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二)污水污染物基本情况

(三)废气污染物基本情况

(四)边界噪声基本情况

(五)固体废物基本情况

(六)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多次环评可以重复制表)

(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编制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提交南昌县环保局进行备案,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环境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和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docx

2020年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企业应该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部门的行政经费预算。 有条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建设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的环境信息及政府部门环境监管信息,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时,应当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一)被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 (二)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报告模板

×××××××企业2015年度环境信息公开报告 2016年月

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承诺 **环境保护局: 根据有关环境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完成编制了本企业2015年度环境信息公开报告,其中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现委托贵局在政务网站进行全本公开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我公司愿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与上述内容公开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公司(盖章) 2016年月日

1 管理者致辞 最高管理者阐述企业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的意义和必要性,企业行为对环境的影响,企业的环境保护方针与发展战略;向社会做出关于实施环保行动及实现期限的承诺;提出未来企业在环境方面所面临的主要挑战及应对措施 2 企业概况 2.1 企业名称、地址、创建时间、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 含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2.2 企业从事的行业及规模,主要产品及服务 含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2.3 企业总资产、销售额或生产额 2.4 在报告时限内企业在规模、结构、管理、生产、产权、产品、服务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XX公司(公司全称),由XX投资建立的XX企业,法人代表为XX。位于XX,厂区占地面积XX平方米,XX年XX月于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XX。主要从事XX行业,生产的产品主要有XX等,生产规模为XX。目前拥有总资产为XX,本年度销售额(生产额)为XX。 2.5 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 绘制企业的环境管理委员会框架图,指出公司环境管理工作归属部门名称,专职或兼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人数 2.6 本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 指出本年度企业在水资源、能源、原材料消耗水平改善,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温室气体、污染物削减控制等方面的具体目标。 3 环境管理绩效情况 3.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履行情况 阐述本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的时间和批准机关。有关环境保护设施的投资及其占总投资的比重,环境保护设施在设计和建设中的落实情况,履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时间和验收机关等。

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c5703783.html, 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作者:贾延波 来源:《科技传播》2012年第24期 摘要信息爆炸的现代社会,信息技术已经深深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在环境监测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应用。本文主要介绍现阶段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的应用成就、存在的不足及解决措施,以便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中得到更好的应用。 关键词信息技术;环境监测;应用 中图分类号X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81-0097-01 0引言 信息技术,简称IT,是主要用于管理和处理信息所采用的各种技术的总称。而环境监测(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1],指的是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是环保局下设置的一个支柱性部门,并且是环境管理和规划等其他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几乎每个省市县(区)都有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的最终目的是环境保护。近年来,我国的信息技术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其推广和应用的显著成效,促使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为我们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提供了技术平台,主要体现在管理、利用、发布环保数据,不仅提高了环保工作效率,而且为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成就 环境监测可谓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千里眼”,很多时候要依托环境监测为环境保护出谋划策。为了用好这个“千里眼”,环保局不断提高环境监测的现代化水平,环境监测现代化的体现之一就是信息技术运用于环境监测。 近年来。我国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应用中成就显著,主要表现在:1)目前环保局下设的各个环境监测都开发了相应的信息技术(如遥感技术、地理信息技术、数据库技术等)指导下的业务系统,初步建立了国家、省、市三级环境信息管理体系,并且软、硬件设备都得到更好的配置,为环境监测奠定了良好的工作环境;2)将多种信息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提供给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实现了数据共享,促进了业务交流和沟通;3)先进信息技术的应用将越来越广泛的提高工作效率,自动化连续采样、大型仪器自动分析、远程监控、电子报表等信息技术都运用到环境监测,促进了环保政务和业务工作的开展;4)环境监测信息技术方面的人才的培养。国家提供政策标准,培养了一支专业专门的信息人才队伍,保障了环境信息化的良性循环发展;5)我国在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给予制度上的支持。国家环保总局信息中心已经持续发布了《环境信息化“九五”规划和2010 年远景目标》、《环境信息管理办法》(暂行)、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一、基础信息

