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水泥质量管理制度

水泥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水泥生產企業的生產安全管理, 保障產品質量, 滿足市場需求, 保證用戶的使用安全,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 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從事水泥生產的企業。
第三條水泥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水泥產品質量管理體系, 對生產環節進行嚴格監控, 對產品質量進行嚴格管理, 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家一級標準。
第四條水泥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水泥產品質量檢測機構, 對產品進行監測, 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第五條水泥生產企業應當加強對生產人員的技術培訓, 提高他們的專業水平, 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品質管理。
第六條水泥生產企業應當加強對設備的維護, 確保生產設備的良好運行, 減少設備故障率。
第二章生產管理第七條水泥生產企業在進行生產過程中, 應當根據市場需求, 合理進行生產排程, 確保生產進度與市場需求相符。
第八條水泥生產企業應當制定生產計劃, 確保產品質量和生產進度。
第九條水泥生產企業應當嚴格控制原材料進料, 合理配置原材料, 確保原材料質量。
第十條水泥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生產管控體系, 對生產過程進行全程監控, 確保產品質量。
第十一條水泥生產企業應當加強對生產設備的維護, 確保設備的良好運行。
第十二條水泥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應當遵循相關規定, 對廢氣、廢水進行排放控制, 確保生產環境安全。
第三章質量管理第十三條水泥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管理體系, 對產品質量進行全程監控。
第十四條水泥生產企業應當加強對原材料的檢測, 確保原材料的質量。
第十五條水泥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產品檢測機構, 對產品進行嚴格檢測, 確保產品質量。
第十六條水泥生產企業應當加強對產品質量檢測人員的培訓, 提高檢測人員的專業水平。
第十七條水泥生產企業應當加強產品質量信息管理, 建立產品質量信息檔案, 對每批產品進行追溯。
第十八條水泥生產企業在產品質量管理過程中發現問題, 應當立即停產, 進行排查, 確保問題得到及時解決。
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

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
是指水泥厂为了保障产品质量,确保生产过程中遵守质量标准和要求而建立的一套管理体系。
下面是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
1. 质量目标和策略:水泥厂需要制定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策略,确保产品质量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和市场要求。
2. 质量责任:水泥厂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质量管理中的责任和权力,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框架和机构。
3. 质量管理体系:水泥厂需要建立和实施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计划、质量检验和测试、质量记录和报告等。
4. 产品质量控制:水泥厂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流程,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和验收、生产工艺的控制、成品质量的检查和测试等。
5. 质量培训和教育:水泥厂需要定期对员工进行质量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按照质量管理要求进行工作。
6. 不合格品处理:水泥厂需要建立不合格品的处理流程和制度,包括不合格品的分类、处理和记录,以及对不合格品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7. 改进和持续改善:水泥厂应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监测和评估质量绩效,找出问题和改进机会,并制定改进计划和措施,持续提高产品质量。
以上是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具体的制度内容和要求应根据水泥厂的实际情况和质量管理需求来确定。
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

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泥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用户利益,适应市场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厂水泥产品的生产、检验、销售及售后服务全过程。
第三条我厂水泥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要求,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用户满意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厂长、副厂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技术人员组成。
第五条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质量管理科,具体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科的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制定和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2. 组织制定和完善产品标准;3. 组织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和监督;4. 组织处理质量事故;5. 组织进行质量培训和宣传;6. 组织进行质量改进活动。
第六条生产、检验、销售等部门应设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产品质量要求第七条产品原料要求:采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原料,并对原料进行检验,确保原料质量。
