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1]
屠宰厂管理方法及制度范本

一、引言为确保屠宰厂生产秩序的正常运行,提高屠宰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屠宰厂管理方法1. 定点屠宰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规定,未经定点不得从事屠宰活动。
2. 进场登记制度:农户自养生猪需持产地检疫证明,到定点场登记,先到先登记,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农户登记生猪入场。
3. 生猪来源管理:进场生猪必须是农户自养的,定点场在登记时可派员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可不予登记入场。
4. 屠宰过程管理:屠宰生猪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不得出场。
5. 检疫检验管理:定点场必须凭动物检疫证明,经动物检疫员查证验物签证认可,方可接收生猪进场。
6. 生猪存栏情况摸底登记:做好农户自养生猪的存栏情况摸底登记,若本地猪源不足,须向县经贸局报备后,由定点场负责调运补充。
7. 卫生消毒管理:严格执行屠宰场卫生消毒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环境清洁卫生。
8. 监督管理:加强定点场的监督管理,对进场生猪登记情况实行上墙公布,保证公平公正。
三、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1. 屠宰厂卫生消毒管理制度(1)入厂消毒:运送活畜禽进厂及外来人员进厂前必须进行消毒,至少应设有消毒池,采用5%的漂白粉作为消毒液。
(2)生产车间消毒:实行经常性消毒,每日工作完毕后,必须将全部生产地面、墙裙、通道、排污沟、台桌、设备、用具、工作服、手套、围裙、胶靴等彻底洗刷干净,并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
(3)刀具器械消毒:可用82热水或0.015%的碘溶液进行消毒,必须作到一头生猪一消毒。
2. 屠宰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4)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屠宰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确保屠宰厂排放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符合国家标准。
屠宰厂管理制度模版(4篇)

屠宰厂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屠宰厂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护员工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屠宰厂是指进行动物屠宰和食品加工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屠宰厂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参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四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屠宰工艺、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屠宰厂应当配备专业的屠宰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屠宰厂应当确保屠宰工艺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八条屠宰厂应当对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动物血液、内脏等副产品进行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第九条屠宰厂应当对屠宰过程中产生的肉类产品进行标识和追溯,以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和质量安全。
第十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完善的原料采购和入库管理制度,对原料的来源和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屠宰厂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为每个环节设立相应的质量控制点,并进行监控和改进。
第十二条屠宰厂应当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屠宰厂应当将产品的质量记录和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查验和追溯。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工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五条屠宰厂应当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职工和财产的安全。
第十七条屠宰厂应当落实职工的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及时整改。
第五章环境管理第十九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废物处理、噪音防护、污染治理等方面的规定。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4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一、屠宰厂厂长负责屠宰厂的食品安全工作,是本厂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经常____员工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出厂肉品品质。
三、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和检疫检验规程。
四、做好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厂肉品安全放心。
五、实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厂的环境卫生。
七、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公开向社会承诺。
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实行无害化处理,不屠宰注水畜禽、病死畜禽。
八、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
定点屠宰厂____年____月____日屠宰厂检疫证章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动物屠宰检疫工作,严格屠宰场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和《____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物屠宰检疫实施同步检疫制度,检疫时,应根据屠宰规模和岗位需要,合理配备屠宰检疫人员。
第三条机械化定点屠宰场及大中型动物屠宰检疫,应按头部检疫、内脏检疫、胴体检疫和实验室检疫等有关要求,设置检疫岗位;家禽等小型动物屠宰检疫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检疫岗位,并根据屠宰量配备检疫人员。
各检疫岗位应设置检疫牌,明确检疫内容。
第四条手工屠定点宰场,应按同步检疫要求,对屠宰后的动物进行集中吊挂,统一编号,由检疫人员逐头实施检疫。
第五条检疫人员检疫时,应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范进行操作,对应检部位不得遗漏。
