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占控股地位项目的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维护招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以及国家、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人具备自主招标能力的,可自主招标;招标人不具备自主招标能力的,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并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第三条参与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
第四条招标人按照工程规模大小可选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也可按单个标段分别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选择时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原建设部第154号令)划分的代理范围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不按合同开展代理业务,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投标监督机构查实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招标代理机构参与下一个标段的选定。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可分为随机抽取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形式。
其适用范围规定如下:(一)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以下(含3000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除可直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外,也可采用随机抽取法选定代理机构;(二)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以上6000万以下(含6000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采用随机抽取法选定代理机构;(三)项目总投资额60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采用综合评估法或随机抽取法选定代理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选定办法适用范围,但直接委托方式的上限值不能高于3000万、综合评估法的下限值不能高于6000万,调整后的办法应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第六条随机抽取法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一)招标人在政府指定媒介上发布公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并在公告前2个工作日内将公告内容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湘建监督〔2019〕164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湘建监督〔2019〕164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使用说明一、《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
二、《标准文件》对《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以下简称湘建监督〔2018〕116号)进行了补充和细化,是为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的实施而配套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三、《标准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
以空格标示和 标示的,由招标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和勾选。
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其余内容应当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标准文件》中引用的政策文件发生了变化的,由招标人进行调整。
四、招标人按照《标准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五、《标准文件》以附件方式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情形、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以及评定分离工作规则等是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有关条款的总结和补充,是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
六《标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I、综合评估法II三种评标方法,由招标人根据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选择使用。
七、《标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和附件(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和选择性内容外)。
填空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八、《标准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以及国家或省计价规范补充相关内容。
九、《标准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人应当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补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09.14•【字号】湘建监督〔2018〕172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18〕172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厅制定了《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建设监督处。
联系电话:0731—88950171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9月14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监理是指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第三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信、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四条评标办法包括综合评估法Ⅰ、综合评估法Ⅱ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其中:(一)单次招标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在800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监理服务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二)单次招标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在8000万元以上15000万元以下的监理服务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Ⅰ,也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Ⅱ。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国有资金投资、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上市公司投资及各类基金组织资金投资等项目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30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三)国有控股企业投资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四)上市公司投资或者上市公司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五)上市公司控股企业投资或者上市公司控股企业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六)使用各类基金组织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并直接对省本级立项以及国家部委立项的在湘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市州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市州本级以及县市级立项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并直接对市州本级立项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县市级立项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承担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
《湖南省评标专家知识题库(2019年版)》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规定的招标人应履行的职责是(D)。
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B、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发放合理的评标劳务报酬C、为参与评标工作的招标人代表提供授权函D、保障评标工作的高效性2、下列哪项属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评标专家享有的权利(A)。
A、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评标劳务报酬B、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C、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D、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3、下列哪项属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评标专家应履行的义务(A)。
A、自觉参加行政监督部门组织的培训与考核B、评审意见应对投标文件的评分以及不合格的投标作出口头说明C、在一个月内必须参加2 次评标活动(特殊行业的除外)D、无需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署名4.根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办法》,以下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涉嫌(D)情形的,应当向同级公安机关移交有关案件线索。
A.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B.串通投标的中标人卖标、参与串通投标的其他投标人获取“好处费”、“补偿”等,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C.中标项目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D.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或者盗用其他单位名义投标的5. 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的通知》,“要进一步提供网上交易系统优化服务,设立价格倒挂产品上报专区,确保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系统访问快捷、页面简洁、操作便捷”属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中的(C)。
A.高度重视B.积极宣传C.做好服务D.强化监督6. 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因技术复杂,经行政监督部分批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一名专家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24•【字号】湘政办发〔2019〕31号•【施行日期】2019.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6月24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有关的货物采购,以及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包括国有资金投资工程,以及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其他投资工程。
其中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包括政府投资工程,以及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
政府投资工程是指使用下列资金的工程:(一)各级财政预算资金;(二)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以及财政性资金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四)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五)其他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或资产。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并直接对国家部委以及省本级立项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索引
9
分包相关
在招标文件中直接指定分包人的,或要求对关键、主体的内容进行分包的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六条
10
