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员考试知识点:品质的表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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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笔记:品质、数量、包装

2008年报关员考试重点辅导笔记:品质、数量、包装

⼀、品质:品名和质量 (⼀)品名:商品的名称 (⼆)质量 1、FAQ:农产品时,⽤“良好平均品质”(FAQ)来表⽰,习惯上称为“⼤路货”,以我国产品当年⽣产该项农副产品的平均品质为依据来确定。

2、GMQ:即上好可销品质,适⽤于⽊材或冷冻鱼等货物。

3、⽤样品表⽰ (1)标准样(Type Sample):即样品表⽰商品品质作为交货的质量依据。

(2)参考样品(Reference Sample):双⽅寄送的样品供对⽅参考,但不能作为交货的质量依据。

(3)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卖⽅认为按买⽅来样供货没有切实把握,可加⼯⼀个类似的样品交给买⽅确认,或称“回样”“确认样品”。

⼆、数量 1、机动幅度条款 规定范围、规定极限、规定上下差异等。

2、品质公差 国际同⾏公认的允许产品品质出现的差异即为“品质公差”(Quantity Tolerance)。

3、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 如果卖⽅交货数量多于约定数量,买⽅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部分。

如果交货数量少于实际数量,卖⽅应在规定期限前补交。

4、以⽑作净:按照⽑重计算重量; 5、公量:扣除实际含⽔分,再加上标准⽔分后的重量。

公量=净重*(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6、数量机动幅度 (1)溢短装条款 指在规定具体数量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定⽐例。

(2)约量(Approximately or About) 指《跟单信⽤证统⼀惯例》中对于信⽤证的“约量”条款规定,幅度不超过10%。

三、包装 (⼀)包装的标志 1、运输标志:⼜称“唛头”。

2、指⽰性标志:操作标志。

3、警告性标志:危险品标志。

(⼆)定牌和中性包装 1、定牌:例如“中国制造”等字样。

2、中性包装:在出⼝商品和内外包装上不注明⽣⽣国别的包装。

(1)定牌中性:使⽤买⽅指定的商标、牌号,不注明⽣产国别。

(2)⽆牌中性:均不使⽤任何商标和牌号,也不注意国别。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要点总结——第四章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包装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要点总结——第四章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包装

第四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包装第一节商品的品名一、品名的概念品名:商品名称,即被买卖商品的具体称谓二、品名规定的意义1、实践意义2、法律意义三、品名规定的方法品名必须明确、具体第二节商品的品质一、商品品质的概念及意义1、概念:商品的外观形态和内在质量的综合2、意义:(1)决定商品价格,提高商品竞争力(2)合同中的品质条件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二、表示品质的方法(一)凭样品买卖:以样品表示商品品质并以此作为交货依据1、卖方样品:以卖方提供的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2、买方样品(“来样成交”):以买方提供的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3、对等样品: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一个交买方确认参考样品:以介绍商品为目的,对双方无约束力出口中应注意:1、争取凭我方样品成交,取样要有代表性;2、留存复样;3、在合同中灵活规定品质条款4、我方能否达到对方来样的要求;5、防止对方来样侵犯别人的工业产权(二)凭文字说明表示品质1、凭规格买卖Plain Satin Silk, 100% silk, width 55/56 inches,length 38/42 yds不同商品的规格不同,同一商品对规格的要求也不同简单易行,明确具体2、凭等级买卖等级必须是公认的可简化手续,体现按质论价3、凭标准买卖商品标准:将商品的规格和等级予以标准化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 FAQ):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商品的中等平均品质良好适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GMQ):卖方只需保证其交付的货物品质良好,适合销售,成交时无需说明商品品质4、凭牌号或商标买卖商标:生产者用来说明其所生产或出售的商品的标志牌号(品牌):工商企业给其制造或销售的商品所冠的名称,以区别于其他企业的同类产品5、凭产地名称买卖6、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一般需要订立卖方品质保证条款和技术服务条款三、品质条款1、选择适当的表示方式能使用一种方法表示的尽量不要使用两种方法能用其他方法表示的尽量不要使用凭样品表示如果两种方法分别代表某一方面的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2、从实际出发,不要订得过高或过低3、用词要明确具体,不能含糊笼统4、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品质机动幅度:(1)规定范围(2)规定极限(3)规定上下差异价格调整条款:一般在机动幅度内价格不变,但一些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规定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国际公认的品质差异。

