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暂行)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主要规定了企业内部的货币资金的收取、使用、保管、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该制度将帮助企业合理规划、使用资金,避免因资金失控而引发的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货币资金的收取管理规定1、货币资金的来源(1)进货收入:收取进货费用;(2)销售收入:收取销售费用;(3)随机事件:如合同解除、不良应收款的收回,保险赔偿、投资回收等。
2、货币资金的收款管理(1)收据制度:所有收款都应经过收据,中介机构收款必须与企业名一致;(2)内部审批:审批部门必须鉴别收款是否真实有效;(3)操作系统记录:与实际现金收款一致。
二、货币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1、货币资金的支出方式(1)内部转账:仅限人民币;(2)支票支付:仅限与本企业业务往来且账户名受理和企业名一致,并要求承兑银行开具支票;(3)现金支付:仅限于特殊需要或小额支付。
2、货币资金的支出审批(1)内部审批:注意支出可行性,审批权必须确定;(2)单据完整性:任何支出必须附加完整单据,如发票、收据等。
三、货币资金的保管管理规定1、货币资金的保管(1)财务区域化:财务存款应区分,定期/薪资储蓄/流动现金等;(2)权限分配:存款及取款权限必须与个人职务相关,取款必须经过内部授权。
2、风险防止(1)信用风险:资金应在高信誉银行存放;(2)流动性管理:资金应预留一定流动性;(3)操作风险:为减少操作风险,应设置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四、货币资金的合理使用1、利用结余资金(1)合理运用:预测公司未来业务需求,运用储备资金。
(2)风险评估:评估一定风险下公司的现金流量可能进一步降低。
2、银行融资(1)考虑报价限制:数据报表必须替代公司信誉提供资料;(2)发行额度:融资额度必须在承销证券最大额之内;(3)还款比率:每年必须还款,贷款额度必须在年度净收入之内。
结论: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一部分,起到管理和监督资金收取、使用、保管等方面的作用,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防范各种风险。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修改状态(0次)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汇款委托书等,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是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经济政策、财务纪律、加强流动资金管理的重要方面。
也是保护公司资产、维护财经纪律的重要措施。
一、现金管理1、支付工资、津贴、奖金2、日常零星费用开支;3、职工及家属药费;4、1000元以下购入物品开支;5、特殊情况费用开支。
上述以外的开支一律通过转帐支票在银行结算。
二、支票管理1、支票发放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采取封限额的办法,以防支票遗失及节约开支。
2、支票一律由财务部签发,签发时写明日期,不准开空头支票,不得假写用途,逃避银行监督。
3、发现支票丢失,领用人应及时报告财务部,办理支票挂失手续,防止造成损失。
4、采购物资时,必须按计划内采购,到财务部办理领用支票手续,并在一周内凭购货发票和入库单办理报销。
三、帐务处理1、出纳人员应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库、短款空库和长期寄库。
2、对银行存款余额每月进行核对。
如不相符,应予以查清并编制余额调节表备查。
3、借款人应于事毕一周内办理报销,报销时应再次填写支票或现金领用单(代报销单)并附发票和报销凭证,填写用途、实用金额,并结清借款。
四、其他1、现金及支票的支付必须严格审批手续,计划内购料必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批,计划外报销必须经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审批,方可报销。
对手续不全、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得给予结算。
2、各部门因公需要领取支票或借用现金时,经办人员应填写支票或现金领用单。
写明用途和开支金额,并按公司规定审批限报批,经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现金手续,如借用现金数额较大时,应提前通知财务部备款。
3、因公外出,执行差旅费报销手续,拖期不报,财务部有权通知人事部在工资中扣除。
4、部门特殊需要可按资金审批手续审批一定金额的备用金,每年财务部对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违犯使用规定的将给予收回。
5、不准私人借支公款(包括现金、支票)。
货币资金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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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控制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企业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规范本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健全财务审批制度,确保本公司成本核算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三、岗位职责分工
1.在财务部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除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都必须通过经办会计在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然后由出纳员检查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办理收付款,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 四、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
1.日常办公电话费(含移动电话费),行政用车支出(维修费除外),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批准。
••• 2.生产经营的各项支出、日常办公性支出、各种车辆的维修费用支出,由各部室、项目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
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合法、高效运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货币资金收付、保管、核算和监督的业务活动。
二、职责划分1. 财务部门负责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的收支、记账、报表编制等。
2. 审计部门负责对货币资金管理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3. 各业务部门应按照预算和审批程序,合理申请和使用资金。
三、账户管理1. 公司应设立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基本账户用于日常经营收支,一般账户用于特定项目或临时性资金需求。
2. 任何账户的开设、变更或撤销,均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并报公司高层批准。
3. 严禁私自开设账户或以个人名义存储公司资金。
四、收付款管理1. 收入管理: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严禁坐支现金或挪用公款。
