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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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水土保持措施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地表有少量的扰动。采用的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主要有:

(1)部分开挖段采用袋装土临时拦挡,后期拆除。

(2)弃渣场防治区:按照“先拦后弃”原则,弃渣前布设拦挡措施,弃渣完毕,及时种草种树,恢复与优化生态环境。

1.1水土保持一般规定

(1)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与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用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压、扰动面积和损坏地表、植被,保护施工场地周围的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包括塘、沟、渠等);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在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将挖填施工安排在非雨日进行;土石方作业尽量做到挖填平衡,弃土弃石就近平整碾压处理,多余渣土运至监理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弃置。

(2)水土保持工程“三同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开挖、填筑、占压等活动影响而降低或丧失水土保持功能的土地,切实做到水土保持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施工同步进行。

(3)加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根据施工特点,对施工场地事先采取永久或临时的拦挡、排水等水保措施;在施工区及其周围设置截排水沟,拦截并排走场地内及周边汇水,在排水出口处设置沉沙池滞蓄径流携带的泥沙,并及时对其进行清理,降低降水及地面径流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弃渣前需先做好渣场的拦挡与排水设施,遵循“先挡后弃”的原则。

(4)确保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工程各开挖填筑坡面及时进行有效的防护和绿化;配合业主对施工区的空地采取植树、种植灌草等绿化措施,改善区内自然环境;实施时所需苗木尽量采用本地乡土树草种,种植过程中科学使用保水剂、长效肥、微量元素等材料和技术,以保证苗木的成活率和生长速度。

(5)施工结束后,对使用的所有材料和设备按计划撤离现场,工地范围内废弃的材料、设备及其他生产垃圾应全部按监理指定的地点和方式统一处理并及时拆除施工区内各种临时设施、并对地面进行清理,使之具备植被恢复条件;撤离前,对工程区内的永久截排设施、拦挡防护措施等水土保持设施的完好程度、

稳定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堵塞和毁损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1.2一般措施

(1)水土保持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工作方针。

(2)加强教育,使每一个施工人员充分认识到水土流失的危害性,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

(3)严格在设计核准的用地界和工程监理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开展施工作业活动,绝不随意开挖、碾压界外的土地。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尽量减少便道数量。

(4)临时工程用地尽量选择在基岩出露的平缓山坡;严禁选择地表植被覆盖良好的地段。临时用地使用完后必须恢复至原有的地形地貌。

(5)永久用地范围内的裸露地表采取尽力保护和设计要求采取工程措施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6)取土场取土完成后,须将取土范围内平整,边坡进行整理,疏通排水通道,防止局部积水。施工取土时,严禁在粉细砂地段取土,防止形成沙化。

(7)排的弃土、弃石和弃渣等,不能回填利用的,设置专门的堆放场地,堆顶平整,做好排水,并根据堆放的位置与地形特点,设置适宜的拦渣工程,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堆置在沟道中修建拦渣坝;堆置物易发生滑塌,或堆置在坡顶及斜坡面时修建挡渣墙或护坡;堆置于沟道或河道旁的,应按防洪治导线设置拦渣堤。对终止使用的渣场表面应采取整治和覆土措施,改造成可利用的土地。

(8)生产建设中所形成的坑凹地,应利用废弃土石料回填整平,并在表层进行覆土,加以改造利用。

(9)施工期间修建一些临时排水管道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使工地始终保持良好的排水状态,且不引起淤积和冲刷。

(10)施工中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施工场所占用的土地或临时使用的土地受到冲刷,避免从本标段工程施工中开挖的土石方材料使河流、水道、灌溉或排水系统产生淤积或堵塞。

(11)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不得干扰河道、水道或现有的排水系统。

(12)按有关技术要求和监理人指示在指定位置弃渣及弃渣处理,防止水土流失。

(13)自觉保护施工场地周围的林草和水土保持设施,尽量减小对地表的扰动,施工期对开挖边坡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14)雨季填筑施工时,采取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的施工方法,依次在每层表面筑成适当的横坡,做到不积水。开挖或填筑的土质边坡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雨季到来时水流对坡面的冲刷而影响排水系统,减少对附近水域的污染。(15)为防止临时弃土水土流失,临时弃土时从远至近、一次达到设计高程,临时弃土外边坡采用编织袋装土护坡,编织袋以上采用覆盖土工防尘网的临时措施防护。

1.3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保证措施

(1)成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计划,由生产协调部具体负责落实监督。

(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律教育工作,进行岗前培训。加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

(3)对于违反环保与水保措施的施工作业和施工人员记录在案,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行为或造成后果者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4)做好水质、大气污染及噪声的监测工作,根据施工情况不定期地更新工程重大环境因素,并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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