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方案
2024年烟花爆竹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4年烟花爆竹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本方案旨在全面整治烟花爆竹生产销售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提升烟花爆竹产业发展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资质审核监管力度,对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格依法依规审批资质,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企业。
二、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责,加强执法力量,严格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三、推动烟花爆竹企业技术更新和转型升级,推动传统烟花爆竹行业向绿色环保、高科技发展方向转变。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引导公众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生产销售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六、加强应急预案建设,做好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事故处理及时有效。
七、强化行业协会组织建设,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加强行业间的交流合作,共同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将有力提升烟花爆竹产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促进烟花爆竹企业规范发展,推动行业整体提升,实现产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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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4篇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4篇(一)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烟花爆竹是一种传统的民俗活动,但由于其火灾、伤害和空气污染等安全隐患,对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
为了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1.依法治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2.科学管理:采取科学的管理措施,保障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和使用。
3.综合治理:将整治工作纳入综合治理体系,加强政府部门的协调与配合。
4.突出重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1)严格落实生产许可制度,依法审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设立和变更。
(2)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消防设施符合要求。
(3)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能力。
2.规范销售和使用行为:(1)建立完善的销售许可制度,限制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杜绝无证销售和非法销售。
(2)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管,确保销售点的安全设施和消防措施完善。
(3)加强对烟花爆竹使用的管理,严禁在禁放区、居民区、人群集中区域和易燃易爆场所使用。
3.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烟花爆竹的安全知识和使用方法。
(2)加强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置。
四、组织实施和推进措施1.成立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整治工作。
2.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时间表,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3.加强组织实施和推进力度,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
4.定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现场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总结,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
今年以来,国内部分地方相继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较大事故。
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烟花爆竹燃放季节即将来临。
为强化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张文富副组长:王浩成员:罗凤张雁鸣陈再禄杨立衡詹永洋刘天贵王乾峰各村(社)总支书记三、重点整治範围和内容(一)整治範围在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採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二)重点整治内容1、生产企业(1)是否有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行为。
2、经营(批发)企业(1)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标準化建设并按期达标;(2)**监控系统运**况及值班情况,仓库温溼监控设施、避雷设施、消防设施、防静电设施、机械装置接地、电气装置选用和安装是否符合要求;(3)烟花爆竹商品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4)是否有******企业向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爆竹用于经营行为;(5)是否有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不符合质量标準的烟花爆竹以及未列入省外供货企业名单的烟花爆竹行为;(6)烟花爆竹库房红线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商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合法商品与收缴的非法商品混存;(7)商品质量检测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严禁销售“三无”商品和非法商品;(8)库区範围内是否存在其他与库房安全管理无关的生产生活行为及设施、装置;(9)职工着装是否规範,进出库区检查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3、经营(零售)户(1)经营场所的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米;(2)周边50米範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场所或设施;(3)有无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誌,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4)是否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5)是否建立流向登记台账。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06.11.15•【字号】皖安〔2006〕7号•【施行日期】2006.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市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的通报》(皖安办〔2006〕23号)要求,认真研究制订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要明确组织机构和政府的牵头负责人,明确联系单位和联系人,有方法、有措施、有计划、有检查。
请各市务必于2006年11月30日前将本地区工作方案报送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于每月30日前将本地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情况以及烟花爆竹事故调查进展情况,书面报送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许桂芳,联系电话:0551-4664478。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安徽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的要求,现就我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提出如下初步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安徽省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皖政〔2004〕37号)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不断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整治实施方案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加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整治工作,我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市场秩序;
(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维护公共安全;
(三)切实保护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重点整治领域
(一)食品安全:非法添加、超标添加、使用过期原料、不合法生产加工食品等;
(二)建筑施工:违法建筑、违规施工、违规改建等;
(三)汽车维修:黑保险、无证经营、假冒伪劣配件等;
(四)化妆品、药品:流通假冒伪劣、假冒伪劣的药品等;
(五)烟花爆竹:无证生产、非法销售、违规使用、利用劳动力等。
三、整治措施
(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队伍:设立专项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培训和监督,强化行政执法检查;。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方案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方案一、制定依据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专项治理方案。
二、治理目标通过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治理范围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区和领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废旧厂房等重点区域;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活动;违规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
四、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安监局牵头,公安、消防、工商、交通、质监等部门参与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专项治理工作。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具体措施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措施,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加强排查整治。
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依法处理。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强化部门协作。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打击违法行为。
同时,要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秩序。
严格监管执法。
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管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河南烟花爆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河南烟花爆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河南省烟花爆竹行业发展快速,但也给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和隐患。
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行业的管理和整治,确保社会的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全面整治河南省烟花爆竹行业,合理规划行业布局,建立安全高效的监管体系,保障公众利益和环境保护。
二、整治措施1. 停产整治:对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强制停产整治。
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力度和效果。
2. 限制销售:对销售渠道不合规范、未经许可证的销售点,采取限制销售措施,加强对销售点的评估和监督,在确保公众安全的前提下,逐步调整销售点数量和位置。
3. 改进生产工艺: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工艺的改进研发,推广使用更安全、环保的生产工艺和原材料,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4.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烟花爆竹行业监管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整合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和效果。
5.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和其他渠道,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使用烟花爆竹,增强公众对烟花爆竹危害的认识。
6.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非法生产、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并且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形成严密的执法网络。
7. 安全检查和评估:定期开展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建立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和稳定。
三、保障措施1. 加强人员培训:对烟花爆竹行业从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健全监管机构:完善烟花爆竹行业的监管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和技术支持,提高监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3. 增加投入:加大对烟花爆竹整治行动的资金和人力投入,确保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和长期有效。
