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纪委谈话工作管理制度复习课程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学习制度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学习制度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学习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中纪委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切实提高纪委委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纪检业务素质,压滤机滤布厂家根据公司纪委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学习制度。
一、全体纪委委员原则每半年集中学习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的6月和12月。
二、学习由纪委书记负责组织。
三、学习讨论题由纪委办公室提前两周交纪委委员。
四、学习方法:以自学为基础,除尘滤布个人谈体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稳定进行讨论;观看学习辅导录象带,请专家、教授讲课;专人作中心发言,集体讨论。
五、集中学习的重点为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中央、中纪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领导讲话,纪律检查工作的方针、政策、有关法规和规定。
六、学习要做到“三坚持”,即:“一是坚持自学、二是坚持学原著、三是坚持学习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理论联系实际,加强理论研究,总结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探索工作新路子,积极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学习制度》附送:公司纪念建党85周年学《党章》活动汇报公司纪念建党85周年学《党章》活动汇报公司纪念建党85周年学《党章》活动汇报学《党章》牢记使命,促生产为党旗添辉为纪念中国共产党诞辰85周年,鸿运管业公司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以“学《党章》牢记使命,为党旗增色添辉”的“四个一”活动。
即再学一遍《党章》,重温一次入党誓词,组织上一次党课,集中过一次党日。
从近两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企业发生的巨大变化,热情讴歌党的丰功伟绩,激发全体党员牢记使命,奋战管业生产,为党旗增色添辉的工作干劲。
进入六月下旬以来,鸿运管业公司的钢管制造任务紧、工作量大,职工们实行两班倒,24小时满负荷生产。
原创:.gongwen123.党支部结合管业生产的特点,把纪念党的生日活动,.freekan.化作激发党员献身管业生产的精神动力,用实际工作成绩为党旗增色添辉。
纪检谈话管理制度

纪检谈话管理制度首先,纪检谈话管理制度应该有明确的管理目标。
纪检谈话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明确组织的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转。
通过纪检谈话,可以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同时,纪检谈话管理制度也是为了预防和打击腐败现象,维护组织的清廉形象,提高组织的声誉和影响力。
因此,建立纪检谈话管理制度必须要明确管理目标,将其作为组织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不可忽视和轻视。
其次,纪检谈话管理制度应该有完善的管理程序。
纪检谈话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有明确的管理程序和操作流程,确保对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纠正是有效、有序、规范的。
首先,要确定纪检谈话的对象和范围,明确纪检谈话的内容和形式,使纪检谈话的实施有的放矢,有的落实。
其次,要建立纪检谈话的档案记录和管理制度,对每次纪检谈话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以备日后查证和追溯。
最后,要建立纪检谈话的效果评估制度,对纪检谈话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纪检谈话管理制度,确保其长期有效运作。
另外,纪检谈话管理制度也需要有严格的执行和监督机制。
建立纪检谈话管理制度需要有严格的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纪检谈话的实施不留死角,不给工作人员以空子可钻。
首先,要加强对纪检谈话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工作人员充分了解纪检谈话的目的、内容和程序,增强对纪检谈话的自觉性和配合度。
其次,要建立纪检谈话的执行机构和责任人,明确纪检谈话的执行主体和责任范围,及时跟踪和督促纪检谈话的实施情况。
最后,要加强对纪检谈话的监督和检查,适时组织对纪检谈话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和抽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
通过严格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可以使纪检谈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作,起到管理和监督的作用,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最后,纪检谈话管理制度也需要有相应的惩戒和激励机制。
建立纪检谈话管理制度也需要有相应的惩戒和激励机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态度进行相应的奖惩,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和工作习惯。
企业纪委约谈工作制度

