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本原理
保险的基本原理与功能

保险的基本原理与功能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在现代社会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保险的基本原理与功能,并讨论其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
一、保险的基本原理保险的基本原理是共同分担风险。
当个人或组织遭受意外风险、损失时,保险公司将提供经济赔偿,帮助其恢复正常生活或业务运营。
这基于以下几个基本原理:1. 大数法则大数法则指出,当保险公司面对大量独立风险时,预测损失的准确性将会提高。
通过大量保单的分散风险,保险公司可以更准确地估计平均损失率,降低了对每个保单风险的不确定性。
2. 互助合作保险是一种集体的互助合作行为,通过个人或组织间的共同参与来分担风险。
每个保险参与者支付保险费作为保险基金,保险公司从这个基金中赔偿出险者的损失。
这种互助合作的原理确保了每个参与者都能得到适当的保障。
二、保险的功能保险具有多种功能,下面将重点介绍其主要功能。
1. 风险转移保险的首要功能是将风险由个人或组织转移给保险公司。
个人或组织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将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减轻自身的经济负担。
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或损失,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 资金汇集与投资保险公司集合大量保费,形成庞大的资金池。
这些资金不仅可以用于支付赔偿,还可以投资于各种资产以获得回报。
通过合理的风险管理和投资运作,保险公司可以保证其长期稳定的运作,同时也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3. 经济安全与稳定保险的存在可以使个人和组织在面临风险时获得经济安全感。
无论是个人的意外事故还是企业的经营风险,保险公司都能提供及时、适当的赔偿,保障其生计与业务的延续。
保险制度对维护社会的经济安全和稳定至关重要。
4. 鼓励风险承受保险的存在可以鼓励个人和组织承担更大的风险,促进经济的发展。
由于有了保险的支持,企业可以更大胆地投资和创新,个人也可以放心地追求自己的事业和梦想。
保险为风险承受者提供了底气和动力。
三、保险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保险作为一种社会经济机制,对个人和社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保险的基本原理

保险的基本原理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可以提供经济保障,还能帮助个人和组织应对不确定性。
本文将介绍保险的基本原理,包括风险分散、契约原则以及保费和赔款的关系。
一、风险分散保险的基本原理之一是风险分散。
它基于概率原理,通过将大量风险集中在一个池中,以便在需要时从该池中支付损失。
这个池子由许多人或组织组成,每个人或组织都向池子中投入一定的保费。
当有人或组织遭受损失时,他们可以从这个池子中得到赔付。
风险分散的原理依赖于大量成员的参与,这样才能确保资金的充足。
保险公司利用统计数据和概率分析来计算风险,进而决定保费的金额。
通过将风险分散到更广泛的范围,个人或组织可以在面临损失时获得更大的经济保障。
二、契约原则保险的基本原理之二是契约原则。
保险是一种双方约定的合同关系,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与个人或组织作为被保险人之间建立了一种权益关系。
根据这个合同,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保险公司则承诺在发生事故或损失时提供赔偿。
契约原则反映了保险的相互性和互信性。
保险合同中包含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险公司有责任根据合同条款支付赔款,被保险人有责任按时支付保费并提供准确的信息。
通过契约原则,保险可以建立起一种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三、保费和赔款的关系保费是保险的费用,是保险公司从被保险人收取的金钱。
它是根据保险公司对风险的评估来确定的,一般与被保险人的风险水平相关。
保费的支付是被保险人履行契约义务的一部分。
赔款是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向其支付的金额。
当发生事故或损失时,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条款和事故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支付赔款以及赔款的金额。
保费和赔款之间存在一种平衡关系。
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费来积累资金池,以便在需要时支付赔款。
保费的金额应当能够覆盖保险公司可能支付的赔款金额,同时也要考虑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和盈利。
保费的合理定价是保险公司运作的基础,也是保险原理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
保险的基本原理

保险的基本原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风险意识的增强,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手段逐渐深入人心。
那么,保险的基本原理是什么呢?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保险的基本原理及其运作方式。
一、保险的定义和作用保险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一定金融保障,以减轻因风险而导致的损失或负担。
它通过共享风险来保护人们的财产和生活,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保险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分散风险:保险通过将风险分散给更广泛的群体来减轻个人或企业承担风险的压力。
2. 确保经济稳定:保险可以减少意外风险对经济的冲击,保障个人和企业的正常运转。
3. 资金积累:保险不仅在遭受损失时提供赔偿,还可以作为长期储蓄和投资的手段。
4. 促进投资创业:有了保险的保障,个人和企业更加愿意承担风险,从而促进投资和创业活动。
