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安全监控管理,切实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事故防控方面的安全保障作用,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工作期间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工作台上资料摆放整齐。
3.认真观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填写当班各种运行记录,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进行处理。
4.认真观察各地点监控数据有无异常变化,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井下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5.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与监控系统无关的其它工作。
6.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杜绝操作失误。
(三)监控系统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监控设备。
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2.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在煤炭行业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
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3.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地点测值的地方。
4.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____)要求。
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绘制布置图。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本制度制定。
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标准。
第二条安全监控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车间及员工宿舍等工作场所的安全监控管理。
第三条安全监控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2. 预防为主3. 综合治理4. 全员参与5. 合理分工6. 追究责任第四条安全监控管理职责1. 公司领导班子负责重大安全决策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安全监控制度有效实施。
2. 监控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
3.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的安全监控工作。
4. 全体员工要积极参与安全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积极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章安全监控设备第五条安全监控设备选型与安装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按照相关的国家安全标准选型和安装安全监控设备,确保监控设备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第六条安全监控设备运行维护1. 监控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监控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有效运行。
第七条安全监控设备保密1. 监控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监控设备进行保密管理,严禁私自向他人提供监控图像和数据。
2. 未经允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篡改、删除监控设备中的图像和数据。
第三章安全监控管理措施第八条安全图像实时监控1. 监控设备管理部门应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图像实时监控。
2. 各车间应加强对安全监控图像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安全巡查1. 各车间设置巡查岗位,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巡查,密切关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2. 巡查人员应将巡查情况及时记录,确保巡查工作的有效性。
第十条事故调查及分析1.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并尽快完成调查报告。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篇)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确保达到国家要求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效果。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高度重视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潜在的危险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第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由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调试。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覆盖全矿区域,监测点位布置合理;(二)具备网络通信和数据传输能力;(三)具备报警功能,能够实时发出报警信息;(四)具备数据存储和分析能力,能够进行历史数据查询和统计分析;(五)具备远程监控和控制能力,能够远程实时观察和操作。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工程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并进行严格的验收和评估,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仪器和软件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并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第九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和仪器的使用和维护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和仪器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设备和仪器的巡视和检查,并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完好和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应及时进行,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过程中,涉及到的故障处理、维修和更换配件等费用应由煤矿管理部门承担。
煤矿监控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5篇)

煤矿监控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一、必须熟悉掌握瓦斯监控系统,对整个监控系统会操作,掌握瓦斯监控系统工作程序,能顺利完成当班瓦斯监控任务,能处理监控系统有关故障。
二、切实认真负责好瓦斯监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监守岗位,上班时不准脱岗,上班时间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和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五、认真对瓦斯监控系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对相应监测数据进行储存,便于随时查阅。
严禁私自篡改有关数据,每天进行瓦斯日报表打印、并存档。
六、保持设备及监控室的清洁工作。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煤矿监控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2)1. 领导责任:1.1 煤矿监控员需严格遵守国家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操作规程,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1.2 煤矿监控员应对煤矿生产安全负有直接的责任,需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及时发现煤矿生产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
1.3 煤矿监控员需加强对煤矿作业区域的巡查和监控,保证生产区域的安全运行。
1.4 煤矿监控员需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1.5 煤矿监控员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管理责任:2.1 煤矿监控员需落实煤矿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操作规程等,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2.2 煤矿监控员需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
2.3 煤矿监控员需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事故记录、巡检记录等,并对其进行及时整理和归档。
2.4 煤矿监控员需与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和执行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2.5 煤矿监控员需对煤矿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对煤矿生产安全的认识和责任感。
3. 现场管理责任:3.1 煤矿监控员需了解煤矿各个作业区域的生产情况,并及时关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3.2 煤矿监控员需对煤矿生产现场进行巡视,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隐患。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____煤矿目录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2二、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3三、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4四、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操作规程---6六、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7七、安全生产值班制度-----8八、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9九、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1十、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1十一、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2十二、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4十三、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5十四、瓦斯日报、监测日报____签字制度--16十五、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7十六、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20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瓦斯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瓦斯超限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确保井下瓦斯超限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撤人、断电及____处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瓦斯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瓦斯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调度室监控中心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随时对井下各处瓦斯情况进行监控。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分析并及时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
2、当甲烷传感器检测的瓦斯浓度显示超高报警时,值班人员要及时和现场施工班组联系。
先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核对,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用光学甲烷检测仪测量。
如甲烷传感器故障误差所致,应立即通知通风队进行更换;如果确属瓦斯涌出量升高所致,施工班组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配合调度室积极处理。
3、如果瓦斯浓度显示异常,经核实为施工班组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碰撞、淋水、放炮等)的,要立即整改。
如瓦斯传感器损坏或断线应立即通知通风队来人修理、更换、校正。
4、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期间,甲烷传感器要立即停止使用;由班组负责在甲烷传感器位臵上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2测报警仪,以替代甲烷传感器对瓦斯进行连续监测,并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监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显示数据。
矿井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篇)

