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示范街及示范门店创建工程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示范街及示范门店创建工程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关于印发X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X〕71号)要求,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门店创建工程(以下简称创建工程),稳步推进X区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门店,旨在整合资源优势,凸显示范效应,通过建设一批食品生产经营示范单位,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安全示范群体,推动中区食品产业升级发展,引领带动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走向规范化,以规范保安全、带发展,促进行业发展水平和安全水平“双提升”,充分挖掘我区饮食文化潜力,做靓食品品牌,服务经济发展。
二、目标任务通过对X、XB馆负一楼、X路鸣翠柳山庄周边74家食品生产经营示范单位(42户餐饮服务单位和32户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实施规范化建设:X现有餐饮服务单位19家(其中量化分级B级1家、C级18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17家;XB馆负一楼现有餐饮服务单位9家(全部量化分级为C级),食品流通经营单位5家;X路鸣翠柳山庄周边现有餐饮服务单位14家(其中量化分级B级2家、C级12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10家。
打造X、XB馆负一楼、X路鸣翠柳山庄周边3个区域成为食品安全示范街,将74家食品生产经营示范单位打造为食品安全示范门店,形成一批条件具备、质量保证、规范加工、体现地方特色的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门店,引领和推动我区食品生产经营进一步规范、健康发展。
三、创建标准(一)食品安全示范街标准食品安全示范街需达到以下创建标准:所有门店100%亮证亮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均应能依法诚信守法经营,《X市X区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承诺书》签订率达100%;责任化和网格化监管全覆盖,专职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到位;量化等级和食品安全信用星级评定覆盖率达100%(5%的餐饮服务单位星级信用评定等级达五星,10%的餐饮服务单位星级信用评定等级达四星,15%的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达B级以上,C级达100%);餐饮服务单位“阳光厨房”实行率达100%;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70%以上;食品投诉举报案件每月不超过5例;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实施意见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县争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的综合实力,展现我县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各镇区办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创建标准(一)示范街标准。
X.拟创建的示范街选址应是食品经营单位相对集中、基础设施较好、影响力较大的街区,街区内的食品经营单位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X.拟创建的示范街两侧餐饮单位、食品零售店、便利店及超市均为示范街创建单位。
X.示范街所有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全部达到 B级以上 (含B级)。
X.示范街所有食品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做到公示“四统一”:统一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统一公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和食品安全监督员联系电话;统一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统一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X.示范街道路两侧所有经营门店户外广告牌应统一悬挂、统一底色、统一字体,做到整齐划一、美观大方。
X.示范街要起到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县的宣传阵地作用。
利用电子显示屏、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和科普知识短片;利用路旁道口广告牌、道旗广告、楼宇广告、建筑围档、灯箱广告、道路隔离带等载体悬挂标语牌、宣传条幅等。
(二)示范店标准。
X.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经营证照悬挂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台账,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XX%;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良好以上;从业人员XX%持健康证上岗;与市场监管部门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积极配合监督检查;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X.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经营证照悬挂规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全部合格;店容整洁,货物摆放有序,散装食品管理规范,冷藏设备齐全;制度完善,食品质量有保证,定期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与市场监管部门签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书》,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店内无虚假广告,所经销食品商标合法有效;所有经销食品均要建立台账;配置有制度牌、资料盒、监管公示牌,两年内未接受行政处罚。
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层出不穷,从毒奶粉事件到广州白酒事件,从“吊白块”苏丹红到有毒咸鱼干,假冒伪劣过期三无食品泛滥,而农村食品市场则更是重灾区,无不显现我国食品市场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监管的迫切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越来越重视,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今年更是确定为农村食品安全整顿年。
为贯彻国家关于食品整顿的相关规定,确实保护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创建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健全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努力推进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业参与“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建设。
二目标实现农村食品经营户净化,食品市场秩序良好,食品质量明显提高,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本实现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市场的商品放心安全消费。
三组织机构为了切实抓好“食品经营放心店”和“食品经营达标店”的推广,乡政府决定成立乡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常务副乡长马明丰担任,副组长由工商分局局长刘传清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卫生防疫站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和各村委会的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由刘传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食品放心店”工程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和落实工作。
四食品经营放心店的标准(一)食品经营户经营场所应达到以下要求:1食品经营场所环境应当卫生整洁,地面墙体应干净无污渍,场所内不得有蜘蛛网,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2行政村自然村店面面积应当在20平方米以上;圩镇食品经营户零售经营户店面面积应当在30平方米以上,批零经营户食品超市店面面积应当在50平方米以上;3应当有与商品数量商品品种相适应的贮存场所。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计划一、项目背景及目标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食品安全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为保障食品安全,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项目应运而生。
本工作计划旨在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行动,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开展,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的水平和效果。
二、工作计划内容1. 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意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和实际需求,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确立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2. 组织市场调研和问题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当地食品市场进行调研,摸清食品安全问题的具体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 推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与相关部门合作,推动食品生产、经营、检测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确保食品安全可控。
4. 加强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和培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完善食品安全监测系统:加强食品安全监测系统的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测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6. 建立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和示范店铺: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企业和店铺进行评审认证,建立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和示范店铺,引导消费者向示范企业和店铺购买食品。
