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1.doc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06•【文号】办政法〔2024〕44号•【施行日期】2024.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政法〔2024〕44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水利部党组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水利部制定了《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6日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点202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坚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部党组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要求,统筹做好水利立法、执法、普法和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度1.加快推进水法防洪法修改。
举全系统之力,汇各方之智,压茬推进立法调研、专题研究、条文起草、征求意见和专家咨询等工作,提高修改质量。
加强立法协调,加快工作进度,力争2024年底前向国务院报送修改草案稿。
2.着力推动重要法律法规立法及实施。
全力推动节约用水条例尽快颁布出台,认真抓好条例宣贯实施。
积极参与、配合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涉水条文研究起草工作。
推动长江保护法深入贯彻实施。
组织完善黄河保护法相关配套制度,配合国家立法机关做好法律实施情况检查工作。
3.持续强化规章制度建设。
积极推进流域治理管理、水资源、水利工程等方面规章制度建设,做好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办法审查修改和审议出台工作。
2019一建水利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9年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真题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 3级大坝的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A. 150B. 100C. 50D. 30【答案】C【解析】【考点来源】lF411022 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2. 水闸的最小管理范围为()m。
A. 25B. 30C. 35D. 50【答案】B【解析】【考点来源】lF431012 水工程实施保护的规定3. 钢筋加工厂的主要设备属()负荷。
A. 一类B. 二类C. 三类D. 四类【答案】C【解析】木材加工厂、钢筋加工厂的主要设备属三类负荷。
【考点来源】lF42010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厂设施4. 居住区夜间噪声应低于()dB(A)。
A. 45B. 55C. 60D. 70【答案】45【解析】【考点来源】IF432012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的内容5. 钢筋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伤痕不得使钢筋截面面积减少()%以上。
A. 5B. 6C. 7D. 8【答案】A【解析】钢筋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伤痕不得使钢筋截面面积减少5% 以上。
【考点来源】lF416022 钢筋的加工安装技术要求6. 高边坡稳定观测宜采用()。
A. 交会法B. 视准线法C. 水准线法【答案】A【解析】滑坡、高边坡稳定监测采用交会法。
【考点来源】lF41101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的要求7. 大型水斗式水轮机的应用水头约为()m。
A. 50~100B. 20~50C. 40~250D. 300~1700【答案】D【解析】大型水斗式水轮机的应用水头约为300-1700m ,小型水斗式水轮机的应用水头约为40-250m。
【考点来源】lF418023 水轮发电机组与水泵机组安装8. 工程静态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应估算静态总投资(),必须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原程序报批。
A.5%B.10%C.12%D.15%【答案】D【解析】由于工程项目基本条件发生变化,引起工程规模、工程标准、设计方案、工程量的改变,其静态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应估算静态总投资在15%以下时,要对工程变化内容和增加投资提出专题分析报告。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3.21•【文号】办建设〔2024〕101号•【施行日期】2024.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办建设〔2024〕101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今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现将《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3月21日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治水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创新发展,加快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守牢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底线,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完善水利工程建设体制机制法治,着力构建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方面1.强化组织管理。
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项目法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首要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组织流域管理机构加强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切实提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2.加快建设进度。
组织各地加快实施防洪关键控制性枢纽、重大引调水、重点水源、新建大型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逐项目制订年度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动态监控进度滞后项目,分析解决制约关键因素,确保重大水利工程年度投资完成率达到90%以上。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6 年12 月18 日水利部令第29 号发布根据2010 年5 月14 日《水利部关于修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 年12 月16 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 年12 月22 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9 年5 月10 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资质的认定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第四条申请监理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监理业绩等条件,申请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监理单位资质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有关的监理单位资质申请材料的接收、转报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第六条监理单位资质分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四个专业。
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暂不分级。
第七条各专业资质等级可以承担的业务范围如下:(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乙级可以承担Ⅱ等(堤防2 级)以下各等级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业务。
最新-水利局年度工作汇总及2019年要点 精品

水利局年度工作汇总及2019年要点2019年,水利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举措,真抓实干,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防洪工程、节水灌溉工程为工作重点,不断探索水利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一扎实做好防汛工作年初以来,我们按照防汛目标总要求,在安排部署上立足早字,措施落实上突出防字,具体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
全面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明确今年防汛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二是落实防汛预案。
按时编制2019年度我市中型、重点小㈠型以及铁路沿线水库的安全度汛方案。
全面落实6座中型水库、2座万亩以上提引水灌区、5座万亩圩堤、115座小二型水库和在建工程防洪应急预案。
三是加大防汛物资储备力度,落实抢险队伍。
按照防汛计划要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下达了2019年度市级防汛物资储备任务和全市各类工程防汛物资储备任务,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各乡镇、场均组织抢险应急分队。
四是适时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3月份以来,我局先后4次对全市小二型以上水库、万亩以上圩堤及小水电站进行了工程安全度汛检查,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当场进行了有效处理,及时下达整改意见,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和防汛工作进行督查,保证整改工作到位。
五是加强汛期值班。
四月份开始,市防办每天安排1名科级领导、2名防汛业务骨干24小时值班,并要求值班人员及时掌握雨情、水情,以及传真、电话、网络、短信多种形式传达上级指示和通报水雨情。
二加快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是小一、二型水库除险加固。
2019年开工的7座小一型和10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基本完工,正在扫尾并准备技术预验收。
2019年新开工的20座小二型水库已全面开工建设,完成形象进度的20,计划在春节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二是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2019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程已按期按质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验收。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19年修正)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05.1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0号•【施行日期】2019.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水利部令第26号发布根据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5月10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项目法人的安全责任第六条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