企业纪委约谈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加强企业纪委约谈工作,提高企业纪委约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企业纪委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纪委约谈工作制度是指企业纪委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过程中,针对企业党员、干部涉嫌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行为,通过约谈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教育提醒、推动工作的一种监督方式。
第三条企业纪委约谈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
严格按照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约谈工作,确保约谈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公正公平。
坚持严明纪律,公正公平对待被约谈人,确保约谈工作客观、公正、公平。
(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通过约谈,对被约谈人进行教育提醒,促进其认识错误、纠正错误,同时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四)注重实效。
突出约谈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约谈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第四条企业纪委约谈工作由企业纪委组织实施,企业纪委谈话室负责具体协调、组织、保障工作。
二、约谈对象第五条企业纪委约谈对象主要包括:(一)企业党员、干部;(二)企业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工作人员;(三)其他需要进行约谈的对象。
第六条企业纪委根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需要,可以对约谈对象进行单独约谈或者集体约谈。
三、约谈内容第七条企业纪委约谈内容主要包括:(一)被约谈人的基本情况;(二)被约谈人涉嫌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问题;(三)被约谈人对于涉嫌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的认识、态度及整改措施;(四)被约谈人所在单位对于涉嫌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管理制度;(五)其他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
第八条企业纪委根据约谈对象和约谈内容,可以制定有针对性的约谈方案,确保约谈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四、约谈程序第九条企业纪委约谈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企业纪委谈话室根据纪委工作安排,提前通知被约谈人及其所在单位,明确约谈时间、地点、人员和议题;(二)被约谈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时参加约谈,如实回答问题,认真听取意见和要求;(三)企业纪委谈话室做好约谈记录,确保约谈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四)企业纪委根据约谈情况,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被约谈人及其所在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五)企业纪委谈话室对约谈情况进行总结,向纪委领导报告。
纪检谈心谈话管理制度

纪检谈心谈话管理制度一、纪检谈心谈话管理制度的内容1. 纪检谈心谈话的对象:纪检谈心谈话主要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
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生活状况,帮助其解决困惑和困难,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
2. 纪检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1)政治思想工作: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党性修养等进行教育和引导,确保其政治立场稳定、思想纯洁;(2)工作业绩考核:对党员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评定和指导,帮助其提高工作能力,推动工作落实;(3)廉政建设问题:重点关注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4)其他问题:针对党员干部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加强对个人情况的关注和帮助。
3. 纪检谈心谈话管理流程:(1)确定谈心谈话对象;(2)制定谈话计划及调查准备工作;(3)进行谈话,并对谈话内容进行记录;(4)及时总结反馈,形成谈话报告;(5)对谈话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纪检谈心谈话管理制度的意义1. 切实维护党的纪律。
通过纪检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正之风,促进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的党风政风。
2. 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建设。
通过谈话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的了解和引导,促使其始终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思想认识。
3. 提高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工作素质。
通过对工作业绩的考核和指导,帮助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4. 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对廉政建设问题的重点关注,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5. 促进党组织建设和发展。
纪检谈心谈话管理制度作为一种党内监督机制,有助于加强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纪检谈心谈话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 坚持问题导向。
在谈话管理中,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确保谈话内容切中问题本质,帮助党员干部及时改进工作作风。
2. 注重谈话记录。
对于每次谈话,要做好详细记录,形成完整的谈话报告,作为整改和跟踪检查的依据。
公司廉政谈话管理办法

公司廉政谈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廉政谈话工作,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干部员工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廉政建设质量和效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廉政谈话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领导干部和员工。
第三条廉政谈话是指组织对公司领导干部和员工在廉政方面进行的谈话、教育、监督、引导等活动。
第四条廉政谈话工作的目标是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廉政意识,强化纪律约束,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五条廉政谈话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廉政谈话的真实、准确、有效。
第二章廉政谈话的内容和方式第六条廉政谈话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廉政意识:着重加强领导干部和员工的廉政意识,提高反腐败意识,明确廉政底线和红线,形成廉洁从业的自觉。
(二)廉政责任:明确领导干部和员工的廉政责任,强化自我约束,严守廉洁自律底线,落实廉政责任制。
(三)廉政风险防控:针对公司业务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腐败问题,加强预防与防控,增强廉政风险意识。
(四)廉洁从业规范:解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廉政规定,明确廉政从业的主要规范和要求。
(五)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通报公司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介绍廉政建设的最新政策和措施。
第七条廉政谈话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一)个别谈话:领导干部和员工单独接受廉政谈话,着重针对其廉政表现进行指导和教育。
(二)集体谈话:在集体会议等场合,对全体干部员工进行廉政教育,加强对廉政风险和腐败问题的防范。
(三)学习培训:开展廉政教育培训,提高干部员工的廉政意识和廉洁从业能力。
(四)通报曝光: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腐败行为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
第三章廉政谈话的程序和方法第八条廉政谈话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确定谈话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廉政风险情况,确定谈话对象。
(二)谈话准备: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制定谈话计划。
(三)谈话实施:按照事先制定的计划和要点进行谈话,注意掌握节奏和方式方法。
3.4纪委谈话管理办法