第六条检疫人员实施检疫时,应按以____法进行:(一)视检。
观察胴体皮肤、肌肉、胸腹膜、脂肪、天然孔及各种脏器的色泽、形态、大小、____性状等是否正常;(二)触检。
借助检疫工具进行触压或用手进行触摸,判断____、器官的弹性和软硬度等是否正常;(三)剖检。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屠宰场生猪进厂验收制度1、生猪到屠宰场后,检疫人员要向送猪人员索取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清点生猪、检查耳标,经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予以卸车。
严禁无产地检疫证明、无耳标生猪进场。
2、卸车后,验收员要逐头观察活猪的健康状况,按照检验结果进行分圈、编号。
健康猪赶入待宰圈,可疑猪赶入隔离卷。
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
3、对查出的可疑猪,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
4、在检查中发现烈性传染病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停止屠宰、运输、上市,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5、生猪必须经“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检测合格后,方可屠宰。
6、进场生猪在进入待宰圈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生猪卸车后,运输车辆应进行消毒后离场。
7、检疫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动物进场检验检疫台账》,检疫证明逐日收齐并按月装订保存。
二、生猪停食静养管理制度一、待宰猪临宰前必须停食静养不少于____小时。
在生猪静养期间要停食,宰前____小时要停止喂水。
二、保证生猪在待宰圈内享有充分活动空间,保持自然静养状态。
三、在生猪静养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与生猪静养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待宰圈。
四、生猪静养管理人员定期对静养生猪进行巡视,及时按规定处理疑似病猪、残猪和死因不明生猪等不宜进入屠宰车间屠宰的生猪。
三、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检验人员上班前应配备好各种检验工具、用具,穿戴好工作服进入工作岗位。
工作完毕,对工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妥善保管。
应以相关法律、规程为准则,认真履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职责。
(一)、宰前检查1、待宰检验。
生猪在待宰期间,检验人员要进行(静、动、饮水)的观察,检验有无病猪漏检,并检查生猪在待宰期间的静养喂水是否按《生猪屠宰操作规程》执行。
2、送宰检验。
生猪送宰前(应报检),检验(疫)人员还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通知单》。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4篇)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屠宰厂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屠宰过程合法、安全、卫生,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屠宰厂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屠宰厂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四条屠宰厂应建立健全屠宰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五条屠宰厂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屠宰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七条屠宰厂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和事故。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屠宰厂应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内部管理工作。
第九条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人事管理、生产组织、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十二条管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员工的工作纠纷和投诉。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三条屠宰厂应根据生产需要,制定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制度。
第十四条屠宰厂应对招聘的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员工具备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第十五条屠宰厂应定期进行员工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六条屠宰厂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屠宰厂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制定晋升制度,提供晋升机会。
第十八条屠宰厂应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第四章生产组织第十九条屠宰厂应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和生产流程。
第二十条屠宰厂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从源头到消费者的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屠宰厂应建立健全原料采购制度,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检验和合格评定。
第二十二条屠宰厂应建立原料管理制度,做到合理储存、防止污染和浪费。
第二十三条屠宰厂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屠宰作业,确保屠宰过程安全和卫生。
第二十四条屠宰厂应设立质量检验部门,对屠宰产品进行质量把关。
屠宰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屠宰公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屠宰公司的管理行为,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屠宰公司所有员工,是公司的基本管理准则。
第三条公司员工在履行岗位职责和服务客户的过程中,须遵守本管理制度规定,听从公司领导的管理和指挥。
第四条公司领导要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第五条公司领导要以身作则,树立模范的管理形象,做到作风正派、言行一致、平易近人。
第六条公司领导要善于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员工的诉求和困难。
