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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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

⏹第一节知识产权基本认识

⏹第二节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三节国际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概述

⏹第二节著作权的主体与客体

⏹第三节著作权的内容

⏹第四节相关权

⏹第五节著作权的保护限制与利用

⏹第三章专利权

⏹第一节专利制度概述

⏹第二节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

⏹第三节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第四节专利权的保护

⏹第四章商标权

⏹第一节商标及商标法概述

⏹第二节商标权的内容取得与终止

⏹第三节商标权的利用

⏹第四节商标权的保护

⏹第五章其他知识产权

⏹第一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第二节商业秘密权

⏹第三节地理标志权

⏹第四节植物新品种权

⏹第五节反不正当竞争

⏹使用教材: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6

⏹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

第一节知识产权基本认识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1、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人类劳动成果依法产生的专有权利。

⏹狭义: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

⏹广义:狭义知识产权+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

图设计权等)。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有向信息产权扩充的趋势。如:知识信息;公共信息;商业信息。

⏹知识产权属于私权,应加以保护是共识。

⏹知识产权我国法学界称”智力成果权“;台湾学者称”智慧财产权“;国外称”无形财产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基本认识

⏹2、知识产权的范围

⏹WIPO(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3类:一、创造性成果权。著作权、专利

权、商业秘密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二、经营性标记权。

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其他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标记权等。三、经营性资信权。特许经营权、信用权、商誉权等。

⏹TRIPS(agreement on trade rela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7种:著作权及其

相关权利;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公开信息专有权(商业秘密权)。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1、知识产权的性质

⏹(1)权利主体的私权性:

⏹a、民事权利的性质。私权——侵害——民事赔偿;b、刑事权利的性质。私权——严重侵害——审

判——刑事责任;c、行政权力的性质。行政机构侵权——行政责任(领导责任)。

⏹(2)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

⏹A、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b、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c、不发生消灭。

⏹2、知识产权的特征

⏹(1)知识产权的独占性。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4)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和法律确认性。

⏹三、知识产权的主体与客体

⏹1、知识产权的主体

⏹(1)知识产权的主体即权利所有人:自然人、法人、组织乃至国家。

⏹(2)知识产权的主体确认由国家法律直接规定:a、原始取得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以国家

认可或授予为条件。B、继受取得是不完全取得或有限制取得,产生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分享利益。C、知识产权法对外国人的主体资格确认,主要奉行“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以区别一般财产法的“有限制的国民待遇原则”。

⏹2、知识产权的客体

⏹(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领域创造的精神产品,即知识产品。是与物质

产品相对应并存的一种民事权利客体。

⏹(2)知识产品的客体分为两大类(智力成果;经营标记),或三大类(创造性成果;经营性标记;

经营性资信)。

⏹(3)知识产权客体具有创造性、非物质性、公开性、社会性等特点。

⏹四、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体系及地位

⏹1、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

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A、知识产品私人占有权的确认;

⏹B、知识产品在市场中的自由交换的肯定;

⏹C、有形财产权向无形财产权及人身权的延伸。

⏹2、知识产权法的体系

⏹知识产权法的体系是指为保护知识产权而形成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或法律制度的总称。它包括:

⏹(1)著作权法律制度;

⏹(2)专利权法律制度;

⏹(3)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4)商标权法律制度;

⏹(5)商号权法律制度;

⏹(6)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

⏹(7)植物新品种权法律制度;

⏹(8)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

⏹(9)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3、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是指知识产权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

⏹(1)单行法的立法体例。但又不属于独立的法律部门。

⏹(2)综合协调的法律保护体系。

⏹(3)兼具行政、民事、刑法等公法与私法相结合。

⏹第二节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成就

⏹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逐步建立起来。在短时间内取得重大进展,

获得令世界钦佩的成就。主要表现在:

⏹第一阶段(80年代——90年代)建立基本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商标法》的颁布实施。1979年11月1日恢复商标统一注册;1983年3月1日《商标法》开始

实施;《商标法实施细则》配合实施;1988年对《商标法实施细则》进行第一次修改,使其更具操作性。

⏹2、专利方面。1980年成立中国专利局;1985年4月1日通过并开始实施《专利法》;相继颁布

《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代理条例》、《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关于实施专利权海关保护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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