第八条生产过程要求: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强生产过程的监控和检验,确保生产过程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第九条产品质量检验要求: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项目包括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细度、凝结时间等,检验结果必须符合企业标准要求。
第十条产品质量追溯要求: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记录产品生产、检验、销售等环节的相关信息,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四章质量控制与改进第十一条质量控制:通过生产过程控制、成品质量检验等手段,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十二条质量改进:根据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和用户反馈,分析产品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实施改进,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第十三条质量认证:按照国家和行业要求,进行产品质量认证,取得认证证书,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2024年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

2024年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水泥厂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的合规性和稳定性,提高水泥厂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泥厂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泥厂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所有生产、检测、实验、质量控制、技术改造等环节。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条质量管理原则1. 科学管理:依据质量管理原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2. 综合管理:质量管理要与其他管理环节相协调,形成一个统一的管理体系。
3. 全员参与:质量管理是全体员工的责任,各岗位人员要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工作。
4. 持续改进:通过不断的技术改进和管理改进,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5. 顾客满意:以顾客需求为导向,不断改善产品质量、提供优质服务,达到顾客满意的目标。
第四条质量管理机构1. 水泥厂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并监督质量管理工作。
2. 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并负责组织相关岗位人员的培训。
3. 质量管理部门应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质量管理流程第五条质量策划1. 水泥厂应制定质量目标,包括产品质量指标和质量管理效果指标,并进行合理的资源分配。
2. 质量目标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目标的实现性和适应性。
3. 水泥厂应制定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管理的重点和措施,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质量控制1. 水泥厂应建立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供应体系,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对供应的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检验。
2. 水泥厂应建立符合质量要求的生产工艺控制体系,确保生产过程可控。
3. 水泥厂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体系,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全过程的检验和监控。
第七条质量改进1. 水泥厂应依据质量管理数据和反馈意见,开展质量问题的分析和探讨,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水泥厂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确保水泥厂生产出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的水泥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全体员工,包括生产、检验、销售等各个环节。
3.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质量管理部:负责全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的管理,确保生产出的水泥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3. 检验部:负责对生产出的水泥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4. 销售部:负责产品销售,确保客户满意度。
5. 各车间、班组:负责具体生产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
三、生产过程管理1. 原材料采购:采购部负责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原材料验收:原材料进入厂区后,由检验部进行验收,不合格原材料不得进入生产环节。
3. 生产过程控制: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操作,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确保生产出的水泥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4. 设备管理: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5. 生产记录:生产部负责生产记录的填写和归档,确保生产过程可追溯。
四、质量检验管理1. 检验项目:检验部负责对水泥产品的各项指标进行检验,包括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强度等级等。
2. 检验方法:检验部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3. 检验频率:检验部根据生产情况和客户要求,合理确定检验频率。
4. 检验结果:检验部对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分析,并将不合格产品及时反馈给生产部。