二、保险的基本原理保险的基本原理主要包括互助共济原理、大数定律和保费计算原理。
1. 互助共济原理互助共济原理是保险的核心原则。
它建立在人们具有不同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将风险分散到更广泛的群体中来实现保险目标。
具体来说,保险公司通过收集保费来形成保险基金,当保险事件发生时,从保险基金中支付给受损失的保险人,以减轻其经济负担。
2. 大数定律大数定律是指在一定的数量条件下,风险预测趋于准确。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基于统计学原理,通过大量的数据和统计分析来预测和评估风险的大小和概率。
这样可以确保保险公司在长期运营中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同时也为保险人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3. 保费计算原理保费计算原理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因素,结合大量的统计数据和概率模型来确定保险费的计算方式。
具体而言,保险费的计算依赖于被保险人的风险评估、赔偿金额的预测、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等多个因素。
三、保险的运作方式1. 保险合同签订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法律文书,约定了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赔偿条件等内容。
在签订合同时,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以便于保险公司对风险进行评估和定价。
保险学原理知识点总结归纳

保险学原理知识点总结归纳保险是一种通过合同方式,以一定费用作为保费,由保险人根据约定在一定风险发生时向被保险人提供一定金钱赔偿的商业活动。
保险的目的是通过集中风险、分散风险、共同承担风险的方式,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保险学是研究保险的原理、理论和实践的学科。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保险学的原理知识点进行总结和归纳,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保险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
一、保险的基本原理1. 分散风险原理分散风险原理是保险的基本原理之一。
它是指将个体风险集中到一个统一的风险基金中,通过赔偿被保险人的风险损失,来实现对风险的分散。
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费,形成一个庞大的风险基金,使得个体风险得到分散,从而降低每个被保险人的损失风险。
2. 共同承担原则共同承担原则是保险的核心原理之一。
它是指在同一种类的风险中,由广大被保险人集中起来,共同承担因风险而导致的损失。
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保费缴纳情况,共同承担保单中规定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3. 等价交换原则等价交换原则是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是指保险合同是一种约定,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承担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风险发生时的损失。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承诺在风险发生时给予赔偿,而被保险人则通过支付保险费来获得这种赔偿。
4. 投保自愿原则投保自愿原则是保险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是指投保行为应当是被保险人的自由选择行为。
在投保保险时,被保险人应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内容和条款,自愿选择是否投保,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5. 未知原则未知原则是指保险合同成立时,被保险的具体风险和损失的发生时间、地点、程度等情况是未知的。
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所承担的风险是未知的,这就是"未知原则"。
6. 公平交易原则公平交易原则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应当是公平的交易。
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向被保险人提供真实、准确的风险信息,被保险人在交易中应当如实告知自身的风险情况,从而实现双方的公平交易。
保险原理是什么

保险原理是什么
保险原理是保险业运作的基本原则,它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根据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对被保险人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然后对这种风险进行量化,并通过收集保费来共担风险。
保险原理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大数法则:基于大量的风险数据,保险公司通过统计和分析来推断出事件发生的概率,并据此确定保费。
通过大数法则,保险公司能够有效地分散和承担各种风险,确保保险资金能够覆盖可能的索赔费用。
2. 共同利益原则:保险合同的缔约双方即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着共同的利益。
保险人希望获得保费,被保险人则希望通过支付保费来转移风险。
双方在共同的利益基础上达成交易,保险人承担风险并提供赔付,被保险人则获得保障。
3. 合理懈怠原则:被保险人需要采取合理的措施来减少潜在的风险,否则保险人可能会拒绝赔付。
例如,在车辆保险中,被保险人需要遵守交通规则,保养车辆,以及采取其他措施来减少事故的发生。
4. 不确定性原则:保险合同是建立在不确定性基础上的经济合同。
被保险人购买保险是为了获得在未来可能发生的意外风险或损失中的经济保障。
保险原则允许保险人通过收集保费来补偿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
综上所述,保险原理是保险业运作的基本原则,包括大数法则、
共同利益原则、合理懈怠原则和不确定性原则。