二、排污信息 备注:纳管企业排放总量是以排放口排放浓度来计算。核定的排放总量是指经环保部门许可的排放量。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本公司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分管经理、总工程师及生产、安环、保卫、设备部、卫生所、经营部、公司办公室、技改部、生产部、运输公司等部门领导组成。 ()总指挥:总经理指挥协调公司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事故报警、报告、通报情况及事故处置工作的指挥。 总工程师负责对事故原因分析、处理方法和技术支持。 ()指挥部成员职责和任务 安环部长:协助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报告、通报情况和事故处置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及扩散区域内监测工作的指挥和防护用品的调配。 保卫科长:负责灭火、治安、警戒、疏散和联络通信工作的指挥;抢救伤员及指导群众疏散。 生产部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的指挥。查明毒气性质、提出堵漏措施。 设备部长:协助副总指挥负责设备抢险抢修的指挥。 办公室主任:负责事故处理人员的协调,并保证后勤供应。 技改部长:负责对事故的处置方法提供技术上的支持。 卫生所长: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生活必需品的组织和对外协作医院。 物资部长:负责厂内抢险物资的供给。包括现有各库房的物资调动。 经营部长:负责急需抢险物资的供给。包括临时用到的而厂内各库房没有的物资、设备工具等。 救援专业队的组成与分工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都负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的责任。各专业队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各类事故的处置。 救援专业队的任务分工如下: ()通信联络队:由保卫、安环、办公室、质检部组成,每部人,共人。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担负各救援专业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 ()治安队:由保卫科负责组成,共人。负责人为保卫科长,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挥群众疏散。并制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报告应急控制中心,控制中心制定专人核对并区分达到安全区的现场外人员名

水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议书

水环境监测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建议书 文章出处:北京安恒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作者:万众华 引言 水环境是对应于大气环境、海洋环境、地质环境而言的陆地水域环境,是河流、湖泊、水库、河口湾和天然地下水体的总称,水资源是水环境的主体,管理、配置和保护水资源,必须放眼于宏观水环境。 我国目前面临的水环境恶化的情形十分严重,甚至已经威胁了人类的生存、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河流枯萎、河口淤积、水土流失、水体污染、水质型缺水、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海水入侵等等水环境问题,大多是人类违反自然水循环规律的活动,长期处于失控状态而造成的。 水利部门作为国家水行政的主管部门,一方面要继续执行传统的水利任务:防汛、抗旱、水利水电建设与运行、河道整治、水资源配置等与自然水旱灾害作斗争,兴水利,避水害;另一方面,更要勇于进取、与时俱进,研究、关注、解决人为因素造成的诸多水环境问题,这是国家赋予水利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护水资源的职能。 为依法行政、监督、管理水资源、保护水环境、预防水旱灾害,水利水文部门必须执行统一规范、质量控制、计量认证等程序在严格的技术质量管理条件下收集、掌握水资源基本信息,主要包括: 1.水量:水位、流速、流量 2.降水:降雨量、蒸发量 3.泥沙:底质、悬浮质、输沙量 4.水质:地表水、地下水、降水水质,沉降物、水生物、主要排污口的水质、入河口的水质 在诸多的水环境状况的要素中,首先就要客观、科学、公正地监测、评价水资源质量这个首要表征,同时做到水质水量同步监测、资料配套,水文部门要为国家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快速、准确地提供水质动态信息,提出保护和改善的建设意见,其次,根据社会需要,采用多样方式面向社会展开全方位服务。 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努力,水文部门作为国家水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的主管机构,制定了全国水质监测规划、完成了水环境监测中心的国家计量认证、监测能力建设不断加强,监测手段优先提高水质监测系统的机动、快速反应和自动测报能力,在站网布局上加强了省界水体、入河排污口、大型引水工程、重要供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基本形成了历史长久、样本代表性典型、系统完整、水量水质配套、数据准确可靠、资料可比的水环境监测信息体系,为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实施监督管理、做好水资源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目前,水利部门已经建立了以251个水环境监测中心为核心、3240个水质站为基础、覆盖全国江、河、湖、库的水环境水质监测网络体系:(见附表1) 如何将现有条件下的水环境水质监测系统得到的实时、巨量的监测数据及时、有效地采集、存储、分析、报告、预测、公布,真正使之成为为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决策的考量、执法的依据、管理的标准,这就成为了水文部门的当务之急。