纪委谈话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为加强中建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力度,使领导人员自警、自律、自查、自纠,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引用文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2年)《关于纪检监察干部任免职及退休谈话的管理指引》(中建党纪字…2008‟3号)《中建钢构有限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管理规定》(2013年)1.3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司属单位纪委谈话的管理,主要包括任前廉政谈话、任期内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出境人员谈话的管理等。
2职责分工2.1公司2.1.1纪委主要负责对公司部门副职以上人员、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制造厂正职以及同级别其他机构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和有针对性的诫勉谈话。
2.1.2审计监察部主要负责对公司部门经理助理级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和有针对性的诫勉谈话。
2.2二级单位2.2.1纪委主要负责对本单位部门正职、部门副职、部门经理助理、制造厂副职、制造厂厂长助理、营销经理部正职、项目班子成员,以及同级别其他机构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和有针对性的诫勉谈话。
3管理内容3.1任前廉政谈话3.1.1任前廉政谈话的主要对象:新提拔任命的干部。
3.1.2任前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廉政谈话主要是传达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规定,明确党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提出廉洁自律要求。
具体内容包括:3.1.2.1明确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规定和要求;3.1.2.2开展廉洁自律教育,要求认真履行新岗位职责,注重思想素质、能力建设协调进步;3.1.2.3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党内监督的建议;3.1.2.4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的廉政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委或人力资源部谈话后进行,由纪委通知已被任命担任领导职务的同志具体谈话的相关事项。
3.2任期内廉政谈话3.2.1任期内廉政谈话的主要对象:党政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纪委纪律审查谈话工作制度

纪委纪律审查谈话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范纪委纪律审查谈话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纪委纪律审查谈话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确保谈话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第三条纪委纪律审查谈话工作对象为涉嫌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
第四条纪委纪律审查谈话工作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二、谈话组织第五条纪委纪律审查谈话工作由纪委案件审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纪委案件审查部门应当根据审查调查工作需要,制定谈话计划,确定谈话对象、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七条纪委案件审查部门应当成立谈话小组,明确谈话主持人、记录人等职责。
第八条纪委案件审查部门应当对谈话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谈话工作水平。
三、谈话程序第九条谈话前,谈话人员应当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研究谈话策略,准备谈话提纲。
第十条谈话开始时,谈话人员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的目的、意义、程序和要求,告知谈话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谈话过程中,谈话人员应当注意倾听谈话对象的陈述和辩解,充分了解谈话对象的观点和态度。
第十二条谈话人员应当注重收集谈话对象的供述、证言和其他证据,确保谈话内容真实、准确。
第十三条谈话结束时,谈话人员应当对谈话内容进行总结,谈话对象应当在谈话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谈话人员应当保存谈话笔录和其他相关材料。
四、谈话纪律第十四条谈话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谈话纪律,不得泄露谈话内容和谈话对象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谈话人员应当保持客观公正,不得诱导、威胁、欺骗谈话对象。
第十六条谈话人员应当尊重谈话对象的人格尊严,不得使用侮辱、诽谤、殴打等手段。
第十七条谈话对象应当如实陈述问题,不得编造、隐瞒、歪曲事实。
五、谈话结果运用第十八条谈话结果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的重要依据,应当及时汇总、分析、归档,为案件处理提供参考。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廉政建设培训讲义系列)