这些原则确保了保险合同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保证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保险的基本原理及其作用

保险的基本原理及其作用保险是一种金融工具,具有普遍性和广泛应用的特点。
它通过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提供经济保障和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以应对意外事故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本文将介绍保险的基本原理和作用,以增加人们对保险的了解和认识。
一、保险的基本原理1. 分散风险原理保险的基本原理之一是分散风险。
当个人或组织拥有保险时,他们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
这样,当意外事件发生导致损失时,保险公司通过将风险分散到整个保险池中,分摊损失,使被保险人的损失得到补偿。
2. 大数定律原理大数定律是保险业的核心原理之一。
根据这个原理,保险公司可以准确估计整体风险,而不需要预测每个被保险人的风险。
大数定律指出,随着被保险人数的增加,整体风险的变动将逐渐趋于稳定,使保险公司能够在风险预测和财务安排上进行更有效的规划。
3. 互助共济原理保险的本质是一种社会互助共济的方式。
它基于成员共同分担损失和风险的原理,为个体提供安全保障。
通过相对较小的保费支付,保险参与者能够获得遭受损失时的经济赔偿和支持,强化了人们之间的互助与信任。
二、保险的作用1. 风险转移与保障保险的最基本作用是将个体或组织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当人们拥有适当的保险时,他们能够在发生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其他风险事件时获得经济赔偿,保护其财产和人身安全。
2. 促进经济稳定保险业对于促进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承担风险和提供赔偿,保险业稳定了整个社会的经济系统。
它减轻了企业、个人和家庭承担风险的压力,增加了投资、消费和经济活动的信心,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3. 为人生规划提供支持保险提供了在人生各个阶段规划和保护未来的工具。
通过投保人寿保险,个人能够为家人提供财经保障,在意外离世时确保家庭经济稳定。
此外,医疗保险可以帮助个人应对高昂的医疗费用,住房保险可以为个人的住房提供保障,车险可以为车辆提供保护等等。
4. 促进风险管理和防控保险业的存在促进了风险管理和防控的意识。
保险的基本原理和作用
保险的基本原理和作用保险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起到了保护个人和企业利益的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保险的基本原理和作用,并探讨其在不同领域中的应用。
一、保险的基本原理保险的基本原理包括互助原理、共同承担原理和按损失赔偿原则。
1.互助原理:互助原理是保险的基石,它源于人们对风险分担和共同承担的需要。
根据互助原理,保险机构通过收取保费,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
2.共同承担原理:共同承担原理是指保险机构的所有成员共同承担风险,相互分享风险带来的损失。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机构承诺为被保险人在遭受损失时提供赔偿。
3.按损失赔偿原则:按损失赔偿原则是指保险机构在发生损失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赔偿。
这种原则确保了被保险人在遭受损失时能够得到及时补偿。
二、保险的作用1.风险转移和保护:风险转移是保险的主要作用之一。
通过购买保险,被保险人可以将潜在的风险转移给保险机构,降低自身的风险负担。
保险可以提供财产、健康、责任等方面的保障,确保个人或企业在遭受意外损失时能够得到及时补偿。
2.促进经济发展:保险作为一种金融服务,对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首先,保险为各类企业提供了稳定的保障,鼓励创新和投资。
其次,保险有助于货币流通,提供了大量的长期资金,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3.社会风险管理:保险作为一种社会风险管理工具,有助于降低和分散社会风险带来的损失。
例如,自然灾害、事故和疾病等风险可以通过保险来进行管理和减少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
此外,保险还可以提供法律责任、职业风险和财产风险等方面的保障,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4.退休和养老计划:保险在退休和养老计划中起到关键作用。
个人和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划等方式,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经济保障。
这有助于缓解社会养老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三、保险在不同领域中的应用1.个人保险:个人保险包括寿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个人保险的目的是为个人提供保障,应对意外风险和亲人意外离世等突发情况。
保险原理及基础知识
保险原理及基础知识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旨在为个人和组织提供经济保障,以抵御不可预测或突发性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保险公司通过筹集来自被保险人的保费,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提供补偿。
以下是关于保险原理及基础知识的介绍。
一、保险原理1.大数法则:保险的基本原理之一是大数法则。
根据大数法则,当大量风险个体被保险时,其实际损失将接近于预期损失。
这使得保险公司能够根据统计数据和概率分析来确定保费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
2.互助共济:保险的互助共济原理是指通过共同分担风险来提供保障。
被保险人通过支付保费,加入了一个共同体,以便在遭受损失时可以从共同基金中得到补偿。
这种互相帮助的机制可以缓解个体风险所带来的经济压力。
3.约定一致:保险合同是保险交易的基础。
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通过合同确定了保险的范围、责任和权益。
