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北京填报说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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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及填报说明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及填报说明

附件3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由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第2行“其中减半征税”:由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纳税人填报。

该政策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9月30日之前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减半征税,应纳税所得税大于20万元、小于30万元的按20%税率征税。

二是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0月1日之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减半征税。

本行根据以下情形填写:(1)2015年度汇算清缴需区分以下情况:①2015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企业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2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23行×15%的积,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当A100000表第23行>20万元且≤3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23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5%×(9/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

A100000表第23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计算金额,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②2015年1月1日-2015年9月30日之间成立的企业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2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23行×15%的积,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当A100000表第23行>20万元且≤30万元时,本行等于A100000表第23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5%×(2015年10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

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部分栏次对照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部分栏次对照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
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时按以下要求填写:
一、符合国家相关增值税税收减免政策的纳税人,需通过《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备案或者申请。

二、《审批表》中“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生产经营地址"、“办税人员”、“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登记注册类型”、“开业日期”、“生产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等基本项目按《税务登记表》相关栏目填写。

三、减免税申请情况中:
“是否代扣代缴”不填。

“申请减免税种”选择“增值税"(必填项目)。

“第一次获利时间”不填.
“申请减免理由”按本规范附件《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部分项目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中“优惠项目(减免理由)”一栏填写(必填项目)。

“减免原因”按《对照表》中“减免原因”一栏填写(必填项目).
“减免种类"按《对照表》中“减免种类”一栏填写(必填项目)。

“减免退方式"按《对照表》中“减免退方式”一栏填写(必填项目).
“幅度/额度/税率”按《对照表》中“幅度/额度/税率”一栏填写(必填项目)。

“适用税率”按其享受减免税主要产品适用税率填写(必填项目).
“所属时期起”和“所属时期止"按一个备案年度(一般为一年)或一次审批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填写(必填项目)。

填写范例:
增值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部分栏次对照表)。

北京市税收调查

北京市税收调查
本年应交营业税额
50

是指按企业“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的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不应包含查补以前年度的营业税款额,代收(扣)代缴营业税额。
本年已纳营业税额
51

是指企业本年本税目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入库的营业税额,含当年1月份入库的税款所属期为上年度的税额,不含下一年1月份入库的税款所属期为当年度12月份的税额,包括清理以前年度欠税额、本年度多交税额、本年度查补以前年度入库税额和按规定代扣代缴的营业税额。可按照“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写,也可根据本期盖有银行收讫章的营业税税收缴款书汇总填写。
其中:从上海市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收入占本年计征营业税的收入的比重
54

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从上海市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本项目收入占本项目总收入的比重,按已开具发票统计填报。
分支机构取得的应税收入
55

是指纳税人分支机构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免税收入、视同销售收入和已被其他纳税人代扣代缴营业税的收入,不包括代扣代缴他人营业税的收入,本数据应包含“政策规定允许扣除的营业额”的金额。
北京市税收典型调查支出表
项目所属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目
行次
单位
填报说明
2010年发生数
总费用
可以区分用于非营业税项目的费用
劳务项目一
用于营业税项目费用的小计
可以区分用于本项目的费用
混用难以直接区分的项目
用于本项目的总费用
混用难以直接区分的费用
本项目应税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例
按收入比例计算用于本项目的费用
北京市税收典型调查收入表
项目所属年度:
金额单位:元

(最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填表说明)

(最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填表说明)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填表说明)1. 本表适用于纳税人申请办理减免税事项,即核准类减免税专用表格。

2.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识别号,三证合一的填写纳税人的信用代码。

3.“纳税人名称”:单位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个人填写纳税人姓名。

4.“减免税核准事项”:填写纳税人申报减免的事项。

比如申请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的情形共有6种(详情可以在我们的公众号“铜城地税”中回复信息代码“1008”),如果你申请的是第四种“全面停产、停业半年以上的”,就可以简单地填写“停产停业”。

5. “税种”:填写申请办理减免税的相应税种。

比如“土地使用税”。

6. “减免税类型”:填写《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总局公告2015年第73号)中列明的相应减免项目名称。

如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类型为“纳税人困难性减免土地税”。

7. “减免性质代码”:填写《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总局公告2015年第73号)中列明的相应减免项目的代码。