五、质量事故处理1. 质量事故报告:发生质量事故时,相关责任部门应立即向质量管理部报告。
2. 质量事故调查:质量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
3. 质量事故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质量事故总结:对质量事故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供全厂员工学习。
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模版(3篇)

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模版一、组织机构二、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三、设备、备件采购管理制度四、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五、设备检修质量跟踪管理制度六、设备巡检管理制度七、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八、重点设备性能跟踪管理制度九、设备事故处置制度十、备件仓库管理制度十一、设备报废处置制度十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十三、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十四、设备管理的考核制度二、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设备管理中厂长的职责(1)批准设备年大修计划。
(2)重点设备的改造审批工作。
(3)重要备件的采购审批工作。
(4)审批设备报废处置工作。
(5)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
(6)批准设备管理考核结果。
(7)批准有关设备资金开支的支付计划。
2、设备副厂长的职责(1)制定设备年大修计划和设备技术改造工作。
(2)批准和审核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申请、计划。
(3)制定设备运转率和机物料、能源消耗考核指标。
(4)制定或批准设备检修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
(5)组织实施本厂的设备维修、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
(6)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对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实施考核。
(7)主持设备管理理论和先进经验、先进技术的推广。
(8)制定和审批设备操作规程。
(9)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员工的设备操作、维护、检修、管理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10)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1)审核有关设备资金开支的支付计划。
(12)审核设备管理考核结果(13)对设备管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3、车间副主任的职责(1)对车间维修班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职责,并在工作中给予技术指导。
(2)负责督促和检查车间维修班对设备进行维护、润滑保养、检修、巡检的完成情况。
(3)制定车间月设备检修计划,并监督实施。
(4)制定车间月设备、备件采购计划。
(5)组织实施本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
(6)努力完成设备运转率和机物料、能源消耗考核指标。
(7)组织员工进行设备操作、维护、检修、技术培训工作。
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5篇)
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一、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及部委条例,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制度和车间各级质量管理责任制。
二、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为用户服务”的思想,认真贯彻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实行质量责任制和质量否决权,全面落实各项质量管理措施。
三、企业内部的工资、奖金分配,必须体现“质量第一”的方针,要与生产过程中的工作质量及产品质量挂钩,认真、坚决贯彻质量否决权。
四、企业设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____厂长担任,以便能独立行使监督,检验职权,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把好原材料、燃料进厂质量关,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厂销售。
五、化验室应根据本厂生产工艺流程,建立健全检验制度;负责全厂的原材料、燃料、半成品及产成品的检验,检验结果应及时通知车间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项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根据生产要求进行配料比计算,并及时进行各项指标的调整和修订,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努力提高产量,降低成本。
六、化验室要严格贯彻执行水泥国家标准,有权制止任何违背质量管理制度的行为,保证出厂水泥全部合格和留足富裕强度,进一步提高实物质量,采用先进的测试手段,加强各项目的对比试验,根据本厂的实际生产工艺,合理制定各项内部控制指标值。
七、企业要建立和坚持访问用户制度,每年至少要信访、走访有代表性的用户两次,广泛征询用户对本厂水泥的品质性能、包装、装运及执行合同等方面的意见,及时反馈信息,并采取措施迅速改进。
八、企业对出厂水泥的自检结果中,有任意一项不合格时,应立即电告用户停止使用,同时向建材主管部门和水泥检测中心报告,经批准将封存样复验,并以复验结果为准;经复验,产品质量不合格属重大质量事故,企业企业要进行质量事故检查,并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检查报告,根据用户损失程度承担质量责任。
九、企业要不断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
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
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水泥生产的质量,促进水泥厂的可持续发展,保证产品的质量合格,确保生产和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的生产和营销环节,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和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水泥厂应建立符合本制度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活动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实现目标的可操作性和可检查性。
