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氨msds
氨-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文MSDS文档16个部分(完整版)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氨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氨化学品英文名:ammonia; ammonia liquefied;ammonia gas供应商名称:天津****化工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区**路**号**室供应商电话:4571-5858****邮编:248***供应商传真:4571-5858****电子邮件地址:4527**************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用作致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紧急情况概述:易燃气体,内装加压气体:遇热可能爆炸,吸入会中毒,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损伤。
GHS危险性类别:易燃气体-类别2;加压气体-;急性毒性-吸入-类别3*;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B;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信息:H314: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损伤H331:吸入会中毒H221:易燃气体H400: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防范说明:预防措施:P260:不要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P264:作业后彻底清洗。
P280:戴防护面具。
P261: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P271: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之处使用。
P210: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
禁止吸烟。
P273: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如非其预定用途。
应急响应:P301+P330+P331:如误吞咽:漱口。
不要诱导呕吐。
P303+P361+P353: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
用水清洗皮肤/淋浴。
P363: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P304+P340:如误吸入:将受害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的休息姿势。
P310:立即呼叫解毒中心/医生。
P321:具体治疗(见本标签上的)。
P305+P351+P338: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
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
继续冲洗。
P311:呼叫解毒中心/医生。
液氨MSDS

液氨安全技术说明书根据GB16483—2000编写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氨;氨气(液氨)化学品英文名:ammonia企业名称:地址:邮编:企业电话号码:国家应急咨询电话:(0532)83889090技术说明书编码:20110601生效日期:2011年06月01日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化学品分类:纯品主要成分:氨CAS号:7664-41-7(无水)分子式:H3N;NH3相对分子质量:17.03(国际原子量)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的分类,将该物质划为第2.3类有毒气体。
侵入途径:食入,吸入,皮肤及眼睛接触。
健康危害: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氨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中毒严重者可引起死亡。
燃爆特性:空气中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与氧、氯混合易发生爆炸。
环境影响: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清水或2%硼酸液彻底冲洗,然后立即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立即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立即就医;勿催吐。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危险特性: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预防措施:严禁烟火;配备全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全面罩送风呼吸器)、全套自给式呼吸器(带有送风源、头盔、面罩)、护目镜、抗氨渗防护服(手套、围裙、足靴)、灭火器材、应急淋浴设施及眼药水;使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备。
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情况下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理。
氨水MSDS

