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中山大学工学院
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中山大学法律(法学)(03510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17年级开始执行)一、培养目标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一)基本要求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2.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二)具体要求1.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2.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3.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4.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悉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5.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6.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三、培养方式1.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和价值观塑造融入到每一门课程教学;2.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务能力的培养;3.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4.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5.必修课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一)学分要求法律(法学)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54学分。
具体要求如下:1.必修课程33学分(1)公共理论课程学5分(2)专业基础课程13学分(3)专业技术与实践类课程15学分2.选修课程不少于16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8门课。
3.学位论文5学分(二)课程设置1、公共理论课程公共理论课程包括外语和政治理论。
2、专业基础课程3.专业技术与实践类课程4、拓展课程五、培养环节及要求(一)专业实习实践教学是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中的必要环节。
中山大学培养方案之工学院 交通工程专业

工学院交通工程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交通工程专业知识,以及交通信息与控制技术、新能源车辆制造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交通节能与环保技术等应用技能,适应现代交通行业需求的专业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
本专业设有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和新能源交通工具等特色培养方向。
学生毕业后,具有交通信息与管理、交通规划与政策、交通控制与设备、交通环保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培养规格和要求1. 要求学生掌握交通工程、信息工程与控制、计算机应用、交通规划与管理、交通环境工程、电动汽车等方面的基本原理和应用,对智能运输系统有深入的了解,具备基本的交通工程学科和智能运输系统的理论和实用技术。
2. 有参加科研、工程实践的体验,得到创新能力的初步培养和训练;掌握科技文献检索和文献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3. 掌握一门外语,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较好的数学基础。
4. 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健康的体魄。
三、授予学位与修业年限—1—按要求完成学业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修业年限:4年。
四、毕业总学分及课内总学时五、专业核心课程:交通工程导论、运筹学、交通调查与分析、交通管理与控制、交通规划、自动控制原理、机械设计基础、交通环境工程、交通地理信息系统、汽车构成。
六、专业特色课程数字图像处理、交通环境工程、噪声控制工程、新能源汽车概论七、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见附表一)八、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进程计划表(见附表二)2—交通工程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课程类别课程名称/英文名称总学分总学时开课学期/周学时课程负责人公共必修课A 类课程大学英语1 2 3College En glish12 216 2/3、3/3、5/3、6/3 王哲体育Physical Educati on4 144 2/2、3/2、5/2、6/2 何江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oral Character Cultivation andBasis of Law3 54 3(东)/3 古南永中国近现代史纲要Con temporary History of China2 36 2(东)/2 柳媛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In troductio n of Mao ZedongThoi and the Theoretical Systemof Socialism with Chin eseight 6ristics72 6(东/ 南/)/4 黄寿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The Prin ciples of Marxism3 54 5(东/南)/3 夏银平军事课Military Course2+1 —34周1/ 古添雄公益劳动Physical Labor for Public Welfare /200小时每周1小时漆小萍黄毅形势与政策Curre nt Situati on and Policy2 36 2-12/每学年9学时漆小萍钟一彪就业指导Employme nt Guida nee 1 2011/ 岳军2013级《大学英语》课程将进行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模式改革,按包含政治理论社会实践活动2个学分。
中山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培养方案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085216)工程硕士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全日制专业学位自2015级开始执行)一、学科介绍二、培养方向三、培养目标及学习年限四、培养方式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六、培养必修环节要求与考核七、学位论文工作八、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九、必读和选读书目十、培养质量要求和保障措施学科负责人:修订日期:年月日一、学科介绍我校化学工程领域学科建设采取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为主体、地方研究院(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中山大学测试中心等)联合建设的模式。
该领域研究精细化工的化学过程与物理过程共同规律与应用技术,包括精细化学品的设计、开发与生产,精细石油化工,大型仪器测试与维护等工程技术方向。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在本学科领域开设的研究方向是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程领域,它以化学工程学科为指导,基础理论与工程应用相结合,涵盖精细化学品合成与应用、绿色催化合成、纳米精细化学品的改性加工、化工分离技术、高级环境净化技术、节能减排等多个研究方向。
中山大学惠州研究院以服务广东省石化产业及惠州市周边区域为宗旨,通过培养工程人才,发挥学科优势,研发、转化和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解决化工产业的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加速科研成果的产业化,为广东省的区域经济发展服务,是中山大学为广东省经济服务搭建的科研创新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