双方在投保时就会达成约定,以确保在未来发生损失时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障。
二、常见基础知识1.保险产品: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具有特定保障功能的金融产品。
常见的保险产品包括人寿保险、医疗保险、车险、财产险等。
不同的保险产品适用于不同的风险和需求。
2.保费:保费是被保险人为了获得保险保障而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
保费的数额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水平、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而定,通常以一定的频率(如每年、每月)支付。
3.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协议,约定了保险的范围、保险费用、保险责任等内容。
保险合同是保险交易的法律依据,双方都要遵守合同的约定。
4.赔偿:赔偿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提供的经济补偿。
被保险人在遭受损失后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的证明和索赔材料,以便获得赔偿。
5.免赔额:免赔额是指在保险理赔过程中,被保险人需要自行承担的一部分损失。
如果损失额小于免赔额,则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如果损失额高于免赔额,则才会进行赔偿。
6.保险核保:保险核保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审核,以确定是否接受投保,以及决定保费的数额。
保险的基本原理
保险的基本原理保险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活动,旨在通过向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来转移风险和保障利益的损失。
保险的基本原理是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的金融工具,对个人、家庭、企业和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风险转移和分散。
保险的核心是将个人或企业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被保险人通过购买保险合同,将自身可能面临的损失,如财产损失、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等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险费并出具保险合同,来承担被保险人所面临的风险,从而实现风险的分散和转移。
第二,共同承担风险。
保险是建立在大量参与者共同基础上的经济活动。
保险公司通过收集众多个人或企业的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池。
当有人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从保险基金中支付赔偿金。
因此,个体的损失由整个群体来分摊,实现了共同承担风险的目的。
第三,数理统计原理。
保险行业依赖于数理统计原理,通过大量的历史数据和风险评估模型来制定保险费率。
保险公司通过统计分析和概率模型来估计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的大小,并根据此进行保险费的计算。
借助于数理统计原理,保险人可以更准确地评估风险和制定合理的保费,确保保险公司的可持续经营。
第四,契约法原理。
保险是一种基于契约法律关系的合同。
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确了相互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责任、赔偿条件、保费支付等重要条款,双方在遵守契约约定的前提下进行交易。
契约法原理的应用,使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利益平衡原则。
保险的目标是通过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保证其在遭受损失时获得经济赔偿,从而实现风险的分散和转移。
保险公司通过合理定价和精算管理来确保保险业务的可持续性。
保险公司需要保证自身的利益,同时也需要平衡被保险人的权益。
而被保险人则期望通过支付保费,获得合理的保障和赔偿。
因此,保险业务需要在利益平衡的前提下运作,满足各方的合理需求。
在实际应用中,保险的基本原理为人们的生活和事业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保险的基本原理
保险的基本原理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旨在为个人或组织在面临不确定事件时提供经济上的保障。
它根据一定的原理和制度来运作,保险公司通过收集保费,承担被保险人的风险,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提供赔偿。
本文将介绍保险的基本原理及其运作方式。
一、互助精神保险的核心原理是互助精神。
在风险面前,个体的承担能力有限,因此通过共同提供保费来分摊风险。
这种互助精神来源于人们对于团结合作的需求,是建立在社会责任和共同利益基础上的一种制度。
保险通过集体的智慧和资源,为个人和组织提供了一种安全感,使得他们在面对风险时能够更加从容和安心。
二、大数法则保险运作中的另一个核心原理是大数法则。
大数法则表明,随着被保险对象数量的增加,实际发生的风险事件将趋于稳定。
因此,保险公司通过大量收集保费,构建庞大的客户基础,能够更有效地预测和管理风险。
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历史数据和概率统计,对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定价,从而制定合理的保费标准。
大数法则的运用使得保险公司能够在更大范围内分散风险,保证保险基金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保险运作的基本原则之一。
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并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保费。
而保险公司则有责任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保险赔偿。