环境信息公开报告

环境信息公开报告 中粮天科生物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2014年5月

中粮天科生物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环境信息公开报告 1 管理者致辞 环境信息公开是一个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是企业环境理念的体现。对企业保持和改进环境保护绩效具有监督和提高的作用。 我公司环境保护的方针是:“遵守法规、科学发展、节能环保、健康安全”。公司致力于打造国际一流的粮油精深加工企业,并把生产天然健康食品和绿色清洁能源作为公司产品的定位。 我公司向社会承诺:节约能源、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将不断改善环境的理念贯穿于生产全过程,努力实现资源充分利用和消耗最低化;建立HSE体系,对公司全体员工提出要求,强化污染预防;在各项活动中自觉地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 企业概况 中粮天科生物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简称中粮天科),是中粮集团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植物油脂及其副产物中天然活性物质有效成分的提取、研发和工业化生产。主要生产天然维生素E、植物甾醇、脂肪酸甲酯等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化妆品、保健品等行业。 中粮天科始终依靠研发创新提升产品力,开发了多项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形成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获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天津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等认定,被评为首届天津粮食

行业创新先进单位,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培训管理体系等多项认证。 中粮天科立足中粮集团全产业链战略,致力于粮油副产物的精深加工,奉献绿色健康产品,实现客户、股东、员工价值最大化。 公司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43号,法人代表李北。厂区占地面积63560平方米,2004年12月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700万元人民币。生产规模为年处理15000吨油脂副产物。目前拥有总资产为2亿元,本年度销售额(生产额)为21417.31万元。 2.1 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 本公司设立有环境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安全环保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室设有专职环境管理人员2名,兼职环境管理人员10名。环境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见下图。

小议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小议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摘要: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科学技术不断地进步,信息技术为当今社会各个 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有利工具,并在各个领域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目前,信息技 术已经成为了环境监测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并对环境监测的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利用信息技术展开环境检测工作的过程中,能够通过物理和化学手段,提升环 境监测质量,有助于人们更加深入的掌握环境现状以及污染未来的发展趋势,因 此对于及时采取有有效措施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在这种 情况下,积极加强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现状及改进措施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现状入手,对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中应 用的改进措施进行了详细分析,希望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关键词:信息技术;环境监测;应用现状;改进措施 1、环境监测的意义 环境监测的主要内容是完成环境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它对环境保护和人群健 康意义非凡。将现在的环境质量标准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来对环境质量的 情况进行评价。在测定污染物时,污染源查找可根据污染物的分布情况进行判断,在进行监督时要与相关部门合作,科学性的控制污染;如对某一地区的环境监测 数据资料进行累积分析,可为测定环境容量,进行总量控制,制定出管理目标, 为环境质量提供数据;保护环境是环境监测的最终目的,自然资源的配置要合理,制定环境保护的标准与法律法规,确保人类生存环境的状态良好,在社会效应上,若有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环境监测部门可进行应急监测,将污染物的走向及 其危害程度了解清楚,將动态监测数据及时的提供到污染控制工作中,为生产经 营单位,科研机构政府部门的工作环境提供服务性监测。另外,还可以通过环境 监测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验收环境污染的质量工作并将其应用到科学研究中。 2、信息技术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现状 近年来,我国在积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过程中,全面展开了土壤治理工作,这为环境监测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发展空间,然而,在展开环境监测的过程中,我 国环保部门明确感受到技术水平的限制。2015年11月8日,相关部门还积极向 人民群众征求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相关意见。并在落实《环境保护法》的过程中,重点指出,新时期, 我国必须及时加强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为防止污染灾害奠定良好 的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土壤环境同农产品的安全行和人类生活环境的安全性是分不 开的。加大环境监测力度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对土壤环境的监测,在陆地的生态 系统中,离不开陆地这一基础。提升土壤环境监测力度,有助于人类在进行环境 保护的过程中,提升针对性,并加深对土壤污染含量的了解,最终为土壤环境污 染治理提供重要依据。 然而,现阶段,我国在进行环境监测的过程中,对信息技术的应用存在以下 缺陷:众所周知,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给社会生产各个领域的发展都提供了更 加优质的条件,在环境监测的过程中,信息技术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目前,国 内外环境监测中对信息技术的应用也取得了一定收效,通过计算机,环境监测单 位可以熟练应用数据库技术和遥测遥控技术,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对环境实际情 况的掌握程度更加深刻,同时通过信息技术,还可以对调查、分析的资料进行有 效的储存,工作人员要想对某一方面的环境问题进行充分掌握,只需要搜索对应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田村化研(东莞)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司的企业形象,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履行社会环境责任,根据法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公开企业环境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公开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下列企业信息应向社会公开: (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 容、产品及规模; (二)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 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第五条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内部资料; (二)个人隐私; (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定、注明禁止公开的信息。第六条企业信息公开,可采用如下一种或几种方式: (一)通过其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 (二)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 (三)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四)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 (五)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 (六)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生产技术课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