第四条水泥厂应注重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制定和执行相关的质量目标,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第五条水泥厂应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素养和责任意识。
第六条水泥厂应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落实相应的资源和技术支持。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七条水泥厂应建立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和经营活动能够按照标准化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水泥厂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指导书等,以确保人员操作的一致性和标准化。
第九条水泥厂应制定相应的质量目标和指标,对质量进行定量化的描述和评价。
第十条水泥厂应根据需求,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评估和认证机制,确保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和监督。
第三章原料采购和质量控制第十一条水泥厂应采购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确保原料的质量和稳定性。
第十二条水泥厂应建立原材料采购的控制程序,包括供应商评估、样品检验、质量记录等环节。
第十三条水泥厂应建立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标准,对每批原料进行检验和评估,确保符合产品质量的要求。
第十四条水泥厂应建立原材料的质量跟踪和追溯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保证产品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第四章生产过程控制第十五条水泥厂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的标准和程序,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第十六条水泥厂应对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进和优化,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可控性。
第十七条水泥厂应建立生产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系统,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实时监控和调整。
第十八条水泥厂应加强工艺参数的控制和调节,确保产品满足质量要求。
2024年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范文门卫管理制度一、门卫人员应忠于职守,保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严禁借故刁难他人。
违反此规定者,一经发现,将扣除当班人员____分。
二、上班期间,门卫人员必须穿着保安服,未按规定着装者,每次扣除____分。
三、门卫人员需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上班时应集中精力,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干私活、饮酒、打瞌睡及参与娱乐活动。
门卫室不得作为娱乐场所使用。
违反此规定者,每次扣除____分。
四、外来车辆或人员进入公司时,必须持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否则扣除当班门卫____分/次。
五、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公司参观、拍照或录像。
违反此规定者,扣除当班门卫____分/次。
六、门卫人员需监督公司员工及外来车辆的停放,维持停放秩序,严禁摩托车进入厂区。
如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行为,扣除____分/次。
七、所有拉运原燃料的车辆出门时,必须收取并检查出门证(每车一票),否则扣除当班门卫____分/次。
八、对于拉运水泥的车辆,门卫需仔细核查出门证,确保印章齐全。
如有遗漏,扣除当班门卫____分/次,并需承担公司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若发现内外勾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对当事人给予开除处分。
九、拉运水泥的车辆进厂时,需凭销售地磅开具的进门证方可放行。
无进门证放行者,每车扣除____分。
十、拉运公司物资的车辆出门时,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领导开具的出门证,并需核对物、证是否相符。
出门证需每日封存保管,月底上交公司安全生产部。
对于贵重物资,还需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
违反此规定者,扣除当班门卫____分/次。
十一、严禁公司员工中途或下班时携带公司财物离开。
如有发现,扣除当班门卫____分/次。
十二、当班人员需保持值班室整洁无杂物,窗户玻璃清洁无积灰。
未达到此标准者,每次扣除____分/次。
十三、当班期间,需保持卫生区域内干净,发现污点及时清理。
下班前(早班、夜班)需彻底清理卫生区域。
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范文
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泥厂的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工艺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泥厂的各个生产环节,包括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产品销售等。
第三条水泥厂质量管理制度的宗旨是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以顾客满意为核心,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第四条水泥厂质量管理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条水泥厂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保证其有效执行,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质量管理职责第六条水泥厂质量管理部门是负责水泥厂质量管理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1. 拟定和完善水泥厂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2. 制定产品质量检验和评估的标准和方法;3. 负责质量检验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4. 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质量评估,提出改进措施;5. 组织培训和指导质量管理人员,提高他们的质量管理水平;6. 对外部提供有关产品质量的咨询和服务。
