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
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 (五)保护民族产业
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我国政府采 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执行 模式。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 府采购项目,应当采用集中采购。
六、政府采购当事人
•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 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
二、国家预算
• (一)国家预算的概念 •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一)国家预算的概念
• 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 家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是 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 要手段。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 国家预算作为财政分配和宏观调控的主要 手段,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国家预算 的作用是国家预算职能在经济生活中的具体体 现,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的基本依据。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 1995年11月2日国务院第三十七次常务 会议通过,1995年11月22日国务院令第186 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条例共分为八章79条, 包括总则、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预算 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监督和附则。
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提供者或用款单
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
•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
•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指以国库单一
账户为核心,全面反映财政资金收付活动
的各类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 入、支付、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 户体系进行。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1.财力保证作用 国家预算既是保障国家机器运转的物质条件,又是政府 实施各项社会经济政策的有效保证。提供财力保证是国家 预算最根本的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国家预算作为国家的基本财政计划,是国家财政实行宏 观控制的主要依据和主要手段。国家预算的收支规模可调 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预算支出的结构可调节国 民经济结构,因而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对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都有着直接的制约作用。
器运转的物质条件,又是政府实施各项社
会经济政策的有效保证,体现的是国家预
算的( )。
A.制约作用
B.反映监督作用
C.财力保证作用 D.调节作用
【答案】C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我国国家预算的级次结构是根据国家政权结构、行政区域
划分和财政管理体制要求而确定的。依据财政法原理中的 “一级政权,一级财政”的原则,我国《预算法》规定,国 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我国国家预算共分为五级,具体 包括: 1.中央预算; 2.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4.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5.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我国的国家预算,根据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的不
同,可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各级总预算和部门预 算、单位预算。各级预算都要实行收支平衡的原则。 1.中央预算
中央预算是指中央政府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 单位)的预算组成。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 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预算法》于1994年3月22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分11 章79条,包括总则、预算管理职权、预算收支范围、预算 编制、预算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监 督、法律责任和附则。该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 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以及制定其他预算 法律的基本依据。它的颁布施行,对于强化预算的分配和 监督职能,健全财政预算制度,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
2012宁波 财政法规第四章习题及答案

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 B )。
A.《预算法实施条例》B.《预算法》C.《财政预算法》D.《政府采购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何时开始实施(B A)。
A.1995年1月1日B.1996年1月1日C.1994年3月22日D.1997年1月1日3.乡级政府编制的决策草案,由(A C)审批。
A.县级人大B.国务院C.本级人大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4.下列关于预算体系组成的表述,错误的是(A )。
A.预算组成不受限制,可随意编制B.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C.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的预算组成D.各部门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5.某国家机关采购一批货物,甲供应商与其成交,经过该国家机关同意,甲将该成交项目分包给乙和丙。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D )。
A.乙和丙仅受分包合同的约束,不受采购合同的约束B.甲仅就采购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项目不予负责C.甲的行为不合法D.乙和丙应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6.各级预算都要实行( C)原则。
A.客观公正B.严谨细致C.收支平衡D.公开公平7.我国的预算年度采取的是公历年制,预算年度是指( B)。
A.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0日止B.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C.自公历12月31日起,至次年1月1日止D.自公历12月31日起,至12月31日止8.预算的批复是指各级政府预算经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之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A B)各部门批复预算。
A.上级政府B.本级政府C.下级政府D.国务院9.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下列不属于政府采购主体的是( D )。
A.国家机关B.事业单位C.社会团体D.国有企业10.(B )是指由各预算单自行开展采购活动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
A.集中采购B.分散采购C.统一采购D.自由采购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的政府采购行为中,适用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有(AC )。
2012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辅导讲义汇总

2012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辅导讲义(1)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1。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注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国最高立法机关2。
典型代表:《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3.《会计法》制定时间:1985年1月21日通过,1993年12月29日修订,1999年l0月31日第二次修订.现行的《会计法》1999年l0月31日第二次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地位:《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立法宗旨:根据《会计法》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主要内容:《会计法》主要规定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做出了详细规定。
4。
《注册会计师法》【历史进程】1986年7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1993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以第13号主席令颁布,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立法宗旨: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主要内容: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考试与注册、注册会计师承办的业务范围和规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问题,以及与注册会计师有关的法律责任.二、会计行政法规——“×××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1。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题整理