培养的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以精细化工为主,重点培养石油化工、石化下游产品开发、催化反应工程、化工分离技术、精细化学品工业合成、化工工程技术应用、化工安全、化工环保技术、化工节能技术、化工园区和企业管理等专业人才。
中山大学测试中心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仪器设备先进、综合分析测试能力雄厚的大型分析测试中心之一,是物质科学领域研究的重要支撑以及食品、药品、电子产品、环境等领域安全的重要保障。
培养的大型仪器测试与维护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以职业需求为目标、实际应用为导向、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旨在成为大型现代分析仪器领域应用型﹑开发型、复合型实验技术人才和实验室管理人才。
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中山大学社会工作硕士(035200)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社会工作硕士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工作管理与实务人才,侧重于社会工作管理。
该专业旨在使学生熟练掌握社会科学的基础知识和社会研究方法,通晓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务,了解我国社会政策,具备从事实际社会工作与管理的知识与能力,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社会服务机构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学生学习年限为2年,不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三、培养方式为了实现社会工作硕士的培养目标,中山大学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对学生采用将采用课程学习、实习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以提高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
(1)课程学习将结合多媒体教学、小组讨论、实地调研、实验室教学等方式,强化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学习,此外还将注重案例教学,培养学员运用社会工作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实习教学是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关键环节,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1000小时的实习时间,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将被安排到到社会服务机构进行实习。
(3)学位论文是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内容,构建“双导师制”的指导方式。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五、实习要求(1)专业学位研究生究生在学期间,将安排共计不少于1000小时的专业实习,其中,实习工作坊200小时,驻机构实习800小时。
(2)依托于长期合作并建立良好实习联系的社会福利服务部门和机构,由MSW教育中心统一组织选派学生到各实习基地进行专业实习。
(3)研究生实习事宜将按照《中山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实习手册》执行。
六、学位论文(1)要正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
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与社会工作相关的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可从社会工作实务、社会福利与社会政策、社会行政与社会管理三个领域进行选题,要有明确的应用价值。
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中山大学工学院

中山大学交通运输工程(08522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17年级开始执行)一、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为交通运输领域培养高层次的规划、设计、管理与决策的高级专业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具体包括: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2、掌握交通运输工程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从事智能交通系统、交通运输系统规划与管理、交通工程设施设计、交通系统的设计与集成、城市与区域交通的规划与设计、新型交通工具的设计与应用等方面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良好的阅读、理解和撰写外语资料的能力和工程实际中的应用能力3、具备工程实践技能。
全日制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通过课程实验、企业实践、应用研究等方式的时间培训,熟悉交通运输行业工作流程、技术标准及规范,培养独立工作及团队协作能力。
本专业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1)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
具体包括主要包括:控制、通信、计算机、微电子、信息等技术在交通领域中的交叉集成应用,运输过程自动化与运输信息集成化、智能化,交通物联网及车联网,交通系统智能控制,综合化的交通信息及控制系统。
(2)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具体包括交通运输系统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综合运输,城市地区及区域交通规划与管理,客货运输需求分析与市场营销理论与方法。
(3)交通安全与环境。
具体包括交通运输安全和保障体系、交通运输的安全评价、安全认证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与处置等,以及交通尾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的监测、预测、评估和控制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研究。
(4)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
具体包括轨道、道路、航道、机场等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与养护。
(5)载运工具运用与管理。
具体包括轨道机车车辆、汽车、轮船、飞机等载运工具结构及其运用的可靠性、安全性,在运行过程中的动态性能与环境影响,载运工具的诊断与维护以及新型载运工具结构设计优化和系统控制等理论和技术。
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中山大学智能工程学院生物与医药(0860)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医用电子与信息工程技术方向)(从2020年级开始执行)一、培养目标工程博士的培养须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并面向企业实际应用。
本学科主要培养医用电子与信息工程技术领域的人才,掌握电子、计算机、光学及人工智能等相关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系统深入地了解医用电子与信息工程前沿技术,把握相关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沟通协调与组织工程技术研发工作及国际交流的能力,能够引领、推动行业与企业实施自主创新。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须具有人文素质、专业基础、分析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开展工程项目及工程管理、沟通交流等方面的能力。
1. 人文素质要求:具备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追求卓越的态度,丰富的人文科学素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 专业基础要求:系统掌握工程原理、工程技术和本专业理论知识,具有从事大型工程研究和系统开发、科学研究所需的专门的医用电子与信息工程技术知识。