文件的澄清、修改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最高投标限价发布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15
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的流程、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合格投标申请人的确定不符合规定的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16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符合现行规范性文件要求(包括招标人代表的委派不符合要求)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第十二条
3.6
利用标段划分降低投标人资格条件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3.7
将现场踏勘、法人到场、不良行为记录、各种承诺函、招标人确认函等作为参与投标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3.8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附件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招标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索引
序号
类别
禁止性内容
依据
1
整体文本内容
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符合国家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款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07.31•【字号】湘建设[2006]258号•【施行日期】2006.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湖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湘建设〔2006〕258号)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建设部第13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针对我省施工图审查存在的问题,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审查制度全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将施工图审查制度纳入基本建设的法定程序,严格督促工程建设各有关责任单位及个人认真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对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不得交付使用。
对未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为其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受监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关于审查人员(一)各审查机构的审查人员应配置齐全,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中应有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对结构计算进行复核的审查人员。
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专职人员。
机构中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少于审查人员总数的50%,且每个专业中应至少有一名专职审查人员。
(二)审查人员应不断提高包括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在内的自身素质,按规定时间参加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培训,及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切实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审查要点》,认真履行审查职责。
(三)各审查机构应加强对审查人员的培训和业务考核力度,对业务能力不高或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审查人员应及时予以调整和清退。
三、关于审查程序和相关要求各机构受理审查业务后,原则上应先审查工程勘察报告,待勘察报告审查合格后,再审查设计文件。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询价规则
湘建价[2004]129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询价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制定本询价规则。
第二条本询价规则适应于《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凡采用此方法评标时,应采用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
第三条本询价规则询价是指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关工程报价进行审核和询问,防止中标价格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询价在工程评标时一并进行。
询价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
第四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询价工作程序如下:一、审查投标人工程造价成果文件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审查,对于“不可竞争费用”应按计价规定计算,任何投标人或招标人均不得压低其标准,人工工日单价不得低于当地市、州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2、主要材料及人工工日数量对比计算将各投标人投标书中所计算的主要材料及人工工日数量按附表一形式列出。
主要材料按单项材料费占全部材料费的比重,从高到低形式排序。
3、当某专业工程一项主材费用占全部材料费的比重达到50%时,该项内容的比较必须满足附表一规定要求。
4、措施项目费及机械费的比较根据各投标人的技术标书中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具体情况,考察各投标人所计取的措施项目费及机械费是否合理,能否满足具体施工要求,措施项目费按附表二列出。
5、施工管理费的比较施工管理费是指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投标人所计取的施工企业取费费率低于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办法中的最低费率时,评标委员会应进一步询价。
6、主要材料对比计算的具体项目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一般不少于十五种材料。
对工程质量、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材料(如钢材、水泥等)必须进行比较。
最新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及办法[浏阳]
(二)一体化的系统架构于MicroSoft Office平台, 操作简便易学,兼容性更好
1. 软件架构于MicroSoft Office Word平台,简单易学,且 保持最优兼容性,标书生成制作与Adobe Reader无缝对接 2. WORD工具按钮一键切换,支持WORD的所有操作; 3. 可以任意建立文档副本或者插入各类格式的文档 4. 我们始终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与成功仅一步之遥;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化招投 标数据接口标准》湘建招办[2011]第9号字
制定一个开放统一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造价文 件电子数据接口标准,所有招投标软件均本标准生成统一格式 的电子数据交换文件,也就是都“说”一种通用的语言,从而 促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投标中的多种计价软件、标书 制作、电子标书生成软件、电子评标系统以及政府监管平台的 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 主要由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数据接口标准、资格审 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数据接口标准定义、工程量清单计价数 据接口标准定义等三部分组成,对数据文件中的每个元素和属 性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包括相关名称、从属关系、结构、数 据类型、是否必须、源码等内容。
建[2010]318号文件)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文件范本
• 招标人
应用角色
快速编制招标书、资格审查文件 导入XML工程量清单
标书固化与封装
• 投标人
快速编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函及技术标 导入XML工程量清单报价 标书固化与封装
数据接口标准的应用
• 演示如何生成接口标准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控制 价、合理价、投标报价XML格式文件 • 演示如何制作招标书并生成扩展名为*.ZBS的格 式文件 • 演示如何制作投标书并生成扩展名为*.TBS的格 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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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
查办法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湘建建[2007]102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7.03.19
【实施日期】2007.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湘建建〔2007〕102号二OO七年三月十九日)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人
资格审查行为,适用本办法: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三)国有控股企业投资或者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四)上市公司投资或者上市公司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五)上市公司控股企业投资或者上市公司控股企业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六)使用各类基金组织资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投标申请人是指报名申请投标的法人企业或单位;合格投标申请人是指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入围投标人是指被招标人接受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申请人。
第三条资格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织进行,招标人应当组织包括技术、经济、财会、管理等方面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和规定进行,并采取资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评议的方式;资格预审地点应当选择在便于评审和监管的地点进行,条件允许时,应当确定有形建筑市场。
资格后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采取集体评议的方式完成。
资格审查委员会一般由5-9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类评标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评审工作,主任委员
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举产生,并与其他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第四条资格预审及其相关工作应当按照下述程序进行:
(一)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在开始发售的三个工作日以前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二)招标人受理投标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三)投标申请人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招标人;
(四)招标人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委员会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对合格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入围投标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资格预审报告;
(五)招标人组织在推荐入围以外的合格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其余的入围投标人,并作出书面记录;
(六)招标人向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并在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发出的2个工作日以前,将资格预审报告、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书面记录一并报送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第五条资格审查活动应当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相关规定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申请人须知。
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合格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投
标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