《物流》商品品质表现的方法

《物流》商品品质表现的方法

鉴于品质对商品的效用、市场价格和销路有重大影响,买卖双方为了保证交易商品符合一定的质量要求,都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买卖合同中订立品质条款,就商品的品质及双方当事人在这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作为卖方交货和买方验收的依据。

由于国际贸易大多是大宗的期货交易,买卖双方又是地处两国,在洽谈交易时,往往没有看到全部商品,因此,需要有某种说明品质的方法,作为洽谈和履行合同的依据。

当前,进入国际贸易的商品种类繁多,特点各异,用以说明品质的方法也就不可能一致。

概括起来,国际贸易中常用来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基本上有两大类:1.用实物表示法(1)看货成交即由卖方在货物存放地点向买方展示准备出售的货物,经买方现场检视满意后达成交易。

以这种方式达成的交易,货物的品质以检视时的状态为准。

卖方只要交付经检视的货物,买方就不得对其品质提出任何异议。

一般而言,看货成交是在卖方掌握现货,并且货物数量不太大,买方能够亲临现场的条件下进行的。

所以,通常只适用于一些首饰或工艺品等贵重货物以及其他现货交易。

(2)凭样品买卖样品(Sample)通常是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加工、设计出来的足以反映该批商品平均质量的少量实物。

凭样品买卖(SalesbySample)是指买卖双方约定凭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的交易。

而用来作为衡量交货品质的样品,即称之为标准样品(StandardSample)。

在凭样品进行交易时,一般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该样品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所交货物的品质不得低于样品”(SaidSampleshallbetreatedasanintegra1part ofthiscontract.Thequalityofthegoodsdeliveredshallnot belowerthanthesample.)凭样品的买卖有两项基本要求:一是以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唯一依据;二是卖方所交货物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教案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教案

货物品质的表示方法一、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一)以样品表示商品品质1.看货买卖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2.凭样品买卖(Sale by sample )(1)凭卖方样品成交(Sale by seller’s Sample)由卖方提供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

卖方提供的样品要具有代表性卖方向买方寄出样品时,要保留“复样”(Duplicate Sample)或“留样”(Keep Sample)(2)凭买方样品成交(来样成交或来样制作)由买方提供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

卖方要制作“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或“确认样品”(Confirming Sample)或“回样”(Return Sample)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个经确认的样品叫对等样。

对工业产权问题做出规定(3)凭样品成交需注意的问题:案例分析:我与越南某客商凭样品成交达成一笔出口镰刀的交易。

合同中规定复验有效期为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60天。

货物到目的港经越商复验后,未提出任何异议。

但事隔半年,越商来电称:镰刀全部生锈,只能降价出售,越商因此要求我方按成交价格的40%赔偿其损失。

我方接电后立即查看我方留存的复样,也发现类似情况。

问:我方应否同意对方的要求,为什么?(二)凭文字说明表示商品质量1.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凭规格买卖的技巧:卖方只需在合同中列入主要指标,而对商品品质不起重大影响的次要指标不要过多罗列。

例:我国出口大豆的规格:水分(max)15%,含油量(min)17%,杂质(max)1%,不完善粒(max)7%2.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卖方应按规定等级交货,不能以次充好,也不能以好充次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援引某个标准时,应载明采用的版本年份FAQ(Fair Average Quality)良好平均品质:某年度内的中等货或某季度、某装船月份的中等货,俗称“大路货”。

单证员考试知识点

单证员考试知识点

单证员考试知识点单证员是指在对外贸易结算业务中,买卖双方凭借在进出口业务中应用的单据、证书来处理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工作的人员。

单证员考试是对从事这一职业所需知识和技能的检验。

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单证员考试的重要知识点。

一、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中用于表示买卖双方责任、费用和风险划分的专门用语。

常见的贸易术语如 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

理解这些术语对于准确确定价格、安排运输和保险等至关重要。

例如,在 FOB 术语下,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而买方则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和保险费,并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

二、国际贸易结算方式1、汇款汇款是指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款项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包括电汇(T/T)、信汇(M/T)和票汇(D/D)。