企业对外公开环境信息

企业对外公开环境信息 一、公司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拉拉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 单位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绿水镇 复兴村二组 地理位置 经度:102.25° 纬度:26.66° 法定代表人李连鑫联系电话 环保负责人王诗亮联系电话 行业类别铜矿采选业邮政编码615146 生产周期330天/年传真 单位简介 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拉拉公司)是一家从事于铜矿采选的现代制企业,成立于2001年9月1日,位于四川省凉山州会理县,主要产品有铜、钴、钼、铁精矿。设计年产铜精矿49000吨,钼精矿560吨,铁精矿110000吨。公司现有建设项目日处理4500T改扩建工程及绿房箐沟尾矿库,分别于2003年10月、2015年9月完成环保验收,并投入生产使用。 二、排污信息 采矿场采用湿式打孔和凿岩,采剥工作面、运输道路、废石场采 用洒水车定时喷雾洒水降尘。选矿破碎、筛分等产尘多而集中的部位,设置了密闭收尘抽风湿式除尘机组,产生的粉尘经湿式除尘器处理 后,达标排放。采矿产生的废土废石堆存在排土场,选矿后剩余的的 尾矿砂堆存于尾矿库内,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会理县生活垃圾处理场 进行集中处理。生产、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2017年4月25日向有资质的单位 转移了21.24吨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代码HW08)。具体排放信 息如下表: 废水排放信息 废水排放口编号FS-01 废水排放口位置尾矿库坝下回水池

排放方式排入尾矿库对外排放量0 特征污染物名称规定排放限值实际监测浓度总量控制氨氮≤8mg/L 0.232mg/L/ 化学需氧量(COD)≤60mg/L 20.6483.07吨/年PH 6~9 7.88/ 悬浮物≤80mg/L 44/ 废气排放信息 废气排放口编号FQ-01 废气排放口位置粗碎除尘器废气排放口废气排放口编号FQ-02 废气排放口位置圆磨除尘器废气排放口废气排放口编号FQ-03 废气排放口位置筛分楼除尘器废气排放口排放方式经湿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对外排放量44.43t/a(物料衡算)特征污染物名称规定排放限值实际监测浓度总量控制粉尘<100mg/m3<62.7mg/m3/ 噪声排放信息 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规定排放限值 昼间≤60dB 夜间≤50dB 排放方式达标排放实际监测数值昼间≤59.6dB,夜间≤47.8dB 固体废弃物排放信息 固体废弃物名称产生量贮存量贮存位置 采矿剥离废石163万m3163万m3排土场尾矿砂153万吨153万吨绿房箐沟尾矿库 三、企业环境保护理念、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及成效 企业环境保护理念:“和谐共进,永葆绿色”。 2018年度环境保护目标:杜绝环境污染事件;主要污染物100% 达标排放,完成减排任务目标;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及“三同时” 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执行率10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工业用 水重复率80%以上。 取得的成效:2017年度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主要生产污染物

化工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民与其她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与监督企业环境 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委托安全环保部统一指导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公司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公司各车间、部门依据本制度规定,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公众披露环境信息, 应有利于债权人、投资者、社会公众与政府管理部门了解企业环境保护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内容与形式 第四条企业要公开下列环境信息: (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与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二)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与分布情况、排放浓度与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依法处理处置信息,主要包括公司产品及危险废物名称、代码、产生量、处置(利用)量、处置(利用)去向、贮存量等; (四)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她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及演练情况; (七)依法缴纳排污费的情况; (八)清洁生产实施情况; (九)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 (十)按管理要求其她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第五条通过公司网站、上级主管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可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一)专题会、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 (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三)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 (四)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 (五)其她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txt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2007年4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以及企业公开环境信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信息,包括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 政府环境信息,是指环保部门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企业环境信息,是指企业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和企业环境行为有关的信息。 第三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环保部门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客观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环境信息。 企业应当按照自愿公开与强制性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第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环保部门申请获取政府环境信息。 第六条环保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由办公厅作为本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各业务机构按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2007年4月)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已于2007年2月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一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周生贤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以及企业公开环境信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信息,包括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 政府环境信息,是指环保部门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企业环境信息,是指企业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和企业环境行为有关的信息。 第三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环保部门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客观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环境信息。 企业应当按照自愿公开与强制性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第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环保部门申请获取政府环境信息。 第六条环保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由办公厅作为本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各业务机构按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本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则;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31号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已于2014年12月15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周生贤 2014年12月19日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推动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环境保护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部门的行政经费预算。 有条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建设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