第七条水泥厂各个生产环节的负责人应负责本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原材料采购第八条水泥厂采购原材料前,需认真审核供应商的合法资质和产品质量,确保原材料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第九条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合同,规定原材料的品质和数量,并定期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
第十条采购人员应定期进行供应商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供货能力、产品质量和服务态度等。
第四章生产过程控制第十一条水泥厂生产过程中应建立质量控制点,及时对每个关键环节进行检验和控制,防止质量问题的产生。
第十二条生产人员应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确保操作流程标准化和稳定性,避免质量变动。
第十三条生产人员应定期检查生产设备的工作状况,确保其正常运转和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生产人员应定期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参数进行监测和调整,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第五章产品质量检验第十五条水泥厂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设备,用于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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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质量管理考核制度1、目的:明确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质量有关的各项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考核作用,促使各所属厂/公司生产的产品满足计划的要求,确保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适用范围:适用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属各分厂/分公司的质量考核。
3、引用文件:《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旋窑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原燃材料标准》《质量体系程序文件》4、职责:4、1 企管部负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
4、2 各分厂/分公司负责依据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文件及工作要求,结合本厂/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4、3 企管部负责根据具体情况一季度对各分厂/分公司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或减少检查频次)。
4、4 企管部负责依据各分厂/分公司质量指标的统计结果对各分厂/分公司进行考核。
4、5考核内容包括质量指标、质量检查、日常质量管理工作三方面的内容。
4、6考核办法(见附件一)。
4、7考核类别:分为月度质量考核和年度质量考核。
按第九条的考核办法评比即为月度质量考核。
按附件一中3(质量检查)评比结果(满分100分)即为质量检查结果,质量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质量评比的依据之一。
对全年12个月质量考核进行综合评价,以12个月的月度质量分的平均值作为年度质量考核结果。
附件一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考核办法第二章技改项目试生产期质量考核制度1、目的为规范水泥产业技改项目试生产期的质量管理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引用文件《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考核制度》4、程序4、1凡技改项目均应在开机前由本厂生产办(质管办)制定出试产期内部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4、2试产期间生产办(质管办)须对产品质量状况做详实记录,并针对试产期间的质量变化情况做科学的分析,于试产期结束时须给企管部提交生产期质量控制总结报告。
4、3技改项目试产期限规定:4.3.1旋窑(包括中空旋窑、带预热器窑、窑外分解窑等)自点火起半年为试生产期。
4.3.2粉磨系统及其它自开机起一个月为试生产期。
4.4试生产期质量考核及指标要求:4.4.1旋窑熟料强度:(1)试生产期前1—5个月内不考核,试生产期第六月,28天抗压强度≥50.5(或52)MPa,每降低1MPa,扣2分。
两台或两台以上窑熟料强度考核时分窑考核。
(2)粉磨系统及其它在试生产期一个月内不考核,试产期结束后,依据《公司质量考核制度》考核。
(3)在试产期间,各企业工序质量指标由本企业生产办(质管办)制定,并考核,试产期结束后工序质量指标均须执行《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中过程质量控制指标。
第三章水泥检验抽查对比考核制度1、目的:确保化验室检验数据的真实、准确,有效地对化验室工作质量进行控制。
2、适用范围: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
3、职责:3、1企管部中心试验室负责按本制度对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工作质量进行抽查考核。
3、2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
3、3企管部中心试验室负责对各分厂/分公司所送的对比样进行仲裁检测。
4、有关规定:4、1留样时间的规定:4.1.1生料全分析、水泥三氧化硫样品留样一个月,熟料样品留样15天,原燃材料的分析样品留一个月,单项检测须留7天,且标识清楚、齐全。
其中油井熟料试样,保存7天,出磨水泥试样保存7天,出厂水泥签封后,保存3个月。
4.1.2物检稠度及强度的留样周期为7天,抽样时留样个数不得少于14个,(水泥磨停机除外)留样量不得少于3公斤,物检单项须留一个月,且标识清楚、齐全。
4.1.3各厂控制室留样24小时后,方可处理。
4.1.4无出磨、出厂水泥时,留样以熟料为主,留样周期为7天。
4、2抽样方法:4.2.1企管部中心试验室不定时对各化验室检验岗位随机抽样。