财政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题案例1资料:乙单位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经批准,乙单位的工资支出和设备购置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日常办公及零星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2012年2月份,审计机构对该单位财政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发现:1.2010年4月,该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向上级单位基本户划转资金15万元,用于为上级单位员工购个人商业保险;2.8月,该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向下级单位基本户划拨资金50万元,用于为下级单位支付设备采购款;3.11月,乙单位购买办公用品,通过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基本户转账17万元,再通过基本户支付采购款项;4.12月,该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了一台大型专用设备,该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其他户转账80万元,再通过单位基本户向供应商支付设备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⑴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库单一支付方式的有()。
A、财政集中汇缴B、财政直接缴库C、财政授权支付D、财政直接支付正确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国库支付方式。
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⑵该单位的下列事项表述情形中,错误的有()。
A、通过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划拨资金,再通过基本户支付本单位大型设备的价款B、通过零余额账户向上级单划转资金,为上级单位员工购个人商业保险C、通过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划转资金,再通过基本户支付本单位日常零星支出D、通过零余额账户向下级单划转资金,为下级单位购买设备正确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零余额账户的使用。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⑶下列各项关于预算单位使用零余额账户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通过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用于支付本单位的日常办公零星支出B、通过零余额账户转账支付按规定应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放的职工工资C、通过零余额账户转账支付本单位的日常办公零星支出D、通过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按账户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正确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使用。
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

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一、引言财政是国家资金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与调配过程,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实现国家财政活动的有序进行,确保财政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各国普遍建立了财政法律制度。
本章将就财政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内容进行探讨。
二、财政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财政法律制度是指国家为了规范财政活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一系列的制度和法律政策。
财政法律制度的基本任务是规范财政主体的行为,确保财政资源的合理调配和使用。
三、财政法律制度的原则1. 法制原则财政法律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依法行政。
国家各级财政机关和财政管理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政制度,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同时,要保证财政法律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调整和完善法律框架。
2. 公开透明原则财政法律制度要求财政主体的决策和执行过程应该公开透明,让公众了解财政收支情况和决策背后的原因和依据。
公众对财政事务有监督权,财政主体应当配合并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监督。
3. 公平公正原则财政法律制度要求财政资源的分配应该公平合理,不能偏袒特定利益群体。
财政支出应当优先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民生需要,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
财政主体要加强内部监督,及时纠正不公平的财政行为。
四、财政法律制度的内容1. 国家财政法律制度国家财政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宪法、财政法、预算法、会计法、税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宪法是财政活动的最高法律依据,规定了国家财政机构的组织和职责。
财政法是财政活动的基本法律框架,负责规范财政主体的行为。
预算法规定了国家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制度,保障财政收支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会计法规定了财政核算的基本要求和规则。
税法主要管理税收征收和演变的问题。
2. 地方财政法律制度地方财政法律制度包括地方财政制度和地方税收制度。
地方财政制度主要规定了地方财政机构的组织和职责,地方财政收支的管理办法。
地方税收制度规定了地方税收的种类和征收范围,以及地方税收的管理办法。
浙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全国)第四章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讲义
浙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全国)第四章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讲义同步辅导:会计从业章节考点会计从业章节习题会计从业每日一练考题难点名师解答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在本书中的重要性最低。
考点较少,分值一般不会超过10分。
主要涉及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主要考点为:国家预算的构成、预算管理职权划分和预算组织程序,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当事人及方式。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收入收缴与财政支出支付方式与程序。
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规制度构成。
(一)《预算法》《预算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以及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是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二、国家预算(一)国家预算的概念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我国国家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财政计划,是国家为了实现政治经济任务,有计划地集中和分配财政收入的重要工具,是国家经济政策的反映。
我国的预算收入采取税收等形式,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内部积累;我国的预算支出,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和国防、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社会福利等各项事业。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国家预算的作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财力保证作用。
国家预算既是保障国家机器运转的物质条件,又是政府实施各项社会经济政策的有效保证。
2.调节制约作用。
国家预算作为国家的基本财政计划,是国家财政实行宏观控制的主要依据和主要手段。
国家预算的收支规模可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预算支出的结构可调节国民经济结构,因而国家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都有直接的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国家预算是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预算收入反映国民经济发展规模和经济效益水平,预算支出反映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2012财经法规 第四章
(二)决算草案的审批
• 决算草案的审批主体是各级权力机关
