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装卸作业事故及处理
铁路行李、包裹运输事故处理

铁路行李、包裹运输事故处理一、行李、包裹运输事故的种类和等级(一)行李包裹事故的种类1 .火灾。
2 .被盗(有被盗痕迹的) o3 .丢失 (全部未到或者部份短少,无被盗痕迹的) 。
4 .损坏(破损、湿损、变形等)。
5 .误交付。
6 .票货分离、票货不符、误装卸或者顶件运输时。
7 .其他(污染、腐坏等) o(二)行李、包裹事故等级行李、包裹事故按其性质和损失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大事故、普通事故三个等级以及事故苗子。
1 .造成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1 ) 由于承运的行李、包裹发生火灾、爆炸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达 3 人的;(2)物品损失(包括其他直接损失,以下同)价值超过 3 万元(不含3 万元)的;(3)尖端保密物品、放射性物品灭失。
2 .造成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大事故(1)由于承运的行李、包裹发生火灾、爆炸造成人员重伤的;(2)物品损失价值 1 万元以上(不含 1 万元)至 3 万元的。
3 .普通事故(1)承运的行李、包裹发生火灾爆炸的;(2)物品损失价值 200 元以上(不含 200 元)至 1 万元的。
4 .事故苗子在运输行李、包裹过程中 (自承运时起至交付完毕时止)造成轻微损失及普通办理差错为事故苗子。
事故苗子包括:(1)损失轻微,其价值不超过 200 元(含 200 元)的; (2)被盗在30 日内破案并追回原物,损失轻微的;(3)票货分离、票货不符、误装卸及时发现纠正,未造成损失的;(4)误交付及时发现并取回,未造成损失的;(5)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6)违反营业办理限制。
二、行李、包裹事故责任划分(一)不属于承运人责任的范围1 .不可抗力;2 .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3 .包装方法或者容器不良,从外部观察不能发现或者无规定的安全标志时;4 .托运人自己押运、带运的包裹 (因铁路责任除外);5 .托运人、收货人违反铁路规章或者其他自身的过错。
6 二)承运人内部站、车责任的划分1 .直接发生事故的车站和列车,应主动承担责任。
卸车人身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卸车人身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卸车人身事故是指在卸货作业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人员受伤或发生意外的情况。
针对卸车人身事故的发生,制定一份应急处理预案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下是一份卸车人身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参考内容:1. 应急通知:在发生卸车人身事故后,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部门调查人员和责任人。
通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现场状况等。
2. 人员救援:在发生事故后,首先要确保受伤人员的安全。
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同时,对于其他受伤人员进行初步的救助和安抚。
3. 现场保护:发生卸车人身事故后,要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封控,确保现场的安全,并保护现场的证据。
阻止其他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避免二次伤害和破坏证据。
4. 事故调查:应尽快派遣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责任追究。
调查人员要采集现场证据、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真实详尽地记录现场情况。
5. 情况报告:将卸车人身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给相关上级部门和领导。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数量、事故原因及预计的后果等详细信息。
6. 媒体公关:根据事故情况和社会影响,及时进行媒体公关工作。
与媒体沟通,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减少对企业形象和声誉的影响。
7. 事后总结和整改:对卸车人身事故进行全面的事后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及时落实。
并将事故的处理情况与整改措施报告给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总之,卸车人身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目标是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要由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并以透明、及时的方式向相关方提供信息,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再次发生。
预案的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能够应对各种可能的事故情况。
车务段装卸应急预案范文

一、预案背景为确保车务段装卸作业的安全、高效运行,预防和减少装卸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铁路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装卸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确保装卸作业过程中的人员、设备、物资安全。
3. 最大限度地减少装卸作业事故对生产、生活的影响。
三、预案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车务段装卸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包括火灾、爆炸、中毒、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坍塌、坠落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车务段装卸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监督装卸作业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抢救、设备抢修和物资转移。
(3)警戒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
(4)通讯保障组: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处理。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的生活保障。
五、应急处置流程1. 发现事故:装卸作业人员发现事故后,立即向现场指挥组报告。
2. 现场指挥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组、警戒组、通讯保障组和后勤保障组进行应急处置。
3. 救援组:(1)组织人员抢救,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2)对事故现场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3)将事故物资转移到安全区域。
4. 警戒组:(1)设置警戒线,控制事故现场。
(2)进行交通管制,确保现场交通安全。
(3)疏散现场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5. 通讯保障组:(1)及时收集、传递事故信息。
(2)确保应急指挥部的信息畅通。
6. 后勤保障组:(1)提供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生活保障。
(2)协助救援组、警戒组开展工作。
六、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1. 一级响应: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
2. 二级响应: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生产、生活秩序。
铁路货运事故应急预案(精选5篇)