电汇是最常用的方式,速度快但费用相对较高。

2、托收托收是指债权人(出口商)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又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3、信用证信用证是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向出口商开立的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也是最复杂的结算方式。

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开证行就必须付款。

三、进出口合同进出口合同是买卖双方就货物进出口交易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商品的名称、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期、运输方式、保险、支付方式、争议解决等条款。

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

四、商业发票商业发票是出口商向进口商开具的发货价目清单,是买卖双方记账的依据,也是报关纳税的总说明。

进出口贸易实务 第一章 商品的品质、数量与包装

进出口贸易实务 第一章 商品的品质、数量与包装
– 在合同中订明卖方交货品质允许在一定幅度内伸 缩。
• 范围-漂布,门幅宽35/36英寸; • 极限-Max(最高、最大、最多)
第 一 章
Min(最低、最小、最少) • 上下差异-马海毛,含量50%,上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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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贸 易 实 务
(2)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 (一般适用于制成品)
多交的部分--可收取,也可拒收
第 一 章
全部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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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贸 易 实 务
(二)数量的计算方法 1、计量单位
第 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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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际 贸 易 实 务
F.A.Q与G.M.Q
• 由于农产品的品质很容易变化,复杂工业品很 难用指标体系来表示,会采用一些部门所制定 的标准物来表示商品品质。 F.A.Q(FAIR AVERAGE QUALITY)良好品质 品质,俗称大路货,指某出口产品在其产地出 口的平均品质。 G.M.Q(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上好可销品质,相对于F.A.Q而言。 在采用上述两种品质表示标准时候,最好还要 加上具体的指标和主要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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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国 • 际 贸 易 实 务
卖方违反合同规定品质交货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英国法律:
• 违反要件(breach of condition); • 违反担保(随附条件)(breach of warranty);
• 英国法律一般认为违反货物品种规定属于违反要件
– 《公约》:--根本性违反合同
– 内在质量
• 如纺织品面料:原料--全棉、全毛、真丝、麻、 晴纶、涤纶等;织地(全棉)--平纹、斜纹、细 布、府绸等;其他--纱支、经纬纱密度、缩水率、 色牢度等;

国际贸易表示品质的方法

国际贸易表示品质的方法
Mountain ginseng, Jinhua ham )
案例3:
合同规定水果罐头装入箱内,每箱30听。 卖方按合同规定如数交付了货物,但其中 有一部分是装24听的小箱,而所交货物的 总听数,并不短缺。可是,买方以包装不
符合合同规定为由拒收整批货物,卖方则
坚持买方应接受全部货物,理由是经买方 所在地的公证人证实:不论每箱是装24听 或30听,其每听市场价格完全相同。于是 引起诉讼。对此,你认为法官应如何判决? 依据何在?
Merchantable Quality, GMQ)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 Sale
by Illustrations)
3、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 Sale by
Trade Mark or Brand)
(6)凭产地名称买卖( Sale by Origin)
(一)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To express the quality of goods in kind)
要点评析: 根据《公约》规定,卖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
的数量、品质规格交货,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 包装或者装箱,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卖方需承担 违约责任。 通常合同中的包装条款针对包装方式或包装材料 的规定,对于每个包装的数量,属于双方特殊的 约定。如果双方约定卖方没有按照规定数量装箱, 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则本案例中买方可以拒收整 批货物。但是案例中只是约定每箱的听数,一般 认为卖方属于一般违约,所以买方只能提出索赔, 不能以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为由拒收整批货物。
经过挑选的,因为是农产品,不可能做到
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也不至于比样品低 7%。 问题: 我方失误在哪里?是否可 以该商品并非凭样成交为由而不予理赔?
案例分析: 卖方避免对交易货物的品质承担双

《物流》商品品质表现的方法

《物流》商品品质表现的方法

《物流》商品品质表现的方法证交易商品符合一定的质量要求,都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买卖合同中订立品质条款,就商品的品质及双方当事人在这方面的权益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作为卖方交货和买方验收的依据。

