷,提高资源利用率,确保校产能够最大程度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4. 资源综合利用原则:校产的使用要遵循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最佳利用。
5. 法制管理原则:校产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二、校产管理的主体和职责1.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学校的校产,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对校产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学院和教务部门负责校产的具体管理,包括校产的购置和报废、校产的登记和管理等。
3. 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对校产的使用需负责,不得滥用、私自借用、损坏校产,不得将校产私自带出校园。
三、校产的购置和登记管理1. 校产的购置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需经过预算和审批程序。
2. 校产的购置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确保购买的校产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3. 学校应建立校产的登记台账,包括校产名称、数量、型号、购置日期、购置人等信息,确保校产的安全和管理。
四、校产的使用和管理1. 校产的使用应符合教育教学的需要和学校的规定,不得私自占用、转借或私自搬动校产。
2. 校产的维护保养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 校产的报废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严禁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理。
4. 校产的处置应经过审批程序,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校产的处置合法、合规。
五、校产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学校行政部门应对校产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对校产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评估和考核。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学校校产的规定与管理非常重要。
学校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需要明确校内的财产归属和管理权限,以保障校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以期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校产的定义与划分学校校产指的是学校拥有的各种财产,包括土地、建筑、设备、仪器等。
校产的划分是为了明确不同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根据校产规定管理制度,校产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教学用地、校舍、实验设备、办公设备等。
每类校产在规定中都应明确其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三、校产的保护与维护学校校产的保护与维护是校产规定管理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为保障校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学校应采取积极的措施。
首先,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体系,包括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巡逻等措施,以防止校产被盗或损坏。
其次,学校应定期进行校产的维护保养,及时修复和更换老化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另外,学校应加强对校产的保密工作,避免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
四、校产的使用与管理学校校产的使用与管理是校产规定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校产的使用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学校应建立校产使用申请制度,确保每个部门或个人使用校产前需经过审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学校应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校产的管理,包括校产的登记、盘点、保管和维修等工作。
校产的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制度,确保资源的高效利用。
五、校产的处置与处罚校产规定管理制度中应明确校产的处置与处罚措施。
当校产出现无法修复或需要更换的情况时,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处置办法。
校产的处置应经过审批程序,并确保产生的资金用于学校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另外,对于滥用校产或损坏校产的行为,学校应予以相应的处罚,以保护校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六、校产的监督与评估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的最后一部分是校产的监督与评估。
校产的监督应由专门机构负责,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校产的使用和管理符合规定。
2024年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损坏或缺失的责任追溯应逐级进行。
第二款规定,班级财产损失时,班主任需查明责任学生并执行赔偿程序。
第三款指出,各处室财产损坏,相关负责人需及时调查,书面报告总务处,并负责索赔。
第四款,专用室内财产损坏,由负责人根据借用记录书面报告总务部门,追究借用者或最近使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执行赔偿。
第五款,公共设施损坏,值周老师、保安及负责人需查明事实,确定责任人并索赔。
第六款,如无法确定责任人,应追究相应负责人失职的责任。
第七款,财产修复后,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责任人需在修理单上明确意见,否则将追究责任。
第八款,贵重物品及设备的丢失或损坏,学校将根据情况追究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详细规定了赔偿原则、方式和金额,包括损坏财产的评估、赔偿金额的确定和无法评估财产的处理方式。
第二十二条列明了赔偿的执行途径,包括损坏报告、赔偿金额的确定、赔偿金的缴纳以及无法查明责任人时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阐述了报废制度,规定了固定资产报废的条件和程序。
第二十四条明确了校产的定义,不包括易耗品、办公用品等。
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分别规定了对执行制度有突出表现的个人或部门的奖励,以及上级规定优先的原则。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学校财产的管理有序、责任明确。