台。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第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的环境信息及政府部门环境监管信息,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时,应当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一)被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 (二)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有必要列入的情形。 第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 (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二)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一、基础信息

二、主要排污信息(一)废水、废气污染物信息表 (二)废气污染物信息表

(四)噪声污染物信息表

. /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一)废水防治污染设施 / v .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等)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 六、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备案情况

企业整治达标承诺书 高密双利橡胶厂成立于2004年,法人代表孙玮,公司配备了大批资深的技术人员和先进的生产设备生产工程轮胎及农用胎,年产量50万条。 公司自成立以来,非常重视环保工作,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先后投入了一定量的资金对公司工艺进行改造、环境污染进行治理,使得公司的VOCs废气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近期,公司响应《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推行,对于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治理问题特作如下承诺: 一、将严格履行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二、规范原料的储存、调配、使用与回收。 三、所有有机废气产生工序都设置废气收集装置,产生的废气采用吸风罩进行收集。所有收集的有机废气均进入“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光催化净化+活性炭”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并承诺按规定正常使用废气净化设备。 四、每年定期在废气处理装置进出口及厂界进行VOCs废气进行检测,并建立完善的各类管理台账。对活性炭吸附装置内活性炭更换及转移情况建立处置台账。 五、建立非正常工况申报管理制度,包括出现项目停产、废气处理设施停运、突发环保事故等情况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备案。

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分析

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分析 摘要科技的进步发展,提高环境监测信息化水平。为了使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获得更为有效的运用,通常需要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来实现对监测信息的采集和处理,并且将其进行充分利用,在持续不断的信息更新过程中促进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文阐述了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的措施及其建议进行了论述分析。 关键词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问题;措施;建议 1 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①关键性信息化技术问题。当前我国的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大多是借鉴国外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的基本思路和框架,但在实际运用中发现国外的很多思路与方法与国内的实际情况并不相符,可目前很多地方运用的实验室管理系统,只注重系统模块而不下功夫解决国际先进理念与国内实际结合的关键性技术,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浪费。与此类似的还有环境监测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状况。很多地方只注重该系统的视觉演示效果,而忽视系统本身的数据分析管理功能,使得具备强大功能的环境监测地理信息系统因为缺乏有效的维护使用环境和技术支持而变成了简单的汇报演示道具。②环境监测信息系统没有形成网络。随着信息化的深入,环境监测部门越来越多的业务需要信息系统的支持。比如对于一个市级环境监测站来讲,应用系统就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信息管理系统以及数据上报系统等等。而各系统往往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彼此之间存在数据上的共享和交换。如果在建设这些系统之前,没有经过整体的规划,只是基于某块业务自身的需求建设了相应的信息系统,那么就可能导致“信息孤岛”产生。首先,不同应用系统之间不能实时共享数据,数据需要人工的导出、导入或者另外做接口,不仅容易产生错误,而且增加了工作量。其次,同一数据往往保存在不同的数据库中,导致数据的统一性较差。最后,很多分析决策工具不能应用或是应用的效果不理想[1]。 2 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的措施 2.1 严格建设初期项目规划 为了解决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中面临的以上问题。首要的就是要在信息化实施之初,做好信息化规划。首先,对于较大的、需要分期建设的信息系统。考虑项目之间的衔接和连续性,以及多项目如何协调推进。在做中长期规划时,不能只考虑某些业务部门的问题,要从整个监测站出发通盘考虑,循序渐进,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整体项目目标;其次,要充分开展需求分析调研工作,明确哪些业务需要信息系统的支持,各业务部门需要什么样的监测系统,管理部门需要什么系统来辅助工作等;最后,明确各业务系统之间的关系,不同部门业务系统之间应能实现数据共享,使用兼容性数据库以保证数据分析系统方便调用各类数据。