2. 支出管理:所有支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支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超预算支出需特别审批。
3. 大额交易应通过银行转账进行,减少现金交易的风险。
五、现金管理1. 现金库存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超出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2. 现金收支要有严格的审批流程,确保每一笔现金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六、银行结算管理1. 银行结算应遵循“谁的钱进谁的账,谁的账出谁的钱”的原则。
2. 定期核对银行对账单,及时发现并处理未达账项。
3. 对于长期未动账的存款,应进行清理或合理安排使用。
七、内部控制1.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对货币资金管理进行有效监督。
2. 实行双人审批制度,对于关键环节如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操作,需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完成。
3. 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严重违规行为可能涉及法律责任,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如有变更,按公司规定程序修订。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公司对于下属各分店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货币资金管理模式,各分店每日经营所实现的现金收入都应缴存公司开户银行,有公司统一调配使用。
第四条公司对各分公司实行货币资金定额拨付制度,保证各下属单位账户日结存余额不超过定额,以确保正常营业活动。
对于较大项目的支出(如承建在建工程、购置固定资产等)直接由公司支付或经营各分店(分公司)书面申请,由公司拨款。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第五条公司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该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七条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或上级授权人报告。
第九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申请。
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项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和同台或相关原始凭证等。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 目的为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2.1 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可以随时用于对外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和其他可用于对外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等。
2.2 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基地。
3 职责3.1 财务中心3.1.1 为货币资金的收发存管理部门;3.1.2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财务人员有出纳和销售财务,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并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2 各部门3.2.1 根据部门职责的划分和各部门岗位职责的划分,对各类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审核;3.2.2 各部门收取不同形式的货币资金应及时(加合理的在途时间)上缴财务并取得相应的收款凭证;3.2.3 各部门支出货币资金必须履行公司既定的审批程序提请财务付款。
4 货币资金管理4.1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4.1.1 出纳人员必须根据会计审核后的凭证支付款项,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4.1.2 出纳或销售财务收款必须及时开出收款凭证:出具收款收据时收款人和开票人分别填写完整、收款单必须从系统打印由销售业务员签字确认;4.1.3 销售财务收到款项要及时传递至出纳,出纳收取款项时要同时核对系统内相应的收款单或收款收据。
4.2 公司最终审批人有董事长、总裁,最终审批人根据最终审批权限之规定,在权限范围内审批。
重大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实行董事会集体决策。
最终审批权限规定按《集团财务支付审批制度》执行4.3 各部门应当按照《财务支付审批制度》规定的程序及审批意见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财务中心应制定货币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明确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结算环节的具体规范要求4.3.1 支付申请。
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情况、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的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4.3.2 支付审批。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本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第三条公司要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办理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并实行定期各岗位之间的轮换制度,出纳人员岗位两年必须进行人员轮换(有条件的每满两年进行一次轮岗)。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四条公司的货币资金业务由专职出纳人员或经授权人员办理,出纳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五条对货币资金业务应按公司的章程、制度及国家的相关政策,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并应明确规定:(一)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不允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二)授权办理货币资金的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三)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过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公司的库存现金按照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具体情况设定库存现金限额。
第七条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单位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是世界各国经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占据了国民经济中不可替代的位置,对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企业等各种金融机构具有重要的管理意义。
