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旁站监控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及施工旁站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及施工旁站准则隐蔽工程是项目施工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和难点,各单位必须实行由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进行施工旁站,以实现对隐蔽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
1.实施旁站准则的具体需求如下:1.1项目开工前,根据工程特点和施组安排,编制内部旁站监督计划,明确旁站监督的项目.标准需求.责任人等,旁站监督计划编制完成后,安质部.工程部备案。
1.2隐蔽工程旁站记录应将整个过程记录在案,记录内容包括旁站项目名称.施工部位.施工起止时间.完成的工程数量.施工班组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方法.工艺标准.材料设备使用及试验情况.质量控制情况.现场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记录的文字要工整,措辞要严谨专业,数据要准确。
1.3挑选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和施工经验的人员(技术员.质检员.领工员)担任旁站人员,且应对他们进行岗前强化培训,并保持其稳定性。
1.4项目经理对隐蔽工程旁站管理执行情况负总责。
总工程师负责制订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具体措施和检查监督旁站管理的执行情况。
1.5旁站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技术交底.验收标准进行监控,并认真作好作业交接和仔细填写旁站记录,严禁擅自离岗和脱岗。
对不按技术规程操作和工艺标准施工的行为,有权进行纠正,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的,有权勒令停工并出具罚款单进行处罚。
对现场突发事件和没有能力处理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6建立健全旁站岗位责任追究制,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对旁站作业进行一次评估,对检查结果奖惩兑现并及时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
1.7现场旁站监控人员必须由在职职工担任,监控人员的数量要满足施工需要,保障每个隐蔽工程工点至少一名旁站监控人员。
对监控人员配备不够.不及时进行隐蔽工程旁站,而导致施工过程失控的,经理应负主要责任。
1.8工程部对隐蔽工程必须严格按技术规范进行交底,交底中要明确质量控制的要点和质量标准,并明确施工过程中需要搜集.填写的原始记录内容,需求主要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监控人员.操作人员对工艺控制参数及现场控制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施工安全监察旁站制度

施工安全监察旁站制度1 目的进一步贯彻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加强施工过程对危险源的控制, 保证施工项目安全顺利的进行。
2 合用范围合用于公司承建的民建、电建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3 定义和术语3. 1 工程施工安全监察旁站制, 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结合火力发电厂建筑及民建高层的施工特点, 按照工程施工项目的危险限度和难易限度, 将施工安全过程管理划分为五级, 一、二级不实行安全旁站制, 三级以上施工过程实行安全监察旁站制度。
a) 一级: 地面(涉及各层楼地面)、车间、预制场等地的施工作业。
b) 二级: 施工高度低于2m且独立施工无交叉作业;基坑(槽)深度小于2m且边坡稳固的基础作业;砼搅拌站(楼)等有正式防护装置的机械操作(作业)等。
c) 三级: 高度大于2m小于30m的操作(承重)架子搭设、拆除与施工作业;基坑(槽)深度大于2m的深基础作业, 桩基成孔作业;构件单重低于10T, 跨度小于12m的吊装工程;室内使用移动架子的顶面装饰、安装工程等。
d) 四级: 高度大于30m小于60m的高层操作架搭设、拆除与施工作业;提高架、吊笼(篮)、人货电梯、构筑物(水塔、烟囱)的操作平台等机械设备的搭设、安装与拆除施工;电厂主厂房结构吊装, 构件单重大于10T以上及超大、超长、超重构件的脱模、运送、吊装工程;多层立体交叉作业;重要结构、部位的连续施工(如: 大体积砼浇筑)、高处夜间作业等。
e) 五级: 高度大于60m的特殊作业操作架、多孔井架等的搭设、拆除与施工作业;大跨度屋架等构件吊装(如: 电厂主厂房屋架), 屋(桁)架空跨连接, 起重机械超载及重大特殊设备吊装;双机或多机抬吊等。
以上安全等级的划分做为参照, 各单位应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拟定安全等级, 并采用相应的安全监察旁站, 保证安全生产。
本制度由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3.2 《安全旁站人员》栏目中, “三员”是指专(兼)职安全员、施工员、(工长)技术员等, 工程项目冲突时旁站人员按顺序排列。
安全施工旁站监理制度(4篇)

安全施工旁站监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保障工人和环境的健康与安全,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安全施工旁站监理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工地,包括建筑、道路、桥梁、电力等工程项目。
三、监理人员的职责1.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并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安全施工规程和标准的行为。
2. 旁站监理人员应熟悉施工图纸、规划方案、安全生产手册等文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以正确执行。
3. 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方反馈相关信息,并提出必要的整改建议。
4. 旁站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方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旁站监理人员应定期向项目负责人和监理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安全改进建议。
四、施工方的职责1. 施工方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规划方案进行安全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2. 施工方应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给旁站监理人员,使其能够了解施工情况。
3. 施工方应按照旁站监理人员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安全施工措施的正确执行。
4. 施工方应配合旁站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工具。
5. 施工方应及时处理旁站监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五、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指示施工工人注意安全。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扶梯、防护栏等,确保工人的安全。
3.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和设备,如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等。
4. 施工现场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施工现场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备和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监理机构的职责1. 监理机构应组织和培训旁站监理人员,确保其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2. 监理机构应定期对旁站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提高其工作水平和质量。
3. 监理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工程质量旁站制度

