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直属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考核奖惩试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生产经营考核奖惩试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生产经营考核奖惩试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公布日期】1999.02.05•【文号】[1999]中油研字第57号•【施行日期】1999.02.0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生产经营考核奖惩试行办法([1999]中油研字第57号1999年2月5日)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使企业全面加强管理,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按照《公司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工业企业有关考核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考核奖惩,必须遵循以下原则:考核指标核定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做到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以利于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以利润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与配套考核指标相结合,做到突出效益、兼顾全面,引导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实现可持续发展;考核与奖惩相结合,做到严考核、硬兑现,有奖有罚、奖惩分明,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倾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油气田企业、炼油化工企业、施工作业企业、销售企业和其他直属企业。
二、考核指标体系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建立以利润为基本指标,与有关辅助指标、控制指标相结合的配套考核指标体系。
1.各企业的基本考核指标为一项,即实现利润(亏损企业为控亏额)。
2.各企业的辅助考核指标为一项,即内部上交额。
3.各企业的控制指标为三项:(1)安全生产指标;(2)环保达标;(3)职工总数。
第五条基本考核指标。
企业实现利润,以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核准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为准。
企业实现利润总额等于或大于集团公司年度下达的目标利润额为完成考核指标,否则为未完成考核指标;亏损企业实际亏损额等于或小于集团公司核定的年度控亏额为完成考核指标,否则为未完成考核指标。
08_CNPC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DOC 15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中油人事〔2019〕7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体系,有效实施激励与约束、管理与监督,促进公司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推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一)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二)控(参)股公司中由公司推荐聘任的领导班子成员;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绩效考核,是指通过签订内部绩效合同的方式,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或任期内应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定量、定性为关键绩效指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关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以此作为薪酬兑现、职务调整、潜能开发和工作改进的依据。
第四条绩效考核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受约人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二)突出重点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应突出关键工作和重点任务,少而精,不面面俱到。
(三)分类考核原则。
按照业务和岗位特点,分为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贸易、管道运输、国际业务、工程技术、物资采购、装备制造、科研规划、生活服务、金融事业、机关部门等不同类别,分别考核。
(四)定量定性结合原则。
关键绩效指标能量化的,实行定量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难以量化的,实行定性评价。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使激励与约束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
第五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研究制订绩效考核政策及办法,审议绩效合同,监控绩效合同执行,审批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第六条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人事部。
第二章绩效合同第七条绩效合同是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作为发约人,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受约人,以书面形式对考核期应完成的绩效目标所签订的协议,包括发约人、受约人的单位名称、姓名、职务、合同有效时间、签订时间、关键绩效指标及权重、指标值等内容。
中石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办法中油质安字〔2005〕6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安全生产长周期运行,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团公司实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制度。
第二章考核第三条安全生产考核范围为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全资公司、控股公司,以及股份公司所属地区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可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作适当调整.第五条企业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组织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满分1000分。
考核标准见附件.企业考核得分900分以上,符合企业领导人员综合业绩考核中的安全要求,并能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可申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达标企业。
第六条申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达标企业的单位,于当年10月底前,以企业文件形式,并附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及考核总结,分别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第七条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分别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进行抽查。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申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达标企业的单位实行考核、确认制度。
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对申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达标企业的单位,分别组织考核.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依据考核结果,对申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达标企业的单位进行确认,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备案。
