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相关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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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相关问题解析

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相关问题解析

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相关问题解析————————————————————————————————作者:————————————————————————————————日期:一、供配电系统(含消防配电)(一)条文部分1、P3-4-2 GB50054-95第4.3.5条:关于消防设备配电线路的过负荷保护问题:掌握原则:(1)消防设备的专用配电线路的各级保护开关原则上不应装设作用于切断电路的热动或电子过载脱扣器,设计选型应予明确,如微型断路器、带热动或电子过载脱扣器的塑壳开关不适用。

但对于容量小、工作时间较短的设备如防火卷帘,选择塑壳开关不合理时,允许采用微型断路器,但应在满足短路保护前提下适当放大开关整定值;(2)消防设备电动机采用热继电器或其他型式的过负荷保护时,仅当有备用设备,并能在过载时实现备用互投,才允许作用于切断电路。

对单机设备过负荷保护只允许作用于报警。

电动机主回路的空开选择原则同第1点。

2、P-1-1-2 JGJ37-87第4.7.1条:关于变配电室等电气用房直接上层不应布置卫生间、浴室、盥洗室等,若采用隔板处理是否可行的问题:掌握原则:(1)对于公共建筑内上述场所不应布置在变配电等电气用房的直接上层,也不允许采用隔板处理;(2)对于变配电室等电气用房上方是住宅的工程,在确认建筑专业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允许采用隔板处理,但隔板夹层内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水、排水措施。

3、P-2-5-17 GBJ16-87第10.1.1条:关于用于确定消防负荷等级的室外消防用水量,是按总体的最大室外消防用水量,还是按单幢建筑物本身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为依据的问题:掌握原则:服务于总体的消防设备,如消防水泵、消控中心或联体地下室的防排烟机等,应以总体中最大单体室外消防用水量来确定其负荷等级,而仅服务于单体本身的消防负荷,可按该建筑物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

4、P-2-5-17、18 GBJ16-87第10.1.3条、GB50045-95第9.1.3条:关于地下室排污泵可否视为消防设备?生活泵与消防泵共室布置时,生活泵可否与消防泵由同一电源箱放射供电问题:掌握原则:(1)变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内及消防电梯机坑内的排污泵,以及变配电设备机房所在地下层的排污泵(人防口部排污泵除外)按消防设备供电;(2)当生活、消防合用的水泵房为远离变配电所的独立建筑,允许两种水泵由泵房第一级配电箱分别放射式供电。

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中一些问题的解析

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中一些问题的解析

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中一些问题的解析发布时间:2023-02-17T02:57:04.742Z 来源:《建筑实践》2022年第19期作者:周桂祥[导读] 本人长期在一线从事建筑电气的设计工作周桂祥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210096摘要:本人长期在一线从事建筑电气的设计工作,近年来在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管理中心和南京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兼职施工图审查工作,本文通过对多个大中型工程的电气审查,发现设计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大量问题,现列举一些典型的问题,做一些解析,供电气设计人员参考。

关键词:建筑电气;施工图;断路器;剩余电流;光伏发电前言:建筑电气设计涉及的国家规范、标准较多,其中有一些是强制性条文,相关专业的规范、标准中也编制了一些需要电气专业执行的强制性条文,这些强制性条文在电气设计中必须无条件执行。

设计文件中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必须经修改并符合规范后方可进入施工环节。

1.项目塔楼超过150m,为塔楼服务的消防设施的负荷应定为特别重要负荷。

解析: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第3.2.3条。

GB51348-2019第3.2.3 150m及以上的超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负荷应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

即使这些负荷不在主体建筑内,只要是为150m及以上的超高层公共建筑服务的消防负荷均应定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

2.供避难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应从变电所采用放射式专用线路配电。

解析: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 第 7.2.4 条。

GB51348-2019第7.2.4供避难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应从变电所采用放射式专用线路配电。

这里所说的避难区域的用电设备主要指视频监控摄像机、无线对讲和移动通信设备等。

专用供电回路是指由建筑物内变电所或低压进户配电间的低压配电箱(柜)引出的供电回路直接引至避难区域。

由于避难区域的用电设备容量较小,不同避难区域在保证线路安全的情况下,经负荷计算确定是否可共用一个供电回路。

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中的问题评析

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中的问题评析

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中的问题评析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建筑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种条件下,设计施工图的审查就尤为重要。