由于国际贸易大多是大宗的期货交易,买卖双方又是地处两国,在洽谈交易时,往往没有看到全部商品,因此,需要有某种说明品质的方法,作为洽谈和履行合同的依据。

当前,进入国际贸易的商品种类繁多,特点各异,用以说明品质的方法也就不可能一致。

概括起来,国际贸易中常用来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差不多上有两大类:1.用实物表示法(1)看货成交即由卖方在物资存放地点向买方展现预备出售的物资,经买方现场检视中意后达成交易。

以这种方式达成的交易,物资的品质以检视时的状态为准。

卖方只要交付经检视的物资,买方就不得对其品质提出任何异议。

一样而言,看货成交是在卖方把握现货,同时物资数量不太大,买方能够亲临现场的条件下进行的。

因此,通常只适用于一些首饰或工艺品等贵重物资以及其他现货交易。

(2)凭样品买卖样品(Sample)通常是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加工、设计出来的足以反映该批商品平均质量的少量实物。

凭样品买卖(Sales by Sample)是指买卖双方约定凭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的交易。

而用来作为衡量交货品质的样品,即称之为标准样品(Standard Sample)。

在凭样品进行交易时,一样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该样品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所交物资的品质不得低于样品”(Said Sample shall be treated as an integra1 partofthis contract.The quality of the goods delivered shall not belower than the sample.)凭样品的买卖有两项差不多要求:一是以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唯独依据;二是卖方所交物资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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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员考试知识点:品质的表示方法
2017单证员考试知识点:品质的表示方法
不同种类的货物,有不同表示品质的方法。

在国际贸易中,表示货物品质的方法有多种,归纳起来可分为两大类:用实物表示和用
文字表示。

那么怎么用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的呢?
1、凭样品表示(SALEBYSELLER’SSAMPLE)
样品(SAMPLE)通常是指一批货物中抽取出来或由生产和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能够代表出售货物品质的少量实物。

凭样品表示是
指买卖双方同意根据样品进行磋商和开立合同,并以样品作为交货
品质的依据。

这种方法又称“凭样品买卖”(SALEBYSAMPLE)。

凭样品买卖的方法一般适用于难于标准化、规格化,难于用文字说明其品质的商品,如部分工艺品、服装、土特产品、轻工产品等。

凭样品买卖可分为凭卖方样品买卖和凭买方样品买卖2两种。

①凭卖方样品买卖,
凭“方样品买卖”(SALEBYSELLER’SSAMPLE)。

卖方所提供的能
代表整批交货品质的少量实物,即为“代表性样品“(REPRESENTATIVESAMPLE)。

在向国外客户寄送代表性样品时,应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以备日后交货或处理争议时核对之用,该样品称为“复
样”(DUPLICATESAMPLE)。

寄发样品和留存复样,都应编上相同的号
码或注明提供寄送日期,以便日后联系时引用并便于查核。

某些货物由于其特点和交易的需要,可使用封样(SEALEDSAMPLE)。

封样是由第三者(如商检局)将从整批货物中抽取出来的样品分成若
干份,在每份样品经包裹捆扎后用火漆或铅封,除第三者留下若干外,其余封样交卖方使用。

封样有时也可以由卖方自封,或由买卖双方会同加封。

②凭买方样品买卖
凭买方提供的样品磋商交易和订立的合同,并以买方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称“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BYBUYER’SSAMLPE)。

凭买方样品买卖,也称“来样成交”。

为了防止日后交货困难及减少发生纠纷,在买方来样的情况下,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COUNTERSAMPLE)或称“回样”,亦称“确认样品”(COMFIRMINGSAMPLE)。

当对等样品为买方接受之后,则日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须以对等样品为准。

此外,还有买卖双方为了发展贸易关系、介绍商品而相互寄送的样品,应标明“仅供参考”字样(FORREFERENCEONLY),以免与标准样品混淆,因为参考样品对买卖双方均无约束力。

应该指出,采用以样品表示商品的品质的方法,容易在履约过程中在交货品质方面产生争议。

因此,只有在不能用文字说明商品的品质的交易中,才可以酌情采用这种方法。

但是在实际业务中,经常可以用样品表示的某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品质状态。

例如,用样品表示商品的颜色,称“色样”(COLOURSAMPLE);用样品表示商品的造型,称“款式样”(PATTERNSAMPLE)。

而与此同时货物其他方面的品质状况,就可以采用其他相应的方法(如文字说明)来表示。

单纯用样品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在实际业务中已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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