第三章先进企业评比第九条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评比范围为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股份公司所属地区公司主要负责人为集团公司党组管理干部的单位,以及中国石油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物资装备(集团)总公司所属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集团公司党组管理干部的单位。
第十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必须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达标企业,且年度内无较大社会影响、性质严重的其他事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特级(类)企业员工伤亡事故死亡率不大于0。
石油企业、事业单位工人全面考核择优晋级实施办法

石油工业部(87)油劳资第58号关于试行工人全面考核择优晋级办法的通知各石油企、事业单位:现将《石油企业、事业单位工人全面考核择优晋级实施办法》(试行稿)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在今后工资晋升中试行。
试行中有什么经验和问题,望及时向部反应,以便修订完善本办法。
关于干部考核,请按部(80)油干字第694号《石油工业部关于实行干部年度考核的通知》执行,在考核的基础上实行择优晋级。
附:石油企业、事业单位工人全面考核择优晋级实施办法。
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抄送:中纪委和纪检组,本部办公厅、干部司、劳资司。
石油企业、事业单位工人全面考核择优晋级实施办法。
(试行稿)为了克服工资分配中的劳酬脱节状况,改变当前职工晋级工作中存在的平均主义,更好地贯彻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使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其劳动贡献、技术水平、劳动态度紧密挂钩,充分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促进石油工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分范围凡石油企、事业单位固定工人、劳动合同制工人,均属于应考核范围。
二、考核的内容工人全面考核内容包括劳动态度、劳动贡献和技术水平三个方面。
劳动态度,主要指是否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及协作配合等。
劳动贡献,主要指生产(工作)任务完成程度、产品(工作)质量、材料与能源消耗、安全生产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
技术水平,主要指本工种(岗位)的技术业务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呢的熟练程度。
上述三个方面的考核以劳动贡献为主。
三、考核的标准劳动态度和劳动贡献的考核由各局、厂(处)分别制定定量或定性的考核标准,凡能定量的岗位(工种)都应做到定量化;技术水平的考核按部、局统一制定的石油工人技术等级标准进行。
四、考核的方法工人的考核工作要逐步走向全面定量和制度化,改变以往晋升工资前一次性突击考核的做法。
对工人的劳动态度和劳动贡献要实行月度考核、及时记载。
考核卡(表)应由局或厂(处)劳资部门统一制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科技进步,推动集团公司技术创新战略的实施,明确科技计划的编制程序,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科技计划管理的基本制度,参照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计划是集团公司解决生产经营发展中涉及的重大科技问题、实现科技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手段。
科技计划以提高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增强核心竞争力为最终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计划包括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五年科技发展计划和年度科技计划。
第四条科技计划由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科技委员会审定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科技计划的编制第五条科技计划编制原则(一)服从、服务于集团公司整体发展计划;(二)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持;(三)有利于推动技术创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和增强核心竞争力;(四)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重点、合理配置资源;(五)按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技术三个层次安排。
第六条根据集团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在科学预测技术发展趋势、战略重点的基础上,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集团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集团公司关键技术发展领域和重点方向,用以指导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第七条根据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核心业务发展需要,科技管理部门应提前两年组织编制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经科技委员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关键技术发展目标、任务、经费概算、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及管理的配套措施。
第八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五年科技发展计划按照滚动的原则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年度科技计划是五年科技发展计划目标、任务的分解,年度计划要结合年度生产经营的重点需求落实科技项目。
第十条科技管理部门于每年十月份开始组织编制下一年度科技计划。
主要内容包括:上一年度科技计划执行情况、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计划目标、科技项目、经费预算、改革措施等。
石油企业年员工业绩奖金分配办法

石油企业年员工业绩奖金分配办法员工业绩奖金分配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员工业绩奖金与个人业绩指标挂钩的奖金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确保油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绩奖金分配原则:1、单位利益与个人利益统一的原则。
个人业绩奖金的分配以本单位业绩考核兑现奖金为基础,单位业绩考核指标完成的好坏决定员工业绩奖金的总体水平。
2、责、权、利统一的原则。
奖金分配要体现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向责任重、风险高、贡献大的岗位倾斜。
3、突出业绩、严格兑现的原则。
个人奖金的多少主要与本人业绩考核结果挂钩,以业绩定奖金,打破平均主义。
4、严格考核、逐级兑现的原则。
依据业绩考核分层分类、逐级考核的特点,员工个人业绩奖金的分配也要坚持一级考核一级、一级兑现一级的原则。
第三条各单位主要经营者、经营者的业绩奖金由油田公司负责考核兑现;其他员工的业绩奖金由各单位逐级考核兑现。
本办法关于其他员工的业绩奖金分配办法为指导性意见。
主要经营者指油田公司各单位领导班子中的正职成员;经营者指油田公司各单位领导班子中的副职成员,包括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领导班子中的副职成员,但不含行政级别相同而未列入班子成员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业绩奖金是指《塔里木油田分公司2001 年薪酬总额与业绩指标挂钩办法》中的变动薪酬,不包括其他一次性奖金。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二、业绩奖金分配系数第六条业绩奖金分配系数是根据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对不同岗位的奖金分配关系进行调整,体现奖金分配向责任重、风险大的岗位倾斜的参数。
第七条各单位主要经营者、经营者的业绩奖金分配系数,由业绩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油田公司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确定。
