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集乡中心学校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暂行规定(标准)
学校职称评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包括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评定。
第三条职称评定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教师的实际工作表现、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二章评定条件第四条申报初级职称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3.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良好的教学效果,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4. 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
第五条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取得初级职称满三年;3.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显著的教学成果,能发挥专业带头作用;4.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5. 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第六条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取得中级职称满三年;3.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卓越的教学成果,能引领学科发展;4. 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在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5. 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连续五年年度考核合格。
第三章评定程序第七条职称评定工作分为个人申报、学校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环节。
第八条教师申报职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 职称评定申请表;2. 教师资格证书;3. 教学工作总结;4.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5. 年度考核结果;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学校成立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
第十条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按照评审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评审结果公示后,如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学校职称评定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职称评定工作,确保职称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包括初级、中级、高级教师职称评定。
第三条职称评定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德才兼备、择优评定的原则;3.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4. 重视教学成果、突出业绩贡献的原则。
第二章评定条件第四条评定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加分条件。
第五条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2. 持有与所申请职称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3. 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4. 工作年限符合要求。
第六条加分条件:1. 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3. 参与学校重点课题研究,取得一定成果;4. 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第三章评定程序第七条职称评定分为申请、审核、评审、公示、审批等环节。
第八条申请:1. 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向所在学校提出职称评定申请;2. 学校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基本条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审核与评审:1. 学校成立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核申请人的材料,组织评审;2. 评审过程中,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评定职称名单。
第十条公示:1. 学校对拟评定职称名单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社会监督;2. 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审批:1.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评定职称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 上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颁发相应职称证书。
第四章评定纪律第十二条严格遵循职称评定程序,不得擅自更改评定程序;第十三条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徇私舞弊;第十四条申请人应如实提供个人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对职称评定工作的监督,对违反评定纪律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学校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方案

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2023年《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的意见》(鲁教师发[2023]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我校推荐评审高、中级教师职称实施方案如下:申报推荐高、中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3、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4、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新技术和新理念,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并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6、任现职以来,近 5 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任职不足5年的,每年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7、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
中小学专任教师近 5 年平均课时量应达到省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任现职不足 5 年的,每年平均课时量须达到省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
小学学段周最低课时量标准为:12—18课时。
关于课时量的界定: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以每学期实际课时量公示备案的数据为准。
(这里说的课时量仅指根据课程方案中规定的课时量数,不含早读、午写、延时服务等)二、申报各层级中小学教师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在县域内及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或教育家型教师。
2.专任教师承担班主任(含副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 5 年以上,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定期开展家访活动,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
关于副班主任的界定:符合以下情形的认定副班主任经历,A按学校相关部门制定的搭班教师职责承担并完成搭班工作的;B承担学校艺体训练队任务并按要求训练及参加比赛的;C承担学校的社团课程并定期开展活动的。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docx