7.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了解和认识,培养公众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
8. 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民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增加监督力量,及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9.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整合和共享食品安全管理的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三、工作计划实施步骤1. 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拟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市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市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和合法权益为目的,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引导、督促全市食品经营者,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二、创建目标在年初确定的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规划的基础上,年底前,完成县城以上城区街道、社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至少有1家“食品安全示范店”;各县、分局分别成功创建一处“食品安全示范市场、示范街或示范社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创建标准(一)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标准1、主体合法,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2、文明经商,诚信经营,热情服务。
3、商品标识完整清晰,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
4、全面实行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
5、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不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6、各项自律制度健全,并在显著位置张贴。
7、经营环境宽敞明亮,整洁卫生,物品陈列规范。
8、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食品监督检查。
9、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损害赔偿机制健全。
10、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市场标准1、市场开办者经营主体资格合法。
2、市场内食品经营者实行划行归市、分类经营,区位标示统一、显著。
3、市场开办者建立了食品质量责任制度,对入场经营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和落实对入场经营者的食品质量管理责任。
4、市场有食品快速检测箱,并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
5、市场开办者发现市场内的食品经营者销售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应及时制止销售,并报工商部门作无害化处理。
6、市场开办者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食品监督检查。
7、市场开办者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损害赔偿机制健全。
8、市场内的食品经营门店按照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的标准进行管理和要求。
9、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食品安全放心示范街(社区)标准1、街道(社区)内的食品经营户全部达到“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的标准。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策划方案(一)份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策划方案(一)份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策划方案 1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科学监管理念,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通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水平,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着力构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保障体系。
二、工作目标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为目标,全力推进我旗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按照旗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年底完成城区2条示范街创建和若干示范店创建,以点带面,推动全县餐饮服务单位优化升级和健康发展。
三、创建标准根据《__市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实际,计划在城区察哈尔大街及镶红大街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全旗至少创建90家示范店,力争通过创建活动,达到示范街、示范店的标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应选择餐饮服务单位相对集中、基础好或影响大的街区开展创建工作,并达到以下基本标准:(1)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率达100%;(2)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3)街区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4)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5)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要达到50%以上;(根据申报级别达到同级示范店比例要求)(6)自治区级的街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级的要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7)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自治区级要达到80%以上;市级要达到70%以上;(8)街区内设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公示栏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
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基本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应当诚信守法经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能够全面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达到以下基本标准:(1)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2)量化分级管理达到b级以上;(3)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4)自治区级的示范店要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5)自治区级的示范店要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市级的示范店要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五、示范管理在餐饮服务示范创建街区设置“察右中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标牌。
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实施方案

武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县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环境,根据咸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武功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示范引路、突出重点、创造特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部门监督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的食品安全体系;围绕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服务全过程监管这条工作主线,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大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通过树立典型和示范带动,着力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的食品环境,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敏(县政府副县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副组长:杨智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赵万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白育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段争会(县质监局副局长)李新昌(县工商局副局长)卜备战(县农林局副局长)杜管社(县水利局副局长)王小斌(县卫生局副局长)侯秀科(县商务办副主任)宁文会(县畜牧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白育芳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1、县农林局:牵头组织开展食品种养殖环节示范店创建活动,根据市农业局种养殖环节示范店创建标准,负责我县种养殖环节示范店创建工作。
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方案

