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点知识问答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识问答试卷(含答案)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识问答试卷(含答案)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24号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题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知识问答活动。
第一期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于2019年12月4日经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起施行。
A.2020年12月30日B.2020年1月7日C.2020年3月1日D.2020年5月1日答案:D2.()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
A.省级B. 市级C.县级D. 乡、镇级答案:C3.用人单位实行()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A.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B.农民工劳动用工自主制C.农民工劳动用工聘用制D.农民工劳动用工招用制答案:A4. 任何()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A.单位B.个人C.单位和个人D.组织或个人答案:C5.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A.个人代发B.银行转账C.他人代领D.预支生活费答案:B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支付工资。
A.口头、分期B.口头、足额C.书面、足额D.书面、分期答案:C7. 实行()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A.月、周、日、小时B.工作周期C.岗位等级D.计时答案:A8.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 )年。
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试题与答案

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试题与答案一单选题1、甲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分立为乙、丙两公司。
丁公司为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另一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甲公司以分立为由,拒绝在分立前清偿工资B 甲公司单方面决定由乙或丙公司清偿工资C 可由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的丁公司承诺清偿工资D 经与农民工书面协商一致,可由乙或丙公司清偿工资正确答案:D2、工资保证金实行()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适当提高存储比例。
工资保证金可以用()替代。
A 足额存储、金融机构保函B 差异化存储、金融机构保函C 足额存储、书面保证书D 差异化存储、书面保证书正确答案:B3、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或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并处()的罚款。
A 限制承接新工程、 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B 吊销资质证书、 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C 降低资质等级、 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D 责令项目停工、 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正确答案:D4、不依法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的,由()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A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B 金融监管部门C 审计机关D 财政部门正确答案:B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A 政府牵头负责、市场主体监管、社会协同监督B 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C 政府牵头负责、社会协同监管、市场主体监督D 市场主体负责、社会依法监管、政府协同监督正确答案:B6、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的罚款。
人社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人社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人社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1. 项目部建立农民工用工台账,至少保管_年期限1 年2 年3 年 ( 正确答案 )4 年2. 若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对该单位进行_的罚款。
5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 正确答案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3. 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_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
10 日15 日20 日30 日 ( 正确答案 )4.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日期是2019 年 12 月 30 日2020 年 1 月 31 日2020 年 3 月 1 日2020 年 5 月 1 日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 2019 年 12 月 4 日国务院第 73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5. 以下哪位人员需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专门负责编制工资支付表、台账、职工名册等工作?物资人员施工员经济人员劳资专管员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各分包单位:项目开工前应对专人(劳资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安排专人(劳资专管员)负责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劳动合同签订,并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并报备项目部;6. 分包单位在走付款流程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工程进度结算表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项目劳资专管员审核的工资支付表以上都需要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提供以下资料给项目经营管理部申请付款:1. 工程进度结算表; 2. 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经项目劳资专管员审核的工资支付表。
7. 农民工工资保函单笔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5%500 万 ( 正确答案 )合同总价的 25%100 万8. 劳动诉求人年龄超过男女告知其到法院解决。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问答3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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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通用精品文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问答30题1.《条例》适用的人员有哪些?《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2.《条例》所称的工资是什么?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3.《条例》规定了农民工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4.保障农民工工资应当坚持哪些工作要求?《条例》第五条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5.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哪些救济渠道?《条例》第十条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6.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采取何种方式?《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7.《条例》对工资支付的周期如何规定?《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8.《条例》对工资支付的日期如何规定?《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
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支付。
9.《条例》对工资支付台账保存时间有何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10.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含哪些内容?《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识竞赛试题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识竞赛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实施日期是()。
A.2020年6月1日B.2019年12月28日C.2020年5月1日D.2019年12月23日2.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完全结清后()年。
A.6B.5C.4D.33.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个月。
A.3B.2C.1D.10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年。
A.3B.2C.1D.半5.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
A.负直接责任B.负间接责任C.不用负责任6.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推行()工资发放制度。
A.总包单位直接发放工资B.分包单位直接发放工资C.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D.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分包单位代发7.()应当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并依法为请求支付工资的农民工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
A.公安机关B.检察院C.行政单位D.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8.《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所称的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
A.劳动者B.农村居民C.自然人D.成年人9.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A.政府B.用工单位C.自然人D.劳动监察部门10.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
A.工资清单B.劳动清单C.劳动合同D.银行转账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5分,共50分)1.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目的是()。
A.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B.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十问十答进行详细解读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十问十答进行详细解读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0年5月1日实施。
我们对该《条例》进行了充分解读,以下以问答的方式来进行解读。
一、什么人属于农民工?什么是农民工工资?《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这条并没有对农民工的职务作出规定,也就是说农民工也可能从事管理工作。
第二款就农民工工资作出了界定,农民工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获得的劳动报酬,这与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无差别。