2024年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二)一、保障学生健康与安全1. 坚决维护学生身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不容丝毫懈怠。
2. 遇有学生伤亡事故,学校将严格遵循《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所确立的原则与程序,迅速启动救助机制,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3. 教职工及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学校将严格按照既定上报程序与要求,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1. 对于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表现卓越或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学校将视情况给予表彰与奖励,以资鼓励。
2. 对于未能履行安全管理与教育职责,或对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及时有效措施的责任人,学校将责令其限期改正;若拒不改正或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行政乃至法律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学生及教职工伤亡;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导致严重后果;瞒报、谎报或缓报重大事故;妨碍事故调查或提供虚假信息;拒绝或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3篇)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校产的规范管理,确保校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校产,是指学校所有的固定资产、非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设备、图书、文化遗产、文物等。
二、校产管理机构学校设立校产管理部门,负责校产的管理、保管和修缮等工作。
校产管理部门由校长指定专人负责,必要时可成立校产管理委员会,对重要的校产进行专门管理。
三、校产管理职责1. 校产管理部门有权对校产进行全面监管和调配,确保校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2. 校产管理部门负责校产的入库和出库,对校产进行清点和登记,并建立校产管理台账。
3. 校产管理部门组织制定校产管理计划、修缮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实施。
4. 校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校产进行保养、维修和修缮,保证校产的正常使用。
5. 校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校产进行评估,及时更新校产价值,确保校产价值的稳定增值。
四、校产管理制度1. 校产入库管理(1)对于购置的新校产,必须在校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入库。
(2)校内部门需要调拨使用校产时,必须经过校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并填写借用手续。
(3)校外部门或个人需要借用校产时,必须向校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借用手续。
2. 校产使用管理(1)校产管理部门对校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修缮。
(2)校产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使用,保护好校产,禁止擅自改动、损毁或乱用校产。
(3)校产损毁或丢失的,使用单位必须及时报告校产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赔偿。
3. 校产维护管理(1)校产管理部门负责校产的保养、维修和修缮工作,确保校产的正常使用。
(2)校产维护工作要做到日常巡查、定期保养、按时修缮,以确保校产的完好性和持久性。
4. 校产处置管理(1)校产管理部门对报废、拆除或出售的校产,必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对于有价值的校产,在处置前需要经过评估,并进行公开拍卖或其他合法形式的处置。
五、校产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学校领导班子对校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对校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结合中小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校各类资产的管理,包括房屋、设备、设施、物资、无形资产等。
第三条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权责分明,责任到人;(三)账实相符,规范运作;(四)开源节流,合理配置。
第二章资产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资产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负责资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资产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资产购置、验收、登记、保管、使用、报废、处置等工作;(三)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核实,确保账实相符;(四)建立健全资产档案,做好资产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五)组织开展资产清查、评估、盘点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产负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本部门资产管理制度;(二)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报废、处置等工作;(三)做好本部门资产的盘点、核实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四)对本部门资产进行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三章资产购置与管理第七条资产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购置计划,报学校批准;(二)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购置计划,组织实施采购;(三)验收部门对采购的资产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四)财务部门对验收合格的资产进行登记、记账。
第八条资产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资产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资产使用制度,明确使用责任;(二)资产使用部门应做好资产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三)资产使用部门应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核实,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资产报废与处置:(一)资产报废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二)资产报废需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学校批准;(三)资产报废后,应及时进行处置,确保资产价值最大化。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学校是教育教学事业的主要场所,校产是学校重要的物质基础。