4. 建立信息平台:建立烟花爆竹行业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行业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及时掌握行业情况,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烟花爆竹市场日益繁荣,但与此同时,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也层出不穷。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决定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总体目标1.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净化烟花爆竹市场环境,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行为。
3.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燃放环境。
三、具体措施1.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X(相关部门负责人)副组长:X、X(相关部门负责人)成员:X、X、X(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2.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节点、任务分工、责任追究等事项。
3.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4.严厉打击非法行为(1)加强源头治理,严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企业和个人。
(2)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家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予以查处。
(3)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处罚。
5.加强监管力度(1)加强对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管,确保合法经营、安全销售。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管,防止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3)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的监管,防止运输途中发生意外。
6.落实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时间安排1.2023年1月-2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月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2.2023年3月-4月: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动。
五、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2.落实工作经费,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3.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4.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预期成果1.烟花爆竹市场环境得到净化,非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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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方案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并落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工作机制,以落实乡村两级“打非”主体责任为重点,进全面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和部门分工合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机制,乡镇(街道)政府统一领导和乡村两级联动、全面清查排查的工作机制,层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失职问责,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监督、有奖举报、全面防范的良好氛围,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实现烟花爆竹零事故、零死亡。
(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家庭作坊,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二)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所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的违法行为;
(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违规行为;烟花爆竹企业从事违法违规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的行为;
(四)依法严肃处理专项治理中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人员。
此次专项治理从xx年xx月开始至xx年xx月底结束。
县政府成立xx县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
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交通局、供销社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督查组:
第一组:督查xx镇、xx乡、xx镇、xx乡,由县公安局负责
组长:xx
第二组:督查xx乡、xx镇、xx乡、xx镇、xx办事处,由县安监局负责
组长:xx
第三组:督查xx乡、xx乡、xx镇、xx镇、xx办事处,由县工商局负责
组长:xx
第四组:督查xx乡、xx乡、xx乡、xx办事处,由县质监局负责
组长:xx
第五组:督查xx乡、xx镇、xx镇、xx乡,由县供销社负责
组长:xx
第六组:督查xx乡、xx乡、xx镇、xx办事处,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组长:xx
(一)县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并定期分析形势、制定措施、部署工作、督导检查和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二)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属地监管责任制,乡镇(街道)及其相关所站和村组是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的主体,负责本区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三)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运输、非法燃放行为,销毁处置废弃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派出所和供销社、工商等部门在
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紧紧依托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对辖区内可能用于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闲置厂房、废弃院落、仓库、养殖场、城乡结合部居民区、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全面管控涉危涉爆重点人员;侦查处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和爆炸物品的治安及刑事案件。
(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对依法设立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管,严查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批发)烟花爆竹产品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移交公安部门予以销毁。
(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查处“三无”产品和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储存和侵犯、假冒他人商标的行为。
(七)供销部门负责所属企业的安全经营,严禁购买非法产品,
严禁经销非法产品,严禁向无证摊点销售产品,严禁“三违”、“三超”储存产品。
(八)交通部门负责查处“三品”,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乘车;负责查处合法运输企业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九)供电部门负责加强农村供电管理,严禁向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厂点提供电力,对私拉乱接用电行为建立巡检制度,依法切断非法生产的电源。
(十)监察部门负责对工作中 __、乱作为或参与、支持、庇护非法生产的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认清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重点落实乡(镇)村两级的排查和县乡公安部门取缔“非法”的主体责任,并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层层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要明确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乡村两级排查治理职责,细化乡镇(街道)干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责任,严格执行乡镇(街道)领导包片、乡镇(街道)干部包村和村干部包组包户的专项治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同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站所、村委、村民组和乡级大人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明确专人负责,实施重点监管,确保不留死角,真正把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靠科技,加强装备建设。
要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装备能力建设,有效检测控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震慑 __。
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都要配备摩尔探测仪,切实提高执法和排查能力,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提供可靠的装备技术保障。
(三)重在治本,强化源头管理。
要以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炸药及原料为重点,坚持打源头与堵渠道双管齐下,采取有力措施,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
公安部门要依据《全省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xx公通〔xx〕xx号),加大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所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环节的打击力度,杜绝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爆炸物品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合作,形成区域联防。
要强化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的源头治理,形成联防联治的格局。
由县公安局负责牵头,在周边市县之间建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区域联防联治工作机制。
各乡镇(街道)也要与周边县区、乡镇(街道)和本辖区相邻乡镇(街道)建立相应的区域联防机制。
区域联防机制要明确联络人员,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开展联防、联查、联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依法依规,从严打击取缔。
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按照“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顶格处理,做到“六不放过”:即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的不放过、流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的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的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的不放过、监管失职人员责任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侦查力度,依法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做到发现一起、侦破一起、严惩一起,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
(六)突出重点,加强督导检查。
各督导组要开展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对发生过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的区域要重点排查,并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档案。
要重点检查乡镇村(街道)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和排查、打击取缔等情况,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
县督导组要坚持重心下移,将督导的重点放到乡镇(街道)、行政村和自然村,对“打非”工作领导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
(七)严明纪律,从严追究责任。
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按照最高 __、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 __总局《关于依法加强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 __》(xx监总管〔xx〕xx号)要求,依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
对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要依照《治安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组织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街道)领导和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各督导组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除责令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外,还要倒查相关部门、包片乡镇(街道)领导和包村乡镇(街道)干部的责任。
对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相关责任人从重顶格处理,同时 __查清原材料及产品的销售去向,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
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运用张贴公告、粉刷标语、印制传单、流动车广播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教育群众增强安全意识,积极维护自身安全权益,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
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奖励基金,加大奖励额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
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对经查证属实的案件,及时兑现奖金。
各乡镇(街道)要在每个村至少发展一名隐蔽的信息员,随时提供信息,形成有效的信息采集机制和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