咸阳市工商局泾渭分局“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新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营造健康安全消费环境,根据省、市工商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做到“三有三无”,即有证有照有台账,无假冒无过期无变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现将我局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制定如下:一、指导思想通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促进新区食品经营者完善管理制度,带动新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健全新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加快新区食品流通监管模式创新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泾渭工商分局成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考评活动领导小组,由分局杨国靖局长任组长,苏雷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分局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食品科牵头负责,工商所密切配合。
三、工作目标到2011年12月底,实现“全市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工作目标。
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至7月底,完成对辖区各乡、镇、街道、村、社市的食品经营主体的摸底调查,对符合“食品安全示范店”评选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登记造册;第二阶段:在10月底完成各乡、镇、街道、社市所在地至少建设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店”(含之前评定的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目标;第三阶段:至12月份底,完成辖区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目标,对市域广、规模大、经济实力强的行政村和城镇社市,鼓励建设多个食品安全示范店。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一)摸底造册阶段:现在至2010年5月31日,由各工商所对辖市的食品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食品安全示范店”评选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经营户的经营地址(门牌号)、姓名、联系方式、证照情况、台帐建立情况等,并由各工商所汇总后于5月25日前将拟评选的各乡、镇、街道、村、社市所在地村的示范店名单汇总上报分局食品科。
(二)组织申报阶段6月31日至7月31日,由各工商所统计申报辖区内拟评选的示范店经营户,并于7月20日前将申报表上报分局食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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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26号
关于印发《**区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
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提升保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保健食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使用保健食品,经研究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现将《**区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对照标准,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区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方案附件2:**区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检查考核评分表附件3:**区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申报表
****年*月**日
附件1:
**区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提升保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保健食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使用保健食品,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辖区内开展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保健食品安全意识,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第一要务,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提高全区保健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通过部门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积极探索保健食品监管方法,完善监管机制。
以创建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为切入点,以点促面,消除全区保健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使用保健食品,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至****年3月完成不少于5家的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的创建工作。
三、创建条件
1、经营的相关证照齐全,亮证亮照经营;
2、保健食品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并落实到位;
3、经营的保健食品标识标签规范,无销售盗用、假冒批准文号保健食品的行为;
4、定期对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养护,无过期保健食品;
5、建立供应商及产品资质档案,对首营品种及首营厂家进行审核;
6、建立进货验收记录及产品台账,购进票据按规定保存二年以上(供货清单如内容齐全可作为企业台账);
7、从业人员按规定持健康证明上岗,并经培训上岗,熟悉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经营知识;
8、销售保健食品有单独柜台或者区域并且有专门标识;经营场所卫生、储存环境按要求配有防虫、防鼠、防尘等设备;
9、保健食品广告及宣传材料无扩大宣传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10、诚信守法经营,公示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四、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
(一)加强宣传,择优参评
一是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的社会影响力,让广大消费者和保健食品经营者
知晓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根据经营者管理基础条件,择优确定名额;三是对照创建标准,对参加创建活动的经营者进行指导,解决问题,积极开展帮扶创建工作;四是针对“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建立有效的激励措施,使经营者切实得到示范店创建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二)严格标准,认真审核
根据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的创建条件,制定“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评审标准,经营者对照标准,积极做好示范店的创建工作。
检查人员对照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评分工作。
(三)加强检查,确保规范
全面加强创建工作的动态检查,对已授牌的“示范店”,每年要不定期地进行复核,根据检查情况、消费者投诉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保留或者取消“示范店”的资格。
已授牌的“示范店”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取消“示范店”资格。
1、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经查实具有主观故意,或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
2、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
3、监管检查中发现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示范店”标准的。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20日- 10月20日)。
做好“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的宣传工作,由保健食品经营者自愿报名(申报日期截止****年10月20日),在报名者中选择守法意识强,管理基础较好企业确定名额。
第二阶段:创建提高阶段(****年10月20日- ****年1月20日)。
对参评的经营者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导参评者对照标准进行示范店的创建工作。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年1月20日- 3月31日)。
由“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考评小组对参评单位进行考核,对达到标准的示范店统一授牌,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倡导管理理念,提高社会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更好地开展“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分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保化科同志为成员的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精心组织,强化落实,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以点促面,务求实效
要将日常监督工作与创建工作相结合,以指导示范店创建为切入点,全面提升全区保健食品监管水平,提高保健食
品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促进保健食品经营者诚信规范经营,力求实效。
(三)严格纪律,加强监督
在示范店创建工作中,应坚持保健食品经营者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强迫经营者参加。
严禁借创建活动之名向保健食品经营者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搭车收费。
局纪检组加强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区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检查考核评分表
**区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