• (1)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 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 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 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 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 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 增加的部分变更。
六、决算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决算,在形式上是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 报告,在实质上则是对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
• 可靠性: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必须运用科学的 方法,依据充分确实的资料,并总结出规律性进行 计算,不得假定、估算,更不能任意编造。
• 完整性:
• 统一性:
• 年度性:
(一)国家预算的作用 国家预算作为财政分配和宏观调控的主要
手段,具有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
1.财力保证作用——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的保 证(是国家预算最根本的作用)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2012.7
我国预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预算法律制度: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 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预算法》
《预算法实施条例》
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规制度
(一)《预算法》——核心法、骨干法 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
(二)预算支出
• 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
第四章____财政法律制度
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一)集中采购:由财政部门或专门负责的机构进 行采购
由一个专门的政
府采购机构负责
本级政府的采购 任务.采购单位不 得擅自自行组织
采购
未纳入集中采购 目录以内的,采 购标准限额以下 的项目.采购单 位可以自行采购
(二)分散采购:由各支出单位自行采购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律的构成
(一)政府采 购法
(二)政府采 购部门规章
(三)政府采购 地方性法规和政 府规章
二、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 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 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 务的行为. (一)主体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资金范围:财政性资金(财政预算资金和财 政预算外资金)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 【学习本章要掌握】
• 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预算管理职权、预决算 的监督.政府采购法律制 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 【学习本章要了解】
• 国家预算,预算组织程序, 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财
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不少于三 家
1家
三家以上
⑴招标后无供应商投标. ⑵技术复杂或性 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的规格或要求. ⑶ 采用招标不能满足用户的紧急要求.
⑴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采购. ⑵发生不可 预测情况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⑶必 须保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服务配套 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 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一)国家预算的概念
国家预算也称政府预算,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 即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国家预 算是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国家的施政方针 和社会经济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要求学生了解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掌 握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和构成,预算管 理的职权,预算组织的程序以及预决算 的监督,其中重点掌握预算法律制度的 构成、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预算管理 职权划分、预算组织程序和预决算的监 督等知识点。此外,需要特别掌握决算 的概念、草案的编制和审查批准、预决 算的各种具体监督方式等内容。
3.按照预算收支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根据统一领导、各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预 算法》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的 预算职权。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按照政府级次
中央预算
地方预算
总预算
按 照 收 支 管 理 范 围
部门单位预算
总预算是指政府的财政汇总预 算,各级政府将本级政府和下 级政府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汇 总编成的预算。由财政部门负 责编制。下一级政府只有本级 预算的,下一级政府总预算即 指下一级政府本级预算。没有 下一级政府预算的,总预算即 指本级预算。 是总预算的基本组成部分,由 各部门预算所属各单位预算编 制,是机关本身及其所属单位 履行其职责或事业计划的财力 保证。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 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的收支预算。是一项综合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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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重点-财政法律制度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目前预算法律制度主要有《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一)《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是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
全文共11章79条。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于l995年11月22日颁布,是《预算法》有关规定的具体和细化。
该条例共8章79条。
二、国家预算(一)国家预算的概念也称为政府预算或公共预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1.国家预算的概念国家预算是政府的基本收支计划,是政府分配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
内容上:将财政收支活动记载在收支分类表中,反应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程序上:国家预算的编制是政府对财政收支的计划安排国家预算的执行是财政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过程国家决算时国家预算执行的总结。
2.国家预算的原则(1)公开性;国家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公之于众。
(2)可靠性;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必须依据充分确认的资料,进行科学计算。
(3)完整性;该列入国家预算的一切财政收支都要反映在预算中,国家允许的预算外收支,也应在预算中有所反映。
(4)统一性;各级政府都设有财政部门,也有相应的预算,各级共同组成统一的国家预算。
这就要求设立统一的预算科目,每个科目都要严格按统一的口径、程序计算和填列。
(5)年度性。
指预算收支起讫的有效期限,通常为1年,我国为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1.财力保证作用;2.调节制约作用;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1.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2.按照收支管理范围分为:总预算和部门预算3.我国的国家预算共分为五级,具体为:(1)中央预算;(2)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3)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4)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5)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1.中央预算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返还地方或者补助地方的数额。
按体制由国库在本级预算收入中直线划解给上级财政的款项,以及按体制结算补解给上级财政款项和各种专项上解款项。
“上解”可理解为“上交”。
2.地方预算地方预算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的统称,是国家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上解上级政府的收入数额,上级政府返还或者补助下级政府的数额。
3.总预算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