4.2.2抽样对比形式为自检、互检、监督抽查,抽样方法由抽样人决定。
4、3抽样频次;4.3.1企管部中心试验室对各分厂化验室每三个月至少抽两套自检样品,其中物检组2个全套,强度可对各龄期的单项抽检,以及物检的单项测定,分析组全分析两套及各单项抽检,控制组每次不低于10个数据。
4.3.2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物检组和分析组需在每月10日之前各给中心试验室送一个监督对比样。
(1)物检组送样需由塑料袋包装、密封,袋内放好留样签、标识齐全、清楚送样量不低于6公斤。
(2)分析组送样须用留样袋密封,送样量不低于20克,标示齐全,清楚。
4.3.3企管部中心试验室每三个月对各厂/公司化验室随机抽取、物检、分析各一全套,由中心试验室检测。
4.3.4企管部中心试验室每次对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抽查对比样的总量不得低于45个。
5、报样时间的规定:5、1物检稠度于抽样之日起三天内报出检测数据,强度检测结果从抽样之日起到相应龄期推后一天报出检测结果,遇周日顺延,单项测定与稠度同时上报。
5、2分析组化学分析的全套检测数据从抽样之日起三天内报出检测数据,单项检定于抽样之日起三天内报出。
5、3控制组抽样结果自抽样之日起三日内报检测数据。
5.4驻外企业抽样单必须在抽样当月30日之前,发传真邮寄反馈至企管部中心室。
6、抽样允许误差范围的界定:6、1中心试验室对各厂化验室抽查的两套自检项目按同一化验室误差进行考核。
6、2各分厂化验室每月定期送中心试验室的对比样按不同化验室误差进行考核。
6、3中心试验室每次对各分厂化验室的抽检样,按不同化验室的误差进行考核。
6、4各分厂、分公司检验数据以企管部中心试验室为准。
7、化验室质量记录报表的抽查:企管部不定期对各化验室的质量记录、报表进行抽查核实。
8、考核标准8、1各分厂化验室如未按规定留样扣1分,不留样按全套未对上处理。
8、2各分厂化验室对中心试验室的送样每迟一天,对化验室及各厂/公司质量分各扣1分,无故不送样,对化验室及各厂/公司质量分各扣3分。
8、3各分厂化验室未按规定时间报样一次扣1分。
8、4企管部中心试验室在对各分厂化验室抽样过程中,不配合者扣2分。
8、5部中心试验室对各化验室的抽样一个数据未对上扣1分。
8、6司内部仲裁样一个数据未对上扣2分。
8、7企管部中心试验室的对比样一个数据未对上扣1.5分。
8、8验室质量报表虚报一次,扣除化验室当月全额奖金,化验室主任、统计警告处理,严重者化验室主任、统计下岗。
9、本制度由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附:检测对比允许误差范围一览表1、原燃材料允许误差范围(同一化验室绝对误差)第四章质量检验抽样管理办法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抽样方法,使抽样客观、公正、公平。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新疆屯河水泥有限任公司企管部中心试验室对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的抽样。
3、引用文件《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检验抽查对比考核制度》。
4、职责4.1 企管部主任工程师负责中心试验室的管理工作。
4.2 中心试验室负责按规定对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抽样。
4.3 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负责做样及按时报出结果。
4.4 中心试验室负责结果的反馈。
4.5 企管部部长负责争议样的裁决及考核。
5、工作程序5.1 抽样单编号规则X XX XXX抽样编号(01、02、03……)控制:K 物检:W 分析:F月份(01、02、03……10、11、12)厂名代号(特水A、头屯河B、古城C、米泉G、金波D、五宫E五宫E、额敏F、布尔津H、富蕴H);H注:抽样编号每月须从01开始编。
5.2 控制室抽样工作程序:5.2.1 到现场抽样时,先通知组长(主任或统计),请其出示控制原始记录。
5.2.2 查阅原始记录确定抽样项目、班次时间及相对应的原值,并在抽样上做相应登录,同时在抽样袋上作好标识后,全部复核一遍确保无误。
5.2.3 根据抽样单及控制原始记录,打开相应的留样柜,确定留样瓶后,将样品倒入相对应的抽样袋中,并复核一遍,确保原始记录和抽样单存根上原值一致,确保的样袋上的项目及抽样编事情一致。
5.2.4 将抽样袋及抽样单同时交给班长(主任或统计)。
5.3 分析室抽样工作程序5.3.1 到现场后,先通知分析组长(主任或统计)并请其出示相关原始记录。
5.3.2 查阅原始记录后确定所要抽的样品,并在抽样单存根上把所抽样品原编号、项目、结果记录下来,并在抽样单及抽样存根上给所抽样品重新编号,同时将所编编号和抽样项目写在抽样袋上,并全部复核一遍,确保抽样单存根、抽样单、抽样袋准确无误。
5.3.3 打开干燥器根据抽样单存根所登原样编号,找出对应留样袋,复核无误后,倒入做好标识的抽样袋中。
5.3.4 将抽样单与抽样袋同时交给组长(主任或统计)。
5.4 物检组抽样工作程序5.4.1 到现场抽样时,先通知组长(主任或统计),请其出示相关原始记录。
5.4.2 查阅记录后,确定所抽样品,在抽样单上登记所抽样品的原编号及项目、原始值、并给所抽样品重新编号。
5.4.3 到留样室后,先将原始记录中原编号、抽样单原编号、与所抽留样桶内留样单上编号对无误后,将桶中样品倒入抽样桶内,并在桶内留下已注明要求检测项目的抽样单,然的将抽样桶内抽样单、抽样单存根复合一遍,确保准确无误。
5.4.4 将抽样交给组长(主任或统计)。
5.5 抽样样品发生争议后,经专题会讨论后,由企管部部长裁决考核。
第五章企管部对分厂/各化验室奖金考核办法1、目的:为加强对各化验室的管理力度,确保公司产品质量检验数据真实准确,为生产提供更有效的检验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3、职责:3.1 各分厂/分公司行办负责每月12日前给企管部报出对本厂/公司化验室的月度考核结果。
3.2 企管部负责核算出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的月度实得考核分。
3.3 各分厂/分公司财务科负责按企管部所发的《化验室月度奖金考核通知单》给化验室发放奖金,并及时发放工资。
4、权限:4.1 各分厂/分公司行办有权依据有关文件对本厂/公司化验室进行考核。
4.2 企管部有权依据有关文件确定各化验室的月度奖金考核分。
4.3 各分厂/分公司财务科有权依据企管部《化验室月度奖金考核通知单》给化验室发放奖金,并按时发放工资。
5、考核标准及规定5.1 各分厂/分公司每月按时给所属化验室发放工资。
5.2 对各分厂/分公司化验室的考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企管部对化验室的工作质量的考核占总考核分的70%,另一部分由各分厂/分公司对所属化验室的全面工作按分厂/分公司的有关制度进行考核,占总考核分30分。
5.3 每月26日企管部按各化验室的抽样结果,依据《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检验抽查对比考核制度》及《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考核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计算出各化验室的工作质量考核分。
(基分100分)5.4 各分厂/分公司行办于次月12日前报出对所属化验室的考核结果(基分100分),要求考核结果中详细列明被处罚项的事实描述及处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