在此,针对对本地区、近阶段的电气工程施工图设计中审查出的问题,分类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及解决方法关键词:电气工程;施工图审查;依据规范为适应日以超前的建筑市场的需求,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配合贯彻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对建设施工图进行审查。

施工图设计是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施工图的设计质量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值此设计施工图的审查尤为重要。

设计施工图的审查是完善施工图设计的重要环节。

笔者作为建筑工程设计电气专业的一名施工图审查人员,先后审查了大小近五百项工程的电气(含强、弱电)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

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在此将其归纳分析,供参考。

1、设计说明1-1引用的规范规程不准确设计规范、规程等工程建设标准是电气设计的重要依据,是必须遵守的技术准则,应当严格遵照执行。

1-2对各级负荷容量未明确设计说明中中明确了负荷分级,未明确各级负荷的容量,这是不完整的。

《甘肃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要点》(2015版)第6.1.3条规定“说明中应明确计算负荷、计算电流”,因为项目中一、二级负荷容量与需设置的备用电源的供电容量有关,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的容量又与自备发电机组、应急电源装置EPS或不间断电源UPS的容量选择有关,所以设计说明中要明确各级负荷的容量。

1-2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RCD的设置部位不明确、不当说明中仅交代在插座(移动式用电设备)供电回路设置RCD;潜污泵等潮湿场所设备未设RCD;急救或手术室用电设备的RCD未明确仅作用于报警,不应跳闸切断电路。

根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与运行》(GB13955-2005)及《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以下建筑《民规》)中7.7.10条规定,下列设备的配电线路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①手持式及移动式用电设备;②室外工作场所的用电设备;③环境特别恶劣或潮湿场所的电气设备;④家用电器回路或插座回路;⑤由TT系统供电的用电设备;⑥医疗电气设备,急救和手术室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宜作用于报警。

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中常见问题的分析

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中常见问题的分析

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中常见问题的分析一、有关电梯配电的规定1、GB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发布通知指明GB50182-93规范废止。

原GB50182-93 2.0.1中规定:电梯电源应专用,并应由建筑物配电间直接送至机房;2.0.3中规定:机房照明电源与电梯电源分开,并应在机房内靠近入口处设置照明开关的内容已废止。

2、GB50310-2002 3.3.2中规定:各类电梯的负荷分级和供电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高层建筑中的消防电梯,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说明电梯电源强调负荷分级和供电要求,不酷求电梯电源应专用、应由建筑物配电间直接送至机房、机房照明电源与电梯电源分开。

如何考虑电梯的配电电源?建议运用以下规范:1、GB50055-1993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3.3.3中规定:每台电梯或自动扶梯的电源应设置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器。

多路电源进线的电梯机房,每路进线均应设置。

2、GB50055-1993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3.3.6中规定:桥厢的照明电源,可从电梯动力电源隔离电器前取得,并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器。

3、GB50310-2002 4.10.3中规定: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1)桥厢照明和通风(2)机房和滑轮间照明(3)机房、桥顶和底坑插座电源(4)井道照明(5)报警装置4、GB50310-2002 4.11.1中规定有关短路过载保护: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设置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5、GB50310-2002 4.2.4 中规定:机房内应设有固定的电气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0lx。

机房内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在机房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处应设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电源。

二、防静电工程的设计要求(参考资料防静电工程技术规程DGJ08-83-2000)1、防静电工程分级:1级:微电子电路制造和测试的场所。

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及剖析

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及剖析

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及剖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出来。

在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下面就几个常见问题进行剖析。

首先,常见的问题是电路负荷计算不精确。

电路负荷计算是建筑电气施工图中十分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到电气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因此应该根据用电负荷情况,准确计算出每个电器设备的负荷需求,确保合理分配断路器和配电容量。

一些电气施工图审查人员经常忽略负荷计算精度问题,导致在工程实施阶段引发了一系列电路异常问题,严重影响了建筑电气系统的使用效果。

其次,还有一种常见的问题是电路安全保护设置不完善。

建筑电气系统中的安全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必须要用到相关的保护装置和断路器等设备,以保证电路运行的安全和稳定。

但是,在电气施工图的设计过程中,有些施工图员没有充分注意到这一点,安全保护设备未能设置到位或设备类型不匹配,导致电路中的危险隐患增加,造成安全事故。

第三个问题是,设计的灯具布置不合理。

在建筑电气系统中,灯光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一定要考虑它们的分布和光线质量等因素。