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七条项目法人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2019年3月8日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总基调,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有序推动重点水利工程顺利实施,狠抓水利工程建设水平提档升级,积极引导水利建设市场良性发展,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防范化解水利建设项目和市场重大风险隐患,奋力开创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1.强抓工程质量。
加强勘察、设计和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规范质量行为,严格质量检验评定与验收,创新监管措施与手段,严格质量责任追究。
全面了解重大水利工程质量状况,强化对建设管理薄弱、质量问题突出项目的监管,通过约谈、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力度,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2.狠抓开工建设。
指导各地制定项目开工计划,落实开工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跟踪督办和现场督导,确保2019年再开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开工。
实行重大水利工程进度月报,针对严重滞后的项目,督促有关省份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必要时进行现场会商,促进工程顺利实施。
3.紧抓重要项目。
加强对大藤峡工程的督促指导,保障如期实现2019年11月底二期截流目标。
积极推进霍尔果斯河泥石流拦阻坝建设。
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对本地区、本单位重要项目的监管,确保重要项目顺利推进。
二、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4.紧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9.03.20•【文号】办信息〔2019〕59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的通知办信息〔2019〕59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积极践行国家网络强国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快补信息化短板,着力支撑强监管,做好2019年水利网信重点工作,我部制定了《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19年3月20日2019年水利网信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按照“实用、安全”水利网信发展总要求,通过深化水利业务需求分析、落实水利网络安全任务细化实化方案、推进智慧水利、实施水利网信水平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着力补信息化短板;通过整合共享信息资源、完善基础数据库和水利一张图、强化遥感应用,着力支撑强监管。
全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加快提升水利网信水平,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强力驱动和有力支撑。
一、加强水利网信顶层设计1.出台水利业务需求分析报告。
编制完成《水利业务需求分析报告》,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有关业务需求分析工作,为推进水利业务应用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切实提升水利网信水平奠定基础。
2.全面推进智慧水利工作。
编制完成《智慧水利总体方案》,印发《关于推进智慧水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开展流域区域智慧水利试点和水利业务智能应用成果案例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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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1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
2019年3月8日
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总基调,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有序推动重点水利工程顺利实施,狠抓水利工程建设水平提档升级,积极引导水利建设市场良性发展,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防范化解水利建设项目和市场重大风险隐患,奋力开创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1.强抓工程质量。
加强勘察、设计和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规范质量行为,严格质量检验评定与验收,创新监管措施与手段,严格质量责任追究。
全面了解重大水利工程质量状况,强化对建设管理薄弱、质量问题突出项目的监管,通过约谈、暗访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力度,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2.狠抓开工建设。
指导各地制定项目开工计划,落实开工时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跟踪督办和现场督导,确保2019年再开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开工。
实行重大水利工程进度月报,针对严重滞后的项目,督促有关省份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必要时进行现场会商,促进工程顺利实施。
3.紧抓重要项目。
加强对大藤峡工程的督促指导,保障如期实现2019年11月底二期截流目标。
积极推进霍尔果斯河泥石流拦阻坝建设。
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对本地区、本单位重要项目的监管,确保重要项目顺利推进。
二、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
4.紧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梳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现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新时期除险加固指导意见。
健全体制机制,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组织重点督导和现场督办,强化责任追究。
推动除险加固遗留问题集中整治,对新增任务建立常态化长效治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
5.补强中小河流治理短板。
梳理中小河流治理现状,总结治
理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新时期治理工作指导意见。
健全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全力推进存量治理项目完工销号。
对增量治理任务建立常态化长效治理机制,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6.强化质量监管。
压实参建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责任制,健全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组织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调整优化考核重点和考核方式,开展2018-2019年度考核工作。
7.强化验收管理。
加强对水利工程验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合理下放验收权限,落实验收工作计划和相关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2019年力争完成3项以上重大工程竣工验收,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销号。
8.深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增强项目法人履职能力。
完善建设监理制,规范监理行为,更好发挥监理作用。
完善招标投标制,大力推进水利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投标,加强标后履约监管。
9.推进制度建设和标准定额工作。
启动修订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建设监理、质量管理、蓄水安全鉴定、验收管理等制度和相关标准。
加强造价管理制度研究,推动定额修编,研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现代化
10.推进监管手段创新。
依托水利九大业务需求建设,开发应用重大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完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丰富功能模块,加强互联互通,实现共享共用。
加快行政许可电子化平台建设。
11.推进科技创新。
鼓励和推动有利于提质增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研究搭建示范交流平台,健全配套政策措施。
12.增强基层管理能力。
加大对基层水利部门和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人员的培训力度,因地制宜推广集中建设管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代建制等模式,完善配套措施,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五、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
13.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优化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调整和改进信用评价工作模式,研究制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及赋分办法,进一步增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科学合理性和普遍适用性。
14.完善资质资格管理。
修订完善资质评审办法,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的行政许可,指导各地做好乙级质量检测单位行政许可改革工作。
配合做好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全国统一考试和考务工作,研究出台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制度。
15.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全面贯彻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工作
部署,落实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进动态监管、随欠随治。
规范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和配套措施。
加强不良行为信息归集、共享和全面公开,强化联合惩戒措施,严厉打击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
六、做好水利扶贫和援藏工作
16.做好水利扶贫工作。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有关政策部署,对中西部等深度贫困地区适当给予水利建设项目支持。
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
协助组长单位完成城口县定点扶贫各类事项。
17.做好水利援藏工作。
协助完成水利部援藏工作组轮换工作,完成水利部“十三五”援藏工作规划中期评估,协调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召开水利部援藏工作会议,举办西藏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培训班,全面完成水利援藏工作任务。
来源:/fg/detail2098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