比如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代码为“10129917”。

8. “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时间”:填写投资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非所得类减免项目可以不填。

9. “有效期限起”:填写申请享受减免税政策起始时间。

10. “有效期限止”:填写申请享受减免税政策终止时间,如无终止时间,无需填写。

11. “减征税率”:填写减免税政策文件规定的减征税收的比率。

如减半征收填“50%”。

12. “减征额度”:填写根据减免税政策文件规定结合纳税人实际情况计算的总税额。

如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困难期限半年,面积1000㎡,单位税额5元/㎡,则减征额度为“2500元”。

13. “减征幅度”:填写申请减免的百分比。

14.“签字盖章栏”:纳税人签字盖章。

15. “核准意见”:由税务机关填写。

XXXX年度全国税收调查填报说明(0001)

XXXX年度全国税收调查填报说明(0001)

XXXX年度全国税收调查填报说明(一) 、信息表XXB1. 纳税人识别号B1填写主管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纳税人识别号2. 纳税人名称B2纳税人名称以该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汉字名称为准。

3.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B3按纳税人实际从事的主要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分类,按GB/T4754-2011执行4. 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代码B4企业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或变更登记时核定的注册类型填写5. 是否为法人企业B5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为准,0表示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1表示是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2表示法人企业6. 企业隶属关系B6仅限于国有、集体、国有独资企业,即纳税人登记类型代码为"110"、"120"、"151"的纳税人填写!7. 中央企业代码B7中央企业(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代码为"10"),其企业主管部门代码按以下规定填写(其分类大致为:"91"开头表示工业企业,"92"开头表示流通企业,"93"开头表示新闻出版,"94"开头表示邮政通信,"95"开头表示交通企业,"96"开头表示金融保险企业,"97"开头表示水电工程;"98"开头表示建筑安装企业);"99"开头表示其他企业(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代码不为"10"),中央级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成员企业填写母公司代码。

8. 上市区域C8用1位数字表示非上市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美国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其他证券交易所9. 股票代码E8股票代码用6位数字表示(限在上海、深圳上市的公司根据其上市证券代码数字部分填写)10. 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B9填写登记注册地的行政区划代码11. 增值税缴纳方式代码B10用1位数字表示非增值税纳税人,0表示非增值税纳税人,1表示独立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表示独立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3表示作为分支机构其增值税由总机构汇总缴纳的纳税人,4表示作为总机构缴纳包括分支机构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12. 增值税优惠政策代码B11根据免税、减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等增值税优惠类型,从列表中选择适用的政策。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及填报说明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及填报说明

附件3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注:1、2015年度汇算清缴需区分以下情况:①2015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企业当A100000表(主表)第23行>0且≤20万元时,本行等于主表第23行×15%的积,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当主表第23行>20万元且≤30万元时,本行等于主表第23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 主表第23行×5%×(2015年10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

主表第23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计算金额,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②2015年1月1日-2015年9月30日之间成立的企业当主表第23行>0且≤20万元时,本行等于主表第23行×15%的积,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当主表第23行>20万元且≤30万元时,本行等于主表第23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主表第23行×5%×(2015年10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

主表第23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③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企业当主表第23行>0且≤30万元时,本行等于主表第23行×15%的值,该数字同时填入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为简化计算,2015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20-3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比例查询表》(见表1)计算填报该项优惠政策。

2015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本部分填报说明废止。

《2012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及注释

《2012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及注释一、调查范围1、企业范围界定。

所有企业纳税人,都在此次减免税统计调查范围内,包括已确认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和未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

企业分支机构等也包括在内。

2、减免税概念界定。

减免税指税法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

具体包括已申报已审批、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

其中,征前减免包括所得税加计扣除减免、欠税抵顶减免、对个体工商户提高起征点减免等;退库减免包括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不包括出口退税。

3、时间范围界定。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内享受的各项减免税。

4、减免方式界定。

此次调查的减免税具体分为征前减免和退库减免两大类。

“征前减免”指未征收入库而直接减免的税款,包括欠税抵减;“退库减免”指已征收入库但通过审批办理的退库减免,包括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即征即退减免、税务部门其他退库减免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