工程质量旁站制度一、旁站目的:通过旁站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操作和质量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提升整体工程质量。
二、旁站范围:1. 结构安全性的关键部位,如基础打桩、梁柱节点等;2. 影响使用功能的重要工序,如防水层施工、管道铺设等;3. 易发生质量问题的特殊过程,如混凝土浇筑、焊接作业等;4. 其他根据项目特点确定的关键环节。
三、旁站责任: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旁站计划,明确旁站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旁站人员名单;2. 旁站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判断施工质量和操作规范性;3. 旁站人员应认真填写旁站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4. 施工单位应对旁站人员的监督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旁站程序:1. 施工前,旁站人员应熟悉相关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了解旁站部位的具体要求;2. 施工时,旁站人员应全程监督关键工序的执行情况,确保施工按照规范进行;3. 施工后,旁站人员应检查完成的工程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并对旁站记录进行整理存档。
五、旁站记录:旁站记录是旁站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日期和时间;2. 旁站人员姓名、职务及监督的具体工序;3. 施工过程中观察到的主要操作和存在的问题;4. 对问题的处理情况和整改结果;5. 旁站人员的签字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的确认签字。
六、旁站效果评估:1. 定期对旁站记录进行分析,评估旁站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2. 对于经常出现问题的工序或部位,应重新评估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3. 鼓励旁站人员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共同提升工程质量。
七、其他事项:1. 旁站制度应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灵活调整;2. 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实施旁站监督的工序,应提前说明理由并采取其他有效控制措施;3. 本旁站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解释。
旁站监理工作制度(5篇)

旁站监理工作制度一、旁站是指工程施工中在关键工序或关键部位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监理活动。
一般情况下是间断的,视情况的需要应是连续的,也可以通过仪器设备辅助二、旁站检查的工作范围1、涉及结构安全、质量的重点施工部位,影响工程安全、质量的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2、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试验、首件样板以及重要施工过程;3、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安全、质量问题及安全、质量事故处理过程。
三、旁站人员的主要职责1、检查施工单位现在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到岗、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2、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的执行以及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3、检查进场材料、购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验收报告、准用证等,按要求进行品质检测;4、做好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记录。
四、旁站监理记录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或没有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的文字上签字。
五、旁站监理作为安全质量控制的手段之一,必须与巡视、检验等方法综合六、旁站监理项目清单应连同监理实施细则交底工作一并进行。
七、旁站监理人员必须按照旁站记录中相关内容如实填写,不得漏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出整改、消项、闭合有追溯性。
八、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旁站记录应当存档备案。
旁站监理工作制度(2)是指在项目施工阶段,由监理工程师通过实地巡查和检验,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度、合规性等进行监督、检测和评估的工作规定和程序。
下面是一份旁站监理工作制度的范例:1. 旁站监理工作的目的: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合规性,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的交付。
2. 工作内容:a.负责进行现场巡查,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b.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施工过程的合规性;c.对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等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d.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e.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
施工安全监察旁站制度

施工安全监察旁站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各类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并伴随着大量工人的施工活动。
尽管有政府和施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但施工过程中仍时有事故发生,给工人们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
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避免施工事故的发生,施工安全监察旁站制度应运而生。
二、制度目的1.提高安全意识:通过旁站制度,监察部门能够直观地了解到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向施工单位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
2.规范施工行为:旁站制度能够监督施工单位和工人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施工,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施工质量和进度。
3.防范事故发生:通过旁站制度,监察部门能够及时发现可能造成事故的隐患并进行整改,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和风险。
三、具体操作1.旁站频率:监察部门根据工程的规模和施工过程的复杂性,合理安排旁站的频率和时长。
较大规模的工程项目可以采取每周旁站一次,小规模的项目可适当减少旁站频率。
2.旁站对象:监察部门派员进行旁站,每次旁站人员应包括一名监察人员和一名工程专家,保证监察工作得到专业化和全面化的开展。
3.旁站内容:旁站对象包括施工现场的各个关键环节,如基坑开挖、模板搭设、混凝土浇筑等。
旁站人员应核查现场的安全设施、安全操作和各项证照的完备性。
4.旁站记录:监察人员应当详细记录每次旁站的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建议和要求整改的时限。
并将旁站记录及时上报给监察部门,作为后续监察工作的依据。
四、存在的问题与改进1.监察力量不足:由于施工项目众多,监察部门的人力和物力有限,导致无法实施全面的旁站,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
应加大对监察力量的投入,增加监察人员的数量,加强监察工作的力度。
2.整改不力:在旁站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施工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存在推诿责任、敷衍应付等问题,导致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应加强监察部门对整改工作的督促和监督,加大对整改不力单位的处罚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工程项目危险作业旁站监控制度(5篇)