但是,一些电气施工图设计师在设计灯具布置时,没有考虑周全,导致灯光分布不合理、光线亮度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周围的视觉效果、办公效率等实际应用效果。

最后一个常见问题是接地体管线敷设不符合标准。

接地体是电气系统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能够有效地保障系统的运行稳定。

在电气施工图审查时,应该仔细核查接地体的管线的安装标准和质量,确保地址、物种、管内粘合等方面都符合要求,否则可能会产生接地偏移、接地电流不足等现象。

总之,以上的这几个问题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小错误,但它们却可能在不经意间,在电气施工图设计和实施的过程中甚至会对建筑物运行产生巨大的影响。

因此,在建筑电气系统的设计以及审查过程中,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的危害性,将严谨认真的态度发挥到极致,保证电气系统的设计与实施质量和安全。

在电气施工图的设计和审查过程中,设计师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常见的共性及以南问题解析电气专业_精编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常见的共性及以南问题解析电气专业_精编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常见的共性及以南问题解析电气专业_施工图审查中常见的共性及疑难问题解析电气专业民用建筑电气图纸会审纪要1.总说明:图例是否齐全、清楚1)图例中的设备(电箱、电灯、强电插座等)安装高度是否合理2)文字说明有无错漏3)有无用文字不能表达清楚的需要补图的项目2.图纸是否齐全3.配电系统图:1)开关、电线、配管选择是否合理2)开关和电线是否匹配3)上下级开关是否匹配4)电线电缆敷设方式是否合理5)有无不符合规范的问题6)各相负荷是否平衡7)各系统图之间有无存在矛盾8)电度计量设置是否缺项、合理4.接地系统:1)重复接地、防雷接地、弱电接地,图纸是否完善、说明有无错漏2)防浪涌保护器就规格及其连接线5.平面图:1)电线电缆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清楚2)电线根数是否正确3)线管敷设是否影响建筑外观4)线管敷设是否影响结构5)插座、灯数量规格是否合理6)插座、灯具、开关、电话、电视、对讲机、门铃、集抄线有无错漏,安装位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建筑布置7)电箱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电箱安装位置的墙厚是否满足壹、壹般性问题1、电容器装置的开关设备及导线等载流部分的长时间的允许电流壹般均按不小于或等于1.5倍选择,或注明由生产厂按电容器无功容量配套。

解析:强规《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5.4.2条电容器装置的开关设备及导线等载流部分的长期允许电流,高压电容器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35倍,低压电容器不应小于电容器额定电流的1.5倍。

已有明确规定。

此问题主要常见于低压配电系统图。

对于注明由生产厂按电容器无功容量配套的施工图,应提醒设计人员注意,若生产厂采用的规范和强规有矛盾时应按强规执行。

2、电气导线截面积的选择往往仅按发热条件选择,忽略其他条件。

解析:根据强规《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第3.7节规定和强规《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54-95,第二章,第2.2.2条规定。

建筑施工图审查与设计中的相关问题探析

建筑施工图审查与设计中的相关问题探析

建筑施工图审查与设计中的相关问题探析摘要:围绕着施工图设计与审查的要点,探究当前施工图设计与审查工作中的主要问题,针对施工图设计的一般流程与审查科学方法,形成完善的施工图审查与设计管理体系,解决施工图设计中的问题。

关键词:施工图,审查,设计,改善策略引言现代建筑工程质量与规模的不断扩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图全面提高精细化水平,能够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保证建筑施工图的环保性、独特性、安全性和审美性,能够在无障碍设计的基础上提高施工质量。

1 建筑施工图在设计中的问题1.1不合理环节较多建筑工程施工图在设计中多存在一些制图不合理的现象。

有些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上存在着粗心大意或者缺乏实地调研问题,往往没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施工图的设计工作,或者存在着施工图的制图标准不符合规范的问题。

还有的施工图的细节与建筑工程文件有出入,图纸没能按照国家的有关建筑要求进行设计,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导致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的误差较大。

或者在平面图中没能给出合理的示意,以及存在着建筑剖面图剖切位置不合理的问题。

还有的缺少组合示意图,没能发挥施工图设计的实用价值。

1.2节能设计的问题节能设计应当从节能技术的角度出发,有些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人员对建筑节能技术的关注不足,没能重视新技术的应用要点,以及没能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节能环节进行设计。

首先,节能设计内容与节能计算的内容要求不符。

有的施工图在节能门窗、外墙保温材料的造型与计算方面存在错误,往往施工图的计算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在计算的过程中存在着修正系数取值不当,没能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进行有效设计的问题。