第七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要遵循“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公司员工要密切配合,协作工作,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九条公司员工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廉洁奉公,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条公司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员工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保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二章岗位责任第十一条公司各岗位的员工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要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合理分配工作任务,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要根据自己的岗位要求,勤勉尽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配合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违反公司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要做好工作日志记录,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要密切沟通,协作工作,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要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不断提升综合素质,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要积极主动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得推诿扯皮。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如果遇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共同寻求解决办法。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要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的利益。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3篇)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一、厂区管理1. 厂区进出管理1.1 所有进出厂区的人员必须佩戴有效的工作证,并在进入或离开厂区时进行登记。
1.2 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厂区,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生产区域。
1.3 所有进出厂区的车辆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进行记录。
2. 安全防护管理2.1 厂区内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禁止吸烟、禁止酒精饮品进入、禁止随身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标识。
2.2 生产车间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2.3 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二、生产管理1. 防疫管理1.1 厂区内必须建立完善的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对进厂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随时掌握员工的身体状况。
1.2 厂区内必须定期进行消毒工作,特别是生产设备和工作环境。
1.3 厂区内禁止饲养任何禽畜动物。
2. 生产流程管理2.1 厂区内必须建立严格的生产流程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2 厂区内必须配备合格的设备和工具,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设备和工具。
2.3 所有生产工艺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严格的检验和监督。
三、员工管理1. 人员安全管理1.1 所有员工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帽子、口罩、手套等,并按照规定使用。
1.2 禁止在工作区域吃零食、喝水和吸烟。
1.3 厂区内必须建立紧急救援机制,并进行员工急救培训。
2. 员工培训管理2.1 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熟悉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
2.2 员工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
四、食品安全管理1. 原材料管理1.1 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和安全要求,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
1.2 所有原材料必须进行检验和贮存,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产品质量管理2.1 厂区内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2 厂区内必须定期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和监测,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和追溯。
屠宰场十项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屠宰场十项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屠宰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种安全操作规定,包括设备操作安全、操作人员安全等。
2.屠宰场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
3.屠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包括灭火器、应急照明等,确保安全生产。
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屠宰场需遵守当地环保法规,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废气等污染物。
2.屠宰场应定期开展环境保护检查,确保工作环境卫生,防止污染和传染病的扩散。
3.屠宰场应设立合理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对其进行定期维护和管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屠宰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出厂产品的安全性。
2.屠宰场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可追溯产品的来源和加工流程。
3.屠宰场应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对食品进行储存和运输,确保食品的品质和安全。
四、畜禽养殖管理制度1.屠宰场应建立养殖档案,记录畜禽的养殖情况,包括饲料来源、用药情况等,并定期检查。
2.屠宰场应进行合理的饲料管理,确保饲料的质量和安全,防止饲料对畜禽造成危害。
3.屠宰场应加强对畜禽的疫病防控,定期进行体检和疫苗注射,确保畜禽的健康状况。