律和规矩挺在前 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
面,
党内法规,违反政治
• 加强对所属党组 纪律、组织纪律、廉
织和党员领导干 洁纪律、群众纪律、
部落实党风廉政 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建设责任制、执 的行为,利用职权谋
行中央八项规定 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
04
• 负责向公司 05
党委和上级
纪委报告党 • 检查指导
内监督工作 分公司纪
六、工作纪律
1 纪委委员应按会议 通知要求,认真做 好相关准备工作, 并按时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纪委 会议时,应当在会 前请假,其意见可 以通过书面或者口 头形式表达,口头 提出的,应当记录 在案。
2 会议决议一经作出, 要坚决服从、无条 件贯彻执行,不得 有任何违背决议的 言论和行为,个人 有不同意见可以保 留或向上级纪委反 映,但不得影响决 议执行。
第二条
✓公司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 关,在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双重 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公司纪委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 则,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方针,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二、纪委的组成
纪委书记 纪委副书记
纪委委员:纪委 办公室/纪检监
察部负责人
纪委办公室负 责纪委日常工
作
纪委委员:风险 管理与法律合规
07
• 传达贯彻 上级纪委 有关重要 会议和文 件精神,
监察干部 • 承办公司
的思想政
党委和上
治素质和
级组织交
业务水平。 办的其他
5
任务。
三、 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
1、参与和维护集体领
导,对纪委讨论的事项
提出意见和建议。
01
5、对公司及所属下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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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纪委谈话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谈话函询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谈话函询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
前面”等要求,对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及员工开展教育管理的主要方法,
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的重要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谈
话函询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谈话,包括预防提醒谈话、询问警示谈话、
纠错诫勉谈话、问责处分谈话等类型;谈话可以通过任职谈话、日常谈话、集体谈话或个别约谈等形式进行。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被反映人进行谈话:
(1)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2)有轻微违纪行为、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
(3)反映问题过于笼统、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或者年代久远、难以查证的;
(4)反映问题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
(5)履行“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果较差的;
(6)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
(7)拟提拔干部财产公示过程中未如实申报,情节较轻的;
(8)履职过程中失职、渎职等情节较轻的;
(9)其他需要提醒警示的。
第六条适用本办法进行谈话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主谈话人。
谈话人不得少于二人。
(1)与企业党政一把手谈话,一般由上级企业党组(党委)书记主谈,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陪同;上级企业党组(党委)书记也可以委托纪
检组长(纪委书记)主谈。
(2)与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话,一般由上级企业纪检组长、副
组长(纪委书记、副书记)主谈;上级企业也可以委托被谈话对象所在企业党组(党委)书记主谈。
(3)与企业本部部门负责人谈话,一般由党组(党委)书记主谈,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陪同;党组(党委)书记也可以委托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主谈。
(4)与企业本部其他中层干部谈话,一般由纪检组长、副组长(纪委书记、副书记)主谈,纪检监察部门有关负责人陪同。
(5)与企业其他人员谈话,由纪检监察部门确定适当的谈话人。
第七条适用本办法进行谈话,应当制作《谈话登记表》(见附件1),载明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谈话的主要原因、谈话人情况、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的主要内容、谈话对象的意见等内容。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问题线索,除可对被反映人谈话外,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对被反映人进行函询:
(1)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
(2)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
第九条适用本办法进行函询的,应当向函询对象发送《函询通知书》(见附件2)。
函询对象在收到函询通知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应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
第十条对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后,纪检监察部门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1)谈话函询对象说明的问题涉嫌构成严重违纪的,可以初步核实或立案调查;
(2)谈话函询对象对问题未讲清楚的,可以责成谈话函询对象就相关问题进一步作出说明或进行谈话,也可以开展初步核实;
(3)经谈话函询,不能认定被反映问题存在,也无条件开展进一步工作的;或者反映问题属实、部分属实,但按照规定不需追究纪律责任,已建议作出恰当处理的,可以作了结处理;
(4)经谈话函询,尚不能完全排除问题存在的可能性,但在现有条件下难以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可以暂存。
第十一条谈话函询对象要充分认识到谈话函询是对党员干部和企业职工的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正确对待谈话函询决定,按要求如实
说明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的,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谈话登记表
2.函询通知书
附件1
______谈话登记表
填表人:年月日
附件2
××监信函﹝20××﹞×号
函询通知书
××同志:
根据领导批示,现将来信反映××问题摘要转去。
请你收到函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对所反映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解释和说明。
如不能如期回复,应提前作出说明。
××单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