5、税种范围界定。

此次调查只涉及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不包括关税、船舶吨位税、海关代征的进口产品税收,也不包括各种非税收入。

二、表列项目解释1、“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按税务登记的相关内容填写;“登记注册类型(代码)”、“所属行业(代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其中“所属行业(代码)”本次调查仍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为标准进行采集。

如企业有多个主营项目,则按其当期实际减免税数额最大的行业填列。

注:登记注册类型不包括个体、个人独资、非企业类型等;有减免税的企业可以参考《减免税辅导参考信息表》中行业明细信息。

2、“当期销售(营业) 额”为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当期利润总额”为税前利润,以上均从企业利润表产生。

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享受减税和免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减免税时填写。

二、在填写此表时应参照一下资料:1、税务登记表;2、依据申请减免内容提供的证明文件、材料;3、其他有关资料。

三、本表份数根据审批时税务机关的多少而定。

本表应按税种分别采集,一份表中只能采集一个减免税种。

对所减免的税种相同,而“减免种类”、“减免原因”、“减免退方式”以及“所属时期”不同的减免税申请审批情况,可以在同一份《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中进行采集。

四、各项目填写具体说明:(一)“企业基本情况”栏填写说明:本栏目中的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地址、办税人员、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登记注册类型、开业日期、生产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等项目按《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填写。

(二)“已享受减免税优惠情况”栏填写说明:1、填写在此之前(指本次申请审批减免税之前)已经享受过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情况。

2、文书凭证序号:填写在此之前已经享受过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批准文号。

3、适用税率:填写该纳税人所使用的法定的税率或征收率。

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6%或4%,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4%、地方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3%,旧货销售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4%等等。

4、减免税原因:包括以下40类。

01 校办工厂企业;02 民政福利企业;03 新办企业;04 外商投资企业;05 其他高新技术企业;06 受灾企业;07 乡镇企业;08 劳服企业;09 老少边穷地区企业;10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1 技术转让\服务企业;12 软件、集成电路高新技术企业;13 中西部投资企业;14 内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15 外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19 地产地销减免企业;20 再就业减免;21 特许经营来料加工企业;22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贸企业;23 拍卖行;24 农业生产者;25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其他粮食经营企业、政府储备食用油销售企业;26 饲料生产企业;27 农膜及列举的化肥、农药产品;28 批零种子、种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的业务;29 废旧物资回收业务;30 军队、军工系统企业和其他生产列举军品的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军品;31 残疾人;32 电影制片厂;33 外资银行;34 保险公司;35 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华项目中标产品;41 国务院机关服务中心;42 242家科研机构转制企业;43 国务院后勤服务企业;43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45 军队保留家属工企业;46 军办企业;47 农业龙头企业;90 其他减免原因。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702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享受所得减免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所得减免优惠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的,无需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列次填报1.第1列“项目名称”:填报纳税人享受减免所得优惠的项目在会计核算上的名称。

项目名称以纳税人内部规范称谓为准。

2.第2列“优惠事项名称”:按照该项目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具体政策内容选择填报。

具体说明如下:(1)“一、农、林、牧、渔业项目”在以下优惠事项中选择填报: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农产品初加工;9.远洋捕捞;10.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11.海水养殖、内陆养殖;12.其他。

(2)“二、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在以下优惠事项中选择填报:1.港口码头项目;2.机场项目;3.铁路项目;4.公路项目;5.城市公共交通项目;6.电力项目;7.水利项目(不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9.其他项目。

(3)“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在以下优惠事项中选择填报:1.公共污水处理项目;2.公共垃圾处理项目;3.沼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5.海水淡化项目;6.其他项目。

(4)“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本列无需填报。

(5)“五、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本列无需填报。

(6)“六、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本列无需填报。

(7)“七、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本列无需填报。

《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2019年版)》填报说明

A10702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享受所得减免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根据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年发生的所得减免优惠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的,无需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列次填报1.第1列“项目名称”:填报纳税人享受减免所得优惠的项目在会计核算上的名称。

项目名称以纳税人内部规范称谓为准。

2.第2列“优惠事项名称”:按照该项目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具体政策内容选择填报。