五、屠宰加工管理制度1.屠宰场应建立健全的屠宰加工流程,确保操作规范,避免交叉污染。
2.屠宰场应制定屠宰工艺标准,确保屠宰操作科学合理,并配备专业的屠宰工具。
3.屠宰场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屠宰过程进行监控和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六、员工管理制度1.屠宰场应建立完善的员工招聘、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工作要求。
2.屠宰场应建立员工考勤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确保员工的正常出勤和合理待遇。
3.屠宰场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七、卫生管理制度1.屠宰场应定期进行场地、设备和工具的清洁和消毒,确保卫生环境符合要求。
2.屠宰场应建立完善的垃圾处理制度,及时清理和处理废弃物,防止滋生病菌和垃圾堆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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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1]永昌县天开屠宰场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精神,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场长职责1、认真贯彻党路线、方针和政策,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办事公道,奖罚分明,起模范带头作用。
2、全面负责并安排好场内各项工作和事务。
3、场长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重视社会效益,保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增长。
4、研究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调动起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并与检疫人员密切合作,加强生猪屠宰检疫,保证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副场长职责1、在场长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安排好每天的屠宰等工作,监督屠宰人员热情服务,保证肉品质量。
2、要与检疫人员密切合用,加强对生猪等禽畜的检查,坚决防止出现死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3、负责造好各类登记册,记载清楚每天进出的生猪等畜禽,避免混乱。
4、兼任好出纳工作,配合会计记清现金帐、实物帐,做到帐实相符。
5、领导门卫、会计、屠宰人员等全场职工,搞好环境卫生,清除场内外各类脏物,保持场内外清洁卫生6、负责安排好场内的防盗、防火、防疫等工作,否则造成问题,应负主要责任。
三、会计职责1、服从场长的工作安排,搞好财务工作。
2、要自觉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经得起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
3、对财务帐目要日记月清,保持帐帐平衡,帐实相符。
4、对每天所收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不得携带在身或放在办公室内,否则若发生失窃,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5、财务开支必须经场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支出报销,不能私自开支,更不得借用、挪用公款。
6、要认真学习并运用《会计法》及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理财,管好全场财务工作,依据法律和财经纪律,拒绝报销场长签字而不合法的发票单据等。
7、认真负责财务工作,不能马虎从事,否则,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屠宰人员职责1、屠宰人员必须服从场长的安排,尽职尽责搞好屠宰。
2、凡是屠宰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用户交给的屠宰任务,如果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影响用户出摊卖肉,一切责任自负,并赔偿其损失。
若不负责任,造成胴体处理不佳,剃毛不净、皮黄、皮烂等,应承担责任。
3、必须保持自身及室内的清洁卫生,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清理各自的场所,保护好环境卫生。
4、应讲文明,有礼貌,热情服务,不能态度傲慢,出口伤人,若与用户吵架三次或打架一次,即自动离职。
5、保护自己的所有用具,并按时清理炉灰出场。
6、严禁带酒作业,上班时间不得酗酒闹事,否则,造成的问题由自己负责。
7、下班时各自做好防火等安全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五、门卫职责1、服从场领导的安排,负责场内安全及周围清洁工作,随时打扫干净场内的卫生,清除垃圾,堆放整齐。
2、要每天检查猪舍内,配合检疫人员,搞好消毒工作。
3、保证场内安全,不能出现失窃现象,如果失职造成被盗事故,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4、每天登记进出生猪等禽畜的数量等,检查猪舍,发现病畜及时向场长汇报,否则造成死畜,要负主要责任。
5、门卫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酗酒,若因酗酒而失职,责任由自己全部承担。
6、要杜绝闲杂人员入场,并对进出人员的车辆进行登记,以备主管负场长检查,确保场内安全。
六、畜禽检疫检验制度为了贯彻《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及《食品卫生法》,达到防病治病,清除病肉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搞好屠宰场的卫生,消毒及肉品检疫工作,防止病肉上市,特作如下规定。
1、要对羊舍、屠宰间、急宰间、分割车间,进行定期消毒、灭蝇等卫生消毒工作。
2、凡运到屠宰场的禽畜应在当日全部进行活体检疫,包括测试体温,临床检查和一、二类病的检查等。
3、经检查发现污染病时,检疫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以防疾病传播流行,若无法处理检疫人员应立即报告防疫部门,并按规定处理。
4、宰后检疫是宰前检疫的补充,对屠宰后的牛、羊等胴体、内脏、头、皮在分离时编汇同一号码,以便查对检疫。
5、屠宰后经检验发现传染病或寄生虫病,经高温处理可以食用的,由检疫人员在屠宰场负责人的配合下,亲自监督送至高温处理间,消毒处理后方可允许上市销售。
6、若发现猖瘟猪肺疫等传染病、寄生虫病,经高温处理仍不能消除对人体的危害时,由检疫人员亲自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
7、检疫人员应对高温处理和埋入地下的病肉记载清楚,以备有关部门检查(要记清肉主、数量、来源、地点、证明人等)。
七、购销台帐管理制度1、生猪屠宰必须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生猪购销台帐管理制度,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2、生猪购销台帐管理,按宰前生猪进场检验登记和宰后肉品出场登记分类进行。
由检疫人员和肉品交易人员具体落实。
3、凡进场屠宰的生猪,实行进场台帐登记制度。
(1)进场屠宰的生猪数量、产地、免疫状况、“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运宰工具消毒证”等,要严格审查登记。
(2)对不符合上述检验规定的生猪也要进行登记,要明确了解不符合屠宰规定的生猪去向,避免造成私屠滥宰,影响上市肉品质量。