氨水化学品技术安全说明书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氨溶液
化学品英文名称: ammonium hydroxide
中文名称:氨水
英文名称: ammonia water
技术说明书编码: 816
分子量: 35.05
分子式: NH4OH
CAS No.: 1336-21-6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含量 CAS No. 氨溶液 10%~35% 1336-21-6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吸入后对鼻、喉和肺有刺激性,引起咳嗽、气短和哮喘等;重者发生喉头水肿、
肺水肿及心、肝、肾损害。
溅入眼内可造成灼伤。
皮肤接触可致灼伤。
口服灼伤消化道。
慢
性影响:反复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支气管炎;可致皮炎。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具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
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
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
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
就医。
_液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液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氨;氨气(液氨)化学品英文名:ammonia企业名称:地址:邮编:企业电话号码:国家应急咨询电话:(0532)83889090技术说明书编码:20110601生效日期:2011年06月01日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化学品分类:纯品主要成分:氨CAS号:7664-41-7(无水)分子式:H3N;NH3相对分子质量:17.03(国际原子量)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的分类,将该物质划为第2.3类有毒气体。
侵入途径:食入,吸入,皮肤及眼睛接触。
健康危害: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氨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中毒严重者可引起死亡。
燃爆特性:空气中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与氧、氯混合易发生爆炸。
环境影响: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清水或2%硼酸液彻底冲洗,然后立即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立即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立即就医;勿催吐。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危险特性: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预防措施:严禁烟火;配备全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全面罩送风呼吸器)、全套自给式呼吸器(带有送风源、头盔、面罩)、护目镜、抗氨渗防护服(手套、围裙、足靴)、灭火器材、应急淋浴设施及眼药水;使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备。
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情况下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理。
氨水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灭火时,应佩戴呼吸面具((符合MSHA/NIOSH要求的或相当的))并穿上全身防护服。在安全距离处、有充足防护的情况下灭火。防止消防水污染地表和地下水系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保证充分的通风。清除所有点火源。迅速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远离泄漏区域并处于上风方向。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避免吸入蒸气、烟雾、气体或风尘。
0.9
蒸发速率:
无资料
黏度(mm2/s):
无资料
闪点(℃):
85
n-辛醇/水分配系数:
无资料
分解温度(℃):
无资料
引燃温度(℃):
630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无资料
溶解性:
可溶于水
易燃性:
无资料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在正确的使用和存储条件下是稳定的。
禁配物:
呼吸系统防护:
如果蒸气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或发生刺激等症状时,请使用全面罩式多功能防毒面具(US)或AXBEK型(EN 14387)防毒面具筒。
眼睛防护:
பைடு நூலகம்佩戴化学护目镜(符合欧盟EN 166或美国NIOSH标准)。
身体防护:
穿阻燃防静电防护服和抗静电的防护靴。
手防护:
戴化学防护手套(例如丁基橡胶手套)。建议选择经过欧盟EN 374、美国US F739或AS/NZS 2161.1标准测试的防护手套。
环境保护措施: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的泄漏或溢出。避免排放到周围环境中。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处置材料:
氨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氨别名:液氨;氨气特别警示★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吸入可引起中毒性肺水肿。
可致眼、皮肤和呼吸道灼伤★若不能切断泄漏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处理液氨时,应穿防寒服化学式分子式NH3危险性危险性类别2.3类有毒气体燃烧爆炸危险性●易燃,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包装容器受热可发生爆炸健康危害●职业接触限值:PC—TWA20mg/m3;PC—STEL30mg/m3●IDLH:300ppm●急性毒性:大鼠吸入LC501390mg/m3●强烈的刺激性气体,对眼和呼吸道有强烈刺激和腐蚀作用●急性氨中毒引起眼和呼吸道刺激症状,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肺炎,重度中毒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
可因喉头水肿和呼吸道黏膜坏死脱落引起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和心搏停止●可致眼和皮肤灼伤理化特性理化特性●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
20℃、891kPa下可液化,并放出大量的热。
液氨在温度变化时,体积变化的系数很大。
极易溶于水。
与酸发生放热中和反应。
腐蚀钢、铜、黄铜、铝、锡、锌及其合金●沸点:-33.5℃●气体相对密度:0.59●爆炸极限:15%~30.2%个体防护●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穿内置式重型防化服●处理液氨时,应穿防寒服应急措施急救●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
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0~15min。
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
就医。
NH3氨气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化学品中文名:氨化学品英文名:ammonia|liquid ammonia化学品别名:液氨|氨气CAS No.:7664-41-7EC No.:231-635-3分子式:NH3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气体。
易燃,有爆炸危险。
高压,遇热有爆炸危险。
会引起皮肤烧伤,有严重损害眼睛的危险。
有严重损害眼睛的危险。
吸入有毒。
对水生物有剧毒,使用适当的容器,以预防污染环境。
| GHS 危险性类别根据 GB 30000-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分),该产品分类如下:易燃气体,类别 2;高压气体,压缩气体;皮肤腐蚀/刺激,类别 1B;眼损伤/眼刺激,类别 1;急毒性-吸入,类别 3;危害水生环境-急性毒性,类别 1。
| 标签要素象形图警示词:危险危险信息:易燃气体,内装高压气体;遇热可能爆炸,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造成严重眼损伤,吸入会中毒,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
防范说明预防措施: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以及其它点火源。
禁止吸烟。
不要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
作业后彻底清洗。
只能在室外或通风良好之处使用。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呼叫中毒急救中心/医生。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漏气着火:切勿灭火,除非漏气能够安全地制止。
一旦发生泄漏,除去所有点火源。
收集溢出物。
如误吸入:将受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的体位。
如误吞咽:漱口。
不要诱导呕吐。
如皮肤(或头发)沾染:立即去除/脱掉所有沾染的衣服。
用水清洗皮肤或淋浴。
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
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
继续冲洗。
安全储存: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存放处须加锁。
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保持容器密闭。
防日晒。
存放于通风良好处。
废弃处置: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处置内装物/容器。
氨水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

氨水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一、氨水MSDS安全技术说明书1.物质特性氨水(Ammonia Solution或Ammonium Hydroxide)是一种无色、清澈、有刺激气味的水溶液,其成分为氨气和水(质量分数分别为5% -25% 和95%-75%),PH值在11.6到12.5之间。
氨水还具有很强的化学性质,可以吸收大量的热量,具有腐蚀性,可以被用来清洁硬性水垢污垢和污水处理等。
2.可燃性氨水是非易燃的材料,但与易燃物混合时非常危险,存在火灾和爆炸的风险。
3.皮肤接触氨水会使皮肤刺激,长期被暴露会使皮肤干燥,出现发痒,瘙痒,潮红。
手部、眼部或语言接触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或清洗肿胀分散。
4.眼睛接触氨水会使眼睛灼伤,可能引起视力障碍,如接触到眼部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并紧急就医。
5.吸入氨水会使上呼吸道受到刺激,对呼吸道嗅觉神经最直接,有刺激性的症状,如有吸入请速脱离现场;通风现场,获得空气;立即就医。
6.食入氨水若不慎食入,会严重伤害食道、胃粘膜,引起胃反流、呕吐、腹痛、疼痛等症状,立即食用蛋白饮料不过分作用,立即就医;7.对环境氨水对环境有污染问题,慎重使用,及时清洁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注意事项1.使用前应做充分的实验和试验,及时充分的预防和技术措施;2.使用用具要崭新,干净,绝不采用污染物;3.严禁发生火灾或爆炸;4.在使用过程中遵守当地的安全使用规定;5.使用氨水的环境要通风良好,接触到眼部、身体、衣服要及时冲洗;6.如不慎接触、吸入或食用,应立即采取紧急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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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回目录有害物成分含量CAS No.
氨7664-41-7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回目录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回目录操作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
远离火种、热源,
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
卤素接触。
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远离火种、热源。
库温不宜超过30℃。
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泄漏
应急处理设备。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回目录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3 类有毒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