4.部门单位预算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审查权、批准权、改变撤销权;2.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而其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1.各级政府报告权、汇总备案权、执行权、监督权、改变撤销权;特殊:乡、民族乡、镇政府没有“汇总备案权”、“改变撤销权”。
2.各级财政部门: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1.各部门:编制权、组织和监督执行权;报告权;2.各单位:编制权、上缴收入、安排支出、接受监督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根据预算法规定,国家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一)预算收入1.按来源划分:(1)税收收入;(90%以上)(2)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3)专项收入;(4)其他收入。
2.按归属划分:(1)中央预算收入;(2)地方预算收入;(3)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二)预算支出1.按照内容划分:(1)经济建设支出;(2)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发展支出;(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4)国防支出(5)各项补贴支出(6)其他支出。
2.按主体划分:(1)中央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2)地方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和地方按照规定上解中央的支出。
五、预算组织程序四个环节:编制、审批、执行、调整(一)预算的编制1.预算年度——财政年度公历1月1日~12月31日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1)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包括:①法律、法规;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③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④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⑤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
(2)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包括:①法律、法规;②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③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④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⑤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入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试预算编制(步骤由国务院制定)。
(1)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③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④地方上解的收入。
(2)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③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④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⑤上解上级的支出;⑥下级上解的收入。
(二)预算的审批1.审批(人大)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国务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地方各级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向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2.批复(政府财政部门)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
各部门应当及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
全国人大批准中央预算30日财政部批复中央各部门预算;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15日中央各部门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本级人大批准中央预算30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中央各部门预算;各地政府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15日地方各部门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3.备案(预算上报备案)预算批准后要及时向国家机关备案。
(三)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工作是实现预算手指任务的关键步骤,也是整个预算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
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1.预算收入执行各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依法组织预算收入,及时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拖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
2.预算支出的执行三原则:(1)按照预算拨付;(2)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3)按照进度拨款。
3.国库的设置与管理(1)概念:国库是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分为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2)设置: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
(3)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接受财政部的指导和监督,对中央财政负责。
地方国库业务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接受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地方财政负责,并报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经理就是经营与管理(4)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5)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退库的审批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
4.财政执行情况的报告政府财政部门每月向本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按下列说明项财政部报告本行政区域预算执行情况:(1)预算收支旬报:每旬终了后3日内;(2)预算收支月报:每月终了后5日内;(3)每月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文字说明材料:每月终了后10日内;每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文字说明材料:季度终了后15日内;(4)年报(年度决算的变高事项),依照预算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预算的调整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的变更。
各级政府对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中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六、决算1.概念:决算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
2.时间: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编制3.财政部在每年第四季度部署编制决算草案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报送期限,执发报表格式。
七、预决算的监督(一)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中央和地方预决算县级以上——本级和下级乡、民族乡、镇(仅有人大)——本级(二)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督——政府各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预算执行;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三)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监督——财政部门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本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
(四)各级政府审计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一)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是规范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基本依据。
(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政府采购的部门规章。
(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
(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颁布并实施。
二、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我国政府采购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国有企业、个人、私人企业和公司均不属于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政府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和需要由财政偿还的公共借款。
(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集中采购目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