(3)检验合格,符合屠宰规定的生猪,登记后发放《准宰证》进场屠宰;不符合屠宰规定的生猪,不得签发《准宰证》,不准进场屠宰。
4、屠宰后的肉品,实行台帐登记管理。
(1)详细登记当日屠宰总数量以及合格或不合格肉品的数量。
(2)详细登记当日肉品销售经销商名称、地址等。
(3)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的登记。
(4)登记召回不合格肉品的数量及处理结果。
5、对违犯上述规定的责任人,要做出严肃的处理,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八、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1、生猪屠宰必须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屠宰加工生产技术标准,确保肉品安全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2、凭证宰杀。
车间每天凭动物检疫人员签发的《准宰证》屠宰生猪。
未经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不准进场屠宰。
严禁宰杀病死猪、注水猪等,确保出场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3、上市销售的成品肉,必须加盖肉品检验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合格印章,如发现不合格肉品,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出场上市销售。
若发现未加盖“两章”的肉品,立即封存,不得出场,必须当即向场长汇报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如发现未经检验或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屠宰场要跟踪追查,并一一召回,确保召回率达到100%。
对召回的不合格肉品,要进行100%的无害化处理。
(3)由于生产技术原因,造成烫坏、打伤、劈断等,在不影响肉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车间主任要追查责任,视其情节,进行召回肉品或给予补偿处理。
4、对不认真执行上述规定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视其情节,追究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肉品品质检验制度1、屠宰场必须按操作要求配备检疫人员,做到宰前检疫,宰后检验。
2、在活畜(禽)进场及屠宰加工的过程中必须有检验员在岗。
检验员应按职责,依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3、活畜(禽)进场时,宰前检验人员必须按国家标准对其进行检验,同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停食管理。
4、送宰时应签发《宰前检疫合格证》,《宰前检疫合格证》必须明确屠宰的数量及种类,并进行登记保存备查。
5、屠宰车间必须按照《宰前检疫合格证》登记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屠宰。
6、急宰车间必须按照《急宰证明》进行屠宰。
7、宰后检验必须实行同步检验。
8、检验合格的产品必须加盖肉品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并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9、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必须分类,按《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处理。
10、定期应对有害物质进行检验。
十、生猪进场验收制度为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出场肉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1、进入场的生猪必须具有免疫耳标。
同时,重庆市酉阳县区域外的出示“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运载工具消毒证”;重庆市区域内的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
另外,检疫证明上要注明疫苗注射时间,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生猪严禁进入场区。
2、严禁病猪、死猪、伤残猪进入本场。
3、种公猪、劣质母猪不准入场。
4、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出场。
5、进入待宰圈屠宰的生猪一般不准离场。
确须离场者必须经严格检疫、登记,当事人或卫检人员签字后方可离场,且不得二次入场。
6、运输成品肉的车辆必须清洗干净、盖好遮盖布,否则不准出场。
7、凡进入本场的运猪车辆必须消毒、登记后方可进场,经门口检疫人员对所运生猪临床无异常者烫号后方可进入待宰圈,有异常症状的活猪不予烫号,不得进入待宰圈,并按相关法规处理。
8、为方便活猪检疫及管理,活猪进场进间定为夏季(5-9月份)下午4:00至次日凌晨2:00,其它季节为下午4:00至晚12:00。
9、本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自觉接受农牧、商务、卫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一、家畜家禽产品质量追溯制度1、加强肉类产品源头管理,建立严格的生产制度。
建立健全屠宰企业进货索证、检疫检验和无害化处理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
屠宰企业必须改进和完善屠宰设施,全面实现机械屠宰、冷链式加工,在企业管理上逐步实行ISO系列及HACCP管理认证体系。
2、屠宰企业生产中必须做到:(1)屠宰企业要设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兽医卫生检验和质量检验机构,配备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及质量检验人员,具备检验工作所需的检验室、化验室和仪器设备,并有健全的检验制度。
(2)严格按规定实施宰前、宰后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对出场的合格动物产品规范出证,同时加盖兽医卫生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并监督对检出的不合格生猪及其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建立生猪产品出场证明制度,即产品出场证明由屠宰企业出具出场随货同行。
出场证明内容包括: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数量、产品检验员、代码、货物配送市场、接收业户姓名等。
3、生猪产品市场的管理:(1)产品进销质量管理。
超市、专卖店、各农贸市场的主办方或业户应当有产品质量安全专门人员监督管理产品的进货。
产品必须从定点屠宰企业进货;严格检查验收出场证明及“两证两章”;经营者对验收发现的质量不符,标识不全的产品不能接收;对成产或销售中的产品要建立质量管理现场巡查制度,产品售后责任。
对已销售的产品实行质量全面负责,对消费者的质量争议,由市场主办方实行先行赔付制度。
(2)进货台帐管理。
市场要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对相对稳定的长期经营者要建立客户经营台帐;要建立生猪产品进货过索证台帐;对经营业户市场准入执行情况建立检查台帐。
(3)售后服务。
市场都要建立售后服务系统,设立服务台或张贴服务承诺书,推行生猪产品安全销售责任承诺,公示承诺服务内容,及时处理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质量投诉等问题,保证消费者一旦发现存在安全质量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解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