第八条按照逐级考核兑现的原则,其他员工的业绩奖金分配系数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三、主要经营者、经营者业绩奖金兑现第九条单位主要经营者业绩奖金考核兑现。
油田集团业务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制度

油田集团业务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制度1. 背景油田集团是中国石化旗下的重要子公司,下属有多家业务单位,涵盖了油气勘探开发、储运销售、技术研发、工程建设等多个领域。
为了提高业务单位的管理水平、促进业务发展,油田集团制定了内部绩效考核制度。
2. 目的油田集团业务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制度的目的是明确业务单位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激励业务单位的管理者和员工通过不断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业绩表现,推动业务单位不断发展。
3. 考核内容和标准油田集团业务单位内部绩效考核涉及到以下内容和标准:3.1 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是业务单位考核的首要指标。
具体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余额•全年现金流量3.2 生产效率油田集团对业务单位的生产效率也进行考核。
具体指标如下:•原油产量•注水量•开发新油气田数量•单位耗能•事故发生率3.3 安全生产为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油田集团业务单位内部绩效考核也要考核安全生产情况。
具体考核指标如下:•事故发生情况•安全培训情况•安全设备完好率•安全检查合格率3.4 管理效能除了上述考核指标,油田集团还对业务单位的管理效能进行考核。
具体指标如下:•领导班子和员工队伍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法律合规要求的履行情况•业务单位的整体规划执行和维护水平•业务单位的员工培训和业务技术的提升情况4. 考核方法油田集团业务单位内部绩效考核的方法主要有两种:4.1 定量考核定量考核是指对业务单位的考核指标进行量化,采用达成目标的分数计算系统进行绩效评估。
例如,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达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得到一定的分数,累计后得出最终分数。
4.2 定性考核定量考核是指对业务单位的考核指标进行描述和评价,根据综合情况进行打分的方式。
例如,对于安全生产的考核指标,要综合考虑公司的安全文化氛围、员工安全意识、安全设施和救援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打分。
5. 奖惩措施油田集团对业务单位的绩效考核实行奖惩分明的措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科技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科技管理办法中油质字〔1999〕第194号第一条为了依靠科技进步,保障安全生产,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集团公司有关科技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油气田、炼化及销售企业安全科技系指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的科研攻关、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技术改造(革新)、装备设施更新以及科学管理方法等。
第三条企业在编制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应同时编制安全科技工作计划,并纳入本企业科技计划之中,认真组织实施。
第四条安全科技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安全科技项目立项、开发、鉴定、推广等工作实施动态管理,提供业务指导,做好计划检查和协调工作。
安全科技管理工作由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归口,安全主管部门协助组织实施。
第五条集团公司系统的安全科研项目,分集团公司级和企业级,其管理办法按集团公司有关科技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列入集团公司科研计划的项目,由集团公司拨给专项科技费用或给予项目补助费。
列入企业科研计划的项目,经费由各企业自筹解决。
安全技术改造、革新项目,可从安全技措经费和安保基金中部分列支。
第七条安全科技经费支出只限于与该项目直接有关的科研支出。
科研经费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对擅自挪用者将停止拨款,必要时,追回全部拨款。
第八条企业自行开发有困难,需与集团公司其它企、事业单位或外系统单位联合开发的项目,可报集团公司质量安全与环保部协调,经与科技主管部门研究确认后组织立项。
第九条各企业立项的安全科研项目中对安全生产有重大影响的安全技术改造、革新项目,应报集团公司质量安全与环保部备案。
第十条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合同任务或计划终结,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和合同执行情况评价报告,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项目验收和成果鉴定。
第十一条每年底,各企业应将本年度完成的安全科研成果、技术革新项目及获专利的安全产品细目,上报集团公司质量安全与环保部备案。
第十二条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使安全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推动安全科技进步,促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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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直属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考核奖惩
试行办法
【法规类别】石油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1999]中油人劳字第339号
【发布部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日期】1999.06.25
【实施日期】1999.06.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直属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考核奖惩试行办法
(1999年6月25日[1999]中油人劳字第339号)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内部有效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促使直属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全面加强管理,加快企业化进程,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生产经营考核奖惩试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奖惩应遵循以下原则:考核指标的核定应与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和集团公司总体目标相结合,做到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利于调动事业单位的积极性;以集团公司
下达的经济指标和任务指标为主要考核指标,引导事业单位积极承担纵向任务,并通过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推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向集团内部其它企业和社会提供服务等途径,提高经济效益,为集团公司的持续发展服务;考核与奖惩相结合,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倾向,做到奖惩分明。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科研、教育等事业单位和规划设计总院。
第四条基本考核指标。
各科研等事业单位以集团公司下达的经费自给率(其中规划设计总院为实现利润指标)作为经济考核指标,以下达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任务考核指标;各石油大中专院校以集团公司下达的学生人均事业费变化率作为经济考核指标,以下达的学校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任务考核指标;管理干部学院、石油大学(广州)、审计所以人均事业费变化率作为经济考核指标,以下达的培训、审计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任务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