**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审条件(以下简称《评审条件》λ第二条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一个系列,资格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Y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o第三条按照本《评审条件》规定的标准条件,经评审组织评审通过,获得中小学教师相应职称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ZK平和工作能力,然(单位)应及时聘任?f期相应待遇。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
已离退休和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牛第五条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符合我省相关规定。
(六)申报高级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第六条申报中/」浮教娜只称,须具备下^学历和三历条件:(一)申报三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获得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申报二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硕士学位。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履职满2年。
某中心校中级职称推荐办法

某中心校中级职称推荐办法背景介绍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育领域中人才济济,越来越多的教职工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期望能够得到认可和提升。
在这种情况下,职称评审成为了各高校评价和奖励优秀教职工的重要方法之一。
某中心校以其悠久的历史和良好的教育名声,聚集了大量的教职工,为了更好地发挥他们的潜力和实现他们的价值,特制定了中级职称推荐办法,以鼓励和奖励具有优秀业绩的教职工,同时保证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操作办法推荐审批流程1.首先,各部门或单位应当组织含有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的专家或者高级职称以上教师进行内部推荐,一般每个部门或单位上报的申请人数不超过40人;2.推荐申请人员应当年满35周岁,且至少连续工作六年或通过其他形式入职满六年;3.推荐单位应当认真开展审核工作,对推荐人员资格和业绩进行认真核实,最后将合格人员名单上报本部门;评审流程1.推荐部门应当于9月份之前将推荐的申请人员资料报送至人事处,由中层干部以上职务的工作人员审核是否符合基本条件;2.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评估,最后形成评审资格名单;3.将评审资格名单上报专家组,专家组根据评审规则和标准,对评审资格列表进行评审,确定评审结果;4.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一般在一周左右,同时对未通过评审的教职工提供详细的评审意见和建议;5.推荐单位按评审结果加分,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员。
评审标准某中心校中级职称评审采用“学术能力和业绩相结合”的评审标准,学术能力根据工作岗位和专业特点进行定量调配,业绩包括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管理等方面。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1.学术能力:主要考察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学术方面的表现;2.业绩:主要考察教育教学业绩、科技创新业绩、社会服务与社会声誉、行政管理业绩等工作方面的表现;3.系统性、创新性、开创性和重要性:重点考察候选人的工作领域是否为改善教育事业、推进学校教育发展和承担学校和学科建设中的主要任务和负责重要并取得一定的创新性和开创性成果。
中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办法范文

中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办法范文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提高中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特制定本推荐办法,以便对中学教师职称申报和评审过程进行指导和管理。
一、推荐程序1. 基本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报教授职称。
(1)身份条件:担任中学教师岗位满5年,并在本校工作满3年。
(2)学历条件:具备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位。
(3)学术条件:在本专业领域内有突出的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并在相关学术期刊上有发表。
2. 推荐材料:申报人需要准备下列材料并提供给评审委员会。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术经历等。
(2)教学成果:包括教学方案、教材编写、教学论文、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等。
(3)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
(4)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方法创新、优秀学科团队建设等。
(5)教学评价材料: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
3. 推荐过程:申报人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推荐。
(1)申报: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
(2)初评: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初评合格者进入终评。
(3)终评: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初评合格者进行复审,并确定是否获得职称。
二、推荐标准1. 教学能力标准(1)教学设计能力:申报人需具备独立设计教学方案的能力,并能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教学实施能力:申报人需具备良好的教学实施能力,能够生动、有趣地传授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评价和反思能力:申报人需能够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评价,并能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教学反思和改进。
2. 学术研究标准(1)学术造诣:申报人需具备在本专业领域内有突出的学术成果,并在相关学术期刊上有发表。
(2)科研项目能力:申报人需具备开展科研项目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科研经验。
(3)学术交流能力:申报人需具备良好的学术交流和合作能力,能够与其他同行进行学术讨论和交流。
3. 教育教学改革标准(1)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人需具备参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能力,并能取得相应的成果。
2023中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2023中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详细版)目录2023中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详细版) (1)一、指导思想 (2)二、成立组织 (2)三、基本原则 (3)四、指标分配 (3)五、推荐办法 (3)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不予以推荐: (4)为进一步深化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规范推荐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完善标准条件,强化政策导向,提高评审质量,促进教育发展,调动教师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市人社局和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镇教育系统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原则,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价,使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走向制度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轨道,以调动我校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教师以人为本、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二、成立组织镇中心小学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工作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三、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