矿井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矿井监控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矿井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全矿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有保护矿井监控系统的责任和义务。
二、矿井监控系统是矿井主要的安全设备之一,除监控系统管理员、瓦斯检查员外,其它任何人员不得乱动本系统设备。
三、矿井建立监测队伍,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应同时具有通风和安全监测两门专业的知识。
四、安全监测员实行设备包机制,对其管辖的监测装置认真管理。
五、矿井设立监控中心室(微机房)和监测装置维修室。
六、监测管理人员必须建立设备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表、装置使用月报和季报表、监测重点日报表、监测系统图。
七、监测装置安设的种类、数量、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电缆敷设都要符合《规程》规定。
八、各种装置(包括分站、电缆、传感器、声光报警器、远程断电控制器等)实行分片管理,并随采掘生产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调整。
各单位必须对辖区内的监测装置进行看管,发现报警或其它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生产调度室和安全调度室。
九、各单位对辖区内的监测装置的电源更改线路、断电或搬迁电气设备时,必须提前通知安通科,由安通科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严禁私自中断监测装置的使用,否则安通科将对其做相应处罚。
各单位的电工应对监测装置的供电线路熟知,在非常时刻,能给仪器停送电。
十、安设在采掘工作面的各种传感器,施工单位放炮时必须移到安全防护地点,放炮后在移回到原来位置,否则损坏传感器时安通科将给以相应处罚。
十一、监测装置所在区域内的瓦斯员,每班必须对本区域内的监测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安全调度室。
瓦斯员在填写瓦斯手册和瓦斯牌板时,增填传感器数值,如果发现传感器超过允许误差,立即通知安全调度室,由监测人员进行调试。
十二、矿井监控系统的所有装置必须防爆,完好标准同其它电气设备,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
十三、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____个月必须升井进行全面检修。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第三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应当强化责任落实、协同配合、信息共享的机制。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应当注重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置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监控中心、监控设备、监测仪器等。
第九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置应当满足安全监测监控的需求,确保监测监控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煤矿应当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进行定期的自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演练和应急预案的测试,增强系统的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存储,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当定期进行系统更新和升级,提升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第四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十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杜绝违规操作。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定期对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数据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的保护和使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煤矿应当根据本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相应的管理细则和操作规范。
2024年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3篇)

2024年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一、为了保障煤矿安全,保护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煤矿作业规程》、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要求,安全监察局对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
二、安全监督检查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三违”行为,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监督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安全监督检查实行生产环节全过程管理,安监员是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者;机关业务科室管理人员日常入井,对生产环节的各个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落实区队处理并跟踪复查。
四、监督检查的范围为全公司井下所有生产环节和与生产有关的地面机房等,检查时按采、掘、机、运、通分专业进行检查。
五、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基层单位领导跟班指挥生产及安监员的上岗情况,在岗员工的应知应会情况等。
六、安全监督检查的人员有。
公司领导、生产口业务科室技术员以上的干部、工会负责安全的干部、团委书记、教育科长、采、掘、机、运、通单位的队长、技术队长及技术员。
七、安全监督检查出的问题每天按问题反馈单下发各有关单位,各单位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八、安全监督检查由安监科负责____,安监科负责安全问题、隐患的整理下发,业务科室人员负责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查。
九、安全监督检查的____、考核工作由安监科按有关文件负责考核。
2024年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2)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技术手段,保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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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安全监控管理,切实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事故防控方面的安全保障作用,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
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1.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 工作期间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工作台上资料摆放整齐。
3. 认真观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填写当班各种运行记录,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进行处理。
4. 认真观察各地点监控数据有无异常变化,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井下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5. 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与监控系统无关的其它工作。
6. 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杜绝操作失误。
(三)监控系统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监控设备。
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2. 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在煤炭行业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
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 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3. 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 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
于 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 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地点测值的地方。
4. 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要求。
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 要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绘制布置图。
5. 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少于在用量的 20%。
6. 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 1 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 15 天必须将瓦斯监控探头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他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7. 发现瓦斯超限时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2016)允许范围时,方可人工复电。
(四)监控系统资料管理制度
1. 安全监控系统应建立健全各种账卡及报表:(1)设备、仪表台账(2)监控设备故障登记台账(3)设备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中心站运行记录(6)监测日报表(7)安全监测设备月报表、季报表(8)监控系统示意图,并定期整理归档。
2. 不可随意更改安全监控主机电脑系统,防止文件的删除或者数据丢失,保证监控软件的正常运行。
3. 当班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认真监视终端机所显示的各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负责传输监测数据和上报各类报表及图纸,负责打印日报表。
监控系统值班员每天必须将日监测报表报矿长、总工审核。
4. 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无数据及瓦斯曲线不正常时,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瓦斯超限报警及系统故障处理情况要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 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将每班下井人数及时发送短信汇报矿长。
6. 当井下采掘面、通风系统、通风设施、设备发生变化,及时向服务站联系,做好系统监控图纸的更新。
(五)监控系统设备检修制度
1. 地面监控中心站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应设置防雷电、防火装置,监控设备必须专机专用,不得插入 U 盘、光盘等可能携带病毒的移动设备。
2. 井下各传输设备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动力电缆等共用,要对电缆进行悬挂,电缆的敷设、连接方式必须符合《煤矿
安全规程》(2016)要求。
3. 监控室必须配备空调设备及抗静电地板,配备两台主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配备打印机。
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 2 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系统必须有断电状态、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打印报表功能。
4. 煤矿监控系统、甲烷断电仪等监控设备的馈电开关、启动器等的工作状态应采取措施进行测试,每月不少于 3 次,有测试记录可查。
安全监测设备调校、校正每月三次,甲烷传感器、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监测设备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16)要求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本在设备设置地点进行调校。
(六)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出现监测系统无数据传输、瓦斯超限、通讯停止或者风机停止运转时,应按以下程
序处理并上报回复:
1. 监控系统值班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员,并做好记录;
2. 调度室值班员应立即汇报当班值班矿领导及总工;
3. 由当班值班矿领导安排井下瓦斯检查工、监控系统维护员查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完毕后,瓦斯检查工、监控系统维护员应汇报调度室。
4. 由监控系统值班员向上级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回复指令,相关人员要在监控异常情况汇报上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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