因此,有关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运用,必须考虑其重要性,认真研究和制定。
一、货币资金管理的重要性货币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在于它是金融机构的管理的核心,主要是为了解决货币资金在经济活动中的利用,保证金融机构的安全运营。
货币资金管理的目的是调节货币资金的流动,控制货币资金的供给,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内容1、货币资金管理的目标与政策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应明确目标,制定合理的政策,以确保货币资金的稳定供给,解决货币资金的运用问题,促进经济的发展。
目标主要是通过货币资金的管理,实现货币资金的稳定,调节货币资金的供给量,控制货币资金的流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
2、货币资金管理的实施措施(1)规定货币资金管理的标准为了确保货币资金管理的高效实施,应首先明确货币资金管理的标准,包括货币资金管理的投资原则、机构管理体制以及管理规定等。
(2)完善货币资金管理的法规为了更好地管理货币资金,应完善相关的法规,严格执行。
例如,对于货币资金的运用,应细化具体的规定,明确各项规定的实施程序,建立管理机制,以保证货币资金的合理运用。
(3)完善货币资金管理的技术货币资金管理的实施需要技术支持,因此必须完善相关的技术支持,如货币资金管理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等,提高金融机构的管理效率。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实施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实施必须遵循一定的流程,以便执行者能够更好地控制货币资金的运用,保证金融机构的安全运营。
(1)编制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货币资金管理的目标及政策,编制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货币资金管理的原则、程序、责任步骤及措施。
(2)实施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实施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时,应重点落实规定的措施,严格执行规定的流程,实施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以确保金融机构的安全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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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川烟工财〔2007〕19号关于印发《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分厂:为加强货币资金、专项资金的控制和管理,加强公司财务监管、提高经济效益,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局、川渝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暂行)》,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ΟΟ七年八月七日主题词:规章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2007年8月7日印发★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暂行)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控制和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
2 职责2.1 财务管理部----负责公司货币资金使用的审核、支付及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
2.2 审计部----负责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2.3 各分厂----负责各分厂货币资金使用的审核、支付及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
2.4 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及月度资金预算,安排本部门的资金支付,并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填写付款申请单,对发票、合同等附件进行合规性审核。
3 货币资金的范围及管理原则3.1 货币资金包含以下范围:a)现金;b)银行存款;c)外币资金d)其他货币资金3.2 公司货币资金应加强计划管理,控制货币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遵循以下原则:a)安全性: 认真贯彻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切实防止挪用、贪污、盗窃货币资金的行为。
b)效益性: 根据市场调查研究,经常了解市场需要,在按计划完成国家的生产、销售任务之后,充分利用人力、物力。
c)及时性:保证产品生产和商品销售等业务活动所需的货币资金,并在此前提下,压缩货币资金的占用规模。
4 货币资金岗位分工及权限4.1 公司各级财务部门应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4.2 公司各级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会计凭证处理工作。
4.3 公司各级财务部门应当配备合格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流程。
货币资金管理岗位实行定期岗位轮换,出纳人员在本岗位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年。
4.4 公司各部门以及分厂应当按照公司《资金审批支付流程管理规定》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4.4.1 公司各级货币资金的审批人员应当按照公司《资金审批支付流程管理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4.4.2 公司各级货币资金的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的权利,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4.6 货币资金支付程序4.6.1 支付申请。
公司有关部门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4.6.2 支付批准。
公司各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对分管部门的资金支付申请审批签字。
4.6.3 支付审核。
财务部审核人员及财务部门负责人根据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金额进行审核。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核人应当拒绝签字,并退回申请部门重办。
4.6.4 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并批准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
4.7 公司对于重大货币资金支付业务,通过预算管理方式进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的发生。
5 现金的管理5.1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对现金收入、付出和结存和监督检查,确保现金的安全完整及合理使用。
5.2 公司应严格监控各项现金的使用范围,按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津贴、个人劳动报酬、各种劳保福利费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等费用。