确保我校职称评定过程中,政策公平,指标公开,过程公开与结果公开,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2、适度倾斜原则。
力求向农村薄弱学校、中小学小学科专任优秀教师倾斜。
3、择优推荐原则:结合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综合考评,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四、指标分配每年根据上级分配的编制数,中心校再根据学生数和教师数分配到各自然校(园)。
各校进行动态编制核岗后,得出本校的余岗数。
五、推荐办法1、各自然校出台《职评工作遴选方案》,并经校委会研究同意,上报中心校存档;2、各校根据当年上级有关职称评审文件精神,综合考评申报者基本条件、学历及资历条件、能力条件、业绩条件等,确定申报名单。
在本校完成第一轮公示后,上报中心校,推荐权利下放到各自然校(园);3、各校收齐评审材料后,上报中心校复审,复审组给出审查意见(复审组成员从阜阳市专业技术人才库中随机抽取,且实行本校申报人员回避制度)。
2023年中心校教师中级职称推荐办法
2023年中心校教师中级职称推荐办法一、背景介绍为了有效提升中心校教师队伍素质,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2023年中心校教师中级职称推荐办法制定。
此办法旨在优化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标准,推动中心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化、公正化和规范化。
二、推荐资格(一)基本条件1. 申报人须持有有效教师资格证,并在中心校任教满5年以上,无不良记录。
2. 对中心校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表现出色,取得明显的教学成果。
3. 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学历要求申报人需符合以下任一条件:1.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具有本科学历且已取得副高级教师职称。
3. 具有本科学历且在本科时参加过国家级教育比赛并获得一等奖以上荣誉。
(三)教学经历1. 申报人应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经验。
2. 申报人应在本科生教学或研究生教学中任教满两个学年,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
三、评审程序(一)资格评审1. 教师申报个人资料审核。
2. 根据申报条件,对符合资格的教师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评审条件的候选人。
3. 将候选人名单发布在校内公示,并向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推荐。
(二)材料评审1. 申报人准备个人教学经历、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等相关材料。
2. 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评审,按照规定的指标进行量化评分。
3. 根据评委评分汇总,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三)面试评审1. 根据材料评审结果,确定参加面试的候选人名单。
2. 面试由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组织,通过提问和答辩等方式考察申报人的综合素质。
3. 根据面试结果,计入最终评审成绩。
四、评审标准(一)教育教学工作质量与成果1. 所授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
2. 所上课程的教材编写和教学设计。
3. 对学生的指导和辅导工作。
(二)科学研究与学术成果1. 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2. 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和学术影响力。
3. 学术会议的参与情况和学术报告的情况。
教师职称晋升排名推荐暂行办法
教师职称晋升排名推荐暂行办法为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公正、公平、准确、规范地进行教师晋升职称工作,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聘的激励作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新的评审政策、精神,以及《甘肃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61号)、《甘肃省县以下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62号)文件、平市教发〔2021〕196号文件“附件1:职称评审中需要重点把握的几项政策”,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推荐的原则1.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照个人申请、单位量化考核、民主测评、排名公示、按岗推荐的方式进行。
3.坚持实行四公开,即推荐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4.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师德考核放在推荐评价的首位,引导广大教师为人师表,立德树人。
二、推荐工作机构(一)XX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领导组组长:XX主任副组长:XX职称评审分管工作人员成员:学区班子成员、XX各校园长(二)XX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民主测评组学区主任及班子人员、部分校园长和教师代表三、工作流程及实施办法(一)启动宣传1.传达文件精神,学区内各学校组织教师学习;2.下发职称评审标准,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二)个人申报1.个人对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区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2.学区办公人员对申报的材料、证件等进行预审、并逐一登记。
(三)组织初审1.推荐工作领导组负责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评审条件和业绩材料等进行初审;2.对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登记表进行公示,接收全体师生的监督。
3.公示无异议后,视为通过初审。
公示期限不少于五天。
(四)量化考核1.量化计分:对初审通过人员,推荐工作领导组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和相关表格中所填写的内容,按照以下列项目和标准(《XX职称评审量化计分暂行办法》)对其进行量化计分。
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规定
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规定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师队伍的壮大,教师职称评审成为衡量教师专业水平和职业发展的重要指标。
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规定既是对教师的专业要求,也是对教师职业发展的规范。
本文将从准备工作、申报材料、评审标准等方面展开回答,深入探讨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规定的相关问题。
一、准备工作教师职称评审申报前,教师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认真研究学校颁布的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规定,了解申报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其次,教师需要认真总结自己的教学、科研和教育管理工作经验,将其整理成相应的申报材料。
最后,教师还应与具有相关经验的同事交流,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提高自己的申报质量。
二、申报材料教师职称评审的申报材料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内容应准确、详尽、有说服力。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个人简历、教学发展论文、教学研究成果、教学实践和教育管理工作证明等。
个人简历应详细记录个人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和教育经历,突出个人的教学特色和成果。
教学发展论文是对自己教学工作的总结和研究成果的呈现,应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创造性地探索教学改革的方案和方法。