铁路货运事故应急预案(精选5篇)铁路货运事故应急预案(精选5篇)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
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铁路货运事故应急预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铁路货运事故应急预案1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有效预防、正确及时处置本市突发铁路交通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铁路调度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上海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城市轨道交通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按本预案执行。
国家铁路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城市轨道交通上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按照城市轨道交通的应急处置办法执行,或应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按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作为应对铁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任务和中心环节。
装卸货物过程中货物不慎掉落伤及旁人

装卸货物过程中货物不慎掉落伤及旁人装卸货物是一个常见的工作场景,无论是在物流仓库、港口、建筑工地还是工业生产现场,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其中,货物不慎掉落可能会给工作人员和旁人带来伤害。
本文将就如何预防和减少货物掉落事故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有效的解决方案。
首先,预防货物掉落事故是所有工作人员的首要任务。
合理的货物摆放、堆码和固定是非常重要的。
在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当仔细观察货物的实际情况,确保货物堆码稳固、摆放整齐。
对于较大、较重的货物应特别注意,必要时可以采用专业工具和设备进行固定。
此外,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作业质量,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并熟练掌握装卸货物的技巧和规范操作流程。
其次,提供足够的防护设备也是非常重要的。
工作场所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
这些防护设备不仅能够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还可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此外,为了确保操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安全,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装卸区域。
另外,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也是防止货物掉落事故的重要环节。
对于用于装卸货物的设备和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如发现有故障或损坏的设备,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避免因设备问题导致货物掉落事故的发生。
总之,要减少装卸货物过程中货物不慎掉落伤及旁人的风险,我们需要从预防措施、提供防护设备和定期检查维护设备三个方面着手。
通过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其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以及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将能够有效降低货物掉落事故的发生率,并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内容小节1. 预防货物掉落事故的重要性1.1 合理摆放、堆码和固定货物1.2 培训工作人员,提高操作技能2. 提供足够的防护设备2.1 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2.2 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3.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3.1 定期检查设备和工具的运行状态3.2 及时修理或更换故障或损坏的设备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我们能够有效预防货物掉落事故的发生,减少工作人员和旁人的伤害风险。
《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

