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课外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籍学生参加的课外活动,包括校内外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学生课外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明确课外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自我保护和应急处理能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应当成立课外活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学生课外活动的安全工作进行总体协调和监督。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安全主任等为成员。
第六条各部门、各班级应当设立课外活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本班级课外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课外活动组织者应当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活动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第八条课外活动组织者应当对活动场所、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场所、设施、器材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课外活动组织者应当加强对学生的监管,确保学生在活动中遵守纪律,不发生危险行为。
第十条课外活动组织者应当及时处理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学校和家长。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教师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引导家长关注学生课外活动安全,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与处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课外活动场所、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组织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春游、社会实践、研学旅行、夏令营等。
三、安全责任1. 校长对本校外出活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 出外活动带队教师为该活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活动期间师生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3. 教师在组织外出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 学生应遵守活动纪律,服从带队教师的安排,确保自身安全。
四、安全措施1. 出行前(1)活动组织者需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行程安排、活动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
(2)对参加活动的学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学生身体状况适合参加活动。
(3)向学生及家长发放《外出活动安全告知书》,明确活动安全注意事项。
(4)提前与活动地点的负责人联系,了解当地安全状况,确保活动安全。
2. 行程中(1)带队教师应时刻关注学生的动态,确保学生不离队伍。
(2)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活动纪律,防止学生擅自离队。
(3)在活动过程中,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
(4)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及时联系到家长和学校。
(1)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总结,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以后活动安全。
五、应急处理1. 遇到紧急情况,带队教师应立即组织学生撤离危险区域,确保学生安全。
2. 紧急情况下,应及时联系家长、学校及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监督与考核1. 学校将对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校内外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组织、举办或参与的校内外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活动:1. 校内外竞赛、文体活动;2. 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3. 专题讲座、学术报告;4. 校际交流、合作活动;5. 其他各类校内外活动。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学校领导:负责组织制定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共同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2. 教育部门:负责对校内外活动进行审批,监督活动组织者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活动中的安全问题进行查处。
3. 活动组织者:负责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方案,组织实施活动,确保活动安全。
4. 参与活动的师生:遵守活动纪律,服从管理,确保自身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审批制度:校内外活动必须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得举办。
2. 安全预案:活动组织者应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包括活动场地、人员、设备、应急预案等。
3. 人员培训:对参与活动的师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设施设备检查:活动场地、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5. 应急处理:活动组织者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确保师生安全。
6. 信息报送:活动组织者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活动安全情况,对活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五、安全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对举报安全违法行为,经查实的,给予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由学校教育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学生校外活动与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校外活动与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小学学生在参加校外活动时的安全,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小学学生校外活动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外活动的分类1、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参观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文化教育场所。
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参与校际交流、竞赛等学术活动。
2、家长或监护人组织的校外活动家庭旅游。
参加课外兴趣班、辅导班。
参加亲友聚会等社交活动。
二、校外活动的组织与审批1、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活动前需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行程安排、安全措施等。
活动方案需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批,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提前向学生和家长发放活动通知,明确活动内容、要求和注意事项。
2、家长或监护人组织的校外活动家长或监护人应提前向学校告知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员等。
对于涉及较大风险的活动,如长途旅行、户外探险等,学校有权建议家长谨慎组织或调整活动方案。
三、校外活动的安全教育1、学校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课程,向学生传授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自我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在每次校外活动前,组织专门的安全教育活动,强调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班级群等渠道,加强对学生校外活动安全的宣传和提醒。
2、家庭教育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起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与陌生人交往、注意饮食卫生等。
与孩子共同制定安全规则,如按时回家、保持联系等。
四、校外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1、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安排足够数量的教师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明确教师的职责和分工。
提前对活动地点进行实地考察,排除安全隐患。
为学生购买必要的保险。
携带必要的药品和急救设备。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如遇突发事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2、家长或监护人组织的校外活动家长或监护人要全程陪伴孩子,确保孩子的安全。
了解活动地点的安全情况,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校园安全法》以及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制度规定,为保障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本学校制定了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学校所有师生在学校组织的各类户外、校外教育实践、游学、研学、社会实践等出差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1. 学校领导(1)制定学校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学校管理工作机构;(2)加强教师队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培养;(3)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设备、药品以及救援工具,并保证使用有效;(4)加强对外出活动中的安全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的研究和制定;(5)及时获取外出活动中的实时天气预报以及安全事件信息并进行预警提示。
2. 班主任、辅导员(1)负责行程计划和时间安排;(2)组织学生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和讲解,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负责学生健康状况及身体指标检查、报告和分析;(4)协助有关单位和第三方机构配合做好出差活动中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3. 学生(1)服从学校领导、班主任、辅导员的统一调度和管理;(2)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和讨论,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严格遵守出行前的各项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自觉申报个人身体健康状况;(4)配合班主任、辅导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和监督。
四、安全保障1. 出行前的安全评估(1)对目的地、路线、出行方式、天气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出行计划;(2)排查出行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3)组织全体学生和有关教职员工参加研究制定的学生出差安全计划,必要时向父母和监护人征求意见,并征得他们的签名。
2. 安全教育(1)出行前进行安全教育,向全体学生阐述本次活动安全须知、注意事项及途中应急处理方法等;(2)严禁学生与陌生人接触,特别是不要接受陌生人的食物、糖果和礼品等;(3)学校应当建立和健全穿越公路、过马路、过桥、渡河、游泳等安全专项指导,告诉学生有关注意事项。
幼儿园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最新9篇

幼儿园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最新9篇幼儿园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1、因教育教学需要,确需外出参观、游玩等活动且需用车时,要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外出;2、近距离步行参观活动,事先要向园领导汇报,经同意方可外出;3、外出前,要联系好参观地点,并做实地考查,检查参观路线,全面检查所用车辆,均符合要求后方可执行;4、外出前,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负责人员,确保人员配足;5、外出前,须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讲清规划、要求;6、参观参观活动过程中,要随时清点幼儿人数,不准幼儿随便离队,确保万无一失;7、幼儿远途活动,采取自愿原则,征同家长意见。