为了保护和有效管理学校校产,维护校园秩序和学术环境,制定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成为必要举措。
本文将就学校校产规定的管理内容、制度设计以及监督措施进行阐述。
二、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内容1. 校产范围学校校产规定的管理范围应包括学校所有办学物资、设备、土地、建筑物及自然资源等。
对于不同的学校,校产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平衡和界定。
2. 校产保护学校校产的保护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校产保护制度,对校内的贵重设备、实验室用品、图书资料等进行登记和管理,建立保管责任制,确保校产的安全和完好。
3. 校产使用学校校产的使用必须遵循学校的综合规划和教学需要,通过合理的配置和调度,确保各类校产能够得到充分利用。
学校应建立使用申请和审批制度,对校产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4. 校产处置学校校产的处置涉及到校产的报废、变卖、转让等事项。
学校应定期进行校产的清点和盘点,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理、闲置或报废的校产。
在校产处置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处置。
5. 校产生台学校校产的盘旋是学校经营管理的一部分,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合规。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对校产的收支、结算、支付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设计1. 制度的整体架构学校校产规定管理制度设计应包括制度的目的、范围、责任和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措施等方面。
通过明确的制度框架,可以规范学校校产的管理流程。
2. 角色和责任制度中应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角色和责任。
学校领导应具体制定校产规定管理的总体目标和方针政策,中层管理人员应负责具体的执行和监督,而普通员工则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参与到校产管理工作中。
3. 流程和步骤制度中需要明确校产管理的各个流程和步骤。
学校闲置校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闲置校产的管理,提高校产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闲置校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闲置房屋、场地、设备、设施等。
第三条学校闲置校产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校产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闲置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闲置校产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闲置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闲置校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核闲置校产的出租、出借、处置等事项;(三)监督闲置校产的使用情况,确保校产安全、完整;(四)定期对闲置校产进行盘点、评估,提出改进措施;(五)处理闲置校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校设立闲置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闲置校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闲置校产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收集、整理闲置校产信息,建立校产台账;(二)根据校产实际情况,提出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处置等建议;(三)负责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处置的具体实施;(四)监督校产使用情况,及时反馈问题;(五)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闲置校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闲置校产的管理与利用第八条闲置校产的管理与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二)合理定价,确保收益;(三)注重效益,提高校产使用率;(四)保障校产安全,维护学校形象。
第九条闲置校产的出租、出借:(一)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前,应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合理价格;(二)出租、出借期限不得超过校产的使用寿命;(三)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四)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条闲置校产的处置:(一)处置闲置校产前,应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处置价格;(二)处置闲置校产,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三)处置闲置校产所得,应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闲置校产的使用:(一)闲置校产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使用者应爱护校产,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校产用途;(三)使用者应定期向学校报告校产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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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规定
中小学校校产管理制度规定
中小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1
总务处是学校资产管理职能部门。
保证学校设备的及时供应、维修和更新;负责学校设备的出借和处理赔偿事宜;建立房屋和固定财产档案;协调好各处室财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形成校产管理“一盘棋”。
一、财产管理责任与教育
1.学校一切财产均由总务处调配。
总务处要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
凡购进或调进仪器.体育器材等都汇入固定财产清册,建立借用手续和制度。
每学年来总务处根据财产交动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2.注意检查维修,延长使用期限。