其次,还有的设计规定不达标,施工图的设计与实际需要不统一。

例如,存在着建筑物的遮阳与热阻性系数超标,不满足屋面与墙体热阻需要问题。

第三,还有的建筑施工图的节能设计深度不够,在设计过程中没能考虑实际问题,例如存在着冷墙设计节点的现象。

1.3消防设计的问题消防是施工图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设计涉及的内容相对较多,设计工作也较为繁琐,施工图设计人员往往没能抓住消防设计的细节,因此常存在低级错误现象。

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解析

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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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从防保护障出系发统,安我全们运国行家和现可行靠规的范电不 允许采用TN-C这种接地型式,而 是要求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强 制性),即使前端为TN-C系统,也 要求在建筑物进线总配电箱处将 TN-C系统转换成TN-C-S系统。因 此,在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设 计时,仍然采用TN-C这种接线方 式是不对的、值得商榷。
下面列出相关规范条款,说明国 家现行《规范》是如何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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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2010第6.1.2条:“当电源采用TN系 统时,从建筑物总配电箱起供电给 本建筑物内的配电线路和分支线路
必须采用TN-S系统”(强制性条
文).这里已明确规定在建筑物内不允许 使用TN-C系统,即使前端为TN-C系统, 在建筑物总配电箱处也必须转换成TNC-S系统。
⑤结构的设计尺寸、标高、轴线是否 与建筑设备相一致,主要部件的构造是否 合理,设计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⑥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新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⑦特殊设备的安装资料是否齐全,技术 要求能否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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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图纸会审的重要性:
由于图纸会审统一了设计、建设单位、 施工方和监理各方的认识,尽可能地在 施工之前消除设计中的失误、遗漏、笔 误和错误,使设计文件更臻完善,因此:
图纸会审的组织: 图纸会审是一项技术管理工作,是工 程建设准备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图纸 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 单位、监理 单位等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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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一、建筑电气图纸会审的依据:
1、《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以下简称《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规定(2013版)》
②设计图纸之间相互配合的尺寸 是否一致、吻合,土建与安装之间的 尺寸配合是否正确,有无错误和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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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施工图审查相关问题解析————————————————————————————————作者:————————————————————————————————日期:一、供配电系统(含消防配电)(一)条文部分1、P3-4-2 GB50054-95第4.3.5条:关于消防设备配电线路的过负荷保护问题:掌握原则:(1)消防设备的专用配电线路的各级保护开关原则上不应装设作用于切断电路的热动或电子过载脱扣器,设计选型应予明确,如微型断路器、带热动或电子过载脱扣器的塑壳开关不适用。

但对于容量小、工作时间较短的设备如防火卷帘,选择塑壳开关不合理时,允许采用微型断路器,但应在满足短路保护前提下适当放大开关整定值;(2)消防设备电动机采用热继电器或其他型式的过负荷保护时,仅当有备用设备,并能在过载时实现备用互投,才允许作用于切断电路。

对单机设备过负荷保护只允许作用于报警。

电动机主回路的空开选择原则同第1点。

2、P-1-1-2 JGJ37-87第4.7.1条:关于变配电室等电气用房直接上层不应布置卫生间、浴室、盥洗室等,若采用隔板处理是否可行的问题:掌握原则:(1)对于公共建筑内上述场所不应布置在变配电等电气用房的直接上层,也不允许采用隔板处理;(2)对于变配电室等电气用房上方是住宅的工程,在确认建筑专业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允许采用隔板处理,但隔板夹层内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水、排水措施。

3、P-2-5-17 GBJ16-87第10.1.1条:关于用于确定消防负荷等级的室外消防用水量,是按总体的最大室外消防用水量,还是按单幢建筑物本身的室外消防用水量为依据的问题:掌握原则:服务于总体的消防设备,如消防水泵、消控中心或联体地下室的防排烟机等,应以总体中最大单体室外消防用水量来确定其负荷等级,而仅服务于单体本身的消防负荷,可按该建筑物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

4、P-2-5-17、18 GBJ16-87第10.1.3条、GB50045-95第9.1.3条:关于地下室排污泵可否视为消防设备?生活泵与消防泵共室布置时,生活泵可否与消防泵由同一电源箱放射供电问题:掌握原则:(1)变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内及消防电梯机坑内的排污泵,以及变配电设备机房所在地下层的排污泵(人防口部排污泵除外)按消防设备供电;(2)当生活、消防合用的水泵房为远离变配电所的独立建筑,允许两种水泵由泵房第一级配电箱分别放射式供电。