工程项目危险作业旁站监控制度一、施工现场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由安全员进行旁站监控。
二、以下作业时安全员必须进行旁站: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土方开挖及支护结构施工的作业;2、脚手架拆除作业;3、混凝土浇筑作业;4、起重吊装作业;5、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作业;6、建筑幕墙安装、预应力结构张拉作业;7、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拆除、顶升及附着安装作业;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作业;9、其它危险性较大作业。
三、旁站时,应认真检查施工过程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是否存在危险预警情况,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应立即制止;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要求作业人员撤离施工现场。
四、作业结束后,应认真填写旁站监控记录。
工程项目危险作业旁站监控制度(2)是为了确保工程项目危险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监控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 监控目标:明确所监控的危险作业内容和范围,包括危险作业的具体项目和工序。
2. 监控人员:明确负责监控的人员,包括旁站监控人员和项目经理或主管。
3. 监控流程:规定旁站监控的流程和步骤,包括预约、准入、实施、记录和后续处理等。
4. 监控要求:明确旁站监控的具体要求,包括监控人员的资质和培训、现场检查和记录等。
5. 监控工具:指定旁站监控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包括安全检查表、记录表和摄像设备等。
6. 监控频率:规定旁站监控的频率,包括是否每天监控、何时监控和监控时长等。
7. 监控记录:要求监控人员做好监控记录,包括监控时间、监控内容、发现问题和提出整改要求等。
8. 监控报告:规定监控人员定期向项目经理或主管汇报监控情况,包括监控结果和发现的问题等。
9. 监控措施:规定监控人员发现问题时应采取的措施,包括立即停止作业、通知责任人和提出整改要求等。
施工安全监察旁站制度

施工安全监察旁站制度
是指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安全监察旁站,由专门的监察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检查。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预防和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
施工安全监察旁站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旁站监察人员的设置: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的旁站,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监察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
2.监察范围和内容:监察人员在旁站进行巡视和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操作流程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
3.监察记录和报告:监察人员应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并向施工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监察报告,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4.应急处置和措施:当发现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监察人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通过施工安全监察旁站制度的落实,能够有效地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施工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同时,也促进了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推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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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旁站监控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更好的控制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规范、验收标准,结合《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各项目工程部应加强工程旁站监控管理,及时整改旁站监控中发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使关键部位和重点工序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更加程序化、规范化,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开发的所有在建工程。
三、旁站的范围
凡涉及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重点工序,均应实行旁站.具体旁站范围如下:
(1)基础工程:桩基工程、基坑开挖、混凝土浇筑、承载力检测、基础土方回填;
(2)结构工程:核心区钢筋节点部位制作、绑扎、焊接、混凝土浇筑、房屋定位测量放线、沉降观察、施工缝处理、施加预应力;
(3)防漏防渗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地下室抗渗漏、外墙洞口填塞;
(4)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
(5)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样;
(6)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试验过程;
(7)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应旁站监理部位和工序。
(8)钢结构工程:重要部位焊接、机械连接安装;
(9)设备进场验收测试、设备试运行.
四、旁站的依据
(1)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2)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法;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等。
五、旁站工作的主要内容
(1)检查承包方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所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检查承包方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检查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4)检查监理单位的旁站监理人员是否在岗;
(5)检查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检查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六、旁站的程序和方式
(一)项目监理部应根据《监理规划》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人员及职责、工作内容和程序、工程部位或工序,并通知施工单位。
(二)项目工程部应根据审批通过的《旁站监理方案》合理安排项目工程部人员进行旁站监控,定期检查监理旁站记录和旁站工作质量.
(三)对需要旁站的部位和工序,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12小时通知项目监理单位和项目工程部,监理单位和项目工程部都应及时安排旁站人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达施工现场.
(四)旁站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落实旁站人员、进行旁站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旁站设施;
(2)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
量报验等进行检查;
(3)具备旁站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应按照旁站工作的主要内容实施旁站工作,并做好旁站记录;项目工程部旁站人员应在工作日志中做好旁站
监控记录,旁站过程做好影像资料留存.
(4)旁站工作中,旁站人员在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按规范、规定进行处理,对于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的应立即发出停工整改指令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5)旁站结束后,旁站人员在旁站记录上签字。
(五)旁站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旁站内容,施工单位应在旁站记录上签字确认。
旁站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旁站的部位或工序、强制性标准及设计依据、时间、地点、气候、主要施工内容、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
(六)工程竣工验收后,旁站记录应及时归档。
(七) 旁站一般应采取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
七、项目工程部旁站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一)项目工程部旁站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旁站前,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情况;
(2)熟悉相关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委托合同以及施工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旁站工作完成后,应督促旁站监理人员及时提交完整、准确的旁站监理记录;
(4)当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应及时制止,并监督施工单位纠正处理;
(5)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必须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督促监理单位下发停工整改通知;
(二)当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等行为时,旁站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
位立即整改,并可下罚款单进行处罚.
(三)项目工程部旁站人员应对旁站监理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旁站人员在项目旁站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擅离职守并且施工质量已严重失控等事件的,每发现一次,对项目工程部旁站监控人员罚款
100-500元,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将给予辞退处理;对于旁站监理
人员,将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监理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八、本制度自集团内部审批通过之日起正式开始实施,相关解释权归集团工程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