5.3 公司从银行提取现金,须写明用途。
5.4 公司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统一由公司各级现金出纳员经管,非现金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5.5 公司的现金管理应严格“九不准”原则:不准以白条顶替现金;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私人借用公款;不准单位之间套换现金;不准假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保留帐外现金(小金库);不准以任何票证代替人民币。
5.6 公司各级现金出纳人员应该严格控制现金发放量,特殊情况需用现金结算的,必须经公司各级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支付。
5.7 公司各级出纳人员必须每天核准现金库存数,凡超过限额必须送交银行,现金支付以外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5.8 公司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各级财务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盘点,确保现金帐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的及时查明原因,作出相应处理。
6 银行存款的管理6.1 公司各部门和分厂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令,遵守银行信贷、结算管理的各项规定。
6.2 公司各部门和分厂应坚持货币结算收有凭、付有据的规定,原始凭证要严格审核,不合理或不符合付款凭证的单据,不能作为支付会计凭证,更不能支取现金或用作银行划款的依据。
6.3 对于银行支票,公司各部门和分厂应进行严格管理,凡使用支票的人员,必须填写支票申请单,并经公司各级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使用。
出纳人员根据批准的申请,填好支配的日期、金额或限制的金额和用途。
6.4 公司各部门和分厂应遵守资金结算纪律,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不准携带盖好印鉴的空白支票外出采购;不准将支票交给收款单位代为签发;不得低于银行规定的金额起点签发支票,空白支票与印鉴要由两人分开管理。
6.5 公司各级财务部门对材料购买应严格审查,核对计划及合同。
对无计划、无合同采购,有权不予付款。
6.6 公司各级财务部门应及时、准确登记与银行往来的一切业务,并进行月末对帐(指银行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对于“未达帐项”月末一定要核对清楚,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次月处理。
7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7.1 公司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根据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设专人保管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强化票据登记工作,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对于银行支票,进行严格管理,空白支票与印鉴要由两人及以上分别予以管理。
7.2 对于应收、应付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汇票,公司各级财务部门应设置应收、应付票据备查账,逐笔登记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和单位名称、到期日等资料。
应收、应付票据到期结清后,应在备查帐内逐笔注销。
7.3 公司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
印鉴管理按照公司《财务印鉴管理制度》执行。
8 专项资金的管理8.1 专项资金包括行业发展资金、低档烟发展资金、雪茄烟补助资金、科技经费补助资金等中央、地方财政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拨付的资金。
8.2 必须按照财政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申报、使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相关支出,禁止违规使用专项资金。
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审批支付流程管理规定》支付专项资金。
8.3 公司各级财务部门应合理配置专项资金相关岗位及人员,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专项资金业务的全流程。
8.4 对财政、上级拨入、地方政府补助资金及奖励基金的专项资金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无明文规定的,按照相关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8.5 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8.5.1 烟草行业发展资金用于以下支出:a)兼并过程中发生的必要支出,具体包括兼并后发生的技术改造支出;消化兼并增加的亏损挂账、资产损失等而发生的支出。
b)关、停、并、转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在职职工安置经费,指一次性安置在职职工所需支付的费用;社会保险费,指关闭破产企业应交纳的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资产处置费用,指处置淘汰的烟草专用机械、原辅材料发生的搬运、销毁等费用;财政部批准的其它支出。
8.5.2 低档烟发展资金低档烟发展资金必须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低档卷烟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5〕683号文)管理并使用,专项用于支持低档烟生产的各项开支。
8.5.3 雪茄烟补助资金雪茄烟补贴资金须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烟草商业税后利润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3〕238号文)的规定管理并使用,专项用于雪茄烟技术改造。
8.5.4 科技经费补助资金科技经费补助资金的使用须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用于卷烟技术研发费用开支,研发项目须进行可行性分析并立项,专款专用。
8.6 公司应建立专项资金业务责任追究制度,对在专项资金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专项资金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8.7 公司应建立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程序,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8.8 与专项资金业务有关的各种文件和凭据的存档、保管和调用,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9 监督检查9.1 公司应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公司各级审计职能部门应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9.2 公司各级审计职能部门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10 附则10.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0.2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