其他情况下生活水泵不应由消防水泵专用电源箱供电。

5、P2-5-18 GB50045-95第9.1.2、9.1.3条:有关高层建筑屋面消防电梯与正压风机、稳压泵、非消防电梯可否由同一双电源切换箱放射供电?地下室同一防火分区内不同位置的防排烟机(有机房或无机房)、防火卷帘等消防设备可否由同一双电源切换箱放射供电问题:掌握原则:(1)12~18层普通住宅有消防电梯和普通客梯,如消防电梯兼作客梯且两类电梯合用前室时可由同一双电源箱放射式供电,但双电源箱必须设在消防电梯机房内;其他高层建筑的消防电梯与客梯应分别供电。

(2)为保证电梯电源的专用性,邻近的防排烟风机、稳压泵等消防设备,应另设双电源箱供电。

(3)高层建筑内的消防水泵、防排烟机、消防电梯、消控室、应在其所在的机房内设双电源切换箱供电;其他消防设备,如防火卷帘、消防排污泵以及无专用机房的防排烟机等可由所在防火分区的双电源切换箱供电。

(二)其他问题1、问题:关于四极开关应用问题:掌握原则:(1)为避免断零隐患,设计应慎用四极开关;(2)在TN系统中,当三相电源回路装设漏电保护装置,且不能保证N线为地电位时,应采用四极开关;(3)由两种不同接地系统电源引来的双电源转换开关,应采用四极开关;(4)TT系统的电源进线开关应采用四极开关;(5)TN-C系统严禁采用四极开关;(6)IT系统中当有中性线时应采用四极开关。

2、问题:有关EPS可否作为备用电源的问题:掌握原则:(1)EPS可以作为应急照明的备用电源;(2)EPS可以作为消防动力设备的应急备用电源。

但容量宜控制在22KW及以下;(3)EPS不应作为非火灾情况下连续工作设备的备用电源。

3、问题:有关变压器、发电机中性点应怎样与接地干线连接问题:掌握原则:变压器或柴油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属工作接地,应以最短路径直接与接地装置(或接地干线)可靠连接,变配电室内周圈式接地线为保护接地干线,应有不少于2处与接地装置连接,具体做法可参见国标图集03D501-4《接地装置安装》有关页次。

二、照明(含应急照明)(一)条文部分1、P2-5-17、19 GBJ16-87第10.1.2条、第10.2.9条、GB50045-95第9.2.5条、第9.2.6条:有关火灾应急照明灯具设计中选型的问题。

(二)其它问题1、关于地下车库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问题:掌握原则:(1)地下车库的人员及车辆的疏散指示标志,其图例符号应有明显区别;(2)诱导指向的设计,首先要正确判定人员、车辆的不同出口,遵循人车分流、各行其道的原则,同时注意人员的疏散诱导不应跨越防火分区;(3)疏散指示灯位置应尽量按规范要求,设在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或柱面上,当实施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吊装,其高度宜距地2.2~2.5米。

2、关于高层建筑中的消防电梯机房是否应设应急照明?掌握原则:《高规》未明示消防电梯机房是否属于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场所(指有人员工作)。

经研讨暂统一如下做法:为保证消防电梯(或客梯)电源的专用性,电梯机房内的照明、空调、插座、井道照明及检修插座等宜另设配电箱供电,电源宜引自公共应急照明电源箱。

3、关于火灾时必须坚持工作的场所,是否都要设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具的问题。

掌握原则:火灾时必须坚持工作的场所都应设火灾应急备用照明。

鉴于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消控室、消防水泵房在消防时的重要性及工作特点,必须保证当正常电源突然断电,而备用电源尚未投入其间必要的过渡照明,应设置若干带蓄电池的照明灯具。

其中柴油发电机房与低压配电室是建立备用电源的重要场所,参照《民规》JGJ/T16-92第6.1.9.5条第(2)款规定,其照度可按《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表5.3.1的标准值的50%设计。

三、配电线路(一)条文部分1、GB50058-92第4.3.8条:有关“如何理解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照明管线不宜暗敷”问题:掌握原则:(1)根据规范GB50058-92第4.1.2条和《民规》第6.1.3.11条规定,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为21区火灾危险环境。