3. 工程能力要求:综合运用理论和实践方法,独立分析和解决复杂工程问题。
4. 管理能力要求:具有战略性、创新性和系统性思维,具有主持开展工程项目及工程管理能力。
5. 沟通能力要求:具有高效沟通与交流、不断进取与提高的能力。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工程博士可采取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方式,学习年限为四年,经申请批准,最长可以延期至七年。
三、培养方式工程博士实行导师团队联合指导的培养方式。
导师团队由3-4人组成,包括学校教师和企业家或工程技术专家;导师团队组成及名单应提交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讨论通过。
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准备阶段,导师团队负责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帮助研究生选定论文题目,主持论文开题报告;定期与工程博士生联系,检查论文进度并提出具体建议意见。
论文完成后,导师团队全体审阅同意后,经教育部学位中心的论文送审平台送交校外盲审,通过后方可答辩。
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中山大学法学院

中山大学法律(非法学)(03050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从2017年级开始执行)一、培养目标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一)基本要求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2.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二)具体要求:1.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2.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3.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4.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悉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5.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6.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三、培养方式1.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和价值观塑造融入到每一门课程教学;2.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务能力的培养;3.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4.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5.必修课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一)学分要求法律(非法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74学分。
具体要求如下:1.必修课程47学分(1)公共理论课程5学分(2)专业基础课程27学分(3)专业技术与实践类课程15学分2.选修课程22学分,课程分为两类:(1)全体选修课程13学分。
(2)分为普通法、知识产权两个方向,每个方向各指定选修9学分。
3.学位论文5学分(二)课程设置1.公共理论课程公共理论课程包括外语和政治理论。
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08年7月修订)一、培养目标硕士生的培养以高级课程训练和科研训练并重,其培养目标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1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的能力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与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培养口径培养方案按二级学科制定,可按三级学科或更宽的口径设置若干个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学位论文题目应属所在的专业学科范围。
三、招生及导师硕士生的招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硕士生在基本完成课程学习后(第二学期末),以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和学院(包括中心、医院、实体系,以下简称院系)调剂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论文导师。
四、学制与学分硕士生学制为2—3年。
已按教学计划完成基本课程学习,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后续学业者,须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
经批准,方可延长学习年限,每次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不超过1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凡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超期者,自动失去学籍。
实行学分制,要求硕士生至少修满30个学分,学位论文不计学分。
五、课程设置(一)必修课,不少于19学分1.公共必修课(1)马克思主义理论4学分(2)第一外国语5学分2.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0学分。
包括该专业各方向共同的基础理论课及专业课,每门课程一般为3-4学分。
(二)选修课包括按专业方向分组列出的课程、跨学科选修课程等,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研究方向要求和学位论文需要选修。
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设置要体现研究生层次学习的要求,开课形式可以多样化,如研讨班、实验、系列讲座、学年论文等均可列入课程范围并给出合适的学分;教学实践、业务实习、社会实践等由院系根据学习需要列入选修课程中,学分视情况而定,一般为1-2学分,或不计算学分而列入学位论文工作之中。
六、考核必修课程应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达到70分者可获得学分;选修课程可以是考试或考查,考试成绩达到60分者可获得学分,考查成绩按及格、不及格登记,及格者可获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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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
交通运输工程(08522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从2017年级开始执行)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为交通运输领域培养高层次的规划、设计、管理与决策的高级专业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具体包括: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交通运输工程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从事智能交通系统、交通运输系统规划与管理、交通工程设施设计、交通系统的设计与集成、城市与区域交通的规划与设计、新型交通工具的设计与应用等方面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良好的阅读、理解和撰写外语资料的能力和工程实际中的应用能力
3、具备工程实践技能。
全日制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通过课程实验、企业实践、应用研究等方式的时间培训,熟悉交通运输行业工作流程、技术标准及规范,培养独立工作及团队协作能力。
本专业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
(1)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