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据此来看,双方通过“书面约定”工资支付有关内容,所指的是签订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是唯一的方式,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明确有关工资支付的内容。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有可能导致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后果,故建议尽可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无论如何,用人单位都必须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这是规范劳动用工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实行专用账户制、总包代发制实施的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在工程建设领域,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
三、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形式和周期如何确定?根据《条例》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首先,用人单位只能以货币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禁止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代替货币支付工资;其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可以在农民工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再次,用人单位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应当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通过协商确定;最后,用人单位应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包含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并至少保存3年。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识问答试卷
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识问答所属区域:单位(或企业)名称:姓名:学习成绩:一、单选题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起施行。
□A.2019年12月5日□B.2020年1月1日□C.2020年3月1日□D.2020年5月1日2.()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
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
□A.公安机关□B.工会□C.劳动监察部门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
对于举报、投诉的处理实行(),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A.首问负责制□B.部门负责制□C.行业负责制4.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
□A.1个月□B.2个月□C.7天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
□A.农村居民□B.城市居民□C.城乡居民6.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A.专用账户□B.个人账户□C.企业账户7.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单位所有。
□A.7 □B.15 □C.308.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A.劳动监察员□B.劳资专管员□C.农民工管理员9.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人社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知识竞赛
人社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知识竞赛您的姓名: [填空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填空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您的工作单位 [填空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项目部建立农民工用工台账,至少保管_年期限 [单选题] *1年2年3年(正确答案)4年2. 若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对该单位进行_的罚款。
[单选题] *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正确答案)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3. 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_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
[单选题] *10日15日20日30日(正确答案)4.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日期是 [单选题] *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31日2020年3月1日2020年5月1日(正确答案)答案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5. 以下哪位人员需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专门负责编制工资支付表、台账、职工名册等工作? [单选题] *物资人员施工员经济人员劳资专管员(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各分包单位:项目开工前应对专人(劳资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安排专人(劳资专管员)负责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劳动合同签订,并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并报备项目部;6. 分包单位在走付款流程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单选题] *工程进度结算表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项目劳资专管员审核的工资支付表以上都需要(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提供以下资料给项目经营管理部申请付款:1.工程进度结算表;2.增值税专用发票;3.经项目劳资专管员审核的工资支付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题库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试题单选题:1.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不属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的工作。
A.排查和调处工作B.防范和化解矛盾工作C.调解纠纷工作D.监察和执法工作答案:D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A.源头防范、治理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B.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C.源头防范、监察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D.源头治理、监察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答案:B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3.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年。
A.1B.2C.3D.4答案:C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4.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
A.30个工作日B.1个月C.3个月D.1个季度答案: B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命题单位:劳动监察局5.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识问答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识问答一、基础知识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何时生效实施?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即自2020年5月1日起生效施行。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宗旨?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为保障农民工群体权益制定的专门行政法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立法宗旨是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3.农民工的定义?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4.农民工的权利有哪些?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十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5.农民工的义务有哪些?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6.农民工工资的定义?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7.农民工工资能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吗?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8.用人单位应当如何支付农民工工资?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9.农民工工资支付周期如何约定?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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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点知识问答
1.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时间?
答:《条例》于2020年1月7日正式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面走上法治化轨道。
2.问:《条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宗旨?
答:《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为保障农民工群体权益制定的专门法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立法宗旨是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3.问:农民工的定义?
答:《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4.问:《条例》规定农民工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5.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有哪些原则要求?
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6.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责任机制是如何规定的?
答:《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7.问:《条例》在压实各方责任、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为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条例》明确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首要责任。
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原则;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二是压实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监管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实现部门协同联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法承担相应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
四是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的权利,发挥新闻媒体普法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8.问:《条例》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有哪些主要职责?
答:(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
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
对于举报、投诉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
9.问:《条例》在坚持源头预防、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源头。
《条例》坚持源头预防,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用人单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