只有当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共同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保险才能发挥其作用。
此外,保险行业也依靠声誉来吸引更多的客户和投资者,因此,保险公司需要保持高度的诚信和专业素质,以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四、分散风险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散风险。
保险公司通过合理的风险评估和定价,将个体的风险分散到整个保险群体中,从而减轻个人或组织在风险事件发生时的财务压力。
这种分散风险的方式使得个体可以在发生意外或灾难时获得相应的补偿,减少了个体的经济损失。
同时,分散风险也使得保险公司能够更好地管理风险,在不影响公司财务健康的前提下提供保险服务。
五、定期支付保险的基本原理之一是定期支付。
被保险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定期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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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本原理(AQF0031)下列属于重大不实告知的是()。
A. 甲女士在投保单中声明,自己曾经因为左脚脚趾感染而去就医。
事实上,她是因为右脚脚趾感染而去就医的B. 乙先生在投保单中声明自己于7月10日看过一次病,而实际的看病日期为7月9日C. 丙先生在投保单中声明,自己于7月10日去医院做了一次常规体检,而事实上他是去看心脏病的D. 丁女士在投保单中故意以填写阴历而少报自己的年龄解析: 重大不实告知指那些会影响到保险人承保决策的事项上的不实告知。
(AQF0032)根据《保险法》,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A. 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B. 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费C. 根据双方协商,可承担部分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不退还保险费D. 根据双方协商,可承担部分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退还部分保险费解析: 参照《保险法》第17条。
对于投保人因过失或疏忽而未如实告知,当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在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AQF0033)最大诚信原则中弃权与禁止反言的规定主要是对()的约束。
A. 保险人B. 投保人C. 被保险人D. 受益人解析: 弃权与禁止反言的规定指保险人一旦放弃其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则日后不得再次主张这项权利。
(AQF0034)人寿保险中,要求投保人在()必须具有可保利益。
A. 投保时B. 理赔时C. 投保时或理赔时D. 投保时和理赔时解析: 在人寿保险中,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是否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没有意义。
(AQF0035)保险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即以保险标的恢复到()的经济状态为限。
A. 订立合同时B. 受损失前C. 订立合同后D. 合同终止解析: 根据保险补偿原则,保险的目的是补偿损失,不得利用保险不当获利。
(AQF0036)下列保险原则中适用于人寿保险原则的是()。
(1) 补偿原则(2) 保险利益原则(3) 代位求偿原则(4) 近因原则A. (1) (2) (3)B. (2) (3) (4)C. (1) (4)D. (2) (4)解析: 人寿保险不适用补偿原则(包括代位求偿原则)。
(AQF0037)保险人的权利主要是(),义务主要是()。
A. 获取保险金,缴纳保费B. 收取保费,给付保险金C. 出具保单,给付保险金D. 设计保单,给付保险金解析: A为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AQF0038)下列各项中不可保的是()。
A. 过失导致的侵权B. 交通事故C. 民事侵权责任D. 投机风险解析: 投机风险产生于人们主动追求的投机性活动,可保风险的前提是人们非故意行为的后果。
(AQF0039)1996年2月,福建某果品公司向哈尔滨某商场销售柑橘50吨,果品公司租用2个火车皮托运并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铁路货物运输综合险(保险事故含盗窃)。
火车在约定期间到站,卸货时发现其中一个车门开启约1米,并有撬痕,查点数量后发现该车皮内共丢失柑橘70筐,另有220筐柑橘冻伤变质。
果品公司遂以盗窃损失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290筐柑橘的损失。
保险公司以冻伤非保险责任及盗窃并不必然导致冻伤为由,拒绝赔付220筐冻伤柑橘损失。
近因原则是保险行业或法院判定()时使用的原则。
A. 保险利益是否存在B. 保险合同是否具备有效合同要件C. 保险合同是否应对某项损失履行赔偿责任D. 保险赔款是否超过保险价值解析: 近因原则是确定保险责任的重要原则。
保险事故必须是近因。
(AQF0040)1996年2月,福建某果品公司向哈尔滨某商场销售柑橘50吨,果品公司租用2个火车皮托运并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铁路货物运输综合险(保险事故含盗窃)。
火车在约定期间到站,卸货时发现其中一个车门开启约1米,并有撬痕,查点数量后发现该车皮内共丢失柑橘70筐,另有220筐柑橘冻伤变质。
果品公司遂以盗窃损失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290筐柑橘的损失。
保险公司以冻伤非保险责任及盗窃并不必然导致冻伤为由,拒绝赔付220筐冻伤柑橘损失。
如果双方争执不下,导致诉讼,法院在上例中的判决中应当是()。
A. 判定盗窃是所有损失的近因,责令保险人赔偿50吨柑橘价款B. 判定盗窃是所有损失的近因,责令保险人赔偿所有290筐柑橘价款C. 判定冻伤是220筐柑橘损失的近因,责令保险公司赔付220筐柑橘的价款D. 判定冻伤是全部290筐柑橘损失的近因,责令保险公司赔偿所有290筐柑橘的价款解析: (1) 车在途中,盗窃造成的影响——车门损坏——始终存在。
(2) 寒冷的天气里,暴露的柑橘必然发生冻伤。
(3) 未见其他独立因素。