《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目录1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铁路现代物流和装卸机械化发展需要,保障铁路货物装卸生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铁路法》《特种设备安全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铁路货物装卸安全以人身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机械设备安全、货物安全和车辆安全为重点,以作业标准化为载体,通过安全风险研判预警、现场防控和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实现对装卸安全风险的全过程控制,全面提升装卸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第三条铁路货物装卸以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为发展方向,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应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装卸机械、属索具和配套设施,提升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保障水平。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所属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运输货物的装卸、搬运作业.第二章通用要求第一节作业线路安全第五条在货物线上进行装卸作业,须按下列规定安设带有脱轨器的红色防护信号牌(夜间及昼间能见度较低时,为红色信号灯)。
㈠装卸作业前,装卸工组应在货物线两端来车方向左侧钢轨上设置带脱轨器的固定或移动式防护信号(尽头线路只在来车一端防护)。
移动式防护信号设置在距离车列不小于20米处;作业车停留位置距警冲标不足20米时,防护信号设在与警冲标相齐处。
如在同一线路上车辆分解后作业时,应在该线路的最前部与最后部车辆外端防护,分解间隔大于40米时,可在间隔20米以外处设置。
㈡同一线路上两个及以上工组同时作业时,应由最先开班作业的工组(或专人)设置防护信号,最后结束作业的工组(或专人)撤除防护信号。
各作业工组(有专人负责设置、撤除防护信号除外)应在防护信号上锁挂工组标识,作业完毕及时摘除。
除作业工组(或专人)外,其他人员无权撤除防护信号。
㈢防护信号牌须清洁明亮(贴反光膜或刷反光漆),规格为宽380毫米、高300毫米,四周25毫米宽白边,面板厚度2毫米以上,底边距轨面900毫米。
铁路装卸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铁路装卸车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铁路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装卸作业单位以及参与铁路装卸车作业的所有人员。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铁路运输企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装卸车作业,确保装卸车作业安全。
2. 装卸作业单位:负责装卸车作业的具体实施,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1)装卸作业单位应提前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场地平整、无障碍物、照明充足。
(2)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制动、转向、灯光等系统正常。
(3)检查货物包装,确保货物牢固、无破损。
2. 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装卸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2)装卸作业过程中,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
(3)使用叉车、起重机等机械设备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严禁货物堆放过高、过密,防止发生倾倒、坍塌事故。
(5)装卸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 作业后的安全措施(1)装卸作业完成后,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遗留物品。
(2)对作业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3)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装卸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3. 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1. 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2. 严格按照事故调查程序,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 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事故教训得到吸取。
4. 事故报告应按时限、按程序向上级单位报告。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铁路运输企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铁路运输装卸机械管理规则
铁路运输装卸机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运输装卸机械(以下简称装卸机械)它是铁路运输和生产的重要设备。
主要包括门(桥)式起重机、叉车、臂架式起重机、装载机、装(卸)车机、集装箱吊运机、行包牵引车等机械设备。
为加强装卸机械管理,进一步提高装卸机械化水平,保证装卸机械质量和安全,充分发挥装卸机械效能,提高运输质量、效率和效益,依据《铁路法》、《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火车站货场内的货物、行包、集装箱装卸、搬运作业的各种装卸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条装卸机械化是装卸工作的发展方向,是加速车辆周转、提高运输效率和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实现铁路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
发展装卸机械化要以运输安全生产为前提,充分考虑发展整车机械化装卸和集装箱运输,装卸能力必须满足运输生产的需要,各有关单位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科学合理地配置装卸机械。
大力发展装卸机械化的同时,要认真开展科技攻关,广泛应用新技术,不断完善设备性能,安全、快速、优质完成铁路运输生产任务。
第三条要加强装卸机械的运用管理,合理运用装卸机械设备,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路内、外装卸搬运行业的协作,搞好路内运转、客运、货运、装卸及其他部门的联劳协作,形成有计划的、均衡的、协调的生产秩序,加速车辆、货物货位的周转,提高整体运输效率。
第二章配置第四条装卸机械配置应参照《铁路货场装卸机械的一般技术要求和配置》(TB/T 2928)标准,根据货物运量、品类和货场设备情况,以及现代物流基地的作业条件,选择适用的机械类型和数量。
同时要充分考虑经济效果、社会效益和长远发展。
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由站段(装卸部门)提出装卸机械配置建议计划,报铁路局(含专业运输公司,下同)装卸部门审核、编制装卸机械发展规划,纳入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五条装卸机械原则上以门式起重机为主型机械。
根据货物品类和集散状态,发展流动式装卸机械,应在专用集装箱堆场开发和使用特殊装卸设备。
铁路装卸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铁路装卸劳动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装卸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铁路装卸作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铁路装卸作业现场,包括货物装卸、搬运、堆码、包装、标识等各个环节。
三、安全管理责任1. 铁路装卸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2. 作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装卸劳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装卸劳动安全工作负责。
3. 作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装卸劳动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安全教育培训1. 作业单位应定期对装卸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 新参加工作的装卸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 在职装卸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五、安全操作规程1. 装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装卸机械、工具、场地等,确保安全可靠。
2. 装卸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3. 装卸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发生。
4. 装卸作业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上级。
5. 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清理现场,确保安全。
六、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作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装卸机械、工具、场地、作业人员操作等方面。
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后,作业单位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 事故调查处理应严格按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执行。
3. 对事故责任人和有关责任单位,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最新)《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准确调查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均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
第三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以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XXX、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要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度,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XXX、安全监管办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惩罚的日常工作。
XXX、安全监管办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根据本规则的规定,分别承担XXX、安全监管办指定的事故调查处理惩罚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如实提供相关证据,积极共同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认真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认定损失,定性定责,追究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章事故等级第七条根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孕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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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装卸作业事故及处理
装卸作业事故,包括职工伤亡事故、机械事故、货物事故、车辆事故、行车事故等,一旦发生,应按相应的事故处理规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发生。
一、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1.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抢救,防止扩大损失。
在不扩大损失的前提下,尽力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收集事故情况(可采用拍照、拍摄事故现场、调查等手段)。
2.发生事故的装卸工组人员,应由装卸值班员(或装卸干部)主持召开会议,初步分析事故过程、原因和责任,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处理事故。
3.必须执行24小时事故报告制度,即:
(1)发生轻伤事故,24小时内报至单位及同级工会;
(2)发生重伤事故,24小时内逐级报至铁路局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生产业务部门、工会等;
(3)发生死亡事故,24小时内逐级报至铁道部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全国铁路总工会。
(4)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报告、谎报或隐瞒不报。
4.事故处理完毕,应按规定填写有关的“事故报告”,填记相应的“事故登记簿”,保管好各种资料,建立事故档案,总结经验教训,定期公布教育职工。
二、事故处理的分工和原则
1.事故处理的分工
《安规》规定:铁路局负责组织重大事故(包括人员死亡)的分析处理;铁路分局负责组织大事故(包括重伤)的分析处理;基层单位要参加各类装卸事故的调查,并负责一般事故的分析处理。
2.事故处理的原则
事故处理要严格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复习思考题
1.试述装卸安全工作的原则、方针政策。
(中)
2.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哪几条?(中)
3.《安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内容是什么?(中)
4.《安规》规定的装卸作业基本制度有哪几项?(中)
5.什么是职1人身伤亡事故?职工人身伤亡事故可分为几个等级?(中)
6.造成职工人身伤亡事故的原因有哪些?(高)
7.《安规》对每车最少作业人数是如何规定的?(中)
8.作业中,因取送车需撤除防护信号,该如何处理?(中)
9.跨越正线(到发线)作业,需做好哪些防护工作?(高)
10.对触电人员现场急救的要点是什么?(高)
11.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基本要求有哪些?(高)
12.寒冷气候对装卸作业会产生哪些不良后果?(高)
13.夏季作业,为防止作业人员中暑,有哪些措施?(高)
14.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是什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