企业年度环境信息公开模板

***公司环境信息公开(模板)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生产周期所属行业联系电话主要产品生产规模等等 二、排污信息 1、水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排放口编号主要/特征污染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口位置排放方式或名称污染物物名称方式时间总量及浓度限值 2、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排放口编号主要/特征污染排放浓度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口位置排放方式或污染物名称 3、固体废物废物名称是否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式处理处置数量处置去向 4、噪声,周边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单位应当公开~其他单位自愿公开,执行的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噪声值,dB, 超标值,dB, 厂界位置情况:昼间夜间昼间夜间厂界东侧厂界南侧厂界西侧厂界北侧 5、其他污染类型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设施类别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投运时间处理能力运行情况运维单位等等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环评批复单位环评批复时间环评批复文号竣工验收单位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文号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备案部门备案时间主要内容:《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重新编写,通过专家评审,于年月日发布实施等等 六、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1、企业概括 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地处号,法人代表:,注册资本:万元,占地面积:亩,于年月日设立。公司联系电话:;传真:公司经营主要范围和销售范围。公司实行班制,全天小时连续运行。公司主要业务为:。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限值1、废气2、噪声3、固体废弃物,4、废水本公司生产废水排入,最终处理达标后外排 2、监测计划 序号类型点位因子监测方式分析方法监测频次 1 废气 2 噪声厂区东侧噪声自承担手工噪音仪监测法每季度一次厂区南侧噪声自承担手工噪音仪监测法每季度一次厂区西侧噪声自承担手工噪音仪监测法每季度一次厂区北侧噪声自承担手工噪音仪监测法每季度一次3、废水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为环境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环境保护系统各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辐射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统称环境监测机构)。 第三条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指在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为保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实施的全部活动和措施,包括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和质量监督等容。 第四条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于监测工作的全过程。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领导和管理职责。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在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下级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对本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负责。应主动接受上级环境监测机构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并积极参加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研究、监测资质认证、持证上岗考核、质量管理评比评审、信息交流和人员培训等工作,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质量。 第七条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有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并具备必要的专用实验条件。 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监督管理本环境监测机构各类监测活动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切实保证环境监测工作质量;

(二)组织和开展质控考核、能力验证、比对、方法验证、质量监督、量值溯源及量值传递等质量管理工作,并对其结果进行评价; (三)负责本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申报与日常管理,国家级和省级环境监测机构组织和实施对下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的持证上岗考核工作; (四)建立环境监测标准、技术规和规定、质量管理工作的动态信息库; (五)组织和实施环境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的技术培训和交流; (六)组织开展对下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质量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七)负责本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的信息汇总和工作总结; (八)参与环境污染事件、环境污染仲裁、用户投诉、环境纠纷案件、司法机构的委托监测等涉及争议的监测活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35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5号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已于2007年2月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一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周生贤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以及企业公开环境信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信息,包括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 政府环境信息,是指环保部门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企业环境信息,是指企业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和企业环境行为有关的信息。 第三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环保部门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客观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环境信息。 企业应当按照自愿公开与强制性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企业环境信息。 第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环保部门申请获取政府环境信息。 第六条环保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由办公厅作为本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各业务机构按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本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则; (二)组织协调本部门各业务机构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三)组织维护和更新本部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 (四)监督考核本部门各业务机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五)组织编制本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监督指导下级环保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七)监督本辖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八)负责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 (九)本部门有关环境信息公开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公开的环境信息,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环保部门应当从人员、经费方面为本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25 实施日期:2007-09-01 发布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正文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下列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一)环境质量监测;(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四)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其他环境监测活动。 第三条 环境监测工作是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法定职责。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准确、代表性强、方法科学、传输及时的要求,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为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情况,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第四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

理,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组建直属环境监测机构,并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机构建设标准组织实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三)建立环境监测工作质量审核和检查制度;(四)组织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发布环境监测信息;(五)依法组建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网络管理制度,组织网络运行管理;(六)组织开展环境监测科学技术研究、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适时组建直属跨界环境监测机构。 第五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具体承担下列主要环境监测技术支持工作:(一)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二)承担环境监测网建设和运行,收集、管理环境监测数据,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编制环境监测报告;(三)负责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四)开展环境监测领域科学研究,承担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方法研究以及国际合作和交流;(五)承担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环境监测技术支持工作。 第六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依法制定统一的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对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并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备案。 第七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事故、环境质量状况等环境监测信息。有关部门间环境监测结果不一致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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