教学研究成果是对自己在教学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成果的呈现,应注重科研的深度和创新性。
教学实践和教育管理工作证明则是对自己在教学实践和教育管理方面的工作成果的呈现,应注重经验的总结和成果的体现。
三、评审标准教师职称评审的标准是评审的依据和参考。
标准应公正、客观、合理。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学历、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育管理能力等方面。
学历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起点,应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要求。
学术水平是评价教师学术研究能力和科研成果的主要标准,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方面。
教学能力是评价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成绩的重要标准,包括教学质量、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
科研能力是评价教师科研水平和科研成果的重要标准,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方面。
教育管理能力是评价教师管理水平和管理成果的重要标准,包括领导管理、教育管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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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集乡中心学校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暂行规定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其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豫人社职称〔2015〕13号》文件精神及《虞城县教育局关于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结合我乡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评审推荐小组人员构成
中心学校校长、副校长、初中校长、副校长、高级教师代表3-5人,小学校长不少于半数(由于初中和小学平时的量化积分管理不同,初中和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同一个评审小组内分别评审推荐)。
二、分数构成
在达到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文件要求的条件后,参评人员的积分可如下构成。
(一)教龄
教龄每满一周年计1分。
(二)任现职工作年限
任现职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1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计分。
(三)学历(按国家学历认证机构认定的学历)
小学教师:中专、专科、本科分别计1、2、3分。
初中教师: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分别计1、2、5分。
注:1、学历均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拥有多个学历者按最高学历计分。
2、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依照省职改部门有关规定,未满两
年或无学历认证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一律视为无效证件,量化赋分时不计分。
(四)工作量(30分)
达到标准工作量计30分,达不到工作量按比例扣分。
(由学校出示参评人满工作量的证明,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方可承认。
)(五)工作绩效(10分)
职业道德(5分):由评审推荐小组评审,分别计5、4分。
职业能力(5分):由评审推荐小组评审,分别计5、4分。
(六)工作业绩及表现:
1、初中: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职务者,分别按近六年、四年教师量化管理总积分排序,第一名70分,依次为67、64…,第七名后一律记50分。
2、小学:
1)、工作业绩(20分):对近五年在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中取得单科前三名者,统一计2分。
(此项分数累计计算,可以超过20分)2)、工作表现(20分):按教师上一学年度量化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计20、19、18……,十六名以后均计5分。
(七)奖励
1、教师节期间以政府或教育、人事部门名义表彰的,国家、省、市、县、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分别计:10、8、6、4、2分。
2、国家、省、市、县、乡级教育教学部门评选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等证件累计加分到市级(乡、县、市级证件分别计:2、4、6分)。
在此基础上:(1)、如有省级、国家级证件另加市级分数的30%、50%;(2)、若无市级证件:有省级证件则按市级证件的110%加分,国家级证件另按市级的50%加分;(3)、无市、省级有国家级证件者,则按市级的130%加分。
3、各级教育教学部门评审的教育教学成果奖、综合实践活动、校本教材、社团活动、科研课题等,分数计算均按第2条对待。
4、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文明教师、文明班主任、教学标兵、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以及专职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人员获得的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优秀团(队)干(必须经乡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县级单项奖,分别计10、8、6、4分。
5、以上各项均是任现职以来的奖励证书,按不同级别所得分数累计计算(2、3条除外),但同一级别不累计加分;乡级优质课、优秀班主任、活动单项奖(乡级证书积分年限为:中学高级职务近六年、中级职务近四年;小学近五年)每个证书累计1分(各级优质课、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单项奖等业绩必须是经中心学校报送的材料,加盖中心学校公章有效,否则,一律视为无效证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或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1、出现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现象》规定的,当年不得申报。
2、违反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
年不得申报。
3、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4、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5、已定性为人为教研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起2年内不得申报。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及从处分期结束起2年内不得申报。
7、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中,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客观真实。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审批部门予以撤销,已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由聘任单位予以解聘。
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填报虚假材料的。
(2)提供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明的。
(3)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的。
8、评审当年年内累计无故旷工超过一周,事假累计超过一月,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当年不得申报。
附则:
1、初中非测试学科教师及后勤人员的职称评审单列推荐,由中心学校职称评定小组按照评定办法的(一)、(二)、(三)、(四)、(六)
条进行积分排序,原则上每两年安排一个晋升指标,此指标为高级、中级职务中的一个,若得分最高者晋升的职务指标初中只有一个时,非测试学科及后勤人员该年不得晋升。
2、当出现考核积分相同时,完全具备三条业绩者优先推荐。
3、根据《豫人社职称〔2015〕13号》文件精神,2015、2016年职称评定仍是过渡年份,只符合业绩条件1、2条仍可申报;2017年中心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重新制定过渡后的职评方案。
4、鉴于初中和小学量化成绩无可比性,各级别指标按同级职数及参评人数比例分配给初中,若不够一个指标时,按四舍五入核定,但舍去或多占的百分比累计到下一年度核算。
虞城县沙集乡中心学校
二0一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