(2)根据GB50058-92第4.3.4条规定21区火灾危险环境应采用具有IP2X防护结构的灯具,配电装置和接线盒应具有IP5X防护结构;采用明管敷设安装才能实现管线与灯具灯头盒、接线盒之间连接的防护要求。

2、GB50038-94(2003版)第3.1.6条,有关“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穿越地下室时采取了防护密闭措施,是否违规”的问题:掌握原则:(1)2003年版该条文已不属于强制性条文,设计中有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穿越时不应判违反强条,当穿越人防顶板时属不符合专业规范问题;(2)当防护区外有管道通路时,应避免穿越人防围护结构。

3、P2-5-18 GB50045-95第9.1.4.2条:有关“消防配电线路已采用阻燃耐火线缆,穿管明敷,或在线槽内敷设,是否仍要求对金属管、金属线槽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掌握原则:根据阻燃耐火线缆的燃烧特性和上述规范第9.1.4.2条的规定,消防配电线路除采用矿物绝缘电缆可采用支架或沿墙明敷设外,其它阻燃耐火线缆穿管明敷或在线槽内敷设时,仍需对金属管、金属线槽采取涂防火涂料等防火保护措施。

(二)其它问题1、福建省建设厅文件闽建设{2004}25号文《限制或禁止使用的技术与产品表》中,如何理解执行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禁止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中使用的规定问题:掌握原则:根据火灾危险性和发生火灾后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福建省建设厅闽建设{2004}25号文中的“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一般是指:(1)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超高层住宅除外);(2)200床及以上的医院病房,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医院门诊楼;(3)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m2的商业建筑;(4)超过800个座位的会堂、影剧院、礼堂;(5)省、市级及以上的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6)超过3000座位的体育馆;(7)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8)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公共娱乐场所;(9)地下影剧院和使用面积超过1000m2的地下商场、医院、旅馆、展览厅及其它商业或公共活动场所;(10)地、市级及以上车站旅客侯车室、港口侯船室、民航机场侯机厅。

上述场所中除直埋地和穿管(明、暗敷)敷设的线路以外,明敷或沿线槽、桥架敷设的线路禁止使用普通BV、VV等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

四、防雷与安全接地(一)条文部分1、P3-4-2 GB50054-95第4.4.4条关于总等电位联结与防雷电波侵入接地、重复接地的概念及措施是否等同,可否都接到MEB?一个建筑物中MEB是否只设一处,或是有电源进线处分别设置问题:掌握原则:(1)总等电位联结与防雷电波侵入接地,重复接地的概念和作用是不同的:(2)防雷电波侵入措施强调管线在入户端与接地装置直接连接并与MEB连通;进线电源的PEN或PE线重复接地,一般在建筑物第一级配电箱处进行,并将配电箱内PE母线与接地装置或邻近的MEB相连;当大型建筑物有多个电源进线时,每个电源进线都需按要求实施总等电位联结。

各个总等电位联结系统应就近通过联结线互相导通,使整个建筑物处于同一电位水平上。

(二)其它问题: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2年版)第3.4.3条第4.1.6、条关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屋面接闪器是否可暗设问题:掌握原则:根据GB50057-94第3.3.5条的条文说明“利用屋顶钢筋作接闪器,其前提是允许屋顶遭雷击时混凝土会有一些碎片脱开以及一小块防水、保温层遭破坏。

”设计中对于较高建筑物尚应考虑破碎混凝土跌落时对行人的二次伤害。

因此,低层建筑物可采用暗设,较高的建筑物(一般可掌握在五层及以上)应采用避雷带明设。

2、有关“是否允许需作总等电位联结的物体就近与接地网联结,不从MEB引接”问题:掌握原则:(1)按国标图集做法,变电所、单体建筑电源进线处均应设MEB;(2)需作总等电位联结的金属体,允许就近与兼作为等电位联结线的接地网钢筋连接,联结线截面、安装及导通性要求必须符合MEB联结线规定。

五、火灾自动报警(一)条文部分1、P2-3-10 GB50045-95第9.4.2.11条:有关“有些工程只要求局部设火灾自动报警,(如高层建筑的地下柴油发电机房),是否消控室所有功能都要齐全,联动系统的设置范围如何掌握?”问题:掌握原则:(1)应在同一防火分区内适当部位增设手动报警装置;其它联动功能宜局限在设置局部报警装置场所及需要联动对象的相关范围(如同一防火分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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