具体包括主要包括:控制、通信、计算机、微电子、信息等技术在交通领域中的交叉集成应用,运输过程自动化与运输信息集成化、智能化,交通物联网及车联网,交通系统智能控制,综合化的交通信息及控制系统。
(2)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具体包括交通运输系统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综合运输,城市地区及区域交通规划与管理,客货运输需求分析与市场营销理论与方法。
(3)交通安全与环境。
具体包括交通运输安全和保障体系、交通运输的安全评价、安全认证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与处置等,以及交通尾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的监测、预测、评估和控制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研究。
(4)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
具体包括轨道、道路、航道、机场等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与养护。
(5)载运工具运用与管理。
具体包括轨道机车车辆、汽车、轮船、飞机等载运工具结构及其运用的可靠性、安全性,在运行过程中的动态性能与环境影响,载运工具的诊断与维护以及新型载运工具结构设计优化和系统控制等理论和技术。
(6)综合运输及其它。
具体包括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综合交通运输经济与行为分析,运输方式相互衔接中的技术、经济和管理问题,交通发展对社会经济的适应,交通与环保、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诸方面的协调,载运工具、交通环境及各种交通附属设施相互作用。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期,但总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三、培养方式
1、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强化与产业界的联系,促进教学、生产、科研三结合。
建立与企事业单位和工程建设单位的合作关系,并聘请相关单位的高级工程师任兼职导师。
鼓励围绕工程实践中的重大技术课题,由校企共同制订科研计划和以培养工程型硕士生为重点的人才培养计划,使教学和科研二者紧密地结合起来。
2.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除在校教师外,学院聘请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和教学指导经验的企业资深技术或管理人员参与课程教学,鼓励学生直接参加工程项目实践,完成必要的技术方案设计、系统开发、项目管理等工作,
并结合工程实践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
3、课程完成后,采用以导师为主的培养方式。
学生通过“双向选择”与“学院指派”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导师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博士学位获得者组成。
鼓励实行双导师制,由本校导师和校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联合指导小组。
学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确定导师,在导师指导下确定专业发展方向、选修课程、完成开题报告、论文撰写与答辩等。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和实践教学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不少于30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0学分,实践教学不少于3学分。
课程成绩考核要求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考核管理规定》。
具体课程安排如下:
1、公共理论课程
公共理论课程包括英语和政治理论。
2、专业基础课程
3、专业方向课程
每个学生应根据研究方向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从上述课程中至少选择1门作为必修课程,剩余课程可作为其它方向选修课。
4、专业技术与实践类课程
5、拓展课程
五、培养环节及要求
本专业研究生除一般课程学习之外还应完成以下内容,并由指导教师组织指导小组进行考核并提交学科工作小组进行:
(1) 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
中期考核应在第一学年的最后两周进行,考核合格者才能进入开题报告阶段。
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的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
开题报告一般要求公开举行报告会,由本学科专业3人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做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
(2) 成果发表。
学生在学期间的成果发表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2) 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发表SCI/EI/ISTP检索的学术论文;
3) 有公开的发明专利或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研究成果必须满足学校和学院关于研究生成果发表的有关规定。
六、学位论文
1、学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选题,在完成规定学分的课程学习后完成开题报告。
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工程项目或具有工程应用背景的技术课题,具有明确工程需求背景和应用价值,选题应有一定的先进性、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充分展示作者综合运用交通运输工程的基础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必须以专业理论为基础,论文形式可以是工程项目技术报告、关键技术的研究论文等,评价论文的主要依据是看其内容是否有新见解,以及能否综合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
2、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满足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及有关规定要求;学位论文不宜超过5万字,论文格式应满足学校对论文格式的要求。
3、其它未尽事宜及详细规则按《中山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七、论文评审与答辩
学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环节,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方可
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进行书面评阅。
书面评阅合格者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答辩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答辩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未获通过的学位论文,经答辩委员会决议,可允许作者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修满学分、成绩合格、成果发表达到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以申请工程硕士学位。
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达到工程硕士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经中山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达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者,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负责人: 李军
修订日期: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