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对产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及时发现,维修一提高使用效率。
3.购置物品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私自采购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购置物品发票必须有采购、验收签字,经主管审批,保管员登记,才可报销。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
教室的财产由班主任及学生管理。
办公室财产由室负责人管理.队室财产由辅导员管理。
图画、体育、音乐、仪器、教具和日常用品有专人管理。
5.加强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教育。
加强学生对国家,对学校责任感,提高爱护公物质的自觉性,做到平时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查找。
6.身教胜于言教,教师首先要作爱护公物的表率。
二、财产物资计量验收制度
1.对购入、自制、赠送、收回的财产物资均在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进行严格验收,具体验收工作由有关保管人员负责。
验收合格后,保管人员签章、编号、入库、入册(簿),然后交总务记入学校帐册,并进入电脑。
2.保管人员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有问题,由经办人员负责退办。
3.财产物资在盘点时,发现有质量、数量与帐面不符时,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4.对自制的财产的数量要认真清点,质量要严格把关,单价要根据预算、合同等仔细审核,然后登记入库、入帐。
5.对财政补拨的财产要按财政补助和自筹两部分入帐入册。
三、财产物资保管及赔偿制度
(一)保管员:
1.严格校产及各种物资的验收工作。
购入或添置校产,必须经过有关保管员验收、清点数量、发生的时间,并签名、登记入册,放入指定地点。
2.经常清理财务。
实物应分类别,堆放整齐,防腐防蛀,注意仓
库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必须放入专柜,做到帐物清楚,帐物相符,及时向总务提供购物计划,保障教学第一线的供应。
3.领用出租财务时,要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方可领发、出借。
及时记录财产、物资减少数,并注明减少原因,领用人签名,杜绝借公济私。
4.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库,不得索取财务,如有公出,要预告安排工作。
(二)出借、赔偿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出借,均由具借人向保管员填写出借清单,归还后要销号。
2.凡财产出借后遗漏、被盗、损坏要按价赔偿,按实际情况,个人赔偿60%——80%。
(三)财产物资的清查
1.为确保会计资料的准确可靠,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充分挖掘物资潜力,提高利用率,对各项财产物资平时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和核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
2.对各项物资清查。
清查人员与保管员一起,对实物数量和质量上进行由步骤逐一清查。
清查结果登记在“盘存单”上,并由盘点人和保管员签章。
盘点后与帐面进行核对,对损坏、残缺的根据财产报损制度办理并调整帐面。
中小学校校产管理制度篇2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保证学校各类校产的完好率,满足教学、办公、生活等正常使用的要求,防止校产的浪费及流失,必须加强校产的管理。
一、校产管理责任状
学年初总务处与各室负责人签定校产管理责任状,将各室物品交付负责人承包使用,总务处组织安排每周五对教室、办公室、专用教室进行校产检查,并在每学期期中、期末各一次对全校校产进行检查。
二、购物审批制度
1.学校购置物品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统筹安排的原则。
2.购置物品,添置校产先由部门负责人(班主任、专用教室负责人、教研组长、办公室、科室负责人)申请,经总务处审核,由校长签字同意后,总务处负责购置。
3.对于大件物品购置,必须坚持集中采购制度,办理招投标手续;不需要办理招投标的,必须坚持二人以上购买制度,严把价格、质量关。
4.物品购置后,必须先审核登记入库,然后由部门负责人领用、保管。
5.购物发票必须由经手人签字,由总务处审核验收并签字,经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领物、借物制度
1.学校教职工由于工作需要,领用、借用学校物品时,须填写物品领用登记,总务主任同意后方可领用。
2.对于临时借、领用的.物品,必须按时归还,对于长期使用的物品应负责保管,简易维修,如有损坏,作价赔偿。
3.学校物品一律不得外借。
4.学期结束,总务处清查物品保管情况,对于非人为损坏的物品,收缴入库进行维修或办理报废手续。
四、报修维修制度
1.校产损坏及时报修,杜绝因校产损坏而产生安全隐患现象的发生。
2.各类公物财产损坏,由班主任、专用教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网上报修。
非正常人为损坏的,由总务处填写赔偿交款通知单,在三天内到财务室办理交款手续后。
并将交款通知单送总务处登记备案。
总务处凭此单安排实施维修。
3.修好后,报修人试用并做好“修好确认”登记。
五、报损、报废制度
1.校产超出使用寿命期限后,自然损坏,要适时予以报废;在规定使用寿命内,属自然不可抗拒因素,应予报废。
2.报损报废手续,由直接使用人或管理责任人书面申请,学校管理部门现场核对、登记,总务主任核实签字,分管校长、校长审批,方可登记入帐。
3.报损报废物品可作价出售的通过总务处批准出售,收入纳入学校行政财务。
4.报损报废物品有部分利用价值的,可改造利用,毫无价值的要
及时清理。
六、损坏赔偿制度
1.对于损坏的校产要认真区分好人为损坏与自然损坏,人为损坏必须赔偿。
2.班级卫生用品、教学用具、课桌凳、门窗玻璃、电教设备(电脑、录音机、投影仪等)以及饮水机,班主任应加强教育,正确安全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赔偿责任。
学期末学校统一检查。
3.各活动室设备、工具登记造册,分发给各负责老师保管使用,如有损坏遗失现象,根据当事人情况视情节轻重按质论价赔偿。
4.自然、科学仪器设备、音乐、体育、美术器材设备、电教设备、鼓号、演出服装、图书资料、食堂物资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外借,外借物品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经总务处报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借出,并由借出人员负责追回。
5.公物财产损坏,隐瞒不报,或故意损坏公物财产,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
校产管理考核(计入绩效月常规考核)
(1)课桌、损坏(桌面涂刻划),追查责任学生,按价赔偿,双人课桌(老)50元/张(新)90元/张,单人课桌(老)25元/张(新)45元/张,同时扣除班主任考核分1分/张。
(2)班级开无人灯、长明灯,发现一次扣班主任考核1分。
(3)班级放学后或休息日门窗未关,发现一次扣班主任考核分1
分,造成损失,扣除考核分3分。
(4)班级校产损坏未及时报修,查出有安全隐患,扣班主任考核分1~5分。
(5)办公室要安排值日表,交总务处和卫生室备案,教师下班后,一般电器未关扣值日教师考核分1分,空调未关,扣值日教师3分。
(6)办公室教师下班后,门窗未关,扣值日教师考核分1分,造成办公室财产损失,由值日教师作价赔偿,并扣除考核3分。
(7)各专用教室参考以上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