前因盗窃是被保风险,后因车门损坏是除外或未保风险,后因是前因的必然结果,保险人应该对损失负责。
(AQF0041)1996年2月,福建某果品公司向哈尔滨某商场销售柑橘50吨,果品公司租用2个火车皮托运并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铁路货物运输综合险(保险事故含盗窃)。
火车在约定期间到站,卸货时发现其中一个车门开启约1米,并有撬痕,查点数量后发现该车皮内共丢失柑橘70筐,另有220筐柑橘冻伤变质。
果品公司遂以盗窃损失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290筐柑橘的损失。
保险公司以冻伤非保险责任及盗窃并不必然导致冻伤为由,拒绝赔付220筐冻伤柑橘损失。
下列原因中可能导致法院判处保险公司对冻伤的柑橘不负责任的是()。
A. 柑橘即使冻伤也应具备一定的销售价值B. 柑橘的冻伤属于运输中的一种自然损耗C. 装载在两个车厢内的柑橘均有冻伤发生,说明承运人对货物采取的防冻措施有问题D. 冻伤的柑橘仍可以食用解析: 这说明没有盗窃事件,柑橘也会冻伤。
(AQF0042)根据《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合同主要采取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同意的方式对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加以明确。
A. 投保人B. 保险人C. 被保险人D. 受益人解析: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AQF0043)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否则,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A. 明确说明B. 询问告知C. 无限告知D. 明确列明解析: 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AQF0044)如果被保险人违反保证,()。
A. 不论其是否有过失,保险人均可解除合同B. 只有其存在有过失,保险人才能解除合同C. 只有其给保险人造成损失,保险人才能解除合同D. 只有其存在过失,并给保险人造成损失,保险人才能解除合同解析: 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事项,无论其是否有过失,也无论是否对保险人造成损害,保险人均有权解除合同,不予以承担责任。
而且无论故意或无意违反保证义务,都如此处理。
(AQF0045)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可包括()。
(1)财产所有权人、经营权人对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产生的经济利益(2)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产生的经济利益(3)投保人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所引起的赔偿责任(4)投保人因自己的过失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A. (1)(2)(4)B. (2)(3)(4)C. (1)(3)(4)D. (1)(2)(3)解析: 此题旨在排除故意行为,同时强调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也可产生保险利益。
(AQF0046)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法律实践中具体体现在()。
(1)要约的邀请(2)反要约(3)告知(4)保证A. (1)(4)B. (2)(3)C. (3)(4)D. (1)(3)解析: 告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
保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作的保证完全符合事实的一项声明,包括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AQF0047)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通常有()。
(1)保额比例责任制(2)出单顺序责任制(3)赔款限额比例责任制(4)部分赔偿制A. (1)(2)(4)B. (2)(3)(4)C. (1)(3)(4)D. (1)(2)(3)解析: 重复保险的损失补偿通常有三种分摊方式:保险金额比例分摊、赔偿限额责任分摊及出单顺序责任分摊。
我国《保险法》将保险金额比例分摊方式作为处理重复保险损失补偿的唯一方式。
(AQF0048)保险利益的构成应具备的条件有()。
(1)不确定的利益(2) 合法的利益(3) 确定的利益(4) 客观存在的利益A. (1)(3)(4)B. (1)(2) (4)C. (2)(3)(4)D. (1)(2)(3)解析: 保险利益存在的条件:保险利益必须合法;保险利益必须确定存在,而非虚拟;有可衡量或可认可的经济价值(不适合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标的的保险)。
因此,此题只需排除第(1)项即可。
(AQF0049)保险利益应为合法的利益是保险利益成立的条件之一,所谓“合法的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益为()。
A. 保险人所承认B. 工商管理部门所承认C. 监管部门所承认D. 法律上所承认的解析: 保险利益的定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因此,是选项D“法律上所承认的”,要注意不是A项。
(AQF0050)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又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人应向()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A. 投保人指定的人B. 受益人的继承人C. 被保险人的继承人D. 投保人解析: 我国《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本题属于该条规定的第2款。
(AQF0051)保险合同成立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可解除合同的人是()。
A. 被保险人B. 保险人C. 投保人D. 受益人解析: 我国《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因此本题答案为C。
另外,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