具体说明如下:(1)“一、农、林、牧、渔业项目”在以下优惠事项中选择填报: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农产品初加工;9.远洋捕捞;10.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11.海水养殖、内陆养殖;12.其他。

(2)“二、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在以下优惠事项中选择填报:1.港口码头项目;2.机场项目;3.铁路项目;4.公路项目;5.城市公共交通项目;6.电力项目;7.水利项目(不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9.其他项目。

(3)“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在以下优惠事项中选择填报:1.公共污水处理项目;2.公共垃圾处理项目;3.沼气综合开发利用项目;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5.海水淡化项目;6.其他项目。

(4)“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本列无需填报。

(5)“五、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本列无需填报。

(6)“六、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本列无需填报。

(7)“七、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本列无需填报。

(8)“八、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本列无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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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北京填报说明
《2014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填报说明
一、调查范围
(一)企业范围界定。

调查范围包括已确认享受减免
税的企业纳税人和未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

(二)减免税概念界定。

具体包括已申报已审批、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退库减免和欠税抵顶。

(三)时间范围界定。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内享受的各项减免税。

(四)减免方式界定。

“征前减免”指未征收入库而直接减免的税款;“退库减免”指已征收入库但通过审批办理的退库减免,包括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即征即退减免、税务部门其他退库减免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

(五)税种范围界定。

国税调查只涉及国税部门负责
征收管理的各税种减免税,不包括关税、船舶吨位税以及
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减免,也不包括教育费附加等非
税收入减免。

二、表列项目解释
(一)企业核实“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是否按税务登记的相关内容填写。

(二)“当期销售(营业) 额”为企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当期
利润总额”为税前利润,以上均从企业利润表产生。

(三)“当期应缴税金”和“当期实缴税金”根据企业财务数据填报。

“当期应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国税各项税金;“当期实缴税金”指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国税各项税金,包括缴纳以前年度欠税。

(四)本表“当期实际减免税额”指当期企业实际享受的减免税。

其中“征前减免”指未征收入库而直接减免的税款(含抵减);“退库减免”指已征收入库但通过审批办理的退库减免,包括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即征即退减免、税务部门其他退库减免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等,已审批,但当期实际未退库(或抵减)的,不统计在当年。

(五)“企业享受减免税起始时间”,指纳税人享受某项减免税政策的起始年度。

如某项减免税政策的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年度为2010年起,而某纳税人从2011年开始享受这项减免优惠政策,则在该栏应填“2011年”(不填月份)。

三、填表方法
(一)若企业纳税由国、地税共同管理,则需根据国、地税所管税种,分别计算,分别向国、地税机关填报。

(二)如某企业享受多项减免税政策,有的政策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填报时,应分别计算以上各税种所涉及的具体减免税政策的减免税额,然后在《2014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分行逐项填报。

不享受减免税的企业纳税人,须核实“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两项,确保调查表上半部分的基本信息填写完整,点击左上侧补零按钮,再保存上传。

(三)《2014年减免税分类及代码表》对现行减免税政策进行了列举。

同时在每个税种的“支持其他各项事业”大项目下,都设置了“其他税收优惠”小项目,以备补遗。

如果企业所享受的减免税政策未被列举,请将该减免税额填入相关税种下的“其他税收优惠”项目。

四、征前减免税额计算公式
为便于对征前减免税额进行计算,现列举一些基本计算公式,供参考。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正常征收时
免征税额=免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行业税负率
2.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时
减征税额=货物销售额/(1+适用税率)*行业税负率-货物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货物销售额/(1+适用税率)*行业税负率-货物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0时无意义。

行业税负率按下表选取:
3.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税额=免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4.其他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优惠
减征税额=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优惠减征税额=含税销售额/(1+3%)*(3%-2%)
(3)纳税人销售旧货,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优惠
一般纳税人的减征税额=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征税额=含税销售额/(1+3%)*(3%-2%)
(二)消费税
1.从价征收减免税额=销售额×税率×减免幅度
2.从量征收减免税额=减免数量×单位税额
(三)企业所得税
1.税额式减免方式下
减免税额=应缴所得税额×减免幅度
2.税率式减免方式下
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法定基本税率-适用税
率)3.税基式减免方式下
对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免税所得,企业应按照25%税率,一律转化为减免税额后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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