幼儿园户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2一、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考虑周详,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二、每次活动须事先有计划,每次活动须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跟随照顾。
三、户外活动前教师须对活动器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进行检查,特别关注检查幼儿的身体状况,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有无不安全行为。
四、出发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清点幼儿人数,编好组,检查幼儿衣物和身体。
五、外出或户外活动时,要求幼儿不许奔跑,要在指定活动范围内游戏。
教师需照顾动作不灵活和体力较差的幼儿,防止这些幼儿因体力差动作不灵活造成意外摔伤事故。
六、幼儿在户外活动时,要在保教人员的'视野之中。
活动时不得无故离开幼儿,如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也要有其他人员在看护,杜绝无故离岗现象。
七、活动时,每换一个活动地点或内容都要及时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并认真清点人数。
八、外出或户外活动时,教师、保育员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让幼儿接近陌生人。
九、活动结束时,教师要认真清点幼儿人数,排好队回到幼儿园。
十、有计划地锻炼幼儿机体,增强幼儿身体抵抗能力,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寒取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
幼儿园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3为了加强幼儿园幼儿大型和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活动秩序,确保师生人身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园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科技活动、实践调查、参观学习等大型集会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同时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二、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明确带队教师及其担负的责任,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乘坐校车,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活动结束后,老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名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三、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四、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校外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
发生事故,各口负责人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五、校外活动结束,各班主任、班长迅速组织好本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
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一、总则校外活动是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为了确保校外活动期间学生的安全,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制定本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领导班子:负责制定校外活动的总体规划,确定活动的安全目标和整体安排,并监督活动的实施。
2. 校外活动指导委员会:由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校外活动进行综合指导和监督。
三、校外活动筹备阶段:1. 活动计划编制:活动计划要详细包括活动目的、地点、时间、参与者等信息,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
2. 活动人员选拔:组织专门的选拔工作组,对希望参加校外活动的学生进行面试和体检,选拔适合参与的人员。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4篇)
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中学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学学生外出参加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郊游、实践实习、文化交流等。
第三条中学学生外出活动应坚持以学生的安全为首要原则,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基本要求,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培养。
第四条学校要充分调动师生家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科学、严谨、有效的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学校应设立外出活动管理委员会,校长为委员会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具体负责学生外出活动的组织、安全检查和事件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外出活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开会,研究学生外出活动的组织安排、安全措施和后续工作,对活动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七条外出活动管理委员会还应设立学生事务部门,负责与学生沟通、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供帮助和支持等工作。
第八条学生事务部门还需与家长联络员进行密切合作,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特殊需求。
第三章事前准备第九条学生外出活动前,需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并签署相关承诺书,确保家长对活动的了解和支持。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丰富的外出活动资源库,包括各类活动场所、合作伙伴、安全保障措施等,确保活动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学校应对外出活动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应认真选拔合格的活动负责人和教师陪同人员,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能够有效保护学生的安全。
第四章活动组织与实施第十三条学校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安全要求等。
第十四条学校应加强对活动负责人和教师陪同人员的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能够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第十五条学校应与活动场所、合作伙伴等进行积极沟通和协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活动场所和相关设施的安全性。
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5篇)
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大型活动备案、申报制度。
学校举行的各种校内常规性教育教学活动,尤其如运动会之类的大型活动,要实行备案制度,活动报告连同安全预案报镇教育管理中心备案;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岚头镇中心完小____年____月____日学校大型集会及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学生、教职员工和校园安全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可能包含在此制度中的内容:1. 举办大型集会前的审批程序:学校应设立相应的审批程序,包括申请书的填写和提交、审批流程的规定等,确保大型集会的主题和目的符合校园安全和教育规范的要求。
2. 会场安全措施:对大型集会的会场安全进行评估,确定适当的安保措施,比如设置出入口检查、加强警卫和巡逻等,以确保参与者的安全。
3.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行动方案,提供及时有效的应对方法。
4. 人员与设备安全:对参与大型集会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设立临时安全通道和医疗服务点,为参与者提供安全保障。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5篇)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生校外活动的安全,规范校外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外活动是指学校组织或指导的学生参加的不在校园内进行的教育教学、科研实践、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的校外活动安全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校外活动安全管理是指在校外活动中,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本制度要求各级学校要建立并完善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第六条学校要充分认识校外活动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加强校外活动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七条学校要建立校外活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和职责,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校外活动安全管理。
第八条学校要根据校外活动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校外活动安全管理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管理。
第九条学校组织或指导的校外活动要进行安全评估,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第十条学校要选派专业人员参与校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风险分析,确保校外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校外活动安全档案,记录校外活动的规模、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及时更新和维护。
第十二条学校要定期对校外活动进行管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学校要进行校外活动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第十四条学校要制定校外活动安全培训计划,培训学生和相关教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学校要举办校外活动安全演练,检验安全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十六条学校要开展安全文化活动,提高师生对校外活动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四章风险评估与预防措施第十七条学校要对校外活动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十八条校外活动安全预防措施要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地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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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0257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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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for off campus activities
校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科技活动、实践调查、参观学习等大型集会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同时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二、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明确带队教师及其担负的责任,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乘坐校车,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活动结束后,老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名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三、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
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四、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校外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
发生事故,各口负责人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五、校